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布局智慧超市等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

要建设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完善智慧城市领域标准体系,开展关键急需标准制定。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

“车城网”。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中国建造”。

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引导社会资本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或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拓展新型消费领域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在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加快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举办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活动,促进在线演出市场发展,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参与传统文化和旅游业态改造提升。制定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完善分时预约、在线预订、流量监测、科学分流、无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功能。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优先建设一批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地,加强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艺术展览、沉浸式体验型项目等多种业态集合。

该《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保局、国家版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28个部门共同发出。《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对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全面促进消费、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进一步培育新型消费,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对话关键人 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共建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充分挖掘文化 旅游 资源,以文促旅、以旅彰文,讲好巴蜀故事,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级休闲 旅游 胜地。

谈机遇:赋予川渝两地文旅发展新时代使命

戴允康:《规划纲要》提出发挥比较优势建设“两中心两地”。文化 旅游 一直是四川资源的比较优势,建设“两中心两地”中特别明确要求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和世界级休闲 旅游 胜地,提出打造城市消费品牌、共建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等多项具体任务要求,赋予了川渝两地文旅发展新的时代使命。

戴允康:川渝山水相依、 历史 同脉、文化同源、人文相亲,互为最重要的 旅游 目的地和客源地,每年互访游客超过1亿人次。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为两地文旅进一步做大区域 旅游 市场、做强区域 旅游 品牌、提升区域 旅游 品质,提供了重大 历史 机遇。

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要坚持统筹共建、协同联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文旅融合、成果共享,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巴蜀地区文化和 旅游 高质量发展。

谈合作:签订各层级文化 旅游 战略合作协议63份

戴允康:两地建立了共推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专项工作组、联合办公、协调会议和信息报送4项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工作方案。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形成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四重”清单,目前国家发改委、文旅部共同编制的《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四川区域)建设实施方案》也已编制形成。

两年来川渝文旅合作在项目建设、线路设计、宣传推介、品牌打造、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签订各层级文化 旅游 战略合作协议63份,成立文化 旅游 合作联盟11个,文化 旅游 公共服务协作13项,文物保护利用联动11项,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15项,发布跨省区精品 旅游 联线70余条等。

推动文旅合作走深走实,一批重点文旅项目有望落地。两地将合作培育“巴蜀脊梁”红色 旅游 、“巴山蜀水”生态康养等十大巴蜀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立文旅“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三星堆保护展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等重点文博项目建设。

此外,两地还积极开展文旅宣传推广活动。

谈未来:打造全国跨区域文旅合作新典范

戴允康:我们将持续深化川渝两地文旅合作,着力共建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打造全国跨区域文旅合作新典范。

规划引领方面,积极配合国家《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好四川、重庆两个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建设实施方案,做好2022年度走廊建设重点工作谋划,进一步提升川渝文化 旅游 战略位势、区域能级和发展格局。

推进重点任务方面,不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区域协同带动力、文旅产业竞争力、优质产品供给力、文旅综合支撑力,加快形成川渝之间文旅空间布局、文旅产业发展、文旅市场开放、文旅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格局。两地将着力打造贯通四川、重庆的文化遗产探秘、自然生态体验、红色文化体验等一批精品 旅游 线路,扩大长江三峡、九寨沟、武隆喀斯特等国际 旅游 品牌影响力。规划建设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四川段)。依托特色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事活动等,发展巴蜀乡村 旅游 。推动黔江与周边区县文旅融合发展,建设文化产业和 旅游 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创新打造消费新场景新载体

对话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

刘祥超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坚持高端化与大众化并重、快节奏与慢生活兼具,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不断增强巴蜀消费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

四点发力

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刘祥超:近年来,我省大力支持成都建设充分体现天府文化特色和国际 时尚 魅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点围绕4方面发力:

加强统筹谋划,聚力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工作。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成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7个区域中心城市和2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省级财政连续3年对每个消费中心城市每年予以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激励。

着力改造提升,创新打造消费新场景新载体。支持成都重点推进春熙路、交子公园2个都市级商圈和成都蓉北商圈等3个新商圈规划建设;启动161条特色商业街区和一环路“市井生活圈”打造;支持成都打造八类消费场景“一场景一示范”,构建农商文旅体多产业、多领域、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消费服务体系。

推动消费升级,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支持成都建设跨境电商全球服务资源中心;支持成都发展首店经济,2020年全市引进首店386家,数量位居中西部城市第一。做强直播电商,推动设立四川成都电商直播产业园,依托5大电商直播基地,开展直播活动10万余场,2020年网络零售额突破4000亿元。

