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发展问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大力发展我国的旅游产业,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旅游产业是新兴的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的是,旅游产业能耗低,创造附加值的能力强。因此,可以说发展旅游产业,也就是发展国民经济。黑龙江旅游服务正在向服务型经济转型,服务贸易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也是新形势下各国经济竞争的焦点。随着世界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边境跨国旅游业成为各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加快国内外旅游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黑龙江旅游服务的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体型转变,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我国人口多、自然资源短缺、经济基础和科技水平落后,只有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才能实现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循环,使各方面的发展能够持续有后劲。旅游市场在21世纪将进一步扩大,其不断发展的有利条件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不断得到开发;旅游产品结构不断完善;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旅这些都为游的大环境逐渐优化,旅游市场的扩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入境旅游市场:入境旅游市场将会继续扩大,亚洲是中国的最大客源市场,出境旅游的发展速度很快,随着一批高收入者的队伍不断扩大,中国的出境旅游将有一个大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可自由支配收入比重的增大,节假日的延长,闲暇时间的增多,必然会极大的促进国内旅游的发展。假日旅游的火爆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发达国家发展旅游业的经验表明,旅游的大众化、普遍化便开始迅猛发展,我国已经接近于这一临界值,说明我国的大众旅游时代很快就要到来。旅游市场是发展旅游事业,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对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一、废止《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二、对《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等四十七部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删去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报批手续与一般考古发掘相同,”内容。

2.删去第二十三条中的“,并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内容。

(二)修改《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水利工程安全的要求。凡对原有水利工程有不利影响或损害其效能的,建设单位应采取补救措施或予以补偿。”

2.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水利工程主管部门”修改为“有审批权的水利工程主管部门”。

(三)修改《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十四条中的“规划、计划、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修改为“规划、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银行等部门”。

2.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的“对侵害周围居民生活环境而又没有切实措施消除污染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办。”内容。

(四)修改《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在林区开办木材经营和加工厂点必须征得所在施业区林业单位的同意,向有审批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局申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方可核发木材经营和加工厂点营业执照。”

(五)修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四条第四款中的“商检”修改为“出入境检验检疫”。

2.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国家和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内容。

3.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六)修改《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从事经营性港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港口经营人)应当向当地港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港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发给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

2.删去第二十四条中的“应当按期到原批准机关办理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审验手续。”内容。

(七)修改《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六条第三款中的“计划”修改为“发展和改革”。

2.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地)开发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3.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

4.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地)开发主管部门发现开发企业不符合原定资质标准的,予以降级或者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5.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开发企业未办理跨区备案手续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八)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五条第三款中的“计划”修改为“发展和改革”。

2.删去第十二条中的“市(行署)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请”内容。

(九)修改《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经县、市林木种子管理机构逐级审查后,”内容。

2.删去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内容。

(十)修改《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同意”修改为“须经有审批权的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十一)修改《黑龙江省出版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需由省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2.将第三十条修改为:“设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3.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将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合并修改为:“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省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县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5.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出版物批发单位可兼营零售、出租业务。出版物零售、出租店(摊)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

6.删去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八项。

(十二)修改《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40日”修改为“28日”。

(十三)修改《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1.删去第九条中的“其中,液化石油气贮灌站、燃气汽车充装站、新型气体燃料站以及管道燃气新建工程项目及其工程设计;应当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内容。

2.将第十五条修改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3.删去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内容。

4.删去第十七条。

5.将第十九条第四项中的“资质证书”修改为“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书(以下统称许可证书)”。

6.删去第四十

黑龙江:以新媒体“为媒”撬动“微旅游,大经济”

黑龙江:以新媒体“为媒”撬动“微旅游,大经济”

2017东北旅游新媒体峰会于近日在哈尔滨举行,以下为您带来会议的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2017东北旅游新媒体峰会于近日在哈尔滨举行,在全程视频直播的峰会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侯伟首次推介今夏黑龙江十大主题旅游产品,并启动黑龙江旅游微博总话题#畅游龙江#,大兴安岭旅游委主任孟利等在会上进行了互联网和新媒体营销案例分享。这一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推介+新媒体营销案例培训+互联网整合营销新平台搭建,让黑龙江旅游业的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营销理念得以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全省各地旅游部门、景区、旅行社等单位运用互联网营销旅游的能力。

针对新媒体营销的重要性,侯伟副主任分析说:“因覆盖面广、用法便捷、内容丰富、效率高、互动性强等诸多优势,新媒体已成为旅游行业目前最火热的营销方式。如何充分利用新媒体营销提升知名度,拓宽旅游产品销路,加深旅游产品在游客心中的影响,从而在大众旅游时代脱颖而出,成为旅游营销的重要探索方向。”

