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夜总会消费要花多少钱
这要看ktv档次,一般不同的时间段价钱不同,晚上7点到11点一般是价钱比较高的,通常一个中等ktv包房在这个时间段是每小时168左右
夜总会,泛指各类夜生活娱乐场所。世界各地的夜总会,性质及定义皆不尽相同;于夜总会内进行的主要活动也有相异之处,但大致上都与舞蹈有关,而客人大都属成年人并会喝酒。一些地区的夜总会,设有舞池、乐队或DJ,提供歌舞表演。还有一些举办聚会,团体活动也在这里。
西式夜总会,又称为卡巴莱(Cabaret),在欧美各地常见,起源于法国及德国等地。此类夜总会提供西式晚餐,跳舞或话剧等表演,表演项目多为西式歌舞表演,部分会由著名歌手或舞蹈团演出。一些西式夜总会的表演者是长驻演出,以吸引游客等观众,另一些则由世界性的表演团体作巡回性演出。
中式夜总会,或称中式酒楼夜总会,于20世纪中期的香港曾经甚为流行。中式夜总会从西式夜总会演变而成,提供中式晚饭或饮宴,部分设有舞池供顾客跳舞;而表演主要包括歌手演唱中西流行歌曲、或粤剧等演出,表演性质较为健康,适合成人及儿童欣赏。一些团体或商业机构的大型活动如周年晚宴等,早年亦常于中式夜总会举行。
在香港体育馆等表演场地落成前,某些著名歌手如罗文及徐小凤的演唱会亦有在中式夜总会举行。1970至1980年代的香港,是中式酒楼夜总会的高峰期,当时著名的包括尖沙咀海洋皇宫夜总会及海城大酒楼夜总会,以装潢华丽作招徕。但其后因香港经济环境转变,加上酒店的饮宴业务竞争激烈,令传统的中式酒楼夜总会难以生存而先后结业。
日式夜总会是由日本的高级夜总会演变而来,于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起飞时期曾经在香港甚为流行,其消费在当年,以至21世纪初的消费指数而言,皆甚为惊人。日式夜总会与舞厅相似,设有舞池,以妈妈生作为领班,并由舞小姐陪伴客人跳舞喝酒耍乐。在全盛时期,日式夜总会也举行各种不同种类的舞蹈及歌手演唱等表演。
二、厚街国际大酒店消费高吗
高。东莞厚街国际大酒店是一家大型国际商务酒店,由国际享负盛名及经验丰富的设计顾问公司HBA设计,其装潢陈设巧妙地融合了东西方的文化特色,消费高。酒店位于商业中心之显要地段,购物、娱乐信步可至,酒店旋转餐厅将城市美景展示。
三、KTV一般消费多少?
KTV一般消费200到1000不等。包间收费:大包间80元/小时,小包间50元/小时,不带酒水和果盘,只唱歌。包厢按时段计费,不同时段价格差异明显,非节假日和白天的价格非常之优惠。
服务方式,包厢不设专职服务员,采用自助服务。附设便利超市,酒水大都高于市场价,规模化经营,一般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包厢。
扩展资料
经营特色:
1、提高包房周转率对于喜欢演歌的消费者来说,量贩式KTV吸引他们的不仅是低廉的包房费,歌厅内附设的平价超市,也是一种难以抵抗的诱惑。虽说利润率只在30%左右,但较高的包房周转率保证了量贩式KTV的整体利润。
2、时段分割引导差异化消费量贩式KTV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它把本来属于高消费的场所变得大众化了,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有效的时段分割,而不同的时段引导的是完全不同的消费。
3、自助式的点歌为消费者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也大大节省了量贩式KTV的人力资源成本。过去一个服务员管1-2个包房,集约化的管理减少了人员,也大大节省了开支。
四、厚街有哪些KTV,消费水平是怎样?我想要找地方靠近康乐南路这边的,我们是一群同学去唱歌,所以需要安全
厚街唱K,我个人推荐音乐魔方,就在明丰广场五楼,力美健旁边。装修风格跟其他KTV不一样,金黄金黄的很明亮,没有那种黑暗的感觉。因为是新开的,音效各方面都很不错,价格很便宜,下午场价格超便宜的,具体忘了。晚上的话,每人28自助餐费,然后唱3个小时。房间很大,比较适合一大群人聚会。里面有个小超市,有卖饮料小吃什么的,价格比外面稍微贵些但是不会很离谱。
五、东莞后街那里有ktv 怎么消费的
2011年4月15日凌晨,我和朋友一起去东莞市厚街镇永泰路星一派KTV唱歌,该店营业时间至凌晨3点,在与店长沟通后,店长同意无条件延长至凌晨3点30分。至3点10分时,该店服务员某A跑到我们包厢说时间到了,赶我们出去。随后我朋友在二楼大厅与之沟通未果,发生了一点摩擦,推了该服务员某A一下。随后该服务员某A把星一派的高级主任,负责人、同事几十人全部叫过来,说要我们赔偿5000元。事实上某A并没有任何损伤。我们不同意并道歉,但是对方不接受,接着拿来了7、8根铁棍和3把砍刀,我的朋友身上被砍了3刀并有多处伤痕,星一派KTV的门把手也在此过程中被损坏。群殴过程发生在星一派KTV二楼大厅,此处有监控录像,我们自己想拍像留下证据被制止,门也被星一派的人给关了,限制了我们的人身自由。我们被殴打了将近30分钟。服务员某A扬言让我朋友不能活着走出星一派KTV,随后我们报警了,在他们知道我们报警后又对我朋友进行殴打。
在警察赶到后,星一派KTV的人不承认他们打人,各种铁棍和砍刀也被他们藏起来,警察看到我们身上多处受伤却劝我们和星一派的人和解,还要我们赔偿在殴打过程中损坏的门把手500元,由此可以看出星一派不是第一次发生暴力殴打消费者的事情,负责办案的警察有收受贿赂的嫌疑,不秉公办理,涉嫌包庇行为。因为当时凌晨4点左右,对方几十人带着凶器,我们才几个人,加之警察的偏袒,我们只能作罢,赔了钱出来了。
而对于星一派KTV,能在公共消费场所藏匿如此多铁棍和砍刀,连该店的高级主任都挥舞着砍刀,难道不属于违规经营吗?老板不属于涉黑势力吗?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了争执难道都只能忍气吞声吗?这还是一个法制社会吗?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可认定为轻伤。星一派的行为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可是我真的不太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不知道如果我朋友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们,又会得到怎么样的结果?????
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去东莞市厚街镇星一派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