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货代,需要哪些知识??
以前摘自哪个大大的文章,你可以借鉴下!!!
货代综合辅导:新手老手必看的8大货代知识
1、CY-FO条款:FO可释为Free Out或Free Over side=Free Overboard意为船公司(Carrier) 不负责POD之卸船费此条款常用于去中东、西亚地区的僻港、小港(Side ports“小港”);如:Haifa海发、Ashdod阿斯杜德(以上二港均Israel以色列的)、Izmir伊兹密尔(Turkey)、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Beirut贝鲁特(Lebanon黎巴嫩)、Benghazi班加西(Libyan利比亚,于地西:地中海西岸)
另有CY-TKL(=CY-TACKLE)=CY-Hook(Note:tackle吊绳→吊钩;hook货钩、吊钩)、舷(船)边交货,船公司不负责卸船费。与CY-FO类似,只是CY-FO多用于中东、西亚地区
注:少部分公司还有CY-LO条款(如H&T)它与CY-FO类似,只是习惯叫法不同而已。有少部分人言CY-LO适于散货、至目的港后拼柜的卸船费及码头费、拆柜费等Carrier一概不管
2、“双到付”: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之O/F(Ocean Freight)与Shipper(“客户”)付给Forwarder之O/F均为到付 “一预一到”: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 为prepaid(pp)方式;而Shipper付给Forwarder,则为到付CC(collect).船公司一般不同意到付。
3、对DG(Dangerous Goods或DC:Dangerous Cargo)多采用“现提”即Alongside Delivery.又称“船边交货”(指POD船边)。因许多码头不允许DG于港内久留
4、Via(=by way of =care of =C/O)经由:
e.g. ① Shipment from Keelung to NYK via Panama Canal货物必装载于从基隆(TWN)通过Panama Canal驶往NYK之船舶 或以上英文也可以写作:Shipment from Keelung via Panama Canal to NYK(NYK于美东)
② 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Detroit(底特律,于美内陆)via LA(于美西WC)意指:于LA卸船后转火车运至Detroit
③ Shipment from Shenzhen to Seattle(W.C)via Land-Bridge(陆桥)in bond to Boston(E.C.)。货物在W.C.西雅图卸船后经由陆桥运输并在保税下,运至E.C.的波士顿(in bond保税,以保税方式。所谓“保税”即是暂不交关税,待货到目的地后再交》
④ Shipment from Huangpu to Dallas(达拉斯,于美内陆),Texas(Dallas所在的州名)Via O.C.P. Long Beach,Calif. (长堤:于W.C. California为LB所在的州)货物于西岸长堤卸船后利用火车使用OCP运输条款运至Dallas
⑤ Shipment to Pacific Coast via Overland to New York “船运至美西港经由大陆,陆运至NYK)
5、○1、transit goods(cargo):过境货、转口货。自输出国运往输入国的过程中,需经第三国时,对该第三国而言,该货即为transit goods
通常:货物于此第三国卸下后依海关事先核定之路线以保税运输方式运往输入国目的地。
○2、bonded W/H(warehouse):保税仓
in bond to 保税运至
bonded shed保税货棚(货栈)
bonded value关栈价值
6、“In transit to”条款:通常,此条款指Consignee在不清关交税的情况下使货物继续运输,目的地海关必于船公司舱单(Manifest)上见到相关条款才允许这一条款。因此,B/L上必有显示。
例如:到Arica(阿里卡)与Iquique(伊基克)(此二港均属南美智利Chile国的)的货物。B/L上的Consignee 、Notify、port of delivery中若有显示Bolivia者,B/L上须显示“In transit to Bolivia”(注:Bolivia玻利维亚为一内陆国,毗邻Chile) “In transit to”的本义为“转运至”
e.g.:Shipment from Shenzhen to Arica in transit to Bolivia。B/L上POL填Shenzhen;port of discharge填Arica;place of delivery填Bolivia;Final destination也填Bolivia
