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扩展资料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二、2.5天休假制度是调整生产关系吗?

2.5天休假制度不是调整生产关系。2.5天休假制度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的形式等。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是最基本的,起决定作用的。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概念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标志历史唯物主义形式的基本概念 。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第一次使用生产关系概念。

根据马克思的阐述,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历史发展形态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和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 恩格斯言简意赅地指明了马克思这一发现的过程:“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从6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1、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2、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

3、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4、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活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5、是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

6、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

三、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 是否应该实行两天半假期

导读:两天半假期再一次被推上热搜,是因为现今情况非常需要两天半假期来促进旅游消费,提升国家经济能力。对于两天半假期,并不是现在才有,很久之前就已经提出来了,不过只有部分城市试行,并没有在全国推广。那么,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是否应该实行两天半假期呢?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

两天半假期自2015年8月起实行,具体实行时间看各地官方公布。

国家2015年8月4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推行2.5天休假模式,即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调休方式。

是否应该实行两天半假期

实行两天半假期,让居民可以多一点时间去旅游,没必要都挤在黄金周和小长假时期,因此实行此模式是促进居民旅游消费,不能让两天半假期成为下班回家多休息的日子。以下是近几年实施情况。

实施情况

2015年

2015年8月11日,长沙市宁乡县旅游局在官网发布通知,称该局率先试行夏季“2.5天小短假”。

2015年8月12日,江西省旅游大市上饶发布“关于实行夏季周末休两天半短假的通知”,从即日开始,该市实行夏季周末休两天半短假。

大大集团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决定从8月17日起,公司所有分公司实行小短假,每周工作四天半。

自2015年11月份以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2.5天休假模式。

1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为职工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

11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公布,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12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提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各地“2.5天小长假”新规今年陆续落地,近期,河北、江西、重庆、广州、甘肃等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刺激旅游消费需求。其中,各地出台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措施尤其引发社会关注。

商家反应

随着意见的出台,各大在线旅游电商反应颇为敏捷,又送红包又降价,借着“2.5天小短假”的东风再次成功吸引眼球。

携程旅行网已上线多种“周五下午+周末”旅游线路及上千种“周末游”产品并配以高额补贴优惠。

去哪儿网度假针对2.5天小短假发的红包,单个面值100元,消费者可通过PC和无线双渠道领取,此举使得去哪儿“周末游”产品搜索量提高了15%的增幅。

同程旅游则在近期专门成立了周边自由行事业部,深挖周末游需求,并在业内首次推出“2.5天轻旅行”产品,选择300公里左右可进行自驾或动车直达的目的地,并送红包减现。

2016年

2016年4月1日,2.5天休假正从纸面走进现实。自4月1日起,山西省晋中市、江西省吉安市开始正式实行2.5天休假模式,这两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为了避免影响群众办事,两地均提出相关措施,要求不得因弹性休息而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8省份发文鼓励2.5天休假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2.5天休假。

此后,各地积极响应,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等8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在实施时间上,多集中在春夏秋三季。有的横跨夏秋两季,如贵州黔南州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上饶市从6月1日至8月31日,湖南宁乡县旅游局从7月1日至10月1日;有的则横跨春夏秋三季,如吉安市和晋中市从4月1日至10月31日长达7个月。

2019年

2019年1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2020年

2020年3月,浙江、江西及甘肃省陇南市三地相继推行2.5天假期制刺激消费。

江西省提出了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优化工作安排,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

甘肃省陇南市鼓励休假消费,要求每周星期五下午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安排好值班人员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其余职工休假旅游。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减少干部职工休假。同时,要合理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补假,保证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带动消费持续增加。

3月24日,浙江省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4月11日,南京市召开战疫情扩内需稳增长“四新”行动动员发布会,提出“培育新消费,打造夜间经济品牌,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

4月14日,四川又创造性地提出了“鼓励带薪休假与‘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小长假连休,打造新的黄金周”这一说法。

四、三大"休假新政"出台 部分省市可望多一个"6天长假"

三大"休假新政"出台 部分省市可望多一个"6天长假"

为激发旅游消费热情、扩大旅游消费规模,我国将实施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三大措施,同时强调各地方各单位不搞“一刀切”。

11日正式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将给民众的休假模式带来哪些变化?

