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20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突出地方特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合理开发、永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倡导健康、文明、环保、诚信、安全的旅游方式。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将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旅游强市;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旅游安全和旅游形象推广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促进旅游业发展。第六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发挥服务、监督作用,依法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规划。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结合本县区特点,编制本行政区的旅游发展规划。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景区规划,统筹安排景区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旅游服务与经营管理,旅游要素配套与旅游设施建设等事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共客运规划,合理安排服务旅游的公交客运线路。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资金,用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信息化建设、宣传推广、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等活动。
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依法申报上市、发行债券,面向资本市场融资。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本行政区域依法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第十条 旅游资源开发应当注重突出本市地方特色,支持投资者培育新型旅游业态,开发具有创新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和产品。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掘本地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支持单位和个人举办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文化演出,开发旅游文化精品剧目;鼓励旅游经营者利用大同历史传说、名人轶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合理安排乡村旅游服务设施用地,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推介,为乡村旅游经营者提供培训,提高乡村旅游经营服务质量。
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依法从事餐饮、民宿、土特产等旅游经营。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俗特点、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促进旅游商品的产业化、品牌化。第三章 旅游消费和经营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产品和服务,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销售和服务;
(二)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真实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和其他有关情况;
(三)依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或者依法获得赔偿;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六)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 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如何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
扩大文化消费,应当将文化旅游作为重要的增长点,积极推动文化与旅.116 .游的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实现文化消费的倍增。旅游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活动,是一种文化消费。对一个地域来说, 游客带来了增量消费,游客的消费又对本地居民消费产生示范,催发带动了 本地居民的文化消费。将文化融人旅游,推动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既拉 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为旅游注入了原动力。目前,文化和旅游相结合而大 发展也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国务院先后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 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分属不同领域的产业联系到 了一起。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对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也都高度重视,文化部 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文化旅游业列人文化产 业的十大发展重点,还联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 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发展文化旅游,就是要将文化看作旅游发展中的关键要素、旅游活动的 主要内容。只有将文化介入到旅游之中,才能摆脱单纯的旅行活动而成为真 正意义上的旅游。当地居民对文化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 他们以合作的态度参与文化旅游发展能够有效地保护当地特色文化,促进当 地旅游经济的发展。文物是一个时代文化特征的典型代表,是文化旅游的核 心之一。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等主要机构必须积极融入文化旅游开 发之中,与国内外的旅游部门联合,利用文物资源开发促进旅游发展,通过 发展旅游促进文物保护,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旅游的文化内涵,获取广泛的社 会效益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要从旅游的市场需求出发,开发出真正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 要与现代新兴旅游市场结合,深化和拓展旅游,通过发展会议、商务会展、 自驾车、企业团队文化建设等旅游项目,推动旅游发展,使教育与休闲有机 地结合起来。发展旅游消费,不能单纯依靠门票收人,更主要的是要开发其 他相关消费。市场创新与开发,要重点处理好“旅游市场”与“公益教育” 之间的关系。既要控制门票价格,保证公益性质,又要留有余地和空间。除 此之外,更要注重从文化联系的角度诠释文物资源与文化旅游线路中其他文 化资源的关系,提升旅游线路的文化内涵,提高文化旅游中文化的连贯性,满足旅游者的精神文化需求。
如何完善旅游一体化产业链,全面创收?
