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各民族的地理位置

中国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

中国各民族的地理分布是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上逐渐形成的近代以来,其基本而貌大致稳定下来,从中可总结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1)在水平方向上,汉族基本上全分布于国土的东半部,少数民族在西半部;汉族在沿海和国土的中央,少数民族则分布于边疆。图6为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分布图,可清楚地反映出以上特点。

据统计,在中国18000公里大陆海岸线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仅占9%;而在中国22800公里国界线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却占到85%。考虑到即使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中也有大量汉人居住(平均比重达55%),则上述特点表现得更为典型。例如广西是省一级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但总人口中少数民族比重不足40%,且绝大部分分布于西半部,而东半部包括沿海地区则是汉人的聚居区。

(2)在垂直方向上,汉族基本上全分布于平原和丘陵地区,少数民族则多分布于山地和高原。地理学上常把中国的地势自西向东划分为三大阶梯:西南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是最高的第一级,这里传统的聚居民族是藏族。大兴安岭椞�猩绥巫山椦┓迳绥十万大山连线以东,是地势最低平的第三级阶梯,海拔高程均在1000米以下,大部分不足200米,除长白山地外,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汉族聚居区。以上连线向西直至青藏高原为第二阶梯,高程多在1000~2000米之间,这里是汉族和中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混居的地方;大体上说,在第二阶梯上,汉族仍分布于较低的部位,少数民族则分市于较高的部位。第二阶梯向第一阶梯过渡的斜坡上,少数民族种类最多,是中国民族和语言成分最复杂的地带。但即使在这样的地带,民族分布也有一定的规律性,一般而言:以农耕为主、经济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分布部位较低;以畜牧业为主的民族分布部位较高;尚以游耕游牧甚至刀耕火种方式为主,经济文化最落后的民族分布部位则最高。例如在新疆,维吾尔、汉、回诸族分布部位最低,其他民族则较高,其中南疆的柯尔克孜族分布高程为2500~3000米,塔吉克族为3000~4500米;北疆的蒙古族在1500米上下,哈萨克族则达2000米上下。又如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地势海拔高程在500~2500米之间,傣族和汉族即分布于其中最低平的河谷平坝区,丘陵和半山区分布有布朗族、哈尼族和彝族,山顶则居住着拉祜族。在四川省,汉族主要聚居于海拔200~700米的盆地和河谷平原及丘陵区,土家族、苗族在400~1000米,傣族、布依族在700~1500米,彝、羌、纳西、僳僳等族在1500~2500来,藏族则分布在3000~4500米的高原上。

(3)少数民族聚居区相对地广人稀,经济、文化发展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年底,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共包括5个省级、62个地级、71个市级、589个县级行政区,总面积为61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64.3%,总人口为15295.7万人,占全国13.4%;人口密度仅每平方公里24.8人,既低于119人的全国平均数,比汉族地区的288.7人则相差更远。从经济、文化发展上看,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各少数民族不仅明显低于汉族的水平,其内部差异也极大,在社会发展阶段上已达到与汉族大体相似的封建制社会的,有壮、回、维吾尔、朝鲜、满、布依、白、土家、侗、苗等30多个民族,以及蒙古、彝、黎、几个民族的大部分和藏族的一小部分,共约3000万人,占当时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84%。处于封建农(牧)奴制社会的,包括藏族的大部分,蒙古族的一小部分,以及傣族和哈尼族,共400余万人,占11%。处于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是彝族的一部分,约100万人,占3%。尚处于原始公社制社会的有独龙、怒、僳僳、景颇、佤、布朗、拉祜、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及黎族和高山族的一部分,计约60万人,占2%。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速度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数,但总的说来迄今仍处于后进状态。1990年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国6.2%和3.4%,大大低于其13.4%的人口比重。

