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人顺序
如果后人比较多,碑文可以按照现代写法(从左到右横写)正文“XXX之墓”用最大号的字写于正上方,然后写:生于X年X月X日;卒于年X月X日(两行小字);以下写立碑人名字:顺序是:子、媳、女、婿、孙子女(包括配偶)、外孙子女(包括配偶)、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最后写立碑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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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殡葬亲人的坟墓,一两代可以记清,三代以后就不清楚了,特别是经过迁徙、战乱便不知祖坟何处。如何解决,人们想出许多办法。开始时人们从死人下葬,维系棺绳用的园木桩受到启发,在墓前插上木桩竹竿,系上纤维质的东西(纸或帛等),写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时辰,叫做“铭旌”(或“明旌”)。但它却容易,损坏,人们便另想办法:富贵人家用石园柱代替木园桩,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时间、官级等。
为了多刻字其形体又演变为方形、长方形,开始埋于墓穴内或墓外,参照房屋建筑,碑顶加上碑帽,饰刻动、植物或山水花纹,碑身刻上死者简历。标明是独葬与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阴宅(即坟墓)风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产之家立中等墓碑,穷家仅可立上留个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砖碑或种植某种长青树为标识。
从而墓碑由实用品逐渐转化为文化艺术品,其功能、形态、质地、文饰也越发多样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讲究碑身多用花刚岩、大理石等上等石料,碑顶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镶嵌死者的烧瓷像。墓碑成为记载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荣誉状”和装饰品了。这很符合国人的光宗耀祖、泽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会风尚。
为不受风吹、雨淋、日晒等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便把碑表立于墓外,墓志与铭埋于墓内。墓碑盛行于汉、唐,以后成为定势。
用途
第一,木碑立于宫门前,故称“宫必有碑”。这木制的碑是用来识日影的,从日影的阴阳,可以测出季节的变化;
第二,古代宗庙前立碑,碑上有穿孔,是用来系绳,栓住祭祀的牲口,待神飨后,牵出牲口进行血祭;
第三,古代的碑是引棺入葬的用具。
形式
在墓穴四角或两旁,各立一根木柱,柱上有圆孔,名为“穿”。再在两柱的穿中架一根横木,木上缠以绳索,可用来放绳,如辘轳一样,将棺木牵引入墓穴。入葬完毕,木碑随之埋入地下,或置于墓旁。春秋时期,天子六纤四碑,诸侯四纤三碑,大夫二纤二碑。至周朝,天子开始用石碑,周末诸侯也开始用石碑。
周朝的石碑还只是利用穿,来引棺入穴,碑上是不刻文字的。汉代开始将死者的情况,如姓名,生卒年月日,刻在碑上,而有地位的人,则开始了树碑立传,从而形成了墓碑,墓表等礼仪文化。
树碑是造墓的重点,按风水,都以墓碑的朝向来定向,这是墓地吉凶的重要环节。对墓碑的尺寸,文字的大小,树碑动土的时间,都要慎重考虑。一般情况下都是先下葬,后树碑。
其理由有二:一,下葬之后,应留出一段雨水与泥土结合的时间,使虚方变为实方,可避免树碑时地面出现凹陷;
二,下葬之后,留出一段让家人斟酌碑文内容的时间。尤其是名人的评价,语句的轻重都应深思熟虑.如:清代开国的顺治皇帝,康熙二年下葬,康熙六年立碑。清朝第二代康熙大帝,雍正元年下葬,雍正五年才立碑。诚然,寻常百姓,也有下葬同时立碑者。
墓碑尺度,受传统信仰风水的限制,都应取个吉利。可借助“风水尺”来裁定。南方有用“丁兰尺”来定夺吉凶的。丁兰尺的一尺,约合38.1cm,将一尺分成十格,并注上一个字,即财、失、兴、死、官、义、苦、害、丁等十个字。其中财、兴、官、义、旺、丁属吉祥格,可依尺度选用。而其它不吉利的失、死、苦、害格,则尽量避开。当今“鲁班尺”广为土木工程中所应用,尤其打造古木家具时,更为木工师傅所遵从。
鲁班尺上,分上、下两档,上部用于阳宅,下部用于阴宅。在长长的卷尺的每个cm中,都注有风水的吉凶。在现今的陵园中,运用鲁班尺设计、施工,都很注重其中的吉祥数字。如墓碑的尺寸,通常立碑高100cm,宽60cm,厚8cm;卧碑高55cm或者50cm,宽80cm,厚8cm。在鲁班尺上则显示出100cm横财、顺科。60cm进宝、横财。80cm天德。55cm大吉。50cm进宝、纳福。80cm财旺、及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墓碑
刻碑都刻哪些人名字?