文化旅游产业由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消费需要决定,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开放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重要方式。
在把握时代特征的前提下,我国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以拓展资本市场为突破口, 努力实现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方式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取得可喜进展,为建设文化强国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各地在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涌现出一批面向市场、创新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各个文化旅游产业门类蓬勃发展,对促进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增强文化旅游单位活力,对繁荣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对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改善人们的生活消费结构,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开辟税源、推动第三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坚持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文化事业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城市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努力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壮大经营性文化旅游产业,不断拓展文化旅游市场,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大力扶持传媒、印刷发行和照明等产业。
当前,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的主要形式,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项目政府投资为主,民间投资为辅。一般说来,公益性文化事业项目主要是政府投资,大约占90%以上,有少量民营资本进入,占不到10%。政府和民营资本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对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的形成和优化有很大拉动作用。
二是对媒体的投资项目以国有经济为主,部分民营资本进入,投资冲动很强。如有线网络、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分包,对报业、广播电视业的整合等。
三是对图书出版发行印装业的投资。在印刷装帧业,民营资本非常活跃,且已经形成规模。在图书发行行业,占绝大多数份额的还是国
“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的10个趋势
1、文化旅游跨界融合趋势
文化旅游及其跨界融合是一个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的融合,它不仅包括文旅融合、文旅科技融合,也包括线上线下的融合,即“文化、旅游、科技、互联网平台(旅游营销与旅游电商等)”的深度融合。而且,文化与旅游融合之后的文旅产品,可以以内容为驱动力,具有更强的体验型、互动性,以及更长的产业链。
文化旅游融合不仅有助于保护和开发传统文化以及挖掘各民族各地区的特色文化,丰富和完善文化旅游产品的内涵和价值,还将对促进地区文旅产业升级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2、文旅全产业链发展趋势
文化旅游融合的特点之一,是能够形成更大规模或价值链条更长的全产业链结构。
文化产业(IP作为头部内容)作为内在产业链和旅游产业作为外在产业链之间的融合,包括从内容到衍生品的开发,形成产业要素更齐全、消费时间更长和更具产业带动性的价值实现的产业链。
全产业链需要文化创意内容具有持续传播价值和衍生品开发空间。文旅企业不再过分依赖票房或者单一的收入,包括旅游经纪公司都需要拓展产业链前端的产品,比如旅游演艺或者文化体验园。
3、全域旅游趋势
全域旅游是国家重点推动的旅游示范工程,也是旅游行业的重要发展机遇。全域旅游的目的在于用时间和空间旅游视角来做旅游拓展,推动旅游消费规模并形成旅游产业的带动性。
虽然全域旅游已做了一段时间,但还没有真正做到位,今后的趋势在于产业价值的挖掘和避免盲目的开发项目:因为全域旅游需要体验性项目,而不仅仅是美丽乡村和花海;全域旅游需要重点项目和大品牌带动,也需要和乡村振兴的政策相匹配,包括与旅游电商相结合,而不是仅仅做全域旅游示范基地的表面文章。
4、文旅技术创新驱动趋势
随着文旅项目进入体验化、室内外阶段,旅游业可以解决旅游景点淡季不淡的问题,包括数字化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含体感技术和装置技术、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技术等)对文旅产业业态、商业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带来重大影响。而文旅室内化、体验化可以提升文旅体产品的体验性和消费时长,包括家庭消费、夜间消费、研学以及一年全天候的消费,解决产业链形态的收入来源。
今后,预计大批文旅企业将在已有的主要景区景点打造体验式的文化园,建设“内容体验和衍生品开发”为主要特色的文旅综合体,以及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数字技术开展文旅营销服务并销售旅游商品,也包含技术创新带来的重要产业业态变动。
5、IP提升旅游商品消费趋势
故事IP、形象IP、产品IP和品牌IP作为头部内容,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IP及其衍生品销售可以解决旅游企业实现积累性的增长,而不是仅仅依靠一次性现场消费的项目或者依靠每年投资拉动的新增项目。
此外,IP还可以带动那些不收门票的景区创新体验性内容并带动旅游商品(文旅商品)销售, 因为只有IP体验和品牌体验,消费者才会在旅游景区和互联网上持续购买旅游商品、伴手礼、礼品等。
6、文旅产业头部化趋势
对于很多地方而言,旅游正在成为各种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文化旅游产业具有产业带动性强的特点,因此,各地文旅产业正在逐步成为龙头型产业。
当然,作为头部化产业,需要先将旅游项目文创化、IP化和品牌化,然后以IP和品牌带动其他产品包括农产品成为旅游商品,同时通过文创化和品牌化实现附加价值的提升。比如:以红色旅游、文化节和体育为例,其核心价值来自旅游产品的提升和延长产业链。
此外,细分领域比如农业文旅,包括对农业元素的文旅提升,即文旅带动农产品和农民增收,这是普通农业电商不能比拟的。
7、旅游项目轻资产化趋势
旅游项目过度投资、资金沉淀于土地和硬件设施的现象将会扭转。
造成过去几十年旅游重资产化的原因,一个是基于国企保值增值的冲动(比如很多国企都需要买地建房,资产评估之后有很大的增值;所以很多国企资产总额很大,营业收入很少),另外一个是基于对旅游商业模式不熟悉。现在很多文旅企业负责人开始意识到轻资产模式的价值。
旅游项目轻资产化是以突出投资内容体验为主的经营模式,需要减少非消费型产品、体验产品之外的其他重资产投入比重(比如减少非体验类大型游客中心、一般的景观和土地、广场、建筑、路桥设备等等的资金投入),也包括重视资产投资效益回报率的提升,减少沉淀资本,减轻成本负担,提高现金收入和盈利水平等。
8、高质量发展趋势
高质量发展成为文旅产业的核心诉求。
高质量发展的涵盖面很广,首先要解决内生增长问题,而不是依靠项目投资拉动。其次,高质量发展需要解决收入的持续性,项目可复制性,在没有增加大量投资的基础上,已有的每个产品都能够带来“长销”的收入。
从2019年开始,各界都已开始重视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包括区域政府和企业都高度关注IP、旅游产品、品牌对于周边行业的带动性,关注文化和旅游融合是否深入,能否持续提升全行业的服务与经营水平,提升旅游商品的附加价值,以及提升旅游产品的体验性,确保旅游项目和产品的精品化等。
9、双主业融合趋势
随着旅游业与其他行业,比如地产行业的跨界业态的兴起,包括旅游地产、健康地产、体育地产等,已经出现过度地产化和重资产(轻视体验内容和专业内容服务)的弊端。