在黑龙江省旅游委双微平台影响力屡攀新高、黑龙江旅游官方网站更新换代、“旅游+直播”新手段引发龙江旅游关注热潮等良好基础上,黑龙江旅游将进一步加大新媒体营销力度,以新媒体形式“为媒”,撬动该省“微旅游,大经济”时代到来。

黑龙江旅游“过招”新媒体营销“招招出奇”

如今人人离不开手机,处处游弋着网络,黑龙江已然将新媒体作为旅游行业最火热的营销方式。位于中国最北边陲的黑龙江省拥有原生态旅游资源,然而黑龙江旅游业的新媒体营销思维却并不“原生态”,该省打造了思想前卫、成效卓著的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更用直播、秒拍等最时尚的传播形式宣传大森林、大冰雪、大界江、大湖泊、大湿地、大熔岩等旅游资源优势,黑龙江旅游“过招”新媒体营销“招招出奇”。

2015年,黑龙江省旅游委开通官方微信平台,与官方微博联合打造龙江旅游对外传播的互联网首发阵地,正式开启黑龙江旅游新媒体营销新阶段。两年时间,黑龙江省旅游委官方微信平台在创作优质内容、完善微信功能、紧跟实事热点、配合营销活动等精心的运营手段中华丽演变。截至目前,已累积获得关注23.8万人,平均图文阅读量1.2万+,平均互动点赞300+。据《2017互联网+旅游大数据报告》显示,黑龙江省旅游委官方微信在722个地方旅游政务公众号中脱颖而出,进入最有影响力政务公众号top 10 并跃居第1的好成绩。

操作简介、功能强大、信息量大的微博与旅游“在路上”的状态不谋而合,是目前黑龙江“微旅游”的主要传播形式之一。2016年,日臻成熟的黑龙江省旅游委官方微博在新媒体营销攻坚战中“大展拳脚”。在2016·黑龙江湿地论坛、“重返青春岁月”活动、“我和动物做朋友”为主题的线上互动等活动中,以高曝光率、互动量雄踞微博榜单前列,成功引爆话题,增加传播声量。同时,省旅游委紧跟市场新趋势,巧用“旅游+直播”新手段展现黑龙江秋冬魅力,在“万人直播五花山”秋季直播、“奇妙的冰雪之冠”系列直播等中活动大胆试水,结合短视频等传播形式成功吸引网民关注,增强黑龙江旅游品牌的口碑和热度。

同年,省旅游委结合用户使用习惯,搭建全新改版旅游资讯网站,于10月黑龙江冬季旅游推介会(北京站)上宣布正式改版上线。焕然一新的网站囊括了首页、印象龙江、初识龙江、线路推荐、旅游资讯、精彩游记、专题活动、会员中心等八个板块,均实时更新内容。根据不同板块,收集整理全省景区、酒店、旅行社等重点信息,保证数据准确。自此,黑龙江省旅游行业形成双微先行、官网坐镇的新媒体营销矩阵。

黑龙江旅游“举步”微博话题“步步生辉”

在新媒体营销“前战告捷”的良好形势下,黑龙江旅游业“乘势举步”,启动黑龙江旅游微博总话题#畅游龙江#。全省各级旅游部门、景区都可在此话题发布旅游信息,在新媒体端实现黑龙江旅游资源信息整合,便于网友实时搜索相关信息,深入了解龙江旅游。每周由新浪提供信息数据评出最佳10条微博榜单,由省旅游委官方微博和新浪黑龙江官方微博共同公布,新浪将为排名第一的微博提供二次包装进行传播。与此同时,峰会上启动的“东北三省一市旅游宣传共享平台”,为黑龙江与吉林、辽宁、大连搭建了旅游资源共享专题;成立的“东北网红联盟”,为东北三省一市(大连市)旅游意见领袖(网红)搭建互动协作平台。

2017年,省旅游委将与更多的新媒体资源进行深度合作,不断创新“互联网+”营销手段,增强微博、微信、直播、秒拍综合使用的传播合力。黑龙江省旅游委官方微信平台将推出“为你读龙江”、“航拍黑龙江”等融合语音、视频等全新形式的固定栏目,继续配合今年全省营销活动进一步扩大传播,加固黑龙江省旅游委互联网传播中的重要阵地功能。

在新媒体营销道路上,黑龙江旅游业在摸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出奇,以双微为主阵地实现了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跨越式突破。在新媒体营销思路下,黑龙江将深度推广龙江大旅游概念,让“畅爽龙江”品牌在互联网高速运转中美誉海内外,广招八方客,用大美“微旅游”撬动龙江“大经济”。