(4)各民族人口的相互混居日趋广泛。新中国成立以来这椞氐阌任�飨裕��蚓驮谟诰�谩⑽幕�飨钍乱档姆⒄挂约吧偈�褡宓匚坏目涨疤岣撸�蟠蟠俳�巳丝谇ㄒ疲�煌�褡逯�涞耐ɑ楸裙�ヒ蚕灾�龆唷P轮泄�闪⒑螅�泄�负趺恳桓龅厍�用竦拿褡宄煞侄既涨鞲丛印H缟虾J校琠1949年少数民族的族别仅12个,至1982和1990年已分别增至39个和44个。山东省的少数民族族别由1953年的16个增加到1990年的53个,同期内宁夏由10个增加到34个,北京市更由38个增加到55个,成为全国第一个民族成分齐全的一级行政区。1990年,分布遍及大陆全部30个省、市、区的民族有23个;遍及29和28个省、市、区的各5个;最少的塔吉克族也分布在9个省、市、区。

中国的少数民族由于人口规模、历史发展特点以及经济文化类型不同,在地理分布上也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色(表12)。大多数民族在分布上都相对集中,有的甚至高度集中。一些人数较多的民族,分布范围很广,其地域一般都是连续的。如藏族聚居区面积广达200万平方公里,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5省、区,连绵成片。蒙古族分布范围近150万平方公里,跨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新疆等省、区,也基本成片。情况类似的还有壮、维吾尔、土家、朝鲜、布依等族。一些人数较少的民族基本上集中在一个省或自治区内,即使在一个省、区内,也往往集中在有限的几个县,甚至几个乡内,典型的如基诺、羌、布朗、毛南、阿昌、德昂、怒、普米等族。此外,有几个民族在地理分布上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如回、苗、满、畲等族。其中回族是全国分布最广泛的少数民族,遍及大陆97.5%的市、县,满族的比率也高达88%以上。在地理分布上表现得最为奇特的民族是锡伯族和达斡尔族,他们中的一部分在东北,另一部分却在新疆,民族处在一分为二,相隔万里的状态,这是历史人口迁移造成的独特人文地理现象。

表12 1990年中国大陆各少数民族的分布

续表

说明:聚居区有部分重叠。

*表示零星、分散或极小。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集中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占自治区总人口33.5%),其中西部尤为密集,此外,云南省东南部与广西毗邻处人数也较多。壮族在这一地区历史悠久,是由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秦、汉以后史书称为“西瓯”、“骆越”“乌浒”、“俚”、“僚”等,宋代后才有“撞”的名称,新中国成立初期称为僮族,1965年后改称壮族。

满族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较为重要的民族。其族源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肃慎,1000多年前的挹娄、勿吉、靺鞨以及更晚些时的女真,他们都生活在东北三省。明朝时,女真族迁至目前辽宁省境内,到明末演变形成为满族。满族入主中原后,几乎倾族入关,散布各地,人口分布之广泛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回族。相对集中的聚居区主要为辽宁省东部,次为河北省东北部。全旅居住在长城以北的占90%以上。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也是长城以南、长江以北广大地区内最重要的少数民族。其相对集中的聚居区有两大块,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当地回族人口占全自治区总人口32.8%),二是甘肃、青海两省的毗邻地区。在黄淮海大平原上,回族的绝对人数也不小,且城镇人口比重很大(河南省的睢县、宁陵、淮阳、太康、沈丘5县的县城均称回族镇)。回族的祖先是唐、宋的“回回”以及元代从中、西亚迁入中国的“色目人”,以后又吸收融合了一部分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至明代逐渐发展形成为中国的一个新民族,迄今已有约700年的历史。

苗族的历史非常悠久。古籍中提到的居住在江、淮一带,后迁至洞庭湖地区的“三苗”,可能就是该族的祖先。以后由于汉人南迁的压力,苗族不断后移并逐渐分散。目前巳遍布西南、中南许多山区,以贵州省南半部最为集中。苗族一般以一到几个村寨为单位,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本民族则不甚连贯,形成地域分布上典型的大分散、小集中特点。由于长期分散,苗族各部分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比较显著,这在其他少数民族中是不多见的。

维吾尔族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主体民族(占自治区总人口47.5%),主要分布于天山以南各地及伊犁河谷地,北疆则为数不多。其前身是战国时期游牧于中国北部和西北部广大地区的“丁零”,后因战乱大部分迁至目前的南疆地区,吸收融合了当地的一些其他民族,整个历史也十分悠久。