文旅地产是文旅业态和地产业态的双主业,不应该是以文旅名义做地产,也不应该是地产收入来补贴文旅。从商业模式来看,企业需要实现两个主业并重,也需要两个主业同时赢利。比如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和地产可以一起做,需要旅游、体育、健康、养老等这些领域的专业服务和成熟的商业模式,而不是仅仅依赖于地产的收入及其地产持续补贴这些领域(损耗)。
10、旅游集团文创化趋势
文旅融合的核心是做好文化内容体验,需要精通文化产业商业模式。
各地的旅游集团需要以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来开展文旅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以IP(包括挖掘当地传统文化)作为头部内容,以室内文化体验园(文旅与科技融合)作为线下融合场景和线下消费场景。
旅游集团需要对游客进行二次开发、三次开发,即需要以IP及新媒体增值服务平台作为“一鱼永吃”和“一鱼多吃”业态、模式的新的载体。
总之,高质量发展是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主旋律;但是,高质量发展必须摆脱传统投资拉动模式和重资产经营模式,必须以IP内容、品牌来引领文化旅游打造全产业链,促进全域旅游品质的全面提升。
广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深化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区“三地两带一中心”(即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建设,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奋力推进新时代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破除瓶颈障碍,建立新时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
——坚持质量效益。加快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国际眼光和高点定位,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和发展质量。
——坚持品牌特色。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态势,全面增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发挥资源大优势,建设大项目,打造大品牌,形成大产业,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形成,区域旅游经济均衡发展,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旅游总人次、总消费实现翻番,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我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文化旅游经济主要指标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建成全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先进省区、世界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文化旅游强区建设成效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
发挥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加快打造“三地两带一中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竞争力。
1.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转型升级。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现代产业体系、城乡基础设施、体制机制创新、旅游开放合作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催生中高端文化旅游新业态。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桂林国际旅游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成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
2.加快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滨海度假旅游、海丝文化旅游、海洋休闲运动,建设一批高等级滨海休闲设施和度假酒店群。积极开发邮轮游艇、水上运动等旅游新业态。集中开发建设北海银滩、涠洲岛和钦州三娘湾、茅尾海以及防城港江山半岛、京族金滩等休闲度假景区。开辟海上跨国邮轮精品线路,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亚热带滨海度假和海上运动休闲胜地。
3.加快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转型升级。以巴马、东兰、凤山为核心区域,深入挖掘长寿文化、健康文化和民族文化,培育特色鲜明的健康旅游产业功能区,做大做强健康旅游产业规模。开发业态丰富的长寿产品,定期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建成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长寿养生国际旅游目的地。
4.建设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完善边境地区旅游交通体系,加强边境口岸景点景区建设。深化边贸旅游和民族文化融合发展,建设边贸旅游产业园区,培育带动力强、受益面广的边境旅游产业链。加快建设边关国家风景道,打造边关民族风情特色旅游线路。积极探索中越边境口岸旅游通关便利化新举措,完善跨境旅游管理服务体系,提升跨境旅游国际化合作水平。
5.建设西江生态旅游带。以珠江-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为契机,依托西江干流沿江城市自然山水风光、岭南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做大做强西江沿岸生态旅游产业集群,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旅游带。发挥西江流域多个精华旅游江段的独特优势和气候条件,挖掘西江文化旅游多元主题和特色鲜明的品牌价值,构筑绿色生态旅游廊道,着力打造成为多元化、国际性、全天候的黄金旅游带和中国水运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
6.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全面实施强首府战略,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强化南宁面向东盟的国际旅游集散功能。引进和建设一批大型都市文化旅游商贸综合体,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文化娱乐、都市休闲等业态,做大做强城市夜间经济,建设成为以亚热带壮乡风情为特色、以会展商务和都市旅游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对接大湾区的北部湾核心城市、中国-东盟文化旅游合作交流的中心城市和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的引领城市。
(二)加快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建设
7.优化文化旅游特色产品体系。不断适应多元化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健康养生、山水观光、休闲度假、边境跨国、民族文化等旅游产品,提升特色旅游影响力。培育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北部湾休闲度假游、中越边关跨国风情游、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桂北和左右江红色体验游、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桂东岭南风光文化游、海上丝路邮轮游、桂中刘三姐山歌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滇桂粤边海国家风景道和西江国家风景道。