7. Mediterranean Base Port地中海基本港:Milan米兰(Italy)、Barcelona巴塞罗那(Spain)、Bilbao毕尔巴鄂(大西洋口岸,实不靠地中海)、Genoa热内亚(Italy)、Valencia巴伦西亚(Spain)、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La Spezia拉斯佩齐亚(Italy)、Leghorn里窝那(来亨)(Italy)、Port Said塞得港(Egypt)、Alexandria亚历山大(Egypt)、Benghazi班加西(Libya利比亚)、Marseilles马赛(France)
8.洗柜通常分四种:Ⅰ)化洗Chemically clean floor;Ⅱ)清水洗water clean;Ⅲ)蒸汽洗steam clean;Ⅳ)研磨洗:glind(研磨) or sand clean
货代空运基本知识(2)
七、空运货物尺寸规定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厘米。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
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 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八、国际空运收费规定
(一)国内航空货物运价类别
1、普通货物运价
a、基础运价(代号N)
民航总局统一规定各航段货物基础运价,基础运价为45公斤以下普通货物运价,金额以角为单位。
b、重量分界点运价(代号Q>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建立45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上、300公斤以上3级重量分界点及运价。
2、等级货物运价(代号S)
急件、生物制品、珍贵植物和植物制品、活体动物、骨灰、灵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枪械、押运货物等特种货物实行等级货物运价,按照基础运价的150%计收。
3、指定商品运价(代号C):对于一些批量大、季节性强、单位价值低的货物,航空公司可申请建立指定商品运价。
4、最低运费(代号M) :每票国内航空货物最低运费为人民币30元。
5、集装货物运价:以集装箱、集装板作为一个运输单元运输货物可申请建立集装货物运价。
(二)国内航空货物运价使用规则
1、直达货物运价优先于分段相加组成的运价。
2、指定商品运价优先于等级货物运价和普通货物运价。
3、等级货物运价优先于普通货物运价。
(三)国内航空货物运计费规则
1、货物运费计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最低运费,按重量计得的运费与最低费相比取其高者。
3、按实际重量计得的运费与按较高重量分界点运价计得的运费比较取其低者。
4、分段相加组成运价时,不考虑实际运输路线,不同运价组成点组成的运价相比取其低者。
(四)国内航空邮件运费
普通邮件运费按照普通货物基础运价计收;特快专递邮件运费按照普通货物基础运价的150%计收。
九、公布的直达运价
公布的直达运价指航空公司在运价本上直接注明承运人对由甲地运至乙地的货物收取的一定金额。
(一)种类
1、特种货物运价(Specific Commodity Rates,SCR)
特种货物运价通常是承运人根据在某一航线上经常运输某一种类货物的托运人的请求或为促进某地区间某一种类货物的运输,经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同意所提供的优惠运价。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公布特种货物运价时将货物划分为以下类型:
0001-0999 食用动物和植物产品;
1000-1999 活动物和非食用动物及植物产品;
2000-2999 纺织品、纤维及其制品;
3000-3999 金属及其制品,但不包括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
4000-4999 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
5000-5999 非金属矿物质及其制品;
6000-6999 化工品及相关产品;
7000-7999 纸张、芦苇、橡胶和木材制品;
8000-8999 科学、精密仪器、器械及配件;
9000-9999 其他货物。
其中每一组又细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再细分,这样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有一个对应的组号,公布特种货物运价时只要指出本运价适用于哪一组货物就可以了。
因为承运人制定特种运价的初衷主要是使运价更具竞争力,吸引更多客户使用航空货运形式,使航空公司的运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所以特种货物运价比普通货物运价要低。也因此适用特种运价的货物除了满足航线和货物种类的要求外,还必须达到承运人所规定的起码运量(如100公斤)。如果货量不足,而托运人又希望适用特种运价,那么货物的计费重量就要以所规定的最低运量(100公斤)为准,该批货物的运费就是计费重量(在此是最低运量)与所适用的特种货物运价的乘积。