彝族集中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3省毗邻地区,聚居区大致连成一片,其核心是四川省西南部著名的大、小凉山,以及有“云南小凉山”之称的滇北山区;此外,云南省的中、南部分布也不少。在民族渊源上,彝族及在语言上同属一个语支的哈尼、纳西、僳僳、拉祜等族与中国西部的古民族氏、羌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秦、汉之际,彝族的祖先即已居住在川西南和滇中地区,后来分布范围逐渐扩大,终于发展成为西南3省中人数最多、聚居区面积最大的一个少数民族。

土家族很可能是古代巴人的后裔,大约在五代时期开始形成为单一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地域邻近或混居,土家族受汉族影响很大,许多人被其他民族视为汉族,直到1956年才确定了单一民族的性质。最近10余年,由于民族成分的大量更改,土家族人口激增,跃为中国较大民族之一。土家族集中分布于湖南、湖北、四川3省毗邻地区,其中湖南省的土家族确定民族成分时间较早,湖北、四川两省则较晚。

蒙古族是又一个对中国历史起过重要作用的少数民族。目前其分布范围东起大兴安岭,南迄长城,西至天山南北,占据了中国北方草原地带的很大一部分。除此之外,散布各地的蒙古族也不少,分布之广在各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回、满2族。这些属散居性质的蒙古族有相当一部分同元、清两代驻扎各地的蒙古军有着渊源关系,典型的如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刘营村,过去是蒙古军驻地,目前仅此一村即集中了全省蒙古族的近半数。

藏族最早居住在西藏的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地带,后来逐渐向外扩展,目前聚居范围已几乎同整个青藏高原相当,面积之大在全国各少数民族中首屈一指。在千百年的漫长岁月中,藏族同胞养成了对海拔4000米左右的高原环境的独特适应性,因此与其他民族混居的情况较少。相反,藏族对低地环境也不大适应,所以分布在青藏高原以外的不足0.3%。

布依族一般被认为是古代“百越”中的一支,与壮族具有同源的关系。其聚居区一直位于贵州省的中南部和西南部,这一带在西汉属夜郎国,故有人认为布依族渊源于“夜郎”。

侗族也是古代“百越”的一支,与壮族也有密切关系。他们长期居住在贵州省东南部,及与之毗邻的湘西、桂北山区。

瑶族可能起源于秦、汉时代的长沙“武陵蛮”。初期多分布在湖南省境内,以后逐渐向西、向南扩散,目前以广西人数最多;聚居区不甚连续,也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各部分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也比较明显。

朝鲜族基本上不是中国境内土生土长的民族,而是从邻国朝鲜迁来的。移民大约开始于17世纪末,至19世纪中后期达到高潮。其分布范围主要集中于图们江流域和鸭绿江流域,主体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00多年前这一大片地区基本上还处于原始状态,朝鲜族的迁入为该地区的开发建设作出了贡献。

白族历来集中居住在云南省著名的苍山洱海地区,即目前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在唐代和宋代,这里曾先后建立过包括白族在内的南诏和大理两个地方政权,历史也很悠久。

以上概述了中国14个人口在15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其他民族人数较少,聚居区范围一般都不大,也比较集中,这里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中国各地族人口在地理分布上具有显著的不均衡现象。尽管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口的迁移,许多地区的民族成分都在逐渐增多,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些成分中的大多数都属于远离其传统聚居地的“散居民族”,这与边疆地区那些土生土长、历史悠久的“聚居民族”在人口规模及其集中度上是有显著区别的。如黑龙江省1990年民族成分虽多达49个,但其中的佤、怒、珞巴、基诺4族均只有1人,拉祜、布朗、撒拉、乌孜别克4族各为2人,僳僳、塔塔尔两族各为3人,这些就是典型的“散居民族”。

由于以上原因,中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尽管民族种类数相差不多(1990年最多的北京市为56个,最少的宁夏为34个),但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却相差悬殊(表13)。根据这一比重,可把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4种类型:

(1)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不足1%,基本属于纯汉族聚居区,包括江苏、江西、山西、上海、陕西、浙江、广东、安徽、山东9省、市。

(2)少数民族比重为1~15%。汉族虽仍占绝对优势,但少数民族也达到一定规模,并出现了少数民族占优势的局部地区。包括河南、福建、天津、北京、河北、湖北、四川、黑龙江、湖南、甘肃、吉林等11个省、市。

