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现代国际禁毒体制核心的三个条约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被称为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我国于1985年和1989年先后加入上述三大公约。

一、《麻醉品单一公约》制定于1961年,是反对违法麻醉品制造和走私的国际条约,它形成全球药品控制制度的基础。巩固了以前的那些条约,拓宽了它们的范围(包括大麻),允许控制具有与条约中指定药品相似影响的任何药品。

二、《精神药物公约》是一项控制苯丙胺、LSD等精神药物的联合国公约,1971年制定。该公约界定了精神药物的范围,规定了精神药物的管制措施,并规定了对违反公约的处罚方法。

三、《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在奥地利维也纳联合国通过会议的第六次全会上通过,该公约不仅是国际社会也是联合国制定的第一个惩治跨国洗钱犯罪的国际性法律规范文件,其主要内容有:明确规定毒品洗钱犯罪的概念;明确规定了打击毒品洗钱犯罪的刑法手段和缔约国承担的强制性义务;初步规范了侦查、识别毒品洗钱犯罪案件的国际合作机制等。

二、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是?

世界上第一次国际性的禁毒会议,于1909年2月1日在我国上海召开。由中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俄国、美国、葡萄牙等13个国家参加。

这次会议就限制用于正当目的的鸦片数量,对鸦片的进口实行管制,逐渐取缔吸食鸦片等问题,作出了9条决议。这9条决议虽然属于建议性质,对签字国不具有约束力,但其确定的原则被纳入了以后的国际禁毒公约之中。

扩展资料

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是《国际鸦片公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

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

1909年,扼守着外滩和南京路交汇处的汇中饭店(今和平饭店南楼)刚建成3年,2月1日,“万国禁烟会”,即历史上第一次国际禁止麻醉毒品(指鸦片、吗啡)大会,就被安排在这里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