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旅游被收“年龄附加费”?违法违规,严厉打击
6月29日,四川省文旅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 旅游 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老年 旅游 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 旅游 者合法权益,提升老年 旅游 服务质量,营造公平透明的老年 旅游 市场环境。
游客年纪偏大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比如一些慢性病患者有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一些略有挑战性的景区需更好地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源于此,“年龄附加费”在 旅游 市场一度成为行业潜规则。只是,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合理。
“年龄附加费”于法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 法》第十一条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 旅游 者在 旅游 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第七十九条第三款更是提出, 旅游 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 旅游 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同一 旅游 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 旅游 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 旅游 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从法律来看,“年龄附加费”不该存在,做好老年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是旅行社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早在2017年10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布消费警示:部分旅行社针对老年人收取的“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老人可以第一时间向 旅游 主管部门反映,保留相关证据,及时依法维权。这样的提示,客观、公正,不只是对民意期待的一种回应,也是对法律常识的一种重申。“年龄附加费”动辄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就算从纯市场的角度来说也不合理—— 旅游 社基本上没有提供能匹配这个价格的服务。所以,禁止收取这个费用,合情合理。
当然,也有人担心,严打之后, 旅游 市场会不会涨价?旅行 社会 不会拒绝老年人?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但仔细审视可知,严打“年龄附加费”只会更好地净化老龄 旅游 市场,而不会阻碍这一市场的发展。第一,随着老龄化 社会 的到来,老龄 旅游 市场潜力巨大,没有哪个旅行社舍得放弃这一广大的市场;第二,旅行社一般都具备自主定价权,人们有“用脚投票”的权利,这是很简单的经济杠杆的原理,也是对现实生活的深刻总结。
严厉打击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一件好事、实事,不仅可以切实维护好老年人 旅游 的合法权益,更可以让 旅游 市场保持良性发展、 健康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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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跪求"旅游'银发'市场(老年旅游市场)研究与分析"论文
我国老年旅游市场研究与分析
摘要:老年旅游市场是我国旅游客源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银发旅游”在我国却还是一项尚待开发的空白。如何开发老年旅游市场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从分析老年旅游市场开发的可行性条件人手,探讨老年人的消费心理、行为特征以及心理精神需求,提出开发符合我国国情和老龄群体特点的旅游产品和营销策略。
关键词:老年旅游;市场开发;可行性营销策略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世界上五分之一的老年人生活在中国。的确,从全国范围看,随着出门旅游的老年人日渐增多,已经营造出了一个红红火火的老年旅游市场。这种现象的出现,对于日益发展的中国旅游业而言,是一个难逢的发展良机。如何开发好老年旅游市场,抢占这个目前尚未大规模开发却又极具市场潜力的“银发产业”,既是旅游市场开发中存在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更好地体现旅游业服务于社会。又是旅游业自身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
一、我国老年旅游市场开发的可能条件
社会人口的逐渐老龄化将形成一个相当庞大 的老年旅游消费群体。据人口统计学家预测,21 世纪将会成为老年人的世纪,中国同样也不例外。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 已达到1.3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48%。而国际 上老龄化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却是60岁或以上的 人口占总人口的10%,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 的7%。按照国际通行的评判标准来看,我国已经 开始进入老龄社会。在今后的40年里,老年人口 的数字还将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可见我国老 年人的基数相当大。再加上随着我国人民衣食住 行等生活条件的较大改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一是 死亡率降低,二是寿命不断延长。由此可见,在这 些日益增加的老年人中,其中的一部分将形成一 个相当庞大的旅游消费群体,他们在旅游客源市 场上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大,其潜在作用是绝对 不可忽视的。