2、等级货物运价(Class Rates or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Rates,CCR)
等级货物运价指适用于指定地区内部或地区之间的少数货物运输。通常表示为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定的百分比。
适用等级货物运价的货物通常有:
(1)活动物、活动物的集装箱和笼子;
(2)贵重物品;
(3)尸体或骨灰;
(4)报纸、杂志、期刊、书籍、商品目录、盲人和聋哑人专用设备和书籍等出版物;
(5)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
其中(1)-(3)项通常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增加一定百分比;(4)-(5)项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减少一定百分比。
3、普通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s,GCR)
普通货物运价是适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运价。当一批货物不能适用特种货物运价,也不属于等级货物时,就应该适用普通货物运价。
通常,各航空公司公布的普通货物运价针对所承运货物数量的不同规定几个计费重量分界点(Breakpoints)。最常见的是45公斤分界点,将货物分为45公斤以下的货物(该种运价又被称为标准普通货物运价,即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s或简称N)和45公斤以上(含45公斤)的货物。另外,根据航线货流量的不同还可以规定100公斤、300公斤分界点,甚至更多。运价的数额随运输货量的增加而降低,这也是航空运价的显著特点之一。
由于对大运量货物提供较低的运价,我们很容易发现对一件75公斤的货物,按照45公斤以上货物的运价计算的运费(9、82*75=736、50)反而高于一件100公斤货物所应付的运费(7、14*100=714、00)。显然这有些不合理。因此航空公司又规定对航空运输的货物除了要比较其实际的毛重和体积重量并以高的为计费重量以外,如果适用较高的计费重量分界点计算出的运费更低,则也可适用较高的计费重量分界点的费率,此时货物的计费重量为那个较高的计费重量分界点的最低运量。也就是说,在上边的例子中,这件75公斤的货物也可以适用每公斤7、14英镑的费率,但货物的计费重量此时应该是100公斤,这费额为714英镑。
4、起码运费(Minimum Charges,M)
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是航空公司在考虑办理即使很小的一批货物也会产生的固定费用后制定的。
如果承运人收取的运费低于起码运费,就不能弥补运送成本。因此,航空公司规定无论所运送的货物适用哪一种航空运价,所计算出来的运费总额都不得低于起码运费。若计算出的数值低于起码运费,则以起码运费计收,另有规定除外。
航空货运中除以上介绍的四种公布的直达运价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运价,即成组货物运价(United consignment ULD,Unit Load Devices)适用于托盘或集装箱货物。
(二)公布的直达运价的使用
1、除起码运费外,公布的直达运价都以公斤或磅为单位。
2、航空运费计算时,应首先适用特种货物运价,其次等级货物运价,最后是普通货物运价。
3、如按特种货物运价或等级货物运价或普通货物运价计算的货物运费总额低于所规定的起码运费时,按起码运费计收。
4、承运货物的计费重量可以是货物的实际重量或者是体积重量,以高的`为准;如果某一运价要求有最低运量,而无论货物的实际重量或者是体积重量都不能达到要求时,以最低运量为计费重量。
5、公布的直达运价是一个机场至另一个机场的运价,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6、公布的直达运价仅指基本运费,不包含仓储等附加费。
7、原则上,公布的直达运价与飞机飞行的路线无关,但可能因承运人选择的航路不同而受到影响。
8、运价的货币单位一般以起运地当地货币单位为准,费率以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发空运单的时间为准。
十、非公布的直达航空运价
如果甲地至乙地没有可适用的公布的直达运价,则要选择比例运价或利用分段相加运价。
(一)比例运价(Construction Rate)
在运价手册上除公布的直达运价外还公布一种不能单独使用的附加数(Add-onamounts)。当货物的始发地或目的地无公布的直达运价时,可采用比例运价与已知的公布的直达运价相加,构成非公布的直达运价。
需要注意的是在利用比例运价时,普通货物运价的比例运价只能与普通货物运价相加,特种货物运价、集装设备的比例运价也只能与同类型的直达运价相加,不能混用。此外,可以用比例运价加直达运价,也可以用直达运价加比例运价,还可以在以计算中使用两个比例运价,但这两个比例运价不可连续使用。
(二)分段相加运价(Combination of Rate)
所谓分段相加运价是指在两地间既没有直达运价也无法利用比例运价时可以在始发地与目的地之间选择合适的计算点,分别找到始发地至该点、该点至目的地的运价,两段运价相加组成全程的最低运价。
