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旅部等十部门:5年后4A级以上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

2020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文旅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提出到2022年,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村镇和城市,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恢复至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到2025年,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规模大幅提升,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此前的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旅游消费潜力巨大,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业健康发展,会议确定了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

结合新时期“互联网+旅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扶持旅游创新创业、保障旅游数据安全等八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方面,《意见》明确,制定出台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和相关要求;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

在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明确,加快提升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普及于应用;进一步规范各地区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等。

在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明确,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旅游信息服务边界;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等。

在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实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精品建设工程;总结推广全域旅游发展经验模式,推动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城市,打造一批世界旅游线路;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等。

在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健全中央——地方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等。

在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方面,《意见》明确,推广旅游电子合同使用;打击欺客宰客行为等。

在扶持旅游创新创业方面,《意见》明确,引导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开展数字文旅商结合促进行动;推动“互联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等。

在保障旅游数据安全方面,《意见》明确,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等。

《意见》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技术赋能,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坚持安全有序,筑牢互联网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安全防线,依托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旅游监管和服务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优化使用体验。

发改委指出,《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更好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下一步,文旅部、发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实施,确保《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各地区将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汇总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对于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消费、加速经济发展等具有很大的作用,为充分挖掘旅游投资和旅游消费增长潜力,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通过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多方资金支持等方面,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例如: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纲要》共二十篇,八十章,文中至少有15处直接提到旅游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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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发改委:海南省将出台旅游业振兴计划

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海南省将从短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制定好海南旅游业疫后恢复重振计划,出台《海南省旅游产业振兴计划(2020-2023)》《海南省旅游市场推广促销实施方案》。

此前的3月2日下午,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七届海南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海南省旅游业振兴计划、建立海上环卫制度等事宜。会议研究《海南省旅游业振兴计划(2020—2023年,送审稿)》。

国家发改委消息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对海南旅游业冲击较大。面对复杂严峻形势,海南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疫情对旅游消费的影响,锚定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长远目标持续推进。

待疫情稳定后,全面开展国际旅游消费年系列活动,积极吸引国内外游客,并针对全国医务人员等群体开展特定优惠,实施海南人游海南计划,充分释放本地消费,恢复国外包机航线,视情恢复和开辟入境旅游市场。

此前的2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海南省旅游企业制定了实施援企稳岗、延长办理社保业务期限、减免房租租金、降低运营成本、减免或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等6条措施。

《措施》所指的旅游企业包括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旅游演艺、高尔夫旅游5类企业。

根据《措施》,在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方面,海南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金融扶持方面,海南省将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省级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30%给予贴息。

在企业运营成本方面,海南省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此外,旅行社企业可申请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总额的80%。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减免税费方面,海南省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对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旅游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地方政府鼓励业主(房东)为旅游企业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三亚市旅游企业可申请减免旅游用海海域使用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消息,如三亚市政府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支持旅游企业对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确保旅游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鼓励旅游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政府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三亚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稳定三亚旅游市场;为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旅游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已有贷款还款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适当展期;贷款困难的中小旅游企业由市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另一方面,在创新支持政策方面,海南入岛游客均可免费获得一份“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因感染新冠肺炎等流行传染病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产生医疗费用的可获得赔付。

当前,三亚市正研究设立法定机构——三亚市旅游推广局,着力开发境内外客源市场,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探索开放型旅游推广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