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成员怎么填,姐姐已出嫁还要填么?

一般家庭成员填写规则:

1、父母及未结婚的兄弟姐妹

2、已婚的填写配偶及子女

所以出嫁了的姐姐不要填写

所谓的虐待,包括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还有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

如果这样的行为经常的、一贯的那么可能就构成犯罪了。如果偶而为之是不构成犯罪。 这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如果不是家庭成员,例如师傅虐待徒弟,教师虐待学生等不能以本罪论处。

法院在认定到底是不是虐待时,常常以虐待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为标准。比如:主要指虐待手段凶狠残忍;虐待动机卑鄙;长时间延续虐待;虐待老人、儿童、重病患者或残疾人;虐待多人,激起公愤的。

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能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刑期将会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家庭成员姐姐称谓怎么填写,家庭成员妹妹称谓怎么填

1.填姐姐即可。

2.家庭称谓是指一个家庭、亲戚之间,历史形成了传统的亲族传承关系。

3.称谓包括:祖父、祖母、奶奶、爷爷、曾祖、曾祖母、父亲、母亲、姨、表兄弟、表姊妹、姑、姑父、外祖父、外祖母等。

三、家庭成员关系写法

填写家庭关系时必须是以自己为中心关系点,如陆某某是你的父亲,那就应该些父子(父女)关系等。

家庭成员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在日常填写家庭成员表格时,通常只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居住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如“重庆市荣昌自治县中和街道居民”。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后加括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