【相关新闻】

黑龙江一季度接待游客、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超10%

“一季度全省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153.73万人次,同比增长10.41%,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33.78亿元,同比增长11.18%。其中,接待国内游客3131.29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26.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1%和11.11%。”这是根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今年一季度黑龙江旅游交出的“春天答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东北振兴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旅游业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发力方向之一,发挥全省整体生态化和冬季冰雪游“两大优势”,在产品供给和市场营销“两大重点”狠下功夫,创新推出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旅游营销模式,推出了全省总体旅游品牌“畅爽龙江”,并成功叫响“冰雪之冠·畅爽龙江”“ 避暑胜地·畅爽龙江”冬夏子品牌,首度提出“北国之春·畅爽龙江”和“五花山色·畅爽龙江”春秋子品牌,将冬夏为主、春秋为辐四季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到了新高度。

2016年,黑龙江省旅游业呈现发展速度和质量效益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三五”开门红。全年共接待游客1.45亿人次、增长11.27%,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603.27亿元、增长17.76%。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44亿人次、旅游收入1572.86亿元,分别增长11.25%和17.64%;入境游客95.7万人次、增长14.65%(经关境入境增长19%)。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旅游业综合拉动效应不断显现,去年全省机场旅客吞吐量在上年增长14.3%的基础上增长12.7%,哈尔滨机场吞吐量跃居东北之首;省外手机漫游入省用户在上年增长31.2%的基础上增长14.2%;省外银行卡刷卡交易额在上年增长50.1%的基础上增长39.4%。

为推动冰雪旅游,去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专题会、省政府常务会、冰雪季专题会,高规格、大视角、系统性地研究部署发展以冰雪旅游为龙头的冰雪产业、建设冰雪经济强省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冰雪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人大批准从2016年起,将每年的12月20日设立为“黑龙江省全民冰雪活动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冰雪活动氛围。

在冰雪旅游季来临之前,黑龙江旅游发展委员会还整合全省冰雪旅游资源,推出了“大美雪乡”、“ 鹤舞雪原”、“ 北极圣诞”、“ 秘境冰湖”、“ 冰雪森林”等5条精品线路,并在国内外掀起营销热潮。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先后在北京、山东、上海、四川、广东等五个客源地省市举办冬季旅游产品推介会,深度推介黑龙江冬季旅游文化和产品。五省市共有500多家旅游企业代表出席,有近200家媒体参会,获得阅读量超过216万,互动量超过20万,直播观看人数超过18.5万,曝光量达1570多万。紧跟市场新趋势,巧用“旅游+直播”开展“奇妙的冰雪之冠”大型直播秀, 7站总计直播15场,累积曝光量达30亿,直播+短视频观看量超2000万。借势2017年央视春晚哈尔滨分会场热点持续发力,通过多个角度全方位展示冬季冰雪魅力,通过春晚效应实现冰雪旅游的“人财两旺”。强强联合,举办“两会一节”式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冰雪旅游峰会、世界城市冰雪旅游合作组织筹建大会、第33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实现微博话题阅读量突破2,247万+,品牌曝光量达9,800万+的好成绩。春节后黑龙江巧借“春雪”,开展“春天里的冰雪之冠”反季营销,重点推广全省滑雪资源,延长冰雪旅游季。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极大促进和繁荣了黑龙江冰雪旅游市场,推动黑龙江冰雪经济迎来了兴旺的春天。今年一季度,黑龙江省旅游业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本省游客以一日游出行为主。省内居民出行频繁,省内游和一日游持续增长。数据测算结果显示,本省一日游游客1455.16万人次,同比增长20.4%。二是省外过夜游客持续增长。数据测算结果显示,一季度全省共接待省外游客1063.9万人次,同比增长8.01%。其中,接待省外过夜游客1045.06万人次,同比增长7.44%。三是旅游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问卷调查显示:被访者对旅游相关服务与设施的满意率均在80%以上。其中,住宿满意率最高,达93.7%;餐饮92.4%;景点87.9%;购物83.9%;交通83.2%;娱乐83.6%;旅行社81.6%。四是旅游品牌营销作用凸显。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召开了2017年全省夏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夏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打造观光类产品、体验参与式产品、避暑养生类产品、休闲类产品等四类,森林主题、湿地主题、避暑养生主题、自驾游主题、出境游主题、观光农业主题、体育类主题、音乐主题、建筑主题以及动物主题旅游等十大主题夏季旅游产品。

黑龙江省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旅游战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抓住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机遇期、大有作为的窗口期,继续着力精化产品供给、细化产品营销、优化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以打造“两座金山银山”为抓手,突出打好生态牌、念好冰雪经,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黑粤旅游产业合作,大力发展“冰雪游、森林游、边境游、湿地游、避暑游”,促进旅游与健康、养老、体育、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向度假旅游和全域旅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全国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一流目的地、全国冰雪旅游首选目的地,不断激发释放旅游业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发展。

;