刻碑上都刻有逝者的名字和立碑人的名字。人去世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记死者的姓名、籍贯、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写碑文应对死者充满敬意和感情。
墓碑上的姓名
逝者姓名要写在墓碑中心部位,这里称中榜,在书写墓主名字时,其字数多少,与吉兆相关联,为尊敬长辈,过去加了许多尊敬的词,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数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应用。
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则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时,尽力用吉兆格式的数字。
墓碑上是需要写亲属的名字,即立碑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仍是依辈份长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写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立碑要写哪些人名字
立碑的时候需要在石碑上刻有墓主人的名讳、立碑人(一般是子孙)的名字、立碑日期等。
在中国古代有“墓而不坟”的说法,只在地下掩埋,地表不树标志。后来逐渐有了地面堆土的坟,又有了墓碑。
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记死者的姓名、籍贯、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写碑文应对死者充满敬意和感情。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袁可立墓碑》:“袁尚书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许,刘店村东里许。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赑屃,高约丈余,尚称体制。”
立碑人一般写哪些人
墓碑的书写,其内容比较丰富。包括风水情况、籍贯、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孙、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1.风水情况,墓碑的左边称为龙边,是碑体重要的部位。这里要书写山向及山向线度、分金线。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为告示后人,即或遇到自然灾害的洪水冲刷,或战争破坏,后人仍可依碑上的风水情况文字,找到原来风水方向,重新立碑。
2.籍贯,在移民较多的公墓里,尤其客死他乡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显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县名,也有的只刻地区和村名。这是对故乡的眷恋,也为后人及亲友扫祭时,寻找墓位提供了方便
3.姓名,写在墓碑中心部位。这里称“中榜”。在书写墓主名字时,其字数多少,与风水吉兆相关联。为尊敬长辈,过去加了许多尊敬的词,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数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应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则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时,尽力用吉兆格式的数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浩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长达21字,正合“生”格,最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
4.生卒年月日,写在中榜两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写齐全最好。因为日久年深,户口注销,传来传去,隔几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则十分困难。
5.立碑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仍是依辈份长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写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6.造墓或重建墓时间,刻写在碑的虎边。中国记载时间的文字很多,有公元、农历,时节写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干支。天干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与地支中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结合起来,用以表示历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
我父亲和大伯给我爷爷奶奶立碑,落款立碑人都写谁?要写几代人?
后代子(女)孙(女)比较多,特殊情况比较复杂时,最好按照统一的直系血亲原则署名,以免触犯忌讳。直系血亲最好都写上,以表明墓主人后代人丁旺盛,种系延绵不绝。
比较常见的特殊情况和忌讳包括:因为婚姻关系是法律关系,非先天存在的关系,存在后天解除的可能性,一旦有解除婚姻关系的现象发生,容易对墓碑发生口角。
扩展资料:
在风水择日上,一年当中有两个时间段不必择日,其中一个时间段就是清明节前后在坟墓上添土、立碑、栽树等一切阴宅事宜百事不忌,这也是人们把一切阴宅事宜都集中在清明节来处理的的原因。
如果在清明节立碑,应在清明节前一周和后一周的半月之内。其他具体的时间一定要选个黄道吉日,千万不要和已故立碑的人犯冲,防止给亲人带来不利埋下后患。
墓碑子孙排序
1、原则上只写同姓祀奉人的墓碑子孙次序:子→女→孙男→孙女→曾孙男→曾孙女→选孙男→玄孙女→以此类推。
2、特殊关系家庭,可以写异姓的墓碑子孙次序:子→女→媳→婿→孙男→孙女→外孙男→外孙女→曾孙男→曾孙女→以此类推。
3、只在平辈之间,儿子和儿子排在一起,女儿和女儿排在一起,排列次序,如:先长子(最左),再次子,而后三子,以此类推。女儿也是一样,从长女开始,再次女,而后三女。 孙辈以年龄最大的为长孙(长子的儿子,不一定就是长孙,孙辈的长幼排行和父辈是没有关系的)然后依次排列,
4、特殊:继子应排在儿子的后面,女儿的前面,寄孙女应排在孙女的后面,外孙男的前面。
扩展资料
墓碑的碑文组成:
竖式墓碑的碑文,根据墓碑尺寸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小型墓碑,碑文只有三项基本内容,即主体碑文、立碑时间和子孙名称。
中型墓碑和较大型墓碑,碑文除上述三项基本内容外,还可增加坟内老人的生卒年月或生平简历。大型墓碑,碑文除有三项基本内容和生平简历外,还可增加碑序或墓志铭等。对可增加的部分内容,并非必须增加,通常是根据墓碑的大小和立碑者的要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