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写有OTC是什么意思?写有OTC是药还是保健品呢?如何区别药品与保健品?

OTC是over the counter(通过柜台)的简写国家为了方便群众用药,建立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即“特殊药品-常用药品,新药-仿制药,处方药-非处方药、基本药物、医保药品”等模式。非处方药就是OTC药品。

因此,只有药品才可能标示有“OTC”标识;有OTC标识并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药品通用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商、批号、规格等标识的产品,就可认定为非处方药品。

药品与保健品的外观区别认定,关键在于其产品批准文号,药品是“药”字号——保健品是“健”字号。此外,药品的定义中明确了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作用,当然医疗器械也有这样的作用,而保健品一般不得宣传“防治疾病”的疗效。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如何辨别处方药、非处方药(OTC)?

非处方药(通称OTC),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在药房或药店中即可购取的药物,反之即为处方药。非处方药是由处方药转变而来,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 非处方药由处方药转变而来,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不过在非处方药中,还有更细的分类,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字的是乙类。甲乙两类OTC虽然都可以在药店购买,但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方药,其相应的忠告语应由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具体内容为:“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盒上写OTC与不写OTC的区别是什么

非处方药(通称OTC药)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在药房或药店中即可购取的药物。没有写OTC的有些就不能直接在药房购买,或者说药房里面就没有,只有医院才有。我之前买一种非OTC的药跑遍的附近的药房都没有,网上的药房有但是必须要医院的处方,最后没办法还是去医院挂号叫医生给开的。

买药时带OTC和不带OTC有什么区别?

带OTC的是非处方药,在药店都能买,按照说明使用,简单。不带OTC的处方药得有医生开的处方才能买,是医生诊断后根据病情等因素开的,具有专业性。

带有OTC的药和不带OTC的药品有什么区别吗?

OTC是非处方药品,即使没有医生开处方都可以购买,一般都是比较安全的,稍微使用不当后果也不会很严重,但是对于有严格要求的处方药就大大不同了,没有医生的处方就很难买,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医嘱来使用。

药物标签上“OTC”是什么意思,和其他没有的有什么区别?

OTC(Over-The-Counter)药品,也被称为非处方药,FDA亦已承认该术语“柜台购买的药品”。目前在美国销售的药品近40O,OOO个,其中300,000多个为OTC药品。在美国有两种获得药品的主要渠道:或是根据医生处方的处方药,或是消费者直接购买0TC药品。

美国保健费用的增加以及更安全和更有效的OTC的出现,促使病人能够进行自我治疗疾患,而这在过去非求助于专业医疗不可。这种趋势使得获取从前的处方药品的机会增加了,因为这些部分处方药品已列入非处方药品的范围。这些非处方药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广泛的选择和机会。

美国所颁布的旨在管理药品的第一个主要的联邦法规是1906年的《联邦食品与药品法》但直到1938年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规》才从法律上限定药品的安全性。自1933年以来,这一新法律的立法工作一直在考虑之中。只是由于人们使用了这种新近销售的混有毒性溶剂甘醇的氨苯磺胺酏剂,造成100多人死亡,而其中许多是儿童。这一事件最终促成了该法规的形成。1938年的《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要求,在1938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新药产品应当在销售前证实供人用是安全的,根据通常被称为原始条款的要求,在1938年以前上市的产品不受新药申请(NDA)条款的限制。然而,一些现行销售的OTC药品,例如阿斯匹林,仍受该条款的影响,另外,FDA在审查OTC药品时,己经评审了所有OTC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标签,无论开始销售的日期是何时。在美国整个新药申请过程中,处方药品可以被重新分类为OTC药品,而且保留其新药的地位。也能够直接批准OTC药品的新药申请(不用重新分类),如异T苯丙酸2OOmg(处方中从未使用的剂量)。当一种新药由许多病人使用多年时,它可以被看作是通常承认安全有效。通过FDA审查的OTC药品,也可以得到全部认可的地位。审查完成时,所有没有被批准为新药的OTC药品将被归于OTC药品的专论(详见“OTC专论的含义”)。

1972年开始审查OTC药品以前,FDA没有一家下属的单位特定地处理过现行销售的OTC药品。起初,药品局官员帮助咨询审查小组审查销售的OTC药品的成分、标签和告诫,并且公布由此而产生的联邦文档文件。1977年,包括药品评审和研究平心(CDER)的OTC药品评审部在内的较大的、更正式的组织成立了。然而,那时,多数有关新药的问题(包括重新分类和申请)是在药品评审和研究中心的某个新药部门中而不是由OTC药品部门处理。

OTC药品评审部于1991年被改组为OTC药品评审办公室。它充实了负责处理新药申请和处方药品转换的新药评审部门的工作。它包括了一名专论审查人员,一名医疗审查人员和一名药品政策人员。他们被指定同时提出OTC药品的问题,如处方药一一OTC药品的转换,新的OTC药品,国际协调,以及对卫生保健花费作必要的监控等。

2.自1981年最后的OTC药品咨询小组解散以来,一直没有专门的顾问小组常规检查OTC问题。有时,由常设处方药品顾间小组审查OTC成分。

1991年FDA宣布成立了非处方药品咨询委员会,审查和评审OTC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作为一个将各类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时意见交换的场所。成立了有10人组成的具有广泛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核心委员会,成员都是内科学、妇产科学、皮肤病学、流行病学、药学、临床药理学、儿科学和有关专业领域有见识的专家。在对某一专题进行研讨的时候核心委员会可以吸收其他FDA委员会中对这个问题有专长的专家参加讨论。例如,在考虑局部制剂时,则可以邀请若干皮朕病专家。新的委员会也包括一名消费者代表和一名无投票权的行业联络员。1992年12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审议OTC产品中酒精的药学作用问题,对用于口服的药品规定了较小的剂量。

近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为使在美国市场上出售的OTC药物的标签规范化,减少OTC药品的滥用事件,对OTC药品标签做了新的规定。据估计每年有170000名病人因滥用OTC药物而住院,白白损失约75亿美元的治疗费。研究人员发现,其中一半的OTC滥用事件是可以通过规范标签来加强对消费者的服药指导而避免的。规定:所有OTC药品的基本内容都必须按顺序出现在标签上,而且文字应通俗易懂。标签上必须出现的药品有关内容依次是:活性成份;用法;注意事项;用药指导;药物不良反应及其他信息。新的法规规定了六种不同的标签类型,厂商可根据自己产品的形状及尺寸自由选用。这项法规将有两年的试行期。FDA还将落实一项计划,目的是强化消费者服用OTC药品的常识,特别是对儿童、需特别护理人员及老年人。这项工作将由非处方药品工业协会及国家药品连锁店协会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