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例是什么意思

“先例”的意思是:以前的事例,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出自姚雪垠《李自成》第四卷第十四章:“明末起义首领中一向重视养子,而且以养子继承皇位的事在五代不乏先例。”

近义词:前例。

例句:

1、今日的行动将成为明天的先例。

2、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3、这件事已有先例可循,我们只要加以援用即可。

4、革命外交作为一种外交类型,虽然少见但不乏先例。

5、从世界范围看,赔偿期待利益损失在立法上也不乏先例。

首开先例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以前从来没人做过,你第一个做了,这就叫首开先例。

语言理解与表达:选词填空(题一)不约而同、不期而遇、首例、先例

A,

不约而同,可以指人、事等,而不期而遇一般指人,跟你那个重复没有关系。

首例,指第一个,先例,指以前没有过的情况

临床试验首例监查什么时候

2022年6月17日。

太和县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首次备案监督检查。

首例意思是为调查或统计时,第一次出现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例句。山东省出现首例禽流感病例,大众需警惕。先例意思是以前的事例缺乏先例。

普通法遵循先例是什么意思,普通法是什么?

遵循先例原则是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判例法得以形成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含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说就是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的判决具有约束力。即指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 有多种含义:在中国,通常指次于宪法(根本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是与特别法(即仅对特定身份的人、特定事项、特定时间或特定地区适用的法律)相对称。在西方国家的法学中,普通法最早是指英国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 所谓普通是相对于特殊而言,具有“共同”、“普遍”、“通行于全国”的意愿。 从普通法的这一最初含义出发,又引申出其他四种含义:①与制定法相对而言,普通法是指判例法;②与衡平法相对而言,是指上述普通法法院的判例;③与大陆法系相对而言,是指英美法(见英美法系);④与教会法相对而言,是指世俗政权或法庭发布的法律。

普通法系里的普通法,即与衡平法系相对应的普通法,则指发源于英格兰,由拥有高级裁判权的王室法院依据古老的地方习惯或是理性、自然公正、常理、公共政策等原则,通过“遵循先例”的司法原则,在不同时期的判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具备司法连贯性特征并在一定的司法共同体内普遍适用的各种原则、规则的总称。 从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后,英国的法律制度随之发生重大变化。诺曼人为了维护从撒克逊贵族那里夺来的土地,镇压农民的反抗,不得不加强王权,实行中央集权制。由亲信顾问组成御前会议(一译御前库里亚或王国法院),协助国王统制全国行政、司法和财务等事务。征服者威廉为了缓和同撒克逊人的矛盾,继续保留地方自治权和日耳曼人的习惯法,但同时又从御前会议派出国库专员监督地方政权、巡回征税和审理涉及税务的诉讼。亨利二世(1154~1189在位)时,实行司法改革,扩大上述专员的审判权,并在这些专员的基础上建立中央巡回法院,进一步削弱各地封建领主和司法审判权;同时废除神明裁判和决斗,吸收骑士和富裕农民为陪审官参加某些审判活动。被委派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的专员即法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而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英国的这种判例法之所以又叫普通法,就是因为它已不同于以往的地方习惯,它是国家确认的通行于全国的法律。 大多数境外金融中心都把普通法系作为公司和信托公司的基础。

编辑本段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异同

普通法比较研究

虽然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以判例为表现形式,其产生都依托于王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普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全方位的,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衡平法调整的对象是有限的,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私法领域. (2)渊源不同,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则以罗马法为主. (3)程序不同,普通法的程序复杂,僵化;衡平法的程序简单,灵活. (4)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的救济方法只有损害赔偿;衡平法的救济方法则很多.

先例和首创的区别

先例是指以前的例子

要表达“是第一次”的意思,应该说“没有先例”

如果用先例,应该这么说:这在国内还没有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