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 走出家门,参加旅游活动。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 的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因此,随 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 建立和完善,勤俭持家传统意识浓厚的老年人其 思想观念也悄然变化。在经受改革开放的洗礼后。 老年人再也不满足于基本的生活需求,而有了丰 富生活、享受生活的强烈愿望,他们希望有更加丰 富多彩的高质量的生活内容,传统的休闲活动方 式比如下棋、养花、打麻将等已不能完全满足老年 人的精神需要,他们更渴望能有一些融知识、娱 乐、健康为一体的更高层次的休闲活动。而旅游不 仅能够领略异地的自然风光,体味风俗民情,还能 够开阔胸襟,陶冶性情,强身健体,增添对生活的 情趣。因此在众多的休闲方式中,老年人越来越多 地选择了旅游。过去心仪已久却没有时间或没有 钱舍不得破费而未能前往的旅游景点如今则放开 了手脚把旅游的愿望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 特 别是在亲身体验到旅游带来的种种好处后,他们 兴趣更浓、愿望更高、决心更大,出行的次数也就越多。
老年人有外出旅游的经济基础和充足的闲暇 时间。进行旅游活动两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 足够的闲暇时间和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即要“有闲 有钱”。老年人在这方面尤其是在时间上有着得天 独厚的优势。因为老年人离退休后在家颐养天年, 时间上完全是充裕的。特别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过 去“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逐步向“两口之家”或“三 口之家”的小家庭过渡,这样,在城市中就出现了 一大批“空巢家庭”,老人们独居寓所,单独成家的 儿女们在同一城市或其它城市另居它所,只能根 据工作的繁忙程度定期或不定期回家省亲。在大 部分时间里老人们都是比较空闲比较孤独的。因 此老年人既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又希望能安排合适 的活动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另外,从老年人进行旅游消费的经济基础来 看,老人离退休在家,有固定的收入,有社会保障, 也有一定的积蓄。再加上这时儿女们大多参加工 作,家庭负担较轻,老人们的工资收入真正成为他 们的可支配收入。况且儿女们还会定期或不定期 地给老人们一些零花钱以表孝心,这些也在客观 上为老人旅游提供了条件。因此可以说老年人进 行旅游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
正因如此,老年人外出旅游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选择的空间和形式也更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气候条件等自由地安排出行时间和选择地点,而不必在节假日凑热闹,这一点恰恰是其它客源群体所无法企及的。
我国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为 老年人的出游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我国地域 辽阔,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适宜老年人旅游的地方 相当多。首都北京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和深厚的 文化底蕴,特别适合老年人观光旅游。古城西安、 南京、洛阳等,值得观赏的人文景观也遍地都是。 此外,四季如春的云南、充满南国风情的海南岛、 沿海的大连、青岛、厦门、以及誉为“人间天堂”的 苏州、杭州等都是适宜老年人游玩、徜徉的好去处。
从老年人进行旅游的现实意义来看,它不仅 可以扩大增加旅游客源市场的份额,同时,由于老 年人拥有较多的闲暇时间,可以较为自由地选择 时间出行,因此这一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填 补旅游市场淡季客源的严重不足,为旅游业的发 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更为重要的是,老年人参 与旅游活动具有十分现实的社会意义,它不仅标 志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同时,这也体现着 整个社会对老龄群体的关注,旅游活动将成为我 国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的一条佳径。
通过以上对我国老年人旅游市场开发中存在的可行性因素的分析,不难发现,无论在观念上、经济上、身体上、时间上,老年人出门旅游的条件都在日臻成熟,老年人客源市场确实大有文章可作,如果这一市场能够成功开发,必将会给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来莫大的发展商机。
二、我国老年人旅游消费的心理特征与行为特征
消费心理是支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思想意识。显然,老年人丰富的人生阅历和长期的消费行为使他们的消费心理与其他年龄段的消费群体的心理特征是大不一样的。而这种消费心理又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消费行为,包括旅游消费。由于受年龄的影响,老年人的行动节奏往往缓慢,出游时间较长,他们接受不了急风暴雨行军式的旅游。而喜欢根据自己的身体客观条件和喜好自由安排活动。
丰富的生活阅历,使大多数老年人的消费行 为趋于理智和成熟。他们在购买商品前往往会进 行理智地分析和思考,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货比三 家,最终才购买自己认为比较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还有一些老年人属于习惯型的消费者,他们由于 多次反复购买和使用某一种商品或服务,就会对 该种商品或服务形成较为深刻的印象,逐步形成 固定不变的消费习惯,并且不会轻易改变这种消 费习惯。而对于不熟悉不了解的商品或服务则不 会轻易购买,很少发生冲动性的消费行为。
我国的老年消费者由于他们都有过一段较长 时间艰苦生活的经历,因此他们的生活大都比较 节俭。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收入的增加,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不 再一味地追求价格的便宜,他们也表现出适应新 事物、新环境的能力和愿望,质量可靠和使用方便 成为他们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考虑的主要因素,由 此可见,现在的老年消费者已经不是我们想象中 的那种只求价格便宜的消费者了。另外,在消费动 机上,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在子女长大独立后,老 年人的经济负担减轻,一些老年消费者往往存在 补偿性消费动机,试图随时寻找机会补偿过去因 条件限制未能实现的消费愿望,进行补偿性消费。 从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的陪伴方式上看,由 于其子女大都成家立业,闲暇时问较少,很少能够 亲自陪同老人们出游。因此,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 多选择和老伴或同龄人一起出游。当然,老年人之 间本身也有共同话题,在旅途中可以相互照顾,购 物时可以相互参考,出谋划策。
