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大"休假新政"出台 部分省市可望多一个"6天长假"
三大"休假新政"出台 部分省市可望多一个"6天长假"
为激发旅游消费热情、扩大旅游消费规模,我国将实施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三大措施,同时强调各地方各单位不搞“一刀切”。
11日正式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将给民众的休假模式带来哪些变化?
增设地方假日后
可覆盖六成人群
在宁夏、新疆、西藏、广西等地,大多数旅游者出行不用“黄金周扎堆”,这是由于当地民众在开斋节、古尔邦节、藏历新年、壮族三月三等民族传统节日放长假。今后,从山东省的孔子诞辰到福建省的妈祖祭典,人们可望享受更多地方性、民族性的公共假日。
国办在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国家旅游产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主任石培华说,目前我国已有地方民族假日涉及的人口数量不足8%,且都集中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县,即使加上一些地方节事假日,涉及人口数量也仅达到全国人口的10%。
根据预测,全国有节日基础的省(区、市)中增设地方假日后,至少可以覆盖全国六成人群,部分省(区、市)可以多形成一个3-6天的长假,也有部分省(区、市)可以形成2个3天左右的小长假。
比如山东的孔子诞辰纪念日适逢国庆假日,可叠加形成8-10天的假期,因时长不同与全国国庆假期可有一定的错开。福建的妈祖祭典等主要是在4月底5月初,也可在清明国家假日时与全国假日时间有一定错开。
“我国地方假日体现出四季交错效应,从而形成人口错峰休假效应。”石培华说。
减半天工作时段
大城市利于减排
“从小长假到国庆、春节两个黄金周,节假日主要集中在冬春秋季。而漫长的夏季是各国休假的主要季节,希望炎炎夏季多一些休息日。”欧洲一家企业驻京办的工作人员李秋平说。
石培华说:“针对华东地区酷暑,东北地区严寒等气候特点,缺少对民众休闲出游的气候适宜性考虑,‘一刀切’的放假方式也不符合我国地域广阔的国情。夏秋季是我国旅游的黄金季节,每周半天的时间,就能多形成52个周末休闲组合,或者形成26个固定长周末,可以大大释放消费潜力。”
据测算,每周减少半天的工作时段或每两周减少一个全天的工作时段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对人口密集的城市效果尤其明显。
三问小短假
哪些单位“有条件”休小短假?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休2.5天“小短假”,“有条件”的单位到底指什么?昨日,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广东省旅游局和广州市旅游局,但截至发稿时,对方均未给出答复。
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落实上有一定的条件支撑,实施起来比较容易。但对于某些民营企业,尤其是追求利润的经济实体来说,目前有很多条件还没有满足。“其实,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强度、工作成本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有些本身已经在执行了。本次《意见》可以给他们更多的政策制度保障。”
庄伟光认为,2.5天“小短假”若要大面积推广,整个制度安排需要一个大的调整,目前还不太现实。在相关政策指引明确之后,对工作强度、工作成本要求没那么高的情况下,可能会逐步落实。
资深旅游策划专家劳毅波认为,“有条件的单位”是相对的。在落实的过程当中有无条件也会变动,原本有条件的单位因为任务重压力大而变得没有条件。“有无条件落实还是取决于所在行业所在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一般来说,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休假制度更容易贯彻。但就算是事业单位,也可能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如紧急的政治任务和社会任务,那么,这个“有条件”就没有办法落实了。而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只有创造收益才有条件保障休息,所以落实“小短假”是不易解决的。
“小短假”到底能在哪些单位落实,从此前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也能看出端倪。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周末游会否出现另一种扎堆?
每逢旅游旺季,民众扎推周末出行日渐明显。据携程网大数据统计显示,暑期国内游周六是出行高峰,占总人数的24%。其次是周二,占比16%。周五出游的比例排名第三,占15%。周一出发的比例最低,只有9%。
而从景区入园人数来看,周六、周日是入园高峰,分别占22%、20%,也就是说周末的客流占了四成以上,周一到周五每天的游客量只有周末的一半左右。
南湖国旅策划推广中心副总监苏峰表示:“2.5天小短假可以对周边游的游客体验感有大幅度的提升,毕竟对于短途旅行来说,住一晚的体验感觉是稍稍欠佳,住两晚时间上相对充裕,真正达到短途旅行放松休闲的目的。”
广之旅国内游总部副总经理文爽表示,随着2.5天“小短假”的实施,市场对周末旅游产品需求量有望出现“井喷”。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广东人出游习惯日渐成熟,除各大黄金周及小长假外,选择周五下班后出发,利用周末出游放松的白领和工薪一族也越来越多。
尤其是,随着武广、贵广、南广高铁相继通车,不仅大大缩短了广东游客到高铁沿线旅游城市的路程,在城市之间开启了“周末旅游圈”的序幕,以高铁为主要出行工具的高铁游开始呈现高频次短途游为主、游客逐渐年轻化等特点。
私企老板乐意吗?