(3)少数民族比重为15~50%。汉族在总人口中仍居多数,但少数民族已达到较大规模。包括辽宁、内蒙古、海南、宁夏、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等8个省、区。

(4)少数民族在总人口中占绝对优势,汉族则居少数,包括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

中国台湾省1990年总人口中,汉族占98.29%,所谓“原住民”即高山族占1.65%,其他民族占0.06%,汉族占据绝对优势。

各民族人口在城乡分布上差异也很大,特点有三:

首先,城市民族成分比乡村复杂。如上海12个市区1990年民族成分最多的达35个,而9个郊县最多的仅22个。从全国看,北京的市区民族成分有56个,已全部齐全;民族成分最单纯的是西藏南部的喜马拉雅山区和藏北高原,其中的革吉、改则、聂荣、岗巴、谢通门、白朗6县都仅有藏、汉两个民族成分,是全国最少的。

其次,在汉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主要集中于城市,乡村则较少。如北京的城区和近郊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64%,而远郊区和各县仅为2.68%;上海的市区少数民族比重为0.71%,郊县仅为0.07%。

第三,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主要集中于城市,乡村则较少。如新疆的16个市,总人口中汉族占63.13%,而71个县的总人口中,汉族仅占25.59%。西藏两个市的汉族比重为19.79%,76个县仅为1.91%。这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是普遍规律。汉族虽然主要集中于城市,但仍遍及少数民族聚居的每一个县。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国汉族比重最低的一个县是西藏的谢通门县,仅为1.35‰。西藏76个县中有51个县汉族比重小于1%。在新疆,汉族比重最低的是和田县,为0.80%。在青海和宁夏分别是杂多县(1.22%)和泾源县(3.15%)。在四川省是石渠县(2.59%)。此外,广西的最西部,也是汉族比重特低的地区。由于人口迁移模式的变动,加上汉族相对于少数民族人口出生率较低,汉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中的比重自六七十年代达到峰值后,正普遍趋于缩小。以第四次人口普查同第三次普查相比,在西藏各县中汉族所占的最低比重由1.45‰降至1.35‰,下降了0.1个千分点;该比重在新疆下降了0.3个百分点,在青海和四川下降了0.5个百分点,在宁夏下降了0.25个百分点,看来这一变化是个长期性的趋势。表131990年中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的民族构成省市区与称\民族数\少数民族比重(%)\1982~1990年增长率(%)\省市区名称\民族数\少数民族比重(%)\1982~1990年增长率(%)

二、我国的56个民族主要分布在那些地区?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央政府调查统计正式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其他为未识别民族。

一、分布地区

壮族:广西、云南、广东、贵州、湖南。

蒙古族:内蒙古、辽宁、新疆、青海、黑龙江、吉林、甘肃、河北,河南。

回族:宁夏、甘肃、河南、山西、新疆、青海、云南、河北、山东、安徽、辽宁、北京、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陕西、吉林、江苏、贵州、四川、西藏、海南。