无论是比例运价还是分段相加运价,中间计算点的选择,也就是不同航线的选择将直接关系到计算出来的两地之间的运价,因此承运人允许发货人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以不同计算结果中最低值作为该货适用的航空运价。
货代有关知识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2、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货代的服务对象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
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二、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三、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四、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五、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七、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货运代理的责任
1、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2、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
3、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4、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5、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因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系属于保险人承包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
6、除外责任 ① 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 ② 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 ③ 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 ④ 由于货物的包装不牢固、标志不清 ⑤ 由于货物送达地质不清、不完整、不准确 ⑥ 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 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证明货物得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或疏忽所致,或带队该货物的灭失、损害应付赔偿责任。
货运代理的赔偿责任
货代协会一般条款队还规定的赔偿原则由两个方面:一是赔偿责任原则,二是赔偿责任限制。
一、赔偿责任原则 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造成,即向货代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索赔通知的提出不超过货到后多少天,否则,就作为货代已完成交货义务。
货代基本赔偿原则:
1、如果货物交接地点的市价或时价与发票金额由差别,但又无法确定其差额,则按发票金额赔偿。
2、对古玩、无实际价值货物其他特殊价值的,不予赔偿。(除非作特殊声明并支付了相应费用)
3、队也依法生活诬蔑式的货物运费、海关税收,以及其它费用负责赔偿。但不赔偿进一步的损失。
4、对货物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则按比例赔偿。
5、如货物在应交付日多少天内仍为交付,则构成延误交货,货代应赔偿因延误而可能引起的直接后果和合理费用。
二、赔偿责任限制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有的采用单一标准的赔偿方法,有的采用双重标准的赔偿方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赔偿方法也应同样如此,但实际做法不一,差异较大。
货代基本知识解答
随着国际贸易中集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分享解答货代基本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货代好处有:
1.给咱们比较优惠的运价;
2.帮助咱们“灵活处理”提单上的交货期。本来10号交货的,现在提单上显示6号装船,化解了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行话中的“倒签提单”。
