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ktv当服务员 怎么拒绝客户

首先推测你是个漂亮的女生。那你可以对他说,抱歉,我恐怕不能和你去吃夜宵了,因为我们公司有很明确的规定,我们是不能接受客人任何的恩惠,您请我吃饭,就是违反了我们公司的规定,会影响到我的工作的。很可能会被炒掉。不过我很感谢您可以请我去吃宵夜。如果您感觉我这个人还不错,今后您过来消费我尽量给咱最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如果你是男生的话。你可以告诉客户,很感谢你请我吃夜宵。您也知道,我们这个工作都是忙到不知道什么时间。而且我们公司也规定了,我们服务员是不能接受客户的恩惠的。如此这样,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也在这个行业做过。什么类型的人,所以要保护自己是第一的。

开场前,先道歉声明,例如:“为了能给今天的来宾最好的歌声,我不能喝酒”或者在客人送酒给歌手的时候,由于正在唱歌,就把所有送的酒放在台前,然后对送酒的客人说,等演出完毕,你会端着客人送的酒去客人的桌子上敬酒,一般情况,那些客人都喝的醉醺醺了,少数的客人还在,就下去喝一杯,然后表示感谢,还要声明自己不太能喝酒,下次不用再给你送酒了,只要你演出完会过来和这位客人聊一会的,这样慢慢的就没有人给你送酒了

二、作为经营者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购物?此举是否合法?

在民事范畴中,一般都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的买卖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合同关系的建立,在合同法领域,合同的建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卖家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有违常理,属于道德的调整范围,购买者无法在法律上主张权利。

在买卖领域,卖家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得对顾客由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视性对待,如果有理由停止营业或停止对某人营业是可以的,没有正常的理由或者用不同的条件对待客户,是违法行为,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的。顾客也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或履行交易行为。

扩展资料

经营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平等权的尊重

生产与消费的分离产生信息不对称,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支配关系代替了平等关系,但是,他们之间在市场交易和消费环节中的平等权都应得到尊重。

(一)民事主体平等权。在交易过程中,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可能因为某种利益驱动产生欺诈心理,从而出现针对交易相对方的消费欺诈或消费者欺诈。

但是,消费者权益法对消费欺诈与消费者欺诈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而使之承担了不同的责任,如对经营者的消费欺诈使用惩罚性赔偿和严格责任,而消费者欺诈则适用过错责任。事实上,经营者与消费者在交易中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欺诈应该受到相同的处罚。

(二)公平交易权。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作为一种习俗和伦理准则为交易双方平等地遵守,而且作为一种“帝王条款”式的法律规则,保护交易者和竞争者的公平。因此,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也有权拒绝消费者的强制消费行为,二者均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1)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销售伪造产地、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5)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