8.加快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依托广西丰富的健康旅游资源和长寿生态集群,全面发展以休闲度假、康体养生、医疗保健为主体的健康旅游产业。建设医疗旅游产品开发和推广平台,开发与中医药及壮瑶等民族医药相结合的传统健康旅游产品。探索培育特色医疗旅游项目,打造医疗旅游康养小镇和医疗旅游目的地。创建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养生养老度假基地。开发长寿养生特色食品,发展养老旅居住宿,打造特色养生品牌,提升健康旅游消费,加快世界健康旅游目的地建设。
9.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推动高新科技在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引导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扶持优秀原创动漫、音乐美术、影视创作,推出一批文化演艺精品。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创意设计,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建设一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集聚区。
10.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新业态。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住房、医疗、养老、体育等融合发展。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乡村文化资源,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建设田园综合体。支持发展森林度假和水利旅游,建设森林公园、森林小镇和水利风景区。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质遗迹与矿业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工程和科技场馆等,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建设研学旅游目的地。培育国际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旅游线路。结合全区通用机场、北部湾邮轮母港和高速高铁建设,积极培育低空旅游、邮轮旅游、高铁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多产融合发展态势。
(三)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
11.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核心大项目。围绕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建设文化旅游核心大项目。重点建设南宁万有国际旅游度假区、桂林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北海银基国际医疗康养旅游产业新城、世界智力运动之城、世界实景演艺之都等一批新业态核心项目。加快推进南宁融晟天河·海悦城文化旅游项目、桂林雁山民国风情旅游小镇、桂林乐满地文化旅游康养综合体项目、贺州黄姚古镇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区、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柳州螺蛳粉特色小镇、防城港白浪滩·航洋都市里等一批投资规模大、规划建设理念先进、市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建设。
12.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加大培育和创建力度,推动现有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提质升级,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大新明仕田园、防城港江山半岛、巴马赐福湖、北海涠洲岛、桂平大藤峡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宁明花山景区、百色起义纪念园、涠洲岛鳄鱼山、桂林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龙胜龙脊梯田景区、三江程阳八寨景区、贺州黄姚古镇、南宁百里秀美邕江·国际园博园景区、凭祥友谊关景区等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大力推进以桂北红军长征主题国家文化公园、左右江红色主题国家文化公园为代表的一批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湘江战役红色旅游景区。
13.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示范项目。引导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功能完善、宜游宜业的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建设文创产业园区和文创街区。重点打造提升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中国-东盟数字文化创意园、梧州骑楼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桂林东西巷街区、桂林五通农民画产业园等一批文创产业园区(街区)。着力打造一批品牌价值高、主题特色突出、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聚集拉动作用的特色文化旅游小镇,重点建设和提升阳朔兴坪古镇、靖西绣球小镇、合浦月饼小镇、苍梧六堡茶小镇、大化达吽小镇等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小镇。
14.建设一批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加快建设花山岩画风景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兴安灵渠、三江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建设左江流域骆越壮族文化(崇左)生态保护区。加强历史文物、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大遗址、传统村落等保护开发利用,建设一批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探索将民歌民谣、民族说唱、音乐舞蹈、民俗民情、民族技艺、民族服饰、民族餐饮等文化元素融入旅游产品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四)实施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
15.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工程。全力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等国家级品牌创建示范工作。重点推进防城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中越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龙州)建设。做好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名县等品牌创建升级工作。
16.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打造工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信息化、大数据、精准化的全媒体推广。打造以山水旅游为特色主体的“桂林山水旅游”品牌、以滨海休闲为特色主体的“北部湾滨海度假”品牌、以康寿养生为特色主体的“世界长寿养生”品牌、以异国风情为特色主体的“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品牌、以民歌民俗为特色主体的“刘三姐民族文化”品牌,集中打响做强广西五大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提升广西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充分挖掘各地资源和特色优势,打造出各具特色的节庆品牌、演艺品牌、美食品牌、地理标识品牌和特色商品品牌等,提升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7.文化旅游融合精品创作工程。加强文艺创作生产规划,推动文艺与旅游深度融合,鼓励创作以广西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为题材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影视剧作品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综艺节目。申请举办中国-东盟文化艺术节,持续办好广西戏剧展演、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广西杂技魔术展演等品牌艺术赛事。打造一批影视、文学、戏剧、书画、音乐创作基地,建设一批文艺创作、采风、展示文化休闲工作室。鼓励各类旅游演艺经营主体在旅游城市或依托核心旅游景区开发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每年评选奖励一批文化艺术精品项目。