藏族: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云南。

维吾尔族:新疆、湖南、河南、北京、上海。

满族: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北京、内蒙古、新疆、安徽。

朝鲜族:吉林、辽宁、黑龙江。

苗族:贵州、云南、湖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湖北。

彝族:云南、四川、贵州、广西。

布依族:贵州。

侗族:贵州、湖南、广西。

瑶族:湖南、广西、云南、广东、贵州。

白族:云南、贵州、湖南。

土家族:湖北、湖南、重庆、贵州。

哈萨克族:新疆。

哈尼族:云南。

傣族:云南。

黎族:海南。

傈僳族:云南、四川。

佤族:云南。

畲族:浙江、福建。

高山族:台湾、福建。

拉祜族:云南。

水族:贵州、广西。

东乡族:甘肃、青海、宁夏。

纳西族:云南、四川。

景颇族:云南。

柯尔克孜族:新疆、黑龙江。

土族:青海、四川。

达斡尔族:内蒙古、新疆、黑龙江。

仫佬族:广西。

羌族:四川。

布朗族:云南。

撒拉族:青海、甘肃。

毛南族:广西。

仡佬族:贵州、广西。

锡伯族:辽宁、新疆、吉林、黑龙江。

阿昌族:云南。

塔吉克族:新疆。

普米族:云南。

乌兹别克族:新疆。

俄罗斯族:新疆、黑龙江、内蒙古。

鄂温克族:内蒙古和黑龙江。

德昂族:云南。

保安族:甘肃。

裕固族:甘肃。

京族:广西。

塔塔尔族:新疆。

独龙族:云南。

鄂伦春族:内蒙古和黑龙江。

赫哲族:黑龙江。

基诺族:云南。

门巴族:西藏。

珞巴族:西藏。

穿青人(属于未识别民族):贵州。

二、民族分布

1、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总数为126583万人,其中汉族11594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1.59%,少数民族1064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8.41%。

2、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

3、由于不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建国初期的约96%下降为今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由上升为8.41%。

4、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下同),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壮、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布依、满、侗、瑶、白、土家、朝鲜、哈尼、哈萨克、傣、黎等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为1600多万人。

5、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傈僳、佤、畲、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仡佬、锡伯等族。

6、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诺等族。

7、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他们是: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珞巴(按实地普查区域的人数计算)等民族。另外,还有未被确定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万多人。

扩展资料:

一、少量未经识别的民族

包括僜人、蔡家人、菜族人、老品人、八甲人、夏尔巴人、土克曼人、摩梭人、克木人、穿青人(根据国家民族政策身份证标示为“XX人”,如“穿青人”)等未识别民族。

二、分布特点:

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密度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比较,差距悬殊。例如,少数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1.8人。

1、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这些地区又都杂居着不少汉族,其比例也相当高。

2、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公里,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

三、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包括历来公认的):

蒙古、回、藏、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羌、撒拉、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保安、裕固、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

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第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本阶段对上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所剩族体名称(183个)进行逐一研究,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

土家、畲、达斡尔、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名为德昂)、独龙、京、毛难(后改名为毛南)、门巴;同时,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已确定的53个少数民族中。

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一阶段中,1965年认定了西藏珞瑜地区的珞巴族,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至此,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

第四阶段: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至今。

本阶段的民族识别工作除继续为一小部分族体的认定进行调查研究外,主要进行民族成份的恢复、更改和某些族体的归并工作。据统计,自1982年以来,全国恢复、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数在1200万人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56个民族

百度百科:少数民族

百度百科:中华民族

三、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分布图!

 一、东北、内蒙古地区(7个民族)

满族、朝鲜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

二、西北地区(14个民族)

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土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

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裕固族、保安族、塔塔尔族

三、西南地区(25个民族)

苗族、彝族、藏族、布依族、侗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仡佬族、

拉祜族、佤族、水族、纳西族、羌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

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珞巴族

四、中南、东南地区(9个民族)

壮族、土家族、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

五、汉族

六、台湾、香港、澳门民族概况

台湾民族概况:台湾省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据1994年统计,总人口2100万,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58.人。有汉族,高山族是原住民,具体细分有9支:

1、阿美人,为台湾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分布在该岛的东部;

2、泰雅人,系我国古代百超越民族之一,其先民可给来自华南地区,是岛上最早居民之一;

3、排湾人,分布于该岛南部、中央山脉最南段的东西两侧。

4、布农人,分布于台湾岛中部中央山脉的东西两侧,典型的高山居民。

5、鲁凯人,分布于台湾岛南部中央山脉的两侧。6、卑南人,分布于台湾岛的东南海岸、台东纵谷南方的平原上。

7、邹人,又称曹人,分布于台湾岛中部,集中在中央山脉的两侧。

8、雅美人,是台湾省保存传统文化最完整的民族,分布在本岛东南海里的兰屿岛上。

9、赛夏人,人口是九族中最少的,分布于台湾省北部,集中在中央山脉西侧的浅山地带。

10、平埔人,居住在西部平原。

香港民族概况:香港总面积为1096平方公里。从人口结构上来说,香港是一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社会。香港的人口统计中没有民族分类,只能参照国籍、语言、宗教信仰来推算了解民族构成。

非香港籍的约占全港人口的6%,有英、美、加拿大、葡萄牙人,菲律宾人是除英国人外,占香港外籍人口数的首位。

穆斯林有5万多人,是在港时间较长的群体,其中3万多人是来自内地的华人,0.5万人是土生土长的香港穆斯林。

从语言来看,香港有96%的人口使用汉语,其中讲粤语的占88.7%,潮汕话占1.4%,客家话占1.6%,福建话占1.9%,普通话占1.1%。

澳门民族概况:澳门总面积19.34平方公里,据1996年统计,常住人口达到414128人,中国人中绝大多数是汉族。其中广东籍移民居多,福建籍移民约有5万人,“土生葡萄牙人”约有1万

四、55个少数民族都分布在哪里?