从营销广告对老年人的影响程度看,由于老年人消费心理成熟,经验丰富,他们大都相信通过多家选择和自己的仔细判断就能够选出自己满意的商品。因此广告对老年人的影响程度一般。当然,老年消费者还是希望能够通过真实的广告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特点来作为自己消费购买的依据。不过,据调查,对老年人影响较大的广告媒体形式是视听和报刊广告,而象名人广告等形式对老年人的影响力却并不大。
从老年人的旅游兴趣来看,他们有着典型的 文化怀旧特征或文化“还愿”情结,由此,历史文化 旅游线路、民俗文化旅游线路以及各种专题文化 旅游线路,往往最能激发老年旅游者的旅游动机。 以上所述这些属于老年人特有的消费特征和 行为特征,都是我们在进行老年旅游市场开发时 必须面对和注意的问题,我们在旅游线路的策划、 设计以及吃、住、行、游、娱、购等旅游环节的组织 安排上都得考虑老年旅游群体的这些特征因素。
三、老年旅游的定义 越多越好 谢
1、范围和标准
1.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中国老年旅游联合体下属旅行社组织老年旅游活动所应具备的产品和质量要求。
1.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引用和借鉴了以下标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GB/16153—1996 饭店(餐厅)卫生标准
LB/T 002—1995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2、术语定义
2.1 老年
超过60岁的人口
2.2 旅游
离开常住地的休闲活动
2.3 质量
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可以用好中差等形容词来修饰,
2.4 营业部
旅行社为方便宣传、招徕和接待国内旅游者而专门设立的营业场所。
2.5 领队
受旅行社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2.6 导游人员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受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在领队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全旅程陪同服务和为旅游团(者)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人员。
2.7 保健人员
能够为游客提供保健知识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取得医士级职称。
3、老年旅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1 老年旅游管理承诺
3.1.1 实行合同制旅游接待,如出现因没有履行旅游合同而造成老年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并赔礼道歉。
3.1.2 实行统一财务、统一计调、统一票务、统一导游、统一报价的规范管理。对各类接待问题,企业承担完全责任。
3.1.3 与保险公司携手合作,投保责任保险,以解除老年旅游者后顾之忧,至于旅游意外伤害险及保额,由老年游客自主决定。
3.1.4 对各旅游路线的购物点实行严格监控,完全保障老年旅游者权益。
3.2 以老年顾客为中心
3.2.1 住老年标房,吃家常便饭
3.2.2 组织老年趣味旅游,加强老年人生交流
3.2.3 开眼界,长知识,养身心,交朋友
3.2.4 全程陪同,全程导游,全程保健医生
3.3 老年旅游质量目标
3.3.1 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老年顾客满意率达到95%。
3.3.2 导游和营业窗口服务,老年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3.3 老年顾客投诉率不超过1%。
3.3.4 老年顾客投诉处理率100%。
3.4 老年旅游产品的设计原则
3.4.1 市场需求原则
提供旅游产品应符合老年旅游者的愿望,为老年旅游者喜闻乐见。
3.4.2 安全第一原则
向老年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应有安全保障,对旅游中可能危及老年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当事先说明或明确警示。
3.4.3 安排合理原则
开发的旅游产品应交通行程合理,组织联接性强,有一定的系列化程度。
3.4.4 确保履约原则
对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应确保完全履约,意外情况发生时,应有合理对策。
4、老年旅游质量活动的控制程序与质量标准
4.1 销售人员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4.1.1 销售人员操作程序
a)通讯联系:老年宾客以面谈,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提出要求。
b)明确要求:销售人员将老年宾客的要求填写入同一规格的履行要求订单中,以作为旅行社所需的各种信息,如客人的姓名、人数、旅行日期及时间、基本要求、付款方式、预定人姓名或单位及地址、电话号码等。
c)接受预订:如老年宾客的旅行要求与旅行社的接待能力相吻合,则接受预订。
d)确认预订:接受了老年宾客的要求后,旅行社应与宾客签订标准组团合同。确认客人的旅行要求,价格及付款方式,声明旅行社对宾客预订变更或取消预订的规定。最后还应对老年客人选择本社表示感谢。
e)记录和储存资料:销售员将已经确认的预订在预定汇总表上标明,填写入预订记录本,并整理预订资料。
4.1.2 销售人员服务要求
4.1.2.1 营业部服务环境
a)整洁、明亮,并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具。
b)准确、鲜明地介绍旅游产品的内容。
4.1.2.2 营业部服务人员
a)遵守旅游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
b)佩戴胸卡,服饰整洁,精神饱满,端庄大方。
c)用普通话和民族语言,态度热情、礼貌、认真、耐心。
d)主动、具体、详实地介绍相应的旅行日程。
e)满足老年旅游者的需求,帮助选择、组织和安排旅游产品。
f)计价收费手续完备,帐款清楚。
4.1.2.3旅游产品销售成交后,营业部服务人员应向老年旅游者:
a)开具正式发票。
b)签订组团合同。
c)发放旅行日程、老年旅游须知等。
d)交代出发的时间、地点及提醒其他注意事项。
4.2 领队人员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4.2.1 准备工作要求