增设地方假日后

可覆盖六成人群

在宁夏、新疆、西藏、广西等地,大多数旅游者出行不用“黄金周扎堆”,这是由于当地民众在开斋节、古尔邦节、藏历新年、壮族三月三等民族传统节日放长假。今后,从山东省的孔子诞辰到福建省的妈祖祭典,人们可望享受更多地方性、民族性的公共假日。

国办在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国家旅游产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主任石培华说,目前我国已有地方民族假日涉及的人口数量不足8%,且都集中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县,即使加上一些地方节事假日,涉及人口数量也仅达到全国人口的10%。

根据预测,全国有节日基础的省(区、市)中增设地方假日后,至少可以覆盖全国六成人群,部分省(区、市)可以多形成一个3-6天的长假,也有部分省(区、市)可以形成2个3天左右的小长假。

比如山东的孔子诞辰纪念日适逢国庆假日,可叠加形成8-10天的假期,因时长不同与全国国庆假期可有一定的错开。福建的妈祖祭典等主要是在4月底5月初,也可在清明国家假日时与全国假日时间有一定错开。

“我国地方假日体现出四季交错效应,从而形成人口错峰休假效应。”石培华说。

减半天工作时段

大城市利于减排

“从小长假到国庆、春节两个黄金周,节假日主要集中在冬春秋季。而漫长的夏季是各国休假的主要季节,希望炎炎夏季多一些休息日。”欧洲一家企业驻京办的工作人员李秋平说。

石培华说:“针对华东地区酷暑,东北地区严寒等气候特点,缺少对民众休闲出游的气候适宜性考虑,‘一刀切’的放假方式也不符合我国地域广阔的国情。夏秋季是我国旅游的黄金季节,每周半天的时间,就能多形成52个周末休闲组合,或者形成26个固定长周末,可以大大释放消费潜力。”

据测算,每周减少半天的工作时段或每两周减少一个全天的工作时段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对人口密集的城市效果尤其明显。

三问小短假

哪些单位“有条件”休小短假?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休2.5天“小短假”,“有条件”的单位到底指什么?昨日,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广东省旅游局和广州市旅游局,但截至发稿时,对方均未给出答复。

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落实上有一定的条件支撑,实施起来比较容易。但对于某些民营企业,尤其是追求利润的经济实体来说,目前有很多条件还没有满足。“其实,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强度、工作成本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有些本身已经在执行了。本次《意见》可以给他们更多的政策制度保障。”

庄伟光认为,2.5天“小短假”若要大面积推广,整个制度安排需要一个大的调整,目前还不太现实。在相关政策指引明确之后,对工作强度、工作成本要求没那么高的情况下,可能会逐步落实。

资深旅游策划专家劳毅波认为,“有条件的单位”是相对的。在落实的过程当中有无条件也会变动,原本有条件的单位因为任务重压力大而变得没有条件。“有无条件落实还是取决于所在行业所在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一般来说,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休假制度更容易贯彻。但就算是事业单位,也可能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如紧急的政治任务和社会任务,那么,这个“有条件”就没有办法落实了。而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只有创造收益才有条件保障休息,所以落实“小短假”是不易解决的。

“小短假”到底能在哪些单位落实,从此前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也能看出端倪。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周末游会否出现另一种扎堆?

