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导游强制要求购物的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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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游遭遇强制购物怎么办?

两种方法。第一,购物留好小票,打开手机录音录像等保留证据,回来后直接去消协投诉必要时报警处理!第二,现场报警,然后自己回程,回来后去当地派出所及相关消费者投诉部门投诉处理!

跟团旅行被导游强制消费了的话,该去哪些部门投诉呢?

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旅行团有强制消费的话,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旅游时遇到强制消费可以拒绝消费,可以进行投诉。如果被强制消费了,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要回这笔钱,可以直接找旅行社要回这笔钱。

1、跟团旅游可以拒绝强制消费。

跟团旅游时我们都会签合同,在这个合同上面可以注明不接受强制消费。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了强制消费,完全可以有理由拒绝消费。可以直接拿出合同来,如果遭到导游的刁难,就可以直接进行投诉。游客选择在哪里消费,选择什么样的消费方式,是游客的自由,导游不能要求游客进行强制消费。

2、可以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

如果跟团旅游遇到了强制消费,游客就可以拿出证据向12315进行投诉。游客可以进行口头投诉,也可以进行书面投诉。书面投诉就是要把具体的事件,消费金额,店铺名字等等写清楚,邮寄到有关部门。也可以选择在电话中直接进行口头投诉,遇到强制消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进行有力的回绝,同时也要及时进行投诉。

3、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

有事找新闻媒体,记者来帮忙,把事情向记者讲清楚,由记者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这件事。游客一定要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要把事情真实地对记者说清楚,只有这样记者才能帮助游客解决这件事。在解决这件事的过程中,不能和任何人产生过激行为,一切都要讲证据。

4、可以拿着合同去找旅行社。

一切都以合同为准,既然合同上规定没有强制消费的项目,为何会在旅游过程中出现强制消费?可以要求旅行社把强制消费的钱退还给自己,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旅行社进行沟通。跟团旅游时要找正规的旅行社,要和旅行社签合同,在合同上要注明不能有强制消费。

跟团旅游被导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遇到强制消费时所遇到的几种情况作出分析:1.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的强制消费一般来说主要指景区强制消费、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店强制游客消费。2.选择跟团旅游时,请注意查看线路行程表中包含的内容,需要自费的项目要清楚,对于行程是否是纯玩团或者购物团要有所了解,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以及备注的信息。3.对于跟团过程中出现的强制消费问题可以先向导游问询沟通,再让导游处理,导游处理不了的就找当时报团的旅行社处理,旅行社处理不了的就直接打投诉电话找旅游局处理。最后也可根据情况提起上述等。对于游客来说要想清楚出现这件事情后自己想要的述求再根据自己的述求与旅行社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处理。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遇到强制消费时所遇到的几种情况作出分析:1.关于旅游跟团过程中的强制消费一般来说主要指景区强制消费、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店强制游客消费。2.选择跟团旅游时,请注意查看线路行程表中包含的内容,需要自费的项目要清楚,对于行程是否是纯玩团或者购物团要有所了解,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以及备注的信息。3.对于跟团过程中出现的强制消费问题可以先向导游问询沟通,再让导游处理,导游处理不了的就找当时报团的旅行社处理,旅行社处理不了的就直接打投诉电话找旅游局处理。最后也可根据情况提起上述等。对于游客来说要想清楚出现这件事情后自己想要的述求再根据自己的述求与旅行社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处理。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一些关于旅行社和导游坑游客们钱的事情,很多朋友甚至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在报名旅游团之后,在旅游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买商品,而且导游还克扣游客们的团费,让游客们的旅行体验非常差,好不容易出去旅行一趟,就连当地的特色美食都吃不到。当然了,类似于这样的事件,一般都发生在那些低价旅行团和不正规的旅行社里面,正规的旅行社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只有个别导游会私自进行违规操作,而且合格的导游都要考取资格证才可以上岗。很多朋友为了贪便宜,就会去报这样的低价旅行团,结果在旅行过程中,被带团的导游各种强迫购物,没有办法好好旅行。大多数游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站出来反抗,事实上这种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反而会让那些导游更加的变本加厉。那么今天笔者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旅游时被导游强迫消费如何做,教会你3招,轻松对付这种导游,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第1招:团结人心一般这样的低价旅行团,旅行社为了节约旅游成本,就只配给大家一个大巴车,一名司机和一名导游,而且导游一般不会带大家玩耍,也不会给大家介绍旅游景点,而是在旅游景点匆匆带过,就带大家去购买东西,并且一直催促游客多买东西。遇到这种情况,游客可以和同车的其他游客团结起来,抵制导游的这种行为,这样的话,导游也拿游客没有办法,如果是一两个游客出面抵制,导游并不会感到害怕,但是如果大家都团结起来的话,导游就只能乖乖地认怂了。第2招:偷留证据那些黑心导游非常的聪明,当游客反抗他们的时候,他们会和商家联合起来恐吓游客,甚至会派出一些“打手”来威胁游客,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建议大家忍一时之辱,悄悄地拿出手机来拍摄下他们的行为,或者是录音,留下证据,等旅游完毕以后再去报警。第3招:选择离开

老人在旅行社报团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

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

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

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很多人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

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强制消费,违反哪些法律?

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出行路线。

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

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

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

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

当然不是,旅行社的行为违法!

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

另行付费项目的钱,也可以退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

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

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

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不用慌,以上的种种行为~

我们都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10条

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二)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餐、娱乐、医疗保健、参观等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承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三)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四)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五)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三、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欺骗、强制消费的处罚

01:对旅行社的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30元罚款,违法所得3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02: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1、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罚款;

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和主要管理人,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03:导游、领队的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能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04:强制购物场所的处罚

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2、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