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
中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中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其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中国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民主只能适用于人民,不能让敌人享有民主;专政只能用于敌人,不容许对人民实行专政。
但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只有对人民实行民主,才能有力地对敌人实行专政;只有对敌人实行有力的专政,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民主。
扩展资料:
中国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优越性
1、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
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但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被激化。
2、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
它明确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社会基础;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只强调专政而忽视民主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专政的片面性,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民主专政
二、我国国家性质是什么?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领导阶级。
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2、阶级基础。
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特点。
最大特点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3、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