准备工作是全部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
4.2.1.1 熟悉接待计划
上团前,领队要认真查阅接待计划及相关资料,了解老年旅游团(者)的全面情况,注意掌握其重点和特点。
4.2.1.2 做好物质准备
上团前,全陪要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携带必备的证件和有关资料。
4.2.1.3 与接待社联络
根据需要,接团的前一天,领队应同接待社取得联系,互通情况,妥善安排好有关事宜。
4.2.2 首站接团服务要求
为了使老年旅游团(者)抵达后能立即得到热情友好的接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领队首站接团应提供以下服务。
a)领队应向接待社了解本站接待工作的详细安排情况。
b)领队与接待社地陪核实有关情况。
c)领队向接待社地陪交接行李。
d)协助接待社地陪代表组团和个人向老年旅游团(者)致欢迎辞。欢迎辞应包括表示欢迎、自我介绍、表示提供服务的真诚愿望、预祝旅行顺利愉快等内容。
4.2.3 进住饭店服务要求
进住饭店服务应使老年旅游团(者)进入饭店后尽快完成住宿登记手续、进住客房、取得行李。为此,领队要积极办理老年旅游团的住店手续,并热情地引导老年旅游者进入房间, 还应协助有关人员随时处理老年旅游者进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2.4 各站服务要求
领队应与接待社核对、商定日程,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组团社。领队各站服务应使接待计划得以全面顺利实施,各站之间有机衔接,各项服务适时、到位,保护好老年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为此:
a)领队应向地陪通报老年旅游团的情况,并积极协助地陪工作。
b)监督各地服务质量,酌情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c)在向异地移动途中,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领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注意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d)组织好娱乐活动,协助安排好饮食和休息,努力使老年旅游团(者)旅行充实、轻松、愉快。
e)出现突发事件按组团合同的有关原则执行。
4.2.5 离站服务要求
领队应提前提醒地陪落实的交通票据及准确时间,协助地陪妥善办理离店事宜,认真做好老年旅游团(者)搭乘交通工具的服务。
在当次旅行结束时,领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带好自己的物品和证件,征求老年旅游者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旅途中的合作表示感谢,并欢迎再次光临。
4.2.6 处理好遗留问题
下团后,领队应认真处理好老年旅游团(者)的遗留问题。认真、按时填写《领队日志》或其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行社)所要求的资料。
4.3 导游人员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4.3.1 导游人员要求
a)导游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才能为老年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b)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应穿工作服或指定的服装,服装要整洁、得体。应举止大方、端庄、稳重、表情自然、诚恳、和蔼、努力克服不合礼仪的生活习惯。
c)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老年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d)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e)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老年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对旅游者所提出的计划外的合理要求,经主管部门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力予以满足。
f)导游人员在引导老年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老年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老年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4.3.2 导游人员操作
导游人员是确保老年旅游团(者)参游览活动的顺利,并充分了解和感受参观游览对象的重要因素之一。导游应按时做好老年旅游团(者)在本站的迎送工作;严格按照接待计划, 做好老年旅游团(者)参观游览过程中的导游讲解工作和计划内食宿、购物、文娱等活动的安排;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和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服务规范提供各项服务。
4.3.2.1 准备工作要求
a)熟悉接待计划。导游人员应在老年旅游团(者)抵达之前认真阅读接待计划有关资料,详细、准确地了解该老年旅游团(者)的服务项目和要求,重要事宜作好记录。
b)落实接待事宜。导游人员在老年旅游团(者)抵达的前一天,应与各有关部门或人员落实检查老年旅游团(者)的交通、食宿、行李运输等事宜。
c)做好物质要求。上团前,导游人员应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带好接待计划、导游证、胸卡、导游旗、接站牌、结算凭证等物品。
4.3.2.2 接站服务要求
在接站过程中,导游人员服务应使老年旅游者在接站地点得到及时、热情、友好的接待,了解在当地参观游览活动的概况。
老年旅游团出站后,应及时与领队接洽。
导游人员应协助老年旅游者将行李放在指定位置,与领队核对行李数无误后,移交给行李员。
导游应及时引导老年旅游者前往乘车处。老年旅游者上车时,导游和司机应恭候车门旁。上车后,应协助老年旅游者就座,礼貌地清点人数。
行车过程中,导游应向老年旅游者致欢迎辞并介绍本地概况。欢迎辞内容应包括:
a)代表所在接待社、本人及司机欢迎老年旅游者光临本地。
b)介绍自己姓名及所属单位。
c)介绍司机。
d)表示提供服务的诚挚愿望。
e)预祝旅游愉快顺利。
4.3.2.3 入店服务要求
导游服务应使老年旅游者抵达饭店后尽快办理好人店手续,进住房间,取到行李,及时了解饭店的基本情况和住店注意事项,熟悉当天或第二天的活动安排,为此导游应在抵饭店的途中向老年旅游者简单介绍饭店情况及入店、住店的有关注意事项,内容应包括:
a)饭店名称和位置。
b)入店手续。
c)饭店的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d)集合地点及停车地点。