18.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形成层次分明、覆盖面广的旅游集散和服务体系。建立安全便捷的文化旅游交通体系,重点建设通景区公路,完善旅游行业运营车辆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旅游交通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和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自驾车服务体系、风景道绿道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升旅游厕所建设质量与标准,提升旅游厕所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文化设施景区化建设,重点建设广西民族剧院,改扩建广西博物馆,推进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等一批自治区文化设施建设。结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具有旅游条件的广播电视设施等公共旅游服务站点。
19.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壮大工程。深化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引进文化旅游产业战略投资者,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旅游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相互促进、开放多元的发展格局。鼓励和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渠道上市挂牌。
20.文化旅游智慧服务提升工程。打造广西文化旅游大数据产业,建设广西文化旅游数据中心。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饭店、智慧旅游乡村等,建成“广西游直通车”和“一部手机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大幅提升广西“数字文旅”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在节目制作、网络传输、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势资源,建设广西文化旅游云平台,充实特色文化旅游视听内容,提供智慧旅游音视频一站式服务。
21.文化旅游惠民富民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文化旅游公共设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文化人才培育等富民助推计划,形成文化旅游行业惠民富民新格局。实施文化旅游便民利民工程,推进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站建设,推广文化惠民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动重点景区适度降低门票价格,鼓励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免费开放;鼓励实施景区免费开放日、旅游一卡通、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实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产业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本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形成自治区统筹、市县主抓、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自治区每年召开1届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由各设区市竞争申办,对大会承办地文化旅游发展产业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强规划引领。做好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高水平编制全区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和“多规合一”机制,加强文化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发挥综合联动效益。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施规划评估,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度。把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督察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三)加强支持引导。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多渠道筹集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适度扩大文化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大力发展对外文化旅游服务贸易,扶持具有广西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出口。统筹使用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发挥好各级政府资金和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社会资本,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四)加强人才培养。编制全区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管理、经营、创意和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文化旅游领域职称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将文化旅游人才培训纳入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计划,依托重点院校、龙头企业、社会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文化旅游培训基地,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推动成立新型文化旅游智库和文化创业研究机构,加强文化和旅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与区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支持开展职业技术类的社会办学。探索与粤港澳地区、东盟国家的区域性人才培训合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涉文旅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行业标准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安全和旅游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六)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考核评价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将考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适时开展督查检查,通报各地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