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官方发布的旅游最严整顿令包括哪些内容?

3月27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相关情况。据了解,措施将于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

一、加强旅游购物管理

(一)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再对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认定,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省国税局配合)

(二)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禁购物商店尤其是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严禁景区景点、演艺、住宿、餐饮等旅游者集中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

(三)严惩针对旅游者的欺诈销售。严厉打击各类商店以及酒吧、餐厅等场所通过“药托”“酒托”等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商局牵头;省公安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配合)

二、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四)禁止“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工商局、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五)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出台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依法从严处理。(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负责)

(六)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加大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对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管部门实时查询,确保公开、透明。(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根据旅游者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旅行社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通过约谈、加大检查力度、限制新增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配合)

三、改进导游管理方式

(八)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将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方便旅游者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网上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行业协会对导游进行评价考核和自律管理。实时动态公布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违法违规情况和星级评定结果,为旅游者自主选择提供参考,形成导游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执业环境。(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强化签约导游管理。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景点等机构,对签约导游进行严格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景区景点监管

(十一)实施新的景区景点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借鉴先进省(区、市)经验,立足云南实际,制定出台我省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强化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省旅游发展委,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加大对景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景区内部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规范景区经营行为,禁止捆绑销售、园中园、票中票、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物价局配合)

(十三)整治景区景点突出问题。对旅游者投诉率居高不下、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严重的勒令停业整顿。对景区景点存在的揽客、拉客、“酒托”“药托”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旅游者多次投诉的酒吧、餐厅等勒令停业整顿。(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物价局配合)

五、推行综合监管模式

适应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在重点旅游地区实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

(十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强化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职责,完善运行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

(十五)强化三支执法队伍。建立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对旅游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进行快速查处。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出台旅游执法指南,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构建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就地解决旅游矛盾纠纷。(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

(十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旅游、物价、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商务、地税、国税、通信等涉旅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发挥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积极承担旅游监管责任,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

(十七)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监察部门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

六、深化行业协会改革

(十八)推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旅游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完全脱钩,实现机构、职能、资产、人员等分离。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并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监督。行业协会按照现代社会组织要求,依照法规和章程进行自我管理。(省旅游发展委、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强化行业协会职能。旅游行业协会应发挥服务、引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承担好旅游行业标准制定,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格认证、考核评价,旅游纠纷调解等自律监管职能。(省旅游发展委、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完善协会组织体系,合理确定省旅游业协会与不同层级协会、各专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协会组织有效运转。(省旅游发展委、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二十一)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牵头;省旅游发展委配合)

(二十二)切实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依据旅游者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案件、处置应对效率、旅游者满意度等指标,每季度对州、市旅游综合监管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季度综合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牵头;省旅游发展委配合)

二、近两个月256家A级景区被查,这次清查是否可以规范旅游景区“违法”行经?

近两个月256家A级景区被查,这次清查是否可以规范旅游景区“违法”行经?我们先看看最佳模范云南省!

提起旅游胜地,许多人会想起有着“彩云之南”美誉的云南,丽江、泸沽湖、玉龙雪山......这些高颜值景区往往令人心驰神往。但是近年来,关于云南旅游的负面新闻频频被曝出,各种违法违规旅游行为频发。

云南省旅游业委员会为打造更加美丽舒适的云南旅游业便出台了一系列旅游政策!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将于4月15日正式施行。《措施》包括七个方面22条,“最严令”规定了旅游购物管理、导游管理、景区景点管理、政府监管职能等七方面分22条,要求了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成为史上最严治理措施,确保云南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

此次监管令的出台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铁腕出击,重拳整治,何愁效果不佳?

由先例云南旅游业我们可以看出,规范路由景区“违法”行径一定要采取有力强硬的法律手段,将会违法的行为记录成册,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不可以只是单单的查处!这种指标不知本的方法根本不能规范旅游业!

三、云南旅游新气象上半年投诉下降了多少?

自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施行以来,全省各地紧紧围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22条措施加强旅游购物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改进导游管理方式、加强景区景点监管……一系列整治措施的有力施行,使得云南旅游投诉明显下降:今年二季度和一季度相比,旅游投诉数量环比下降了31%;今年上半年和去年同期相比,旅游投诉下降了41%。

7月13日,丽江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发布第三期旅游“红黑榜”,将诚信守法的旅行社和有关人员纳入红榜,通报表扬以资鼓励;将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旅行社纳入黑名单,给予通报以示警戒。

“实行红黑榜制度及配套综合整治措施,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了有效参考,现在到丽江旅游放心了。”7月中旬,苏州游客小程在云南出差的间隙,抽空到丽江旅游。此前,关于丽江的种种负面消息曾让她非常担心,但是,这次丽江游亲眼看到的新气象令她游玩得放心、开心。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在丽江旅游核心区,警方都设立了景区警务亭,为游客打造身边的派出所,保障游客在丽江旅游的安全。同时,丽江市内绝大部分旅行社都在门前进行了明码标价。不仅丽江,全省各地都在针对旅游市场出现的问题,持续全面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用手机打开景区地图,除了看到景点、道路、游客服务区外,旅游巡回审判机构的标志也十分醒目。”从事法律工作的浙江游客张宇在石林风景区游览时,为上线百度地图近4个月的云南旅游巡回法庭点赞。

张宇所说的云南旅游巡回法庭,就是4月15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中的一项措施,即在重点旅游地区实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1”是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3”是强化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提高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效率;“N”是发挥多个涉旅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1”是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对涉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巡视,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随着整治的推进,全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大面上得到了有效遏制。