老年旅游团(者)抵饭店后,导游应引导老年旅游者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店手续。老年旅游者进入房间之前,还要向老年旅游者介绍饭店内就餐形式、地点、时间,并告知有关活动的时间安排。
导游应等待行李送达饭店,负责核对行李,督促行李员及时将行李送至老年旅游者房间。
导游在结束当天活动离开饭店之前,应安排好叫早服务。
4.3.2.4 核对、商定节目安排
老年旅游团(者)开始参观游览之前。导游应与领队核对、商定本地节目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老年旅游者。
4.3.2.5 参观游览过程的导游、讲解服务要求
参观游览过程中的导游服务,应努力使老年旅游团(者)参观游览全过程安全、顺利。应使老年旅游者详细了解参观游览对象的特色、历史背景等其他感兴趣的问题。
a) 出发前的服务。出发前,导游应提前十分钟到达集合地点,并督促司机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导游应请老年旅游者及时上车。上车后,导游应清点人数,向老年旅游者报告当日重要新闻、天气情况及当日活动安排,包括午、晚餐的时间、地点。
b) 抵景点途中的讲解。在前往景点的途中,导游应向老年旅游者介绍本地的风土人情、自然景观,回答老年旅游者提出的问题。抵达景点前,导游应向老年旅游者介绍该景点的简要情况,尤其是景点的历史价值和特色。抵达景点时,导游应告知在景点停留的时间,以及参观游览结束后集合的时间和地点。导游还应向老年旅游者讲明游览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对可能发生危及老年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老年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提醒“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c) 景点导游、讲解。抵达景点后,导游应对景点进行讲解。讲解内容应繁简适度,应包括该景点的历史背景、特色、地位、价值等方面的内容。讲解的语言应生动,富有表达力。在景点导游的过程中,导游应保证在计划的时间与费用内,旅游者能充分地游览、观赏,做到讲解与引导游览相结合,适当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劳逸适度,并应特别关照弱病残的老年旅游者。在景点导游的过程中,导游应注意老年旅游者的安全,要自始至终与老年旅游者在一起活动,并随时清点人数,以防老年旅游者走失。
4.3.2.6 就餐时对导游的服务要求
a)导游人员每到饭店时,要简单介绍餐馆及其菜肴的特色,讲清几荤几素,清淡松软,不油不腻,请老年宾客共同监督菜肴质量。
b)引导老年旅游者到餐厅入座,并介绍餐馆的有关设施;
c)向老年旅游者说明酒水类别;
d)解答老年旅游者在用餐过程中的提问,解决出现的问题。
4.3.2.7 购物时对导游的服务要求
a)向老年旅游团(者)介绍本地商品特色;
b)随时提供老年旅游者在购物过程中所需要的服务,如翻译、介绍托运手续等;
c)不得向老年旅游者兜售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老年旅游者索要小费。
d)不得欺骗、胁迫老年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老年旅游者消费。
4.3.2.8 观看文娱节目时导游的服务要求
a)简单介绍节目内容及其特点;
b)引导老年旅游者入座。
c)在老年旅游团(者)观看节目过程中,导游应自始至终坚守岗位。
4.3.2.9 结束当日活动时的服务要求
老年旅游团(者)在结束当日活动时,导游应询问其对当日活动安排的反映,并宣布次日的活动日程、出发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
4.3.2.10 送站服务要求
老年旅游团(者)结束本地参观游览活动后,导游服务应使老年旅游者顺利、安全离站,遗留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a)老年旅游团(者)离站的前一天,导游应确认交通票据及离站时间,通知老年旅游者移交行李和与饭店结帐的时间;
b)离饭店前,导游应与饭店行李员办好行李交接手续;
c)导游应诚恳征求老年旅游者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祝老年旅游者旅途愉快;
d)导游应将交通和行李票证移交给领队;
e)导游应该在老年旅游团(者)所乘交通工具起动方后离开。
4.3.2.11 处理好遗留问题
下团后,应认真处理好老年旅游团(者)的遗留问题。
4.4 司机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4.4.1 出车之前一定要休息好,以确保中途安全。
4.4.2 车辆要事先检查,免得中途检查影响游程。
4.4.3 中途休息一到二次,可以方便,也可以松散腰腿,消除疲劳。
4.4.4 上下车考虑到老年人腿脚不便,增设一只自制踏脚,专人搀扶老人上下车。
4.4.5 协助领队、导游完成其他有关事宜。
4.5 保健人员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4.5.1 饮食
a)要重视旅游饮食,尽量做到每日的饮食达到平衡。饮食中要有足够的蔬菜和水果,保证营养平衡,有利消化。
b)要考虑进餐的时间和地点。尽量做到按正常时间进餐。很多老年人有胃病,胆囊炎等肠胃病,这种病患者一般要按时进餐,否则会旧病复发。地点是去旅游定点餐厅,在车船或飞机上要节制饮食。
c)尽量安排自助餐形式。每个人的饮食习惯不一样,对食物喜好不同,还有很多老年人因患有某种病痛而对某些饮食有所禁忌。选择自助餐可以让老年人有很大的选择余地。
d)应适当安排旅游目的地的特色饮食。
e)老年人除了要注意旅游中的饮食外,还要准备一些应急药,一旦出现不良症状,即可服药。应急药既包括老年人各自的自身常用药,还包括普通的日常用药,如感冒药、消炎药、胃药、腹泻药等,也要准备一些类似的应急药。
4.5.2 住宿
住老年标准间,并保证老年人每天6至8小时的睡眠,住宿条件不求豪华,但求舒适安静,每晚睡前用热水泡脚,睡时将小腿和脚稍垫高,以防下肢水肿。
4.5.3 出行
在老年旅游中,在行程安排上,虽以“宜近不宜远”为原则,但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调整。
在旅途中,保健人员可以为老年人量量血压,听听心律,带一些常用药品,老年人也可以随时向医生进行保健医疗咨询。
4.5.4 游览
在设计旅游线路时,旅游景点不宜太多,以免老年人疲累,动静结合但不多走路, 游览节拍以缓为主,并考虑安全因素。每处旅游景点最好能有供人休息的石凳、椅子、小亭等以方便老年人休憩、歇息。
4.6 接受投诉人员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4.6.1 老年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
4.6.1.1 旅行社应向老年旅游者发放并回收《征求意见表》。
4.6.1.2 旅行社应开展有目的、有计划、有选择地回访老年旅游者的工作。
4.6.1.3 旅行社应根据老年旅游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4.6.2 投诉处理
4.6.2.1 旅行社对老年旅游者的投诉应耐心受理、查明情况,实事求是处理。