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

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是云南省,全国56个民族中,云南就有52个,其中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民族有26个,除汉族外,少数民族有25个。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

扩展资料:  

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密度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比较,差距悬殊。例如,少数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1.8人。

两个特点:

第一,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这些地区又都杂居着不少汉族,其比例也相当高。

第二,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公里,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少数民族

五、55个少数民族在中国的分布图?

1.蒙 古 族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河北省,河南省,甘肃省,云南省。

2.回 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吉林省,陕西省。

3.藏 族 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云南省。

4. 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

5. 苗 族 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

6. 彝 族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7. 壮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

8. 布 依 族 贵州省。

9. 朝 鲜 族 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10. 满 族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

11. 侗 族 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12. 瑶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

13. 白 族 云南省,贵州省。

14. 土 家 族 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

15. 哈 尼 族 云南省。

16. 哈 萨 克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

17. 傣 族 云南省。

18. 黎 族 海南省。

19. 僳 僳 族 云南省,四川省。

20. 佤 族 云南省。

21. 畲 族 福建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安徽省。

22. 高 山 族 台湾省,福建省。

23. 拉 祜 族 云南省。

24. 水 族 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东 乡 族 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6. 纳 西 族 云南省,四川省。

27. 景 颇 族 云南省。

28. 柯 尔 克 孜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

29. 土 族 青海省,甘肃省。

30. 达 斡 尔 族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1. 仫 佬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

32. 羌 族 四川省。

33. 布 朗 族 云南省。

34. 撒 拉 族 青海省,甘肃省。

35. 毛 难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

36. 仡 佬 族 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37. 锡 伯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

38. 阿 昌 族 云南省。

39. 普 米 族 云南省。

40. 塔 吉 克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1. 怒 族 云南省。

42. 乌 孜 别 克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3. 俄 罗 斯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4. 鄂 温 克 族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45. 德 昂 族 云南省。

46. 保 安 族 甘肃省。

47. 裕 固 族 甘肃省。

48. 京 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

49. 塔 塔 尔 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0. 独 龙 族 云南省。

51. 鄂 伦 春 族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52. 赫 哲 族 黑龙江省。

53. 门 巴 族 西藏自治区。

54. 珞 巴 族 西藏自治区。

55. 基 诺 族 云南省

六、帮忙找一幅体现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情况的地图吧

表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及主要少数民族(1990年)