给旅游来点儿“智慧”,从硬件到软件都跟上互联网的脚步,让游客拿一部手机就能畅游云南,希望这个梦想能够早实现。

希望云南做的越来越好。

四、云南旅游22条新规(全文)

云南旅游22条新规(全文)

4月15日起,云南旅游市场整治22条正式实施了。下面是我整理的云南旅游22条新规(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大理】游购分离是重中之重

“大理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2施》,共6个大项40条。”日前,大理州旅发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云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大理州将重点针对旅游购物店、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管理规范等方面展开严厉整治。其中,游购分离是重中之重,目前已取消所有地定点购物点,旅行社、司陪人员指定或变相安排旅游团进店购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此外,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洱海餐饮客栈停业整顿一事,大理州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规范洱海周边旅游设施的契机,结合全州全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苍山绿、洱海清、乱象除,大理地旅游会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楚雄】6月底前开展签订“旅游诚信经营承诺书”活动

楚雄州更是先行一步,记者了解到,《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出台后第二天(3月28日),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3个工作目标:旅游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不合理低价游”得到根除、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得到优化。

据《方案》,楚雄州将重点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强旅游购物管理,加强景区景点监管,改进导游管理方式,深化行业协会改革,推行综合管理模式。明令禁止旅行社通过任何方式虚假宣传、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要求彻底清查下架网络“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信息。并将于6月底前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签订“旅游诚信经营承诺书”活动,将旅行社所承诺的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版纳】整治工作计划已定到2018年上半年

“1+3+N+1”是云南为适应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在重点旅游地区实行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1”指综合监管指挥平台,“3”指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N”是多个涉旅执法部门,最后一个“1”意味着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

记者了解到,云南多个州市已在贯彻落实“1+3+N+1”模式。如西双版纳,3月28日已在景洪市撤销了旅游局并成立旅发委及与州旅发委相对应的旅游指挥中心;在辖区地所有市县全部完善成立了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督分局和旅游巡回法庭,同时在在热带植物园、告庄西双景、野象谷、原始森林公园、傣族园等景区,以及打洛公安派出所和磨憨公安分局设立了旅游警察中队。

西双版纳州旅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云报全媒体记者,该州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计划已经定到了2018年上半年,4月15日起至年底进入全面整治阶段。明年初至当年4月还将对旅游市场进行“回头看”,用两个旅游“黄金周”的`时间,来检验2017年地整治整改成效。

【保山】全市16家星级旅游购物企业已被取消

半个多月以来,保山已取消了全市原评定的16家星级旅游购物企业,收回了等级证书标牌,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明确要求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据了解,保山已研究起草了《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该市旅游名片之一的腾冲市也已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保山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保山将取消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惩针对旅游者的欺诈销售;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强化签约导游管理;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整治景区景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建立旅游监管履职检查机制。

【昆明】旅行社已下架低价产品

昆明市关于《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22条措施的工作方案 》即将发布实施。据介绍,这次为期一年的整治工作将围绕“坚决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坚决下架不合理低价产品、强化导游管理、斩断利益链条”4个重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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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关键在哪?

4月7日从昆明市旅游委获悉,国家旅游联合检查组2016年末在昆明进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督查时移交的案件线索,目前已处理完毕。20余家涉事旅行社被重罚,其中3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记者了解到,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及其引发的强迫消费、欺诈消费等一系列问题,云南将实施“史上最严厉”的22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通过全面取消定点购物等措施,彻底斩断“不合理低价游”灰色利益链条。

虽说低价旅游很经济,但是伴随低价旅游的却是强迫消费、半路甩客等旅游业痼疾。低价旅游并不实惠。《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的旅游报价实际上涉嫌违法。《旅游法》已于2013年开始实施,然而,一些旅游电商与旅行社依然以超低团费揽客,强迫消费屡禁不止。 

游客出行本是为了放松身心,结果掉入旅行社设计的“低价陷阱”,高兴而去,扫兴而归。这既在游客心中留下伤痕,也伤害了旅游市场的健康肌理。昆明市旅游委针对国家旅游联合检查组移交的专项督查案件线索作出处理,重罚20余家涉事旅行社,其中吊销3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给旅游市场下了一场监管及时雨,其积极意义自不待言。

据业内人士介绍,团队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等环节中补足。多数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或者底薪非常微薄,他们的收入依赖于游客购物、参观自费景点,从中获取佣金、回扣。越是旅游市场开发较早的地方,这个问题越突出。导游吃回扣、拿提成的潜规则更是十分盛行。 

旅游行业低价吸引游客,增加购物频率,黑导游横行,直接冲了《旅游法》的红灯。旅游行业大幅提高团费吸引不到客源,沿袭低报价潜规则,增加购物频率,游客又不满意。这对矛盾貌似不可调和,其实不然。 

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有利于旅游行业合法有序竞争,为游客提供透明的消费环境。但是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会否成为旅游行业大幅涨价的借口,游客经济负担会否增加,旅游市场如何博弈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何提高旅游品质,值得探讨与思考。旅游管理部门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清理零负团费潜规则,旅游产品报价走向透明、真实,有利于提高公众旅游质量,无疑应该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旅游部门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不仅要查处上级部门移交的案例,也要主动出击,强化监管,督促旅游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如果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状态被打破,旅游报价回归合理水平,游客旅游质量得到保证,旅游潜规则逐渐消除,旅游业界声誉好转,对于实施国民休闲计划,激活公众观光热情,大有裨益。否则,不合理低价旅游屡禁不止,黑导游依然横行市场,对景区、旅行社、导游、游客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