4.6.2.2 旅行社应设专职负责处理老年旅游者的投诉。对于重大旅游投诉,旅行社主要管理人员亲自负责处理。
5 老年旅游出行须知
5.1 报名须知
老年人长途旅行,生活不规律,身体易疲劳,旅途衣食住行又诸多不便,这些都会给老年人身体带来不利,因此,老年人旅行应特别注意保健。
5.1.1 填写健康卡
老年人旅行前要填写一份健康卡,然后再根据各自的身体状况和病情,选定旅游点,安排旅行日程,能远则远,不能远则近,不要勉强。出发后要及时向随团保健人员介绍病情。
5.1.2 携带常用药物
除携带平时服用的药物外,如降压药、扩血管药及催眠药,还应备有感冒、腹泻、止痛之类的药物。急救药随身带,以应急需。若晕车船,还应带上防晕药。
5.1.3 防止受凉感冒
春秋旅游旺季,气候多变,故春游不减衣,还要带上雨具,以防不测风云,使身体受凉。秋天早午晚温差大,老年人机体免疫与抗病能力下降,应随气候变化增减衣服,防止受凉感冒。
5.1.4 避免过度疲劳
老年人游览时,攀山登高要量力而行,以免劳累过度,加重心脏负担,心肌缺血缺氧,引起旧病复发。若出现头昏、头痛或心跳异常时,应就地休息或就医。
5.2 组团事宜
老年游客参团须提前报名;报名时及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报名时须预付总团费的30%,余款在启程前的3天(不含当天,出国游为7天)付清;逾期未付清,作自动退团处理,扣除总团费的5%作为业务损失费。
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旅行社组团以16人以上成团;参团人数不足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前提下,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
5.2.1 费用构成
a)费用包括:行程表中所列的城市间交通费、各地游览汽车费和每人一件行李的托运费(其重量以交通部门限定为准);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级酒店的标准房住宿费;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行程表所列的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综合服务费。
b)费用不包括: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一切私人开支;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小费。
5.2.2 违约责任问题
合同双方有违约行为的,国内旅游,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出境旅游,违约方应当提前7天通知对方。对于违约责任,按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报名后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或因国家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年游客交费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在旅途中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或因国家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情况全权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差额按“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老年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某项团队活动,均作自动弃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因游客的责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随团旅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导游因为老年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游客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老年游客在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扣除游客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后,将剩余团款退还。医疗费由游客自理。
老年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和财产意外事故时,按有关部门(如各交通部门、降低或保险公司)订立的条例或交公安部门查处。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无须对该事故负责。
眼下正是旅游的大好时节,对于老年人来说,旅游是一种亲近自然的休闲方式。但是,老年人一般体质都比较弱,如果再缺乏旅行卫生防护知识,就很容易发生多种疾病,因此老年人出外旅游应注意以下八件事:
旅行前要做健康检查。老年人自我感觉没病时,也并非真的无病,只不过有些潜在的病尚未暴发而已,一旦发现有不适宜参加旅行的病症,就应当机立断放弃旅游而就医。
老年人旅行,最好有照应。老人出游最好是参加集体行动。这样能得到多人的互相照应。在途中或目的地,老年人也不要独自出行,以防发生意外。
乘车时,要注意防晕。有时饮食不当、睡眠不足,都会诱发晕车、晕船,可在开车前30分钟吃些防晕药,在开车时可闭目养神,精神放松,头靠座背保持不动来防晕。当长时间乘坐车船时不要穿紧身衣裤鞋袜;尽量避免长时间处于坐位姿势。
老年人行走要小心。要时刻提防,除要穿防滑、轻便、柔软有弹性的旅游鞋外,尽可能拄一手杖,以增强身体的支撑能力。
睡眠时间有保障。旅行安排不要太紧,要留有充分的时间休息、睡眠,而且要避免夜间乘车。休息不好,疲劳乏力,就容易诱发一系列的病症。
个人保健要做好。老年人要特别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饮食一定要有节制。住宿条件不求豪华,但要舒适安静,与人同住一个房间,相互之间可有个照应;每晚睡前用热水泡脚,睡时将小腿和脚稍垫高,以防下肢水肿。
注意防寒。感冒对于老年人来说是件麻烦事,要时时防范。眼下时节不要露宿,以防风寒,引起感冒。
各种情况早提防。老年慢性病患者旅行时,除预防新病发生外,尤其要注意旧病动态,要预测自己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并适时调整旅行计划或中止旅行,及时就医。
四、老年人去旅行 怎么游 如何游 怎样穷游花的少玩得好 我来告诉你
在上班的时候,我们都容易产生这个想法,就是不管自己有多忙多累,都要抽出时间出去转转。
但是,退休后会慢慢发现,时间确实充裕了很多,自己却反而没有因此而更加开心,相反觉得更加寂寞了。看看自己的日子好像什么也不缺,但仔细想想又觉得缺点什么,用不尽的的只是那些漫长寂寞和孤独时光。
退休后的时光,并不是用什么东西就可以充实的。
怎样对自己好一点?如何才能在闲暇的时光与身上的金钱得到充分利用,让自己时刻保持身心快乐、远离孤独的感觉呢?
