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去旅游购物被骗,怎么维权?

如果在当地,可以直接110报警,如果是团的问题,可以向旅行社投诉吧

遭遇旅游纠纷的维权途径: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调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旅游景区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1、首先要看发生的旅游纠纷是否属于旅游投诉范围:(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2、需提交的材料:(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2)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3)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3、处理的时限:(1)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决定2)受理的案件60日内做出处理。4、受理的部门:旅游法规定参加旅行社组织旅游发生旅游纠纷的,到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质检所进行投诉,组团社也就是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我出去旅游被坑了,怎么投诉!

旅游投诉受理程序

一、递交投诉状。 投诉者应当向旅游质监所递交投诉状,投诉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

2、请求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及团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赔偿请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与证据;

4、旅游合同及有关费用凭证。

二、受理投诉。质监所接到投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质监所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送达被投诉旅行社。被投诉旅行社在接到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作出情况说明的书面答复,质监所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和解情况报送质监所。协商成功,游客接受旅行社的处理方案,质监所结案。

四、核实案情。对协商不成的案件,质监所向双方展开调查,核实案情,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质证、调解。调解成功,双方接受质监所的协调方案,质监所结案。

  五、处理决定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并载明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如若不服处理决定,在接到《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15日内可以向处理机构的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投诉、受理时效

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为9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受侵害事实发生或应当知道受侵害时计算。受理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处理终结。有特殊原因的,经上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