一、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人都在关心自己工作年限,那么,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呢?下面就为大家具体地讲一讲,一起来看看吧!

1、 本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正式进入本工作单位之日(含试用期)起至最后工作日

2、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3、 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4、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5、 不包括本次工作中的停薪留职、因某种原因较长时间未上岗等实际并未参加工作的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工作年限如何计算的全部内容。

二、工作年限怎么算

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职工工作年限越长的,其工龄越长,相应地享受年休假以及工资可以适当提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的注意事项:

1、工作年限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2、工作年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工作年限与年休假

年休假享受资格和享受天数都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有关。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工作年限怎么算 计算工作时间的方法

1、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2、如果是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之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也就是一年四个月都算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的,重新计算工作年限。两个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看是否是由于个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