听闻鼓励2.5天“小短假”,一些私企老板心里打鼓。昨天,在东莞开设了一家小型贸易服务公司的私企老板李德(化名)向记者吐槽:“目前制造业订单萎缩厉害,私企日子不好过,作为贸易公司,一损俱损,若还推2.5天休假,会加重企业负担。”
李德给算了笔账,目前普通工人的人工成本一个月就要将近4000元,若再增加半天休假,企业为了保证生产,只好不放假,意味着要多付员工加班费。“就算企业放假,工人也希望加班多挣点钱。”
李德认为,目前私企面对最大的.问题就是劳动力缺乏,若还要多放假,真的“要了企业的命”。
省人社部门回应国办《意见》:“落地”要等国务院出台细则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11日,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目前暂未接到《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纸质文件,但《意见》关于休假的规定基本上是《公务员法》的细化。
《意见》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但是,如何理解“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句话的定语比较模糊,“什么叫有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含不含企业?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该负责人认为,明确什么条件,只能由国务院出台细则去明确,而且企业带有市场经济属性,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标准不太一样。
《意见》还规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广东是否将就此出台实施细则?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照《意见》的相关精神。“这个规定是体制内的,休假平时是很少人关注的,即使休假话题这几年越来越火,执行起来也火不到哪去,因为能休假的基本是小众群体,不是整个社会的人,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本来就是小众群体。”该负责人补充说。
三年“带薪休假”议案提出者人大代表黄细花:《意见》实在,明年或提“黄金月”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实习生黄萧嘉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已连续三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议案。黄细花说,国务院办公厅11日下发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让自己“看到了希望”,同时,她特别提出了“黄金月”的建议。
提了三年议案后,黄细花认为这次国务院办公厅的三条规定“很实在”。黄细花说,人社部工作人员给她的答复和建议中讲到“国家部委,包括中央领导都在北戴河进行现场办公,它其实是一种带薪休假。”她相信在领导带动下,带薪休假未来将能够落实。
对于规定中提倡的错峰休假,黄细花认为这为部分单位的调整休假提供了依据。“以前我们广东在五一的时候,会进行带薪休假与这个节假日统一安排。以前可能没有依据,现在有这条之后就可以依据了。”
黄细花表示,周五下午放假可以减轻交通压力,“异地工作的周五下班就可以回去……出行旅游也可以拉长时间。”她认为所有单位都应以人为本尽量安排周五下午休息。
纵观全国,黄细花表示广东已经将春节、五一假期等与带薪休假结合起来,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她也指出近两年来其他省份要求领导带头休假,或强制轮流休假,更好地落实了带薪休假制度,“广东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出台。”
黄细花还提出了新的建议。她建议可以搞“无会期”、“无会月”、“无会周”,以落实带薪休假。她表示,如果今年执行得不好,明年将提建议实行“黄金月”,“就是八月份是休假的月。像欧洲,他们到了夏天,全家大小普遍都是休假。”
专家说法:0.5天假期如何界定需明确
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张伟强教授:要让“2.5天小短假”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对多出来的0.5天假期给予界定,如果定义为占用了工作时间,那么怎样去补,就要有明确政策。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于2.5天的小短假,分析其三大关键词,“鼓励”而非统一、“夏季”而非全年、“有条件”的单位而不是全部,也说明这项政策惠及的群体和人数是在一定范围内的。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教授杜炜:落实错峰休假首先要结合南北方、少数民族特色合理安排和调整休假制度,其次是可拆分现有的长假,分解成多个与民族节日相契合的“小长假”。
网友意见:能否规定“每周工作36小时”
网友“宛宛”:服务行业每间店就只有两个员工,别说休2.5天或2天,连每周休1天都不能保证。
网友“莫待无花空折枝”(地盘施工者):除了年假,全年几乎没有一天休班,因为工资按天算,上几天拿几天工资。
网友“liaozezhong”:干脆统一规定每周工作36小时,休息两天半就可以了。
网友“山里人”:我建议一月多发三天工资、不休息星期五半天。
网友“yyaqzzc”:不增加收入,假期再多也没钱消费呀。
网友“周”:会不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去休假了,很多办事窗口也跟着休假……
最新调研报告显示:约两成广州人三年未休带薪年假
近日由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关于广州市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18.3%的受访职工近三年从未享受过带薪年假,其中包括18.7%的受访政府机关职工在内。
调查于去年10月进行,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走访调查了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资私营企业和外(合)资企业的278位职工。其中,81.7%的职工表示在过去的三年中全部或部分享受过带薪休假,也有18.3%的职工表示近三年从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
在被调查者中,分别有88.0%和81.3%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表示近三年享受过全部或部分带薪休假。不过,外(合)资企业和内资私营企业落实情况有待加强,分别有超过两成职工表示过去三年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
从调研情况上看,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太忙没时间休假,占比分别达到76.0%和56.5%;内资私营企业和外(合)资企业则是因为单位相关制度不完善,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占比分别达到70.6%和62.5%。
旅游板块集体大涨
国务院发文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旅游相关概念板块昨日逆势大涨。上海证券分析师刘丽认为,随着国民收入逐步提升,大众旅游市场将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对旅游板块给出“增持”评级。
;
二、西安这几年发展得怎样
本文核心数据:GDP占比、工业增加值等。
1、西安市产业整体规划布局情况
(1)开发区布局:八大开发区协同发展
为更好促进西安市经济发展,西安市在发展过程中建设了六大开发区和两大基地,六大开发区即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和西咸新区(按成立时间),两大基地即为长安区的航天基地和阎良区的航空基地。详细分布情如下:
注:标黄雁塔区为2020年西安市GDP最高区县,下同。
(2)产业布局体系:“6+5+6+1”布局体系
在产业布局体系层面,根据西安市《西安市现代产业布局规划》,其提出了“6+5+6+1”的布局体系,其中“6”指6项支柱产业和6项生产性服务业,支柱产业以制造业为主,兼顾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则主要指研发创新、金融物流等产业。“5”则指西安市在新兴产业领域的规划布局,主要包括人工智能、5G等高新科技产业。“1”则特指西安市本地的文化旅游发展产业。详细产业体系和不同开发区和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情况如下:
(3)产业空间布局:“一核三带一通道多板块”空间布局
在西安市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领域,西安市政府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属性相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做大做强”的原则,在空间上逐步形成“一核三带一通道多板块”的产业空间布局。“一核”指位于城市空间中心的文旅商贸核心,“三带”指高新技术产业带、先进制造产业带和文化旅游产业带,“一通道”指从空港新城连接高铁新城到国际港务区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多板块”指各区县、开发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板块。详细规划指标解读和产业空间分布情况如下:
注:“三带”中涉及区县、开发区部分加粗为产业引领行政区县/开发区。
注:蓝色双箭头为先进制造产业带,黄色箭头为物流大通道,紫色箭头为文旅产业带,绿色箭头为高新技术产业带。
(4)各区重点产业全景
各区重点产业布局来看,西安市文旅商贸等第三产业布局主要集中于以行政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为代表的中心城区,以及以曲江新区为代表的城中开发区。围绕中心城区,西安市主要布局了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产业,助推西安市第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端制造业主要分布在经开区、高新区、西咸新区和航空航天基地周围,以开发区为依托,带动各行政区整体制造业发展。
2、西安市产业发展现状情况
(1)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占比不断提高
从陕西省统计年鉴公布数据来看,2011-2020年西安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比总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2020年西安市第一产业GDP占比仅为3.12%,第二产业GDP占比为33.21%,第三产业GDP占比则占63.66%。
(2)产业体系之六大支柱产业
根据西安市政府2020年印发的《西安市现代产业布局规划》来看,西安市在支柱产业领域主要布局行业为电子信息制造、汽车制造、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
从产业布局重点分布来看,支柱产业主要集中在以新城区、莲湖区和碑林区为中心的城市周围,产业重点的布局仍旧以西安市的各大开发区为主,基于不同开发区发展优势,发展不同类型支柱产业。
(3)产业体系之五大新兴产业
根据西安市政府2020年印发的《西安市现代产业布局规划》来看,西安市在新兴产业领域主要布局行业为5G产业、增材制造产业、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和机器人产业。
从产业布局重点分布来看,根据西安市招商引资规划,西安市在五大新兴产业领域招商引资以建设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为载体,聚焦人工智能、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卫星应用等5大新兴产业招商方向,围绕人工智能研发及产品制造、5G技术研发与产品制造、关键器件、核心芯片、无人机、卫星通讯导航遥感市场应用,工业机器人、服务型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3D打印、A1研发、齿轮组件、减速器、数据中心等产品的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零件,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布局,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4)产业体系之六大生产性服务业
根据西安市政府2020年印发的《西安市现代产业布局规划》来看,西安市在生产性服务产业领域主要布局行业为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和会议会展行业。
从产业布局空间分布来看,西安市的生产性服务产业布局仍旧以西安市各大开发区为主,针对不同开发区的发展特点、区域优势和产业定位,分别发展不同类型生产性服务产业。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西安市数字经济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三、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 2.5天休假的城市有哪些
导读:近期,你是不是总能看见哪个地方推行两天半假期呀?看着这样的消息,你却只能羡慕,因为很多私企和企业连双休都很难达成,更别说是2.5天休假制度了。那么,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2.5天休假的城市有哪些呢?和我一起去瞧瞧吧。
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
两天半假期在2015年8月起就有实行,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两天半假期政策支持部分
《意见》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发出后,当年8月11日,湖南宁乡县旅游局在全国率先试行夏季每周2.5天小长假。随后,江西上饶、山西晋中等地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小长假政策。
目前,并没有针对上述各地执行2.5天小长假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专项统计数据。但多位专家表示,通过“放假”拉动消费,效果有限。
2.5天休假的城市有哪些
甘肃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重庆市
方式与范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长沙市宁乡县
方式与范围:宁乡县旅游局
时间:(2015年8月发文)每年7月1日到10月1日
目的: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转型升级。减轻景区压力
贵州省黔南州
方式与范围: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
时间:每年5月1日到10月31日
目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激发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热情、改善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状况
山西省晋中市
方式与范围:适用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可比照执行
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目的:引导市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河北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辽宁省
方式与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陕西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有条件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可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安徽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江西省上饶市
方式与范围: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干部职工周五下午休假
时间:(2015年8月发文)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目的:促进旅游消费,打造旅游强市
福建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江西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江西省吉安市
方式与范围: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中央、省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目的:引导市民旅游消费、打造旅游强市、拉动经济增长
四、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旅游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旅游经营者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从事旅游接待、招徕,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可供参观游览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管理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依法在本省进行旅游业投资,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第六条 旅游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旅游业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发展旅游业,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二章 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旅游设施建设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和评估,制定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坚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第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应征得市(地区)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审批立项。