每逢旅游旺季,民众扎推周末出行日渐明显。据携程网大数据统计显示,暑期国内游周六是出行高峰,占总人数的24%。其次是周二,占比16%。周五出游的比例排名第三,占15%。周一出发的比例最低,只有9%。

而从景区入园人数来看,周六、周日是入园高峰,分别占22%、20%,也就是说周末的客流占了四成以上,周一到周五每天的游客量只有周末的一半左右。

南湖国旅策划推广中心副总监苏峰表示:“2.5天小短假可以对周边游的游客体验感有大幅度的提升,毕竟对于短途旅行来说,住一晚的体验感觉是稍稍欠佳,住两晚时间上相对充裕,真正达到短途旅行放松休闲的目的。”

广之旅国内游总部副总经理文爽表示,随着2.5天“小短假”的实施,市场对周末旅游产品需求量有望出现“井喷”。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广东人出游习惯日渐成熟,除各大黄金周及小长假外,选择周五下班后出发,利用周末出游放松的白领和工薪一族也越来越多。

尤其是,随着武广、贵广、南广高铁相继通车,不仅大大缩短了广东游客到高铁沿线旅游城市的路程,在城市之间开启了“周末旅游圈”的序幕,以高铁为主要出行工具的高铁游开始呈现高频次短途游为主、游客逐渐年轻化等特点。

   私企老板乐意吗?

听闻鼓励2.5天“小短假”,一些私企老板心里打鼓。昨天,在东莞开设了一家小型贸易服务公司的私企老板李德(化名)向记者吐槽:“目前制造业订单萎缩厉害,私企日子不好过,作为贸易公司,一损俱损,若还推2.5天休假,会加重企业负担。”

李德给算了笔账,目前普通工人的人工成本一个月就要将近4000元,若再增加半天休假,企业为了保证生产,只好不放假,意味着要多付员工加班费。“就算企业放假,工人也希望加班多挣点钱。”

李德认为,目前私企面对最大的.问题就是劳动力缺乏,若还要多放假,真的“要了企业的命”。

省人社部门回应国办《意见》:“落地”要等国务院出台细则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11日,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目前暂未接到《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纸质文件,但《意见》关于休假的规定基本上是《公务员法》的细化。

《意见》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但是,如何理解“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句话的定语比较模糊,“什么叫有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含不含企业?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该负责人认为,明确什么条件,只能由国务院出台细则去明确,而且企业带有市场经济属性,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标准不太一样。

《意见》还规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广东是否将就此出台实施细则?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照《意见》的相关精神。“这个规定是体制内的,休假平时是很少人关注的,即使休假话题这几年越来越火,执行起来也火不到哪去,因为能休假的基本是小众群体,不是整个社会的人,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本来就是小众群体。”该负责人补充说。

   三年“带薪休假”议案提出者人大代表黄细花:《意见》实在,明年或提“黄金月”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实习生黄萧嘉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已连续三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议案。黄细花说,国务院办公厅11日下发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让自己“看到了希望”,同时,她特别提出了“黄金月”的建议。

提了三年议案后,黄细花认为这次国务院办公厅的三条规定“很实在”。黄细花说,人社部工作人员给她的答复和建议中讲到“国家部委,包括中央领导都在北戴河进行现场办公,它其实是一种带薪休假。”她相信在领导带动下,带薪休假未来将能够落实。

对于规定中提倡的错峰休假,黄细花认为这为部分单位的调整休假提供了依据。“以前我们广东在五一的时候,会进行带薪休假与这个节假日统一安排。以前可能没有依据,现在有这条之后就可以依据了。”

黄细花表示,周五下午放假可以减轻交通压力,“异地工作的周五下班就可以回去……出行旅游也可以拉长时间。”她认为所有单位都应以人为本尽量安排周五下午休息。

纵观全国,黄细花表示广东已经将春节、五一假期等与带薪休假结合起来,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她也指出近两年来其他省份要求领导带头休假,或强制轮流休假,更好地落实了带薪休假制度,“广东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出台。”

黄细花还提出了新的建议。她建议可以搞“无会期”、“无会月”、“无会周”,以落实带薪休假。她表示,如果今年执行得不好,明年将提建议实行“黄金月”,“就是八月份是休假的月。像欧洲,他们到了夏天,全家大小普遍都是休假。”

