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贷款怎么办理 旅游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旅游贷款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
二、什么是旅游贷款???
您好,我行个人消费贷款是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以已结清且证件齐全的房产抵押,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学资、大宗消费购物、旅游等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用途的贷款,不放发现金。若是旅游贷款,需要您出示与旅行社的旅游合同,资金到时入到旅行社帐户。申请时需要您向个贷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及具体资金用途证明。目前部分城市暂未开办此业务,您可把您所在城市名称告知我们在线客户,我们帮您查询当地是否有开办此业务(客服在线;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三、旅游贷款
旅游消费贷款与其它个人消费贷款相比,具有金额小、期限短等特点,申领程序略有不同。现以北京市商业银行的旅游贷款为例,简介其操作流程。
一、旅游消费贷款的对象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在北京有固定住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借款人的具体条件
1.年龄在20—65岁之间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3.能够提供具有代偿能力的担保;
4.借款人和作为保证人的自然人在申请贷款支行外的其它支行没有贷款或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借款主要用于支付旅行社规定的本人或者本人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的各种旅游费用(包括国内旅游和国外旅游)。
三、贷款方式
1.保证担保。保证人应是资信情况好、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企事业法人,也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足够代偿能力且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
2.抵押担保。提供借款人有权处分的本市个人产权房为抵押物;
3.质押担保。提供国债现券、AAA级企业债券、本行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存单、本行发售的依法可质押的凭证式国债为质物。
四、贷款金额贷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3000元,上限境内旅游为人民币两万元、境外旅游为人民币5万元。
五、贷款期限分六个月、一年共两种。
六、贷款还款形式采用一次全额还款和按月等额还款两种方式。
七、贷款程序
1.客户向银行指定的旅行社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旅行社初审后,将申请书交客户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3.客户在银行指定的受理点,按申请的条件并附有关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境内旅游贷款应提前20天向银行提出申请;境外旅游贷款应提前40天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经审查同意后,要求客户开立活期储蓄账户或京卡储蓄卡并将旅游费用的20%作为首付款存入该账户,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委托扣款授权书。
4.银行将贷款及客户的首付款划转至旅行社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旅行社与客户联系具体旅游事宜。
5.客户按时将还贷款项存入京卡储蓄卡或京行通存通兑活期储蓄账户,银行执行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