3.控制好货物的物权,在发现客户有诈的时候及时扣住货物。这一点主要通过货代提单需要在目的港“换单”才能提货的特点实现的。
4.跟踪货物的动态,包括何时抵达目的港,客户是否已经办理提货等等。货代与船东有合作关系,可以网上查询船东的运输内部数据。
5.可以帮助办理紧急出货,紧急报关等事宜。
6.必要的时候可以代理出口,代办各种单证等。
这些事情对于避免商业纠纷和风险防范很有好处,但没有货代帮忙咱们却难以办到。说白啦,本来货代只管运输即可,这些事情大多属于“友情协助”的。因此,成功的外贸人身后,多半有个得力的货代朋友。
如何选择好的货代?
现在哪一行都竞争激烈,货代公司也数不胜数良莠不齐。如何找到合适的货代朋友呢?
一方面,只要你做外贸,在网上发布过外贸商业信息,嗅觉灵敏的货代公司很快就会找到你来毛遂自荐,相信很多外贸朋友都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和传真。
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互联网上各类专业论坛去寻访,比如阿里巴巴网的商业论坛里就有专门的物流板块,那是货代朋友聚集交流的地方。去看看他们的交流、评论,不但能增长国际货运知识,还能从中看出他们各自的水平和风格,进而与他们联系,了解情况酌情选择也是个好途径。
此外,在Google等搜索引擎上以你所在城市及主要出货港口,加上“海运”之类的词组和搜索,也能找到很多货代公司的信息。
收集一些货代公司的信息后,如何从中选择?主要看优势航线、价格和服务水平三方面。国际海运的航线很多,大致分为欧洲、地中海、美加、中东、印巴、东南亚(日韩)、中南美和非洲等。船东公司有各自的主营航线,在这些主营航线上船次多、价格优惠、代理点多,服务相对有保障。自然,所合作的船东不同,货代也就形成了各自的优势航线。根据咱们需要的航线,可以分别选择不同的货代。因此,与货代交往认识的时候,往往第一句话就会问“做哪条线比较有优势”。
在货代介绍之后,留心比较他们自报的航线运价,看看是否真的比别人便宜些。价格比对时,还要注意,运费不但包括海运费,还有各类杂费,要问清楚货代所报价格的组成,以免误解。一般,连同各种杂费的运费总开支,行话叫做“AllIn”价。AllIn价才是比较接近咱们实际支出的价格,最有参考价值。
服务水平方面,初期主要在交谈中观察感受货代对国际运输和航线的专业知识了解程度,是否熟悉从订舱到报关出货的整个流程各个细节等等。还可以在网上以这家货代名字为关键词搜索一下,侧面了解情况:是否做过登记,是否得到船东认可等等。初步接触感觉良好的,可以尝试合作一些小单,以便进一步磨合了解。
货代杂费揭秘
海运价格除了“纯”运费外,还有各种杂费,这些杂费有些是船东收取的,有些是出货港/目的港码头收取的,还有些是货代自己立名目收取的。而且,很多费用并无明确的标准,非常灵活。除了向发货人收取外,有些费用还会向收货人(也就是咱们的国外客户)收取。这就很容易产生两个陷阱:一是某些货代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二是货代在收货人和发货人之间调节、转移部分费用。
一般地,发货人找的货代,发货人就是主顾,货代就会尽量压低费用来取悦发货人,于是少收费用,而到了目的港去多收客户(收货人)的钱,拆东墙补西墙,反之亦然。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批货物,如果做的是CNF,咱们自己找货代,费用就比较低;而做FOB由客户指定货代的话,人民币杂费就高出很多的缘故。
知道这些内情,咱们就明白了,不能贪图一时便宜,以为价格越低就越好。而一定要事先确定好价格的构成,避免某些不良货代出运后乱收费或转嫁客户,影响咱们跟客户的感情与合作。
首先咱们自己就要对运杂费的构成有一定了解,学会分辨“行规”收费项目和乱收费。
常见的杂费包括:
1.ORC:起运港码头附加费;
2.DDC:目的港提货费;
3.THC:码头操作(吊柜)费;
4.BAF:燃油附加费,或称FAF(FuelAdjustedFactor);
5.CAF:货币贬值附加费;
6.DOC:文件费;
7.PSS:旺季附加费;
8.AMS:(美国舱单系统)。
2003年起美国出于反恐需要,规定凡是运往美国的货物,船公司必须将货物资料通过AMS系统报美国海关。同样的货代必须把货物资料如实报给船公司。货代因此向货主收取AMS附加费,通常约25美元/单。
这些费用收取项目会根据时间和航线不同做调整,但全行业基本固定,也就是说,要收大家都会收,如果别人都不收就某个货代列名目收取,那么就有问题了。
FOB条件下,要特别注意虚高的费用项目。当然,FOB是客户指定货代,货代“讨好”的对象是国外客户,咱们承担的国内杂费肯定比CNF下要高,这是“潜规则”,没办法的事情。但不能高得太离谱。各地的行情略有不同,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多找几家货代比对,以了解当地的“行规”。
以上海为例,货代会收取100元左右的“报关费”,150元左右的“单证费”,有时候三五十元/立方的“装卸操作费”等。这样算下来,FOB条件下走一个立方的散货,人民币杂费以300元左右为适宜。这些费用,最好在运输之前就要跟货代确认好,否则等到上船了再“打死狗讲价”,咱们就被动了。因为货代手上还扣着咱们的提单呢,还有委托货代报关时的核销单、报关单等。不按照货代要求付清杂费,咱们就不能及时拿到这些单证,误事。
如何与货代打交道?
