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业网络营销主要手段和方式
旅游网络营销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旅游促销策略:旅游网络促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互动式传播功能,借助丰富的网络传播方式进行旅游企业和产品以及旅游目的地形象的促销宣传
推行旅游产品形象策略 旅游产品的特点是其产销同地、主体无形,旅游者在购买前是触摸不到旅游产品实体的。旅游网络营销虽然不能改变旅游产品的这个本质属性,但是却能赋予旅游产品独特的形态--虚拟产品形象。因此,在旅游企业或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网络营销中,首推旅游产品形象策略。
旅游产品价格公示策略 旅游产品价格的特点是其成本模糊性和价格集合性,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前总是要通过比较来判断其合理性。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网络营销应利用这些特点,推行旅游产品价格公示策略。
旅游网络化渠道策略 旅游网络销售是旅游网络营销最具革命性的部分,它将旅游产品的虚拟化展示、虚拟化消费、旅游咨询、旅游订购集于一身,并在跨时空的状态下让旅游者与旅游产品销售商甚至旅游产品生产者坐在一起进行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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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是"旅游+互联网
2015年9月16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对全球旅游业发展正带来全新变革,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通知》强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优势和带动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旅游业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服务效能提高,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行动要求,主要包括基本思路及发展目标两大项。行动要求,到2020年,旅游业各领域与互联网达到全面融合,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支撑;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5%,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20%。
(一)基本思路
准确把握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旅游创新能力和创新优势,挖掘旅游发展潜力和活力,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构筑新动能,加速提升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引导市场需求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精神,将旅游作为互联网深入融合的重要领域,将互联网作为旅游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积极营造旅游与互联网相互开放、相互包容、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互联网”运行模式。
坚持引领变革。发挥互联网对旅游产业创新升级的平台作用,以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要素资源向旅游实体经济集聚,推动旅游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风险,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旅游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我国旅游业各个领域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的重要动力,成为我国旅游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的重要平台;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15%。
到2020年,旅游业各领域与互联网达到全面融合,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支撑,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国家智慧旅游公平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5%,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20%。
《通知》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点行动,对旅游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互动终端、物联网设施、在线旅游创业创新、在线旅游新业态、“旅游+互联网”投融资、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网络营销模式共十项行动作了具体的要求。
(三)推进旅游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主要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域及重点旅游线路的无线网络、3G/4G等基础设施的覆盖,保障“旅游+互联网”基础条件。到2020年,实现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3星级以上宾馆无线网络全覆盖。
(四)推动旅游相关信息互动终端等设备体系建设。在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游客集散中心等主要旅游场所提供PC、平板、触控屏幕、SOS电话等旅游信息互动终端,使旅游者更方便的接入和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互动。
(五)推动旅游物联网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所有旅游大巴、旅游船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人流集中区、环境敏感区、旅游危险设施和地带,实现视频监控、人流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等设施的合理布设,将旅游服务、客流疏导、安全监管纳入互联网范畴。
(六)支持在线旅游创业创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旅游+互联网”创业园区,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国家旅游局每年认定一批国家级“旅游+互联网”创客基地,推出一批国家级创客示范项目。
(七)大力发展在线旅游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私家车、闲置房产等社会资源,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在线旅游购物和餐饮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线上下单、线下购物”的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推动“旅游+互联网”的跨界融合。
(八)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大力推广众筹、PPP等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旅游+互联网”领域,加快“旅游+互联网”创新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战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合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九)开展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出台智慧旅游景区标准。到2018年,推动全国所有5A级景区建设成为智慧旅游景区。到2020年,推动全国所有4A级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十)推动智慧旅游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营销水平,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更多优质农副土特产品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动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乡村旅游APP、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手段宣传推广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成为智慧旅游示范村。鼓励各地建设集咨询、展示、预订、交易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乡村服务平台。
(十一)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互联网采集和运用,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建设好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处置平台,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运用互联网,建立旅游诚信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旅游企业信用的监管。运用互联网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旅游应急救援。
(十二)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各地利用互联网开展旅游营销信息发布、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交易支付。支持旅游目的地利用旅游大数据挖掘分析手段,建立广播、电视、报纸、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支持旅游企业与OTA平台合作,利用平台优势,扩大企业产品销售规模。鼓励旅游企业加强与门户网站、搜索引擎、UGC旅游网站等的合作,进行产品和服务营销。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方式,培育黏性客户,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
《通知》还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包括环境、创新能力、成果试点示范和推广运用、发展政策、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共五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十三)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参股并购,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落实国家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积极推进政府旅游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十四)提升“旅游+互联网”创新能力。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旅游+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中国“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建设。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标准。加大对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十五)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成果试点示范和推广运用。稳步推进中国“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城市试点建设,鼓励支持国家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开展“旅游+互联网”先行先试,鼓励“旅游+互联网”创新成果推广和学术交流,办好每年一届的“旅游+互联网”大会。
(十六)支持引导“旅游+互联网”发展政策创新。积极争取将旅游列入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包,争取相应资金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影响互联网旅游市场准入、数据开放、行业政策障碍,研究适应互联网旅游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保险政策。鼓励各级旅游部门加大对云计算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打造在线旅游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推进旅游与互联网金融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十七)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充分发挥我国旅游市场优势和互联网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支持国内互联网旅游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率先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互联网旅游企业,在海外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发挥驻外旅游办事处作用,支持旅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共同在海外推广互联网旅游中国品牌和中国服务,构建跨境旅游产业链体系,增强中国旅游全球竞争力。
三、数字化时代,如何升级旅游消费?
