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在我国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部、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
1、 国务院部(25):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监督,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资源,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国务院直属机构(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赞处,国务院机关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
3、各级地方行政机关:
(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市,直辖市各区,自治州人民政府; 县,自治县,市辖区和无区的市; 和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
(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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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职能部门有哪些
1、政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旅游局、民政局、统计局、民宗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发展规划局、财政局等。
我国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现行工作部门的设置,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一)综合协调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经济委员会、财政、人事等。
(二)政法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有公安、司法、安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主要有教育、文化、广电、卫生、计生、体育等。
(四)专业管理部门。主要有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土管、贸易、城建、城管等。
(五)监督检查部门。主要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物价、统计、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等。
扩展资料:
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中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
①军事保卫职能。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保卫国防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的职能。
②外交职能。即通过政府的外交活动,促进本国与世界其他各国正常的政治、经济往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的职能。
③治安职能。即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能。
④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即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职能
政府有些什么部门,主要是干什么的?
中国政府的组成部门一共有28个,分别是: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政府部分的具体职能大体如下:
1、中央办公厅:为党中央、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服务的办事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行政监察。
3、外交部: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
4、国家发改委:向社会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及与其相关服务。
5、科学技术部: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6、教育部: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
扩展资料:
政府机构
在广义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官僚机关,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那部分国家机构,在我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机构
区政府办公楼有哪些部门和级别
综合科,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工作科,秘书科(财务科),信息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机要科,经济科(金融科),城建人防科,社会事业科(政法科、外事科)。
政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旅游局、民政局、统计局、民宗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发展规划局、财政局等。 我国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现行工作部门的设置,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一)综合协调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经济委员会、财政、人事等。(二)政法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有公安、司法、安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