了解行情,就比较好讲价了,节省一点运费开支。但是,注意不要太苛刻。行走江湖,互利互助,分利于人,大家关系才能长久。货代就是*这个吃饭的,如果咱们太抠,导致货代没什么利润,他们自然就没有帮忙的动力。特别是舱位紧张的时候,不免会有货物被延误,不能上船而拖迟。此时,货代多半会优先安排那些有利润可图的货物,运费太“抠”的自然就被抛下了。所以,出于长期合作,关键时候*货代大力帮忙的因素考虑,不必太计较那几十百把块钱的,让货代有钱可赚,才有殷勤服务的积极性。
讲价的时候还要注意,国际海运价总是浮动的。根据货运淡旺季和燃油价格的变动,会有小幅涨跌,有时候涨跌甚至会达到每个20尺柜上百美元。这个价格的波动不由货代控制而是船东说了算,货代通常只能确认预知本月的价格。可实际上咱们常常需要预先问价,以便根据海运价格核算对外报价,考虑到交易磋商周期,很可能一两个月以后才出货。所以,向货代询问价格的时候,不妨告诉他们你大致的出货时间,请货代告知可能的运费变动趋势,以便核算对外报价的时候留点余地。当然,一些货代急于招揽生意,询问他们的时候永远会说“要尽快订舱,下个月会涨价”云云,不必理睬他们。多问几家,了解实际的趋势,并选择那些能够如实相告、提供合理建议的货代来合作。
找好货代,谈好价格以后,咱们也要积极配合货代的工作。把运输安排得稳妥周详一些,只要条件允许,工作就提前一点,给货代足够的时间来操作。一般说来过程是这样的:
1.向货代订舱;
2.货代传真货物进仓 通知 ;
3.整柜货物的,货代安排集装箱拖车;拼柜货物的,按照货代进仓通知的指示按时送进指定仓库;
4.把报关资料(即报关所需的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核销单及其它所需单证)及时交给货代,委托货代报关。如果是自己报关的,则按照货代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报关;
5.报关装船的同时,与货代核对提单内容,把客户对提单的种种要求告诉货代,请货代按照要求制单。货代以咱们最后确认的内容格式出具提单;
6.船开后,货代通知所需费用,并出具运费发票。咱们付清费用,取得提单;
7.月余左右时间,报关时候交给海关的报关单一部分和核销单退回来。如果是委托货代报关的,货代应将这些单据及时转交咱们,以便办理核销事宜。
时间安排上则很有讲究。一般采取倒推计算方法,先确定最后期限,再根据操作步骤倒推计算时间。
举例,假设咱们与客户拟定10月20日出货,运往澳大利亚的悉尼港口。注意并不是每天都有船开往悉尼的。开船航次通常会以周为单位,比如说规定逢周二、周五有船。经查20日是周四,之前最接近的航次是18日周二的船。这样一来,18日才是咱们实际操作中的最后交货日(可能的话,最好安排提前一个航次,比如说14日周五的船。这样即使届时有什么延误赶不上船,咱们也还可以走18日的航次,期限内完成交货。否则就只能通过倒签提单解决了)。
18日的船,按照规定必须提前半天到一天截止装船,即行话中的“截放”,更须提前一两天完成报关装船事宜,行话称为“截关”。故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在16日左右把货物运至码头并完成报关。而在本案例中,16日逢周日,稳妥起见,最好在上周五即14日完成报关。考虑到订舱及安排拖车装柜所需时间,提前一周为宜。所以,11日左右向货代订舱,14日左右完成报关,18日如期上船是本案例中比较稳妥的办法。可见,合同约定20日交货的,到了实际操作中咱们11日就要动手准备了。
当然,紧急情况下通过货代帮忙,咱们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报关出货。仍依上例,18日的船17日才完成报关上船的也不是不可能,但毕竟太玄,非常规做法。
了解了过程,基本上就理解了时间安排的惯例,即一般提前1周订舱,提前两天完成货物进仓和报关事宜。在与货代配合熟稔之后,时间可以安排得紧凑一些,提前三五天订舱都还赶得及。
其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节假日和周末的影响。因为报关出运需要出口方、货代、码头、海关等几方操作,节假日和周末特别容易造成配合与联系上的脱节。尤其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是海运出货最容易出问题的时段,而一旦出问题就没法及时解决。因此在与客户订立合同的时候,最好避免在长假内出货。实在需要假期内出货的,首先把“官方机构”的衔接工作在假期前解决,同时与货代工厂之间保持密切联系,索要经手人的手机号等应急联系方式,预先理顺操作环节,估计可能的意外并准备必要的应急预案。
货代基本知识
货运代理是指在流通领域专门为货物运输需求和运力供给者提供各种运输服务业务的总称。它们面向全社会服务,是货主和运力供给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货代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货代的责任
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
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因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系属于保险人承包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
除外责任
①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
②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
③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
④由于货物的包装不牢固、标志不清;
⑤由于货物送达地址不清、不完整、不准确;
⑥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证明货物得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或疏忽所致,货代对该货物的灭失、损害应付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