引入新科技丰富游览体验,运用智慧化管理提升景区服务,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展览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正带来旅游业的“蝶变”,助力旅游市场加速复苏。
数字化时代,如何升级旅游消费?要做到以下几点:
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必须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
推进旅游业的数字化改造升级,要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将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和运营管理效率作为决策的核心,围绕新需求、新消费方式谋求创新。
当前,线上实名制预约系统、分时排队预约系统、在线营销系统、大数据监控系统等技术已成为旅游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实现旅游企业的精准化运营及营销、提高游览效率,并最终实现游客消费体验及满足感的提升,赢得业务增长。
科技+文旅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文旅产业是具有高渗透性、关联性、融合性发展的大民生大产业。作为世界第一大国内旅游国、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国和消费国,我国的文旅产业具有广大的市场价值。2018-2019年,文旅行业占我国的GDP总值超过15%,其关联性比房地产行业更高。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文化是旅游的灵魂,科技是旅游的新动能”。
在数字经济时代、新文旅时代,80/90后的互联网原住民已经成为了最大的旅游客户群,对于年轻人来说,游胜于旅。也就是说,驱动大家旅游的因素,从原来的计划性逐步在经济发展、物质发展的基础上转变为复合、冲动性的因素。当产生旅行的消费动机后,我们就会关注出行的体验。对于年轻的消费客群来讲,住宿和出行安排上的花费相对比较多。其次,消费对目的地的感知,并不是只取决于当地自然风光,人文、赛事、节庆,美食美酒、街头景色、体育都是旅行中的重要一环。由于社交分享,每一位游客既是旅行的消费者,也可以是衍生经济的带动者。要充分感知到每一位游客都是我们最大的财富,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自媒体,那么做好游客财富的精英,其实也是一机游回归到本心的最重要的一个目标。
数字文旅商业模式创新
一是创新营销,依托直播、短视频的线上营销和线上消费成为常态。
二是创新体验,虚拟技术创造的文旅体验和在地化真实体验双轨并行
三是创新内容,正向价值引领下的数字文旅内容再生产和全球服务蓬勃发展
培育强大的数字文旅市场主体
一是明确市场定位,促进新型市场主体建设。
二是多项措施并举,提高数字文旅市场主体创新策源动力。当前,线上文旅发展存在高质量数字内容缺乏、高水准虚拟现实内容缺失、现有模式商业变现率低等问题,文化内涵不足的短视频、直播、虚拟产品挤占了大量市场空间。文旅和科技深度融合,不但要求实现技术手段和文旅资源的充分对接,还要求具有创造力的人才共同进行技术场景的概念打造、内容制作等。
三是优化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大的成长空间。从中小传统文旅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现状来看,文旅科技产业跨界融合的破解点尚不明晰,产业结合方式生硬,与技术企业合作往往处于被动,市场主体面临着一系列严峻障碍。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互联网+”加速与产业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正在成为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正在加速。随着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旅产业的应用进一步拓展,各类文旅市场主体纷纷上线上云,创造出一系列“云旅游”“云展览”“云赏艺”“云公教”“云文创”等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成为推动文旅产业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
四、旅游的网络营销策略有哪些