或许,一场“旅行就是给自己最好的答案。
不过也有些人提出了这个“旅行”是得花一些钱的事,有些退休金不高的人或是没有很多积蓄,在旅行上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作为老年人,在旅途中怎样才能玩的开心,而又不会旅途劳累呢?
然而还有一个关键的东西,不多的退休金和积蓄怎样才能“物尽其用”呢?
那么比较时髦的“穷游”就可以解决这一切。
不用于年轻人的旅行方式,老年人在生活质量和追求上可能没有那样超前,这样就为“穷游”打下了基础,年纪大的人基本上都明白“够用”和“实用”这两个道理的, 在旅途中不管大事小事都以“合适”为基本理念,那样钱不想省都难。
一场好的旅行,是需要心理和身体上有所享受的,在旅行中的各种消费项目繁多,在量力而行的条件下适度选择,不要把什么成本都压到最低,以免降低旅行的体验,本来是“享福”却变成“受罪”了。
在“旅途”中消费的问题上, “合适”最主要,平和消费观做到“不偏激也绝不低下” ,不要因为少几元钱就去住并不安全的私人旅馆,为了省几元饭钱就去吃生冷的方便食品,要给自己最“合适”的旅行体验,为以后的出发打下基础。
报团游的优点:
就现在的旅行社来说,对于上了年纪的人都有一些相关的产品,基本都是按着中老年人群的特点,设计了一些诸如“怀旧”,“红色”,“ 历史 ”一类的旅行线路,非常方便,基本不需要自己考虑一些生活问题,都有专人来安排。景点的设置也比较全面,会从各个方面来考虑旅行者的感受。
有些诸如“夕阳红”的旅行项目,一般在出发前都会给所有的团员,上专门的老年意外险,防止旅途中发生的一些意外,还有一些旅行社还会配上“随团医生”,在人员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还可以应急处理,确实方便了上了年纪的“旅行者”。
报团游的缺点:
“贵”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七天时间的旅行路线,正规的旅行社报价基本上都在4000-5000左右,有些线路还更贵,但万万不能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满满的都是陷阱。
“累”不得不说的话题,旅行社的行程安排的都很紧密,景点对景点,在时间上是很紧张的,对于旅行体验比较淡薄,对于旅行地的很难有深刻认识,匆匆一天就落得腰酸背痛。
不过“报团游”是非常方便的, 对于旅行经验不多的老年人是很好的选择 ,但是消费较高,可以酌情选择。
这是一个新名词,指的是长期居住在旅行的地方,这是目前在中老年人群很流行的一种,性价比非常高,在国内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租一间当地的民房,每天和本地人一样逛菜场,自己做饭,不紧不慢去各个景点游览, 混在本地人之间,融入当地生活 ,对于“风俗习惯”,“人文景观”,都有很高的旅行体验。
那么支出情况是怎么样呢?在住宿上,一般民房一月的租金,可能只有酒店几晚的价格,在饮食上,民房大多都有炉灶的配置,自己购买当地的特色蔬菜,制作适合自己口味饭菜,花的少吃得好,交通方面,使用当地公共交通,通行效率高费用低时间灵活,这种旅程那是十分悠闲自在的。
“旅居游”是十分优质的旅行方式 ,基本上都是在生活在当地居民中间,消费大多能和自己的生活地一致,不需要太大的支出,就可以有很高的旅行体验,完全适合退休后有充足时间的人,是性价比最高的旅行方式。
这个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旅行方式,主要推崇的理念是“自由”, 汽车 能给我们“在路上”的感觉是最好的 ,很多退休的朋友都是老司机,在交通安全上是没有问题的,和旅伴商量好目的地后,把时间拉长,放慢节奏,在旅途中去寻找一些未知的东西,遇到喜欢的城市或是小镇那就深入一下,住个几天,再继续走上旅途。
自驾游的交通费用是最大的支出,避开紧张的“高速公路”,走上风景秀丽的“国道”,把每天的通勤距离变短,平均旅行的时间和交通费用的零整比,每天行走100-200公里最佳,也不需要太长时间开车,人也不会很累。
在吃饭上,车行到一些地方,去品尝一些当地的特色饭菜,老年的朋友如果胃口不是很好的话,自驾车可以带上一套方便的炉灶,在沿途的村镇采买食材,自行加工饭菜,可口又不失当地风味。
