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四项职责是什么?
驻村干部的四项职责:
1、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落实各项政策。解决惠农富农强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协助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广泛调动帮扶力量和资源,组织、推进各类扶贫项目。
4、监督落实。从严监督、落实各项扶贫工作,确保按政策程序规范运行。
驻村工作具体内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驻村工作队职责
1、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第一书记的领导下宣传党的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2、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3、推动脱贫攻坚。按照脱贫目标和标准,参与制定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对手赛”活动,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4、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协助乡镇党委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设。
5、为民办事服务。积极推动开展“以购助扶”活动,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6、提升治理水平。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指导、督促“六联机制”、“三治融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常态化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激发勤劳致富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
7、每月参加第一书记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开展2次农民夜校教育教学活动;每季度接受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8、在第一书记带领下,每季度走遍村内所有农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扩展资料
驻村工作队需要规范人员选派
(一)精准选派。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结构。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加大选派干部力度。
(三)配强干部。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