现代旅游行业的竞争愈发的激烈起来,各种旅游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这是对每一家旅游公司的强有力的竞争,在如何在竞争中占得先机,取得竞争的胜利,这就是公司的营销策略的问题了。 现在旅游公司不仅仅是在现实中扩大宣传,在网络上上扩大宣传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营销策略。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喜欢上网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在网络中获得知识的途径更加的有效丰富了,所以旅游行业网络营销成为很重要的公司宣传的一环。 旅游网络营销以it技术手段为基础,驱动了旅游营销发生彻底的变革。它集传媒与交易场所于一身,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旅游营销活动,因而赋予旅游营销组合以崭新的内涵。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网络营销应推行下列营销组合策略: 1、旅游促销策略 旅游网络促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互动式传播功能,借助丰富的网络传播方式进行旅游企业和产品以及旅游目的地形象的促销宣传。其主要做法: (1)开展网络公关 组织网上旅游爱好者沙龙和旅游俱乐部,广纳会员,不断举行丰富多彩的网上联谊活动,吸引旅游者参与,宣传旅游企业文化和旅游产品,培养旅游爱好,以加深旅游者对旅游企业的印象,激发旅游者的消费欲望。 (2)网络广告促销 在网上进行广告促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直接发布各种规范的旅游企业与旅游产品信息,通过形、影、声、色等立体形象构成的旅游产品橱窗展现在上网客户的面前;二是以知识性、信息性、趣味性的卡通片促销。 (3)虚拟网游促销 吸引客户参加虚拟网上旅游,让客户通过网游感受旅游产品魅力,感受旅游企业的形象。 2、推行旅游产品形象策略 旅游产品的特点是其产销同地、主体无形,旅游者在购买前是触摸不到旅游产品实体的。旅游网络营销虽然不能改变旅游产品的这个本质属性,但是却能赋予旅游产品独特的形态--虚拟产品形象。因此,在旅游企业或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网络营销中,首推旅游产品形象策略。 旅游产品形象策略是充分利用旅游网络的多媒体功能,将旅游产品的虚拟形象立体化、仿真化地在旅游网站上展示出来,可使旅游消费者在网络空间中看到旅游产品的形象,认识旅游产品的价值,甚至可以通过虚拟网络旅游感受旅游产品的魅力。 为了使旅游产品形象能够定位在旅游者的心中,应利用旅游网络的即时互动功能进行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具体做法是:在旅游网站上设置旅游者专栏,开辟“旅游者意见区”、“网上旅游咨询区”、“旅游自我设计区”等网页,通过这些网页了解旅游者的需求,征求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建议,从而开发设计出符合旅游者需要的旅游产品。 3、旅游产品价格公示策略 旅游产品价格的特点是其成本模糊性和价格集合性,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前总是要通过比较来判断其合理性。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网络营销应利用这些特点,推行旅游产品价格公示策略。 旅游产品价格公示策略是利用旅游网络的媒体功能和互动功能,将各个旅游企业的旅游产品价格和产品价格组合列表公示,使旅游消费者在旅游网络空间中同时看到大量同类旅游产品价格,认识旅游产品价格的合理所在,并可以通过互动调价拿到自己满意的购买价格。 在网上推行旅游产品价格公示策略的主要做法一是提供各种旅游产品的系列价格表,这些价格表要标明产品组合,并分淡旺季节和供需变化公布价格调整表。二是开辟旅游产品组合调整价格区,供旅游者自由组合自己需要的旅游产品组合,并获得相应的产品价格。 4、旅游网络化渠道策略 旅游网络销售是旅游网络营销最具革命性的部分,它将旅游产品的虚拟化展示、虚拟化消费、旅游咨询、旅游订购集于一身,并在跨时空的状态下让旅游者与旅游产品销售商甚至旅游产品生产者坐在一起进行交易活动。在这个交易革命中,旅游中间商、代理商的地位受到巨大冲击,生产企业直销与产品零售商取得越来越大市场主动权。面对这场旅游营销革命,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旅的游网络营销要推行旅游网络化渠道策略。 旅游网络化渠道策略是以大型专业旅游网站为营销中心,建立覆盖目标市场区域的网络化销售渠道,以便24小时向各种客户提供最近便的服务。推行旅游网络化渠道策略的主要做法是:在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的国内三级和国际三级市场以及机会市场范围内,按照市场开发战略计划,逐步在国内外目标市场建立起服务于的销售代理网点。这些销售代理网点与所属旅游企业的专业网站建立起封闭式销售服务网络,并与银行建立起安全、高效的旅游卡票网上结算系统,从而保证旅游信息、产品销路、商品货路、资金结算等业务往来的畅通。 旅游网络营销战略策划重点 发展旅游网络营销是一个需要技术、资金和设备的巨型高科技工程,又是一个需要观念、人才、智慧的系统经济工程。无论是一个旅游企业还是一个旅游目的地,都要站在全球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旅游网络营销、抢占旅游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发展旅游网络营销的战略重点,重拳出击,尽快建立起一套初具形态的旅游网络营销体系,缩短与世界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差距。在此,以河南省旅游网络营销战略为例进行重点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