全国旅行社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022年3月)-

本次名 单从2021年12月20日到2022年3月3日更新,全国旅行社失信被执行人 新增44家,删除19家。

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不乏北京凯撒国旅,广州省天马国旅, 广东中旅(东莞)旅行社,中国国旅(广东云浮)旅行社这些全国性头部旅行社和国资控股旅行社,疫情下熬了二年还是没扛住,黑了。

特别是北京凯撒国旅,仅今年三个月诉讼案件就超过80件,2020年以来诉讼案件超过300件,且主要集中为 旅游 合同纠纷,延期和变更的出境 旅游 合同再也拖不起了,游客诉讼集中爆发势必会对出境旅行社造成最后致命一击, 出境社至暗时刻要挺住。

本次上半年重大更新,结合企查查和天眼查数据增加了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简评。 财产线索是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挖掘包括三种财产流向,十余种财产类型,四十余种线索类型,反映企业财产的变动情况,帮助债权人维护合法权益。 其中的预估价值是基于企业公开数据计算得出的金额,仅供参考,不确保法律层面上一定可供执行。

备注说明:

1、删除失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事实上绝对无财产可供执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终结本次执行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 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三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3、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虽然免受失信惩戒 , 但仍然不能有《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所列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高铁、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即限制消费令仍然存在效力。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 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仍然随时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必要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全国旅行社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3月份更新:

华北地区

一、北京市

新增 失信旅行社: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环球假期(北京)国际旅行社、北京乐程假日国际旅行社、北京宽沟国际旅行社、北京丝路玩家国际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星美国际旅行社(北京)(“限制消费令”仍在)、北京领先国际旅行社(“限制消费令”仍在)

二、河北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

删除 失信旅行社:河北锦华国际旅行社

三、山西省

删除 失信旅行社:太原市中国旅行社

四、内蒙古自治区

删除 失信旅行社:内蒙古恒之大国际旅行社

华东地区

一、上海市

新增 失信旅行社:上海尊尊国际旅行社、上海金悦国际旅行社、上海悠行有我国际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上海大立国际旅行社、上海深海鲸国际旅行社

二、江苏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旗鱼南京国际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泰州市巾帼国际旅行社(已吊销)、常州市风光国际旅行社(已注销)、宿迁市海天旅行社(已吊销、“限制消费令”仍在)

三、浙江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杭州美途旅行社、杭州今视国际旅行社

四、福建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武夷山骏景假期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厦门驴妈妈国际旅行社(“限制消费令”仍在)

五、山东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山东嘉年华国际旅行社、日照腾远国际旅行社

华中地区

一、湖北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 : 湖北鑫趣旅行社

西南地区

一、四川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四川省怡途旅行社、四川焜凯旅行社、都江堰市交通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四川东方巨龙国际旅行社(更名为:四川焜凯旅行社)

二、贵州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遵义国际旅行社

三、云南省

删除 失信旅行社:云南众悦国际旅行社

四、重庆市

新增 失信旅行社:重庆萃步国际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重庆宝丽国际旅行社(已注销)

五、西藏自治区

新增 失信旅行社:西藏圣鹏旅行社、西藏宝途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西藏西域旅行社

西北地区

一、甘肃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甘肃民乐扁都口田园旅行社

二、青海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青海云游国际旅行社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增 失信旅行社:银川伊翔旅行社、银川萨法瑞国际旅行社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增 失信旅行社:乌鲁木齐畅通国际旅行社

华南地区

一、广东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广东省天马国际旅行社、广东中旅(东莞)旅行社、中国国旅(广东云浮)旅行社、广州大都市国际旅行社、深圳美樱国际旅行社、广州印象假期国际旅行社、广州乐心国际旅行社、广州悦游记旅行社、广州坤翔旅行社、广州现联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广州沃美国际旅行社(“限制消费令”仍在)、深圳市全品国际旅行社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增 失信旅行社:桂林开景天下国际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桂林市龙发国际旅行社(“限制消费令”仍在)

东北地区

一、辽宁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沈阳市大东旅行社、辽宁澺海行文化国际旅行社

二、吉林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延边大林国际旅行社

删除 失信旅行社:吉林市优航旅行社(“限制消费令”仍在)

三、黑龙江省

新增 失信旅行社:黑龙江省海洋国际旅行社

特别推出:

《资信调查报告》999元(附财产线索)

企业资信调查报告。包括目标公司股东变化、对外投资、客户及关联方、行政处罚、纳税情况、以及财产线索等。报告附有专业律师结合调查信息对目标公司经营风险、偿债能力说明分析,帮助您合作决策、债权清收,降低经营风险。

单项服务点击:

新增失信旅行社基本信息和备注简评请查看各地区名单,点击链接查看:

Redirecting to

Redirecting to

Redirecting to

Redirecting to

Redirecting to

Redirecting to

Redirecting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