住宿上,可选择沿途舒适的“农家乐”或者“民宿”,房价一般都很低廉也比较舒适,可以更好的融入当地的生活,如果 汽车 空间较大也可以住在车上,虽然费用较低但不推荐,毕竟都是大龄人群,身体 健康 最重要。
“自驾游”可能在消费上要稍微高一些, 但是在“自由自在”的光环下那是超值的,在旅途中获得的“新鲜感”也是最强的 ,对于老年人的身心 健康 都有很大的帮助,是最容易获得满足感的“旅行方式”,也是我本人最为推荐的。
退休后的生活是悠闲而又孤独的, “旅行”能带给你一种放飞自我的感受 ,既能够增加中老年人对于人生的活力,又能够消除没有亲人陪伴的孤单感,在旅途中可以交到形形色色的朋友,随心所欲的到自己喜欢的地方旅行。
旅行是一种生活,人生也是一场旅行,在路上的脚步,永不停息的收集生命中的美好与滂沱,让旅行有了灵魂,希望大家都可以走出去,用“旅行”来丰富你我的人生。
我是“蓝色之旅”一个热爱 旅游 的狂热分子,希望可以用我在旅途中得到的经验,来帮助大家,旅行的路上有我陪你,更精彩。
五、老年人出游需求呈现多样化吗?
从目前的老年人旅游市场来看,老年人旅游消费已经迎来了一轮新的升级。从传统的跟团观光游,到随心的自由行,再到目前的主题类旅游。随着老人朋友前往的目的地越来越多,他们已经对传统的旅行方式及目的不再感兴趣,这种情况也会倒逼旅行社在生产产品过程中要不断增加旅游的内涵和营养,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
当下的老年人对于自身身体健康变得愈加重视,旅游已经不单单是为了娱乐,康养理疗也成为了出门休闲的重要目的之一。中青旅遨游网就基于市场需求变化为老年人推出了量身定制的康养旅游,分为康养旅居、康养理疗和康养游乐三大类,康养旅游日渐受到老年人的关注,目前选择康养线路的旅行人数占比有较大提升。
针对老年人日渐多样化的出游需求,邮轮游、自驾游、摄影主题等,都是中老年喜爱的旅行方式。可见中老年游客出游方式在逐步改变和提高。众信旅游会员专属团还会根据不同老人的兴趣爱好将他们圈层在一起,推出“优圈定制”主题系列,从而满足中老年游客的全方面出游需求。针对中老年游客推出的夕阳红团会配备双领队,领队还会准备热水壶、老花镜等中老年游客较为常用的物品。
众信旅旅游的红色线路、夕阳红线路中,除了软件服务外,还更侧重中老年游客的内心感受,在邮轮线路中,会推出老照片怀旧回顾、诗歌朗诵等主题活动。邮轮作为一种全新度假模式,无舟车劳顿之苦,且涵盖食、住、游、购、娱等各种度假因素,颇受老年人欢迎,如驴妈妈推荐的重阳节前后出发的地中海邮轮抒情号和歌诗达邮轮赛琳娜号预订火热。
银发族对旅游产品及服务特殊要求覆盖到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以“深体验、慢节奏”风格主导,让爸妈轻松 “休闲游”。如中国国旅总社的慢品江南东方软卧专列线路,在乌镇枕水而眠、游览杭州和绍兴品味别样的诗意文化,荡漾着小船徜徉水乡。而驴妈妈的“桂林、阳朔、巴马、德天、北海火车11日跟团游”优选火车卧铺,慢节奏游览桂林山水,同时深入广西巴马长寿乡,探秘长寿养生秘诀。
六、60周岁老人旅游门票有什么优惠政策
60周岁老人旅游门票有优惠政策,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老年证。
优惠政策如下:
1、优惠政策:儿童身高1.2(含)-1.5米(不含)、60(不含)至70周岁(含)之间老人(凭老年证或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5-10级残疾人凭残疾证购景区优惠票(上述优惠政策,需到景区自行购买)。
2、免票政策:儿童身高1.2米(不含)以下免费;70周岁以(不含)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票。
扩展资料
2013年4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就启动的一个立法项目,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但由于当时我国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方面对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这部法律草案未能提请审议。
第六十六条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