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是怎么计算的?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如何计算GDP?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GDP是怎么算出来的?
生产法计算GDP分为四项: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一项为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二项为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
第三项为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第四项为营业盈余,是指常驻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
扩展资料
从两个名称的意义上来看,人均GDP是一定时期内,某国某地区产生的总物质财富的人均分摊量,而人均收入指人们能够实实在在拿在手中使用的数量。如果这个比例较大,那么说明实际得到的量大大小于社会财富的人均分摊量,这个可以说明这么些问题:
其一、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收入太高,而人们收入较低;
其二、此时期社会用于再生产的财富过多,这个现象更多出现在发展中国家;
其三、此国此地区的财富外流较多,且这些人一般都是拥有巨额财富的人;
其四、这个经济体消耗的固定资本较大,即折旧较大,用于重置投资(等于折旧)的部分较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内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