禁止兴建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人造景点。禁止重复建设人造景观。第十条 旅游涉外饭店建设项目,应征得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批立项。第十一条 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由省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二条 对旅游景区、景点实行分等定级管理。
旅游景区、景点分等定级的标准和管理办法,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 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禁止破坏景观原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第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必须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旅游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欺诈、勒索旅游者,不得强迫旅游者接受各种有偿服务。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必须负责旅游者的旅游安全,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度。
旅游经营者发现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第十七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旅游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旅游经营者必须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第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必须按照旅游合同或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合同规定或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运行计划。第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第二十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旅游设施安全不合格的,不得营业。第二十一条 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方可执业。
旅行社不得聘用未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导游业务。第二十二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由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设立国内旅行社,报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
旅行社必须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经营活动。
五、西安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西安市旅游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和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情况,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研究解决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第五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旅游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旅游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相关部门依照下列分工,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责任:
(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二)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及其他游客集中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五)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景区门票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旅游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实行城市化管理的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乱设摊点、揽客、尾追游售、散发旅游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七)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旅游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
(八)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监管及投诉处理;
(九)网信部门负责依法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十)宗教、文物、质监、商务、食品药监、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与旅游行业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第七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发布旅游市场违法行为预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提醒和引导旅游者自觉抵制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宣传,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八条 旅游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诚信教育,倡议成员规范服务、公平竞争、互相监督,维护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十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本市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客流量预警、经营者服务质量、行政处罚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制定本市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产品、旅游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或者规范,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其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二)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
(三)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四)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五)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
(六)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