   专家说法:0.5天假期如何界定需明确

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张伟强教授:要让“2.5天小短假”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对多出来的0.5天假期给予界定,如果定义为占用了工作时间,那么怎样去补,就要有明确政策。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于2.5天的小短假,分析其三大关键词,“鼓励”而非统一、“夏季”而非全年、“有条件”的单位而不是全部,也说明这项政策惠及的群体和人数是在一定范围内的。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教授杜炜:落实错峰休假首先要结合南北方、少数民族特色合理安排和调整休假制度,其次是可拆分现有的长假,分解成多个与民族节日相契合的“小长假”。

   网友意见:能否规定“每周工作36小时”

网友“宛宛”:服务行业每间店就只有两个员工,别说休2.5天或2天,连每周休1天都不能保证。

网友“莫待无花空折枝”(地盘施工者):除了年假,全年几乎没有一天休班,因为工资按天算,上几天拿几天工资。

网友“liaozezhong”:干脆统一规定每周工作36小时,休息两天半就可以了。

网友“山里人”:我建议一月多发三天工资、不休息星期五半天。

网友“yyaqzzc”:不增加收入,假期再多也没钱消费呀。

网友“周”:会不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去休假了,很多办事窗口也跟着休假……

最新调研报告显示:约两成广州人三年未休带薪年假

近日由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关于广州市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18.3%的受访职工近三年从未享受过带薪年假,其中包括18.7%的受访政府机关职工在内。

调查于去年10月进行,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走访调查了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资私营企业和外(合)资企业的278位职工。其中,81.7%的职工表示在过去的三年中全部或部分享受过带薪休假,也有18.3%的职工表示近三年从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

在被调查者中,分别有88.0%和81.3%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表示近三年享受过全部或部分带薪休假。不过,外(合)资企业和内资私营企业落实情况有待加强,分别有超过两成职工表示过去三年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

从调研情况上看,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太忙没时间休假,占比分别达到76.0%和56.5%;内资私营企业和外(合)资企业则是因为单位相关制度不完善,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占比分别达到70.6%和62.5%。

旅游板块集体大涨

国务院发文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旅游相关概念板块昨日逆势大涨。上海证券分析师刘丽认为,随着国民收入逐步提升,大众旅游市场将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对旅游板块给出“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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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建议

一、树立科学旅游观

(一)创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三)深化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四)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

(五)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三、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八)创新文化旅游产品。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

(九)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十一)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旅游交通服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十三)保障旅游安全。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

(十四)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

(十五)规范景区门票价格。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景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门票费用减免。所有景区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行为。

五、完善旅游发展政策

(十六)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一批新的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引导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八)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抓紧研究新形势下中央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十九)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进一步细化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支持措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一批国家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专家学者和大学生等积极参加旅游志愿者活动。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本地区旅游业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地要加强规划引导,重视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落实配套法规。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定期汇总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

201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促进旅游发展的措施

加强区域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要加强旅游资源的培育与养护,在旅游资源中,有些是不可再生的,有些是可再生的。目前,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受到威胁最大的不是不可再生旅游资源,而是那些可再生资源,如森林、草地和动物资源等。区域旅游资源能否满足区域旅游发展的需要,不仅取决于区域旅游资源的供给,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如何利用和保护。

走生态旅游之路。生态旅游要求经营者和游客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培养环境意识和对自然的热爱,尽量减少旅游活动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干扰和侵袭。同时还要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到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中,实现旅游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利用旅游产业政策为保障,依靠科学技术做支撑,着力构建我国区域旅游适宜的开发和经营模式。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吸纳当地社区参与,加强游客管理,进行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教育,建立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专家规划和指导的辅助系统。

借鉴欧美国家公园管理规制,树立我国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体制典范。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的目标,该目标是在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战略预见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