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怎么申报?具体怎么填写?

一、什么是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即远程电子申报,是指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的纳税人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中的“网上申报”栏目,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下简称规定期限),将电子申报文件传送给国税部门计算机接收系统,完成纳税申报的一种先进的申报方式。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申报,实现全省申报数据的集中管理。同时,为综合征管系统提供了申报数据,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动进行企业纳税申报信息与增值税抵扣信息、报税信息的票表比对。2006年综合征管软件V2.0在四川省国税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省级数据的集中,为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平台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使统一建立网上安全纳税申报平台成为可能。

二、网上申报方式简介

为切实方便纳税人,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质量,四川省国税局建设了全省国税系统省集中门户网站,并以门户网站为依托,拓展办税功能,实现了省集中门户网站网上申报,该网上申报包括客户端软件和互联网在线填报两种方式。

1、客户端软件方式。

该方式适用对象为所有一般纳税人及较大规模的所得税纳税人。其使用流程为:纳税人首先使用预先安装的客户端软件完成每月(每季)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填写,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后,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外网门户网站的“网上申报”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申报数据的在线提交。此种方式应先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上线申请,在安装客户端软件并取得用户名及密码后使用。

2、互联网在线填报方式。

该方式适用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使用流程为:凡自愿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小规模纳税人,首先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外网门户网站的“网上申报”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页面,进行申报数据的在线填报。该方式为免费使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上申报服务咨询热线:400-899-0000。

三、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有哪些优点?

如果您采用网上申报,将会感受到它的方便、快捷安全和高效。

1、方便。您可以不受时间和场地的限制,在规定期限内足不出户,在敲击键盘与轻点鼠标之际完成纳税申报。

2、快捷。在规定期限内,每日24小时全天候进行纳税申报,避免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时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

3、高效。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先进,设计合理,操作简单,实时性好,中间环节少,可以有效减轻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如果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结合起来使用,还能够帮助您及时辨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

4、低廉:可减少往返于税务机关的时间和费用,且不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纳任何费用。

四、使用网上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网上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应具备网上申报所需装有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的计算机、一台针式打印机(假如您已上防伪税控系统,该条件已经满足)等硬件设施,能够连接互联网;

2、为了保证网上申报数据的安全、可靠,您今后还须按规定取得CA安全认证证书(我省推行前期暂不要求纳税人取得CA安全认证)。

3、持有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网络申报登记(变更、注销)审批表》,经主管国税机关同意,即可取得网上申报资格。

五、纳税人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的流程参见系统帮助下的操作流程。

六、实行网上申报后,哪种情形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您遇到下列情形之一,请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1、因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申报而将要超过规定期限的;

2、经批准办理延期申报和超过法定申报期限的逾期申报;

3、纳税人在网上完成申报且已经网上成功扣款后,又发现错误须补充或修订的;

4、主管国税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遇到操作上的疑难问题如何寻求解决?

在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或是疑问均可拨打全省申报服务咨询热线:400-899-0000,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为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全省拨打服务咨询热像均是按市话计费。

八、实行网上申报后税收缴款书如何打印?税款如何缴纳?

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如果与税务机关、银行签有三方扣款协议,在申报成功的同时,税务机关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会自动向协议银行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反馈给纳税人扣款通知,纳税人可在任何时间到协议银行打印缴款凭证。如果未指定扣款银行、或由于指定银行账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扣款未成功的,请在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开具税票并递交银行进行缴纳税款。

九、实行网上申报,纳税人的身份如何确认?

纳税人首次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初始密码,该密码一经纳税人确认,即为有效。纳税人也可以单方面修改密码,密码泄密由纳税人承担责任。

密码遗忘,纳税人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手续,填写《网络申报登记(变更、注销)审批表》,由税务机关重新设置密码。

十、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纸质的申报资料何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将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的纸质申报资料加盖纳税人公章,集中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网上具有打印功能)。纳税人报送的电子申报数据与纸制申报数据不一致的,以报送的纸质申报表数据为准。

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前,需做那些工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网上申报之前,必须进行以下工作:

1、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完成;

2、申报前一天已到主管税务机关抄报税;

3、有四小票的纳税人通过通用税务采集系统采集数据完成;

十二、网上申报需不需要交纳费用?

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录四川省国税局外部网站网上办税厅免费进入网上纳税申报,凡采用客户端软件方式的纳税人,由技术维护公司收取180元/年的服务费;采用互联网在线填报方式的纳税人免费使用门户网站网上申报系统,不收取服务费。

十三、我省网上申报的前景如何?

网上申报是我省国税系统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国际、国内通行的做法,符合信息化发展方向,是一种高速、安全、简捷的申报形式。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的基础上,与国库、银行联网,推行网上申报、网上缴税。届时,您既不需要每月到办税服务厅申报、认证,也不需要每月去国税机关领取税票、缴纳税款,只需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上的“网上办税大厅”办理涉税事宜。

二、网上报税流程

网上报税流程具体步骤:

1、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点击服务栏的“纳税服务”。

2、然后在跳转的页面,点击“网上办税”。

3、接着在跳转的地图页面中选择自己的地区,以下以福建省申报个人所得税为例。

4、然后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注册”账号,依照页面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

5、最后在微信注册成功后,返回网页,点击“登录”,登录到个人页面,在“我要办税”栏目下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

三、四川税务网上申报流程?

首先,在浏览器上搜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或键入网址,并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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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网站之后,在网页的右边输入账号(即纳税人识别号)和手机验证码进行登陆。但前提是要找税务专管员为你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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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成功后,网页左侧有“应申报提醒”的提示框,会显示你应申报未申报的税种,点击“未申报”,就可以启动申报流程。下面以个人所得税申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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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后,首先需要确认税费所属时期是否正确,如果正确,点击“excel模板下载”,下载《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压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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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后,打开《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免税所得应等于收入额但不能大于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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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完成后,回到申报网页,浏览-导入-上传,把《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导入网站,然后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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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申报后,系统会弹出相应的申报信息,需要你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系统就会自动弹出申报成功的界面。如果没有税款,直接点击关闭;如果有税款,点击缴款,进入后续的缴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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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报税怎么操作步骤

网上报税流程一般如下:1、填写需要申报税款的的申报表;2、把已填写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3、网上划款,对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通过划款功能生成待划款税票;4、申报和划款结束后查询申报和划款是否成功;5、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地税部门扣款成功后,在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五、报税网上申报流程

网上报税流程如下:

1、到税务局申请,并获取秘密;登陆税务局网站,输入纳税识别码和密码进入报税系统;点击报税申报,将报表从电子报税中导入到网上的报税系统;报税后打印上报的报表;

2、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