省级行政区 总人口(万人) 少数民族(万人) 占总人口(%) 主要少数民族

内蒙古 2145.68 415.81 19.38 蒙古、回、满、达斡尔、

鄂温克、朝鲜、鄂伦春

宁夏 465.54 154.81 33.35 回、满、蒙古

新疆 1515.58 946.02 62.42 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

锡伯、塔吉克、乌兹别克、满、塔塔尔

西藏 219.60 211.48 96.30 藏、门巴、珞巴、回

广西 4224.58 1650.89 39.08 壮、瑶、苗、侗、仫佬、毛南、

回、京、彝、水、仡佬

云南 3697.26 1234.36 33.39 彝、白、哈尼、壮、傣、苗、僳僳、

回、拉祜、佤、纳西、瑶、藏、景颇等

贵州 3239.11 1123.65 34.69 苗、布依、侗、彝、水、回、仡佬

四川 10721.18 488.80 4.56 彝、藏、土家、苗、羌

青海 445.69 187.65 42.10 藏、回、土、撒拉、蒙古、满、哈萨克

甘肃 2237.11 185.62 8.30 回、藏、东乡、土、裕固、

满、保安、蒙古、撒拉

黑龙江 3521.49 199.08 5.65 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

锡伯、鄂伦春、赫哲等

吉林 2465.88 251.76 10.21 朝鲜、满、回、蒙古

辽宁 3945.97 616.47 15.62 满、蒙古、回、朝鲜、锡伯

河北 6108.24 240.10 3.93 回、满、蒙古、壮、朝鲜

河南 8550.95 100.78 1.18 回、蒙古、满、壮

湖北 5396.92 213.61 3.96 土家、苗、回、侗

湖南 6965.98 481.33 7.93 苗、土家、侗、瑶、回、

壮、维吾尔、黎、满

海南 655.75 111.51 17.00 黎、苗、壮、回、瑶

〔限于篇幅,以上仅列出少数民族总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省级行政区(共18个)的情况,敬请谅解〕

表2-3 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及主要聚居省级行政区(1990年)

民 族 人口(万人) 聚居区面积(万km2) 主要分布地区(占民族人口的比例 % )

壮族 1548.96 15.47 广西91.4,云南6.5

满族 982.12 1.22 辽宁50.4,河北17.6,黑龙江12.1,吉林10.7,内蒙古4.6

回族 860.29 10.22 宁夏17.7,甘肃12.7,河南10.1,新疆7.9,青海7.4

苗族 739.80 7.00 贵州50,湖南21,云南12.1,四川7.2,广西5.7

维吾尔族 721.44 121.80 新疆99.7

彝族 657.22 14.75 云南61.7,四川27.1,贵州10.8

土家族 570.42 1.42 湖南31.5,湖北31,四川18.9,贵州18

蒙古族 480.68 147.00 内蒙古70.2,辽宁12.2,新疆3.4,吉林3.2,黑龙江2.9

藏族 459.33 200.00 西藏45.6,四川23.7,青海19.8,甘肃8,云南2.4

布依族 254.51 4.00 贵州94.4,云南1.3

侗族 251.40 2.14 贵州56,湖南30,广西11.4

瑶族 213.40 7.50 广西62.1,湖南21.5,云南8.1,广东6.3

朝鲜族 192.06 6.27 吉林61.5,黑龙江23.6,辽宁12

白族 159.48 1.96 云南84,贵州7.6,湖南7.2

哈尼族 125.39 3.00 云南99.5

哈萨克族 111.17 47.00 新疆99.6

黎族 111.09 1.50 海南91.8,贵州7.2

傣族 102.51 2.36 云南99

〔限于篇幅,以上仅列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共18个)的情况,敬请谅解〕

表7-1 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及排序(1990年)

序号 民族 人口数量(万人) 所占比例(%) 累计数量(万人) 累计比例(%)

0 少数民族总人口 9131.96 100 9131.96 100

1 壮族 1555.58 17.03 1555.58 17.03

2 满族 984.68 10.78 2540.26 27.81

3 回族 861.20 9.43 3401.46 37.24

4 苗族 738.37 8.08 4139.83 45.32

5 维吾尔族 720.70 7.89 4860.53 53.21

6 彝族 657.85 7.20 5518.38 60.41

7 土家族 572.50 6.27 6090.88 66.68

8 蒙古族 480.24 5.26 6571.12 71.94

9 藏族 459.31 5.03 7030.43 76.97

10 布依族 254.83 2.79 7285.26 79.76

11 侗族 250.86 2.75 7536.12 82.51

12 瑶族 213.70 2.34 7749.82 84.85

13 朝鲜族 192.34 2.11 7942.16 86.96

14 白族 159.81 1.75 8101.97 88.71

15 哈尼族 125.48 1.37 8227.45 90.08

16 黎族 111.25 1.22 8338.70 91.30

17 哈萨克族 111.08 1.22 8449.78 92.52

18 傣族 102.54 1.12 8552.32 93.64

56 其他未识别民族 75.23 0.82<指56个已识别民族以外的其他公民>

[限于篇幅,以上仅列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共18个)的情况,敬请谅解]

从表7-1可以看出,在少数民族人口中,18个100万以上人口的民族人口之和达8552.32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94%左右[抄者注:93.64%],占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大多数。10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33个,占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98%以上[抄者注:98.60%]。其余22个人口不足10万的少数民族和其他未识别民族人口数量之和仅有98.60万人,不足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5%,可见悬殊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