优化国际消费环境,有效激发消费活力。一方面,强化国际门户枢纽功能,目前国际(地区)航线达130条,居全国第4位,中西部第一。同时,持续完善国际班列网络布局和境内外服务节点。另一方面,不断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离境退税商店数量达149家。此外,持续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创新工作举措

推动消费供给升级

刘祥超:一是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去年开始,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支持成都、泸州等10市,围绕提升服务消费、集聚消费资源、创新促销方式等7个方面,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区域消费中心,成为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增长的有力载体。

二是改造提升步行街。我们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步行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宽窄巷子全国示范步行街标杆建设、25条省级特色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累计改造商业体200余万平方米。

三是组织参加进博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加大中高端消费品和服务进口。

第一,打造国际 美食 中心。传承发展巴蜀 美食 文化,推广川菜品牌、打造“川菜渝味” 美食 品牌。支持成都建设各具特色的 美食 地标,打造“国际 美食 名城”“国际 美食 之都”。开展“川菜 美食 之旅”营销活动,举办“川派餐饮汇”、“味美四川”全国行、全球行,培育推广“天府名菜”品牌。支持川菜申报各级非遗名录。

第二,发展数字信息消费。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搭建5G全景应用生态体系,升级重构教育、医疗、健身等消费新场景。扩大视频直播、视频社交、在线教育等信息服务消费,开展信息消费进商圈、进社区、进企业等体验活动,打造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第三,加快零售转型发展。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利用新技术构建智慧零售新模式新场景和新业态,完善新消费供给生态。鼓励发展智慧门店、自助终端等“无接触”零售。鼓励发展更多参与式、体验式消费模式和业态。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

第四,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大力发展具有巴蜀特色的假日经济、夜间经济,丰富夜间经济产品,建设夜间消费核心区、示范区、集聚区,呈现国际 时尚 范、巴蜀慢生活。

原标题:对话关键人 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北京市计划新建4个5A级景区

据悉,《方案》中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其中在产业升级方面,计划新创建4个5A级景区,5个3A级景区提升至4A,2个2A级景区提升至3A。《方案》提出将挂牌一批国家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文化和 旅游 消费示范城市、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 旅游 休闲街区。培育首批市级 旅游 度假区。打造“一南一北” 历史 文化遗产精品 旅游 带,重点围绕东、西两个区域开展工业矿山遗址 旅游 ,新发展一批全国红色 旅游 经典景区。

在管理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将提升 旅游 数字化服务水平,体现人文关怀。在收费型 旅游 等级景区和国家级、省级 旅游 度假区范围内,全面落实门票网络预约限流制度,持续推进A级及以上景区和国家级、省级 旅游 度假区5G网络覆盖,实现4星级以上国际知名品牌酒店5G网络覆盖。搭建“一键游北京”平台。在A级及以上景区和国家级、省级 旅游 度假区设置特殊人群服务窗口。完善多语种服务体系,提升游客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便利性。 探索 推出跨区域、班线化 旅游 直通车和京津冀 旅游 专列。

山东文旅2021

多措并举挖掘文旅消费潜力。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成功举办2021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 旅游 博览会、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对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提升“好客山东”美誉度,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创新举办第五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发放惠民消费券1.5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6.02亿元,间接带动消费119.1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级文化和 旅游 消费试点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 旅游 消费集聚区创建,3市被命名第二批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市,全省国家级示范试点市达7个,居全国第一;6个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居全国第一。开展2021“山东人游山东”“百场红色自驾游”“好客山东游品荟”“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主题营销推广等特色活动,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2021年全国文化和 旅游 消费培训班在山东举办。预计2021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7亿人次,国内 旅游 收入77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9%,分别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75%和71%。

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一是强化政策拉动。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开展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创建。评定推出第三批12家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单位。三是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和度假区规范化发展。推动微山湖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目前省级已完成初评并报文化和 旅游 部申请验收。指导青岛奥帆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和荣成好运角国家级 旅游 度假区创建工作,提升泰山等重点景区管理服务。修改印发《山东省 旅游 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省级 旅游 度假区管理办法》。新增4A级景区18家。四是大力发展红色 旅游 。举办2021中国红色 旅游 推广联盟年会活动。3条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 旅游 线路”。五是实施乡村 旅游 精品工程。公布了285个景区化村庄和60个山东省乡村 旅游 重点村。7个村庄、3个镇街入选全国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二位(并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民宿集聚区创建,公布创建单位34个。六是实施“文旅+”工程。出台各类规范标准,康养 旅游 、工业 旅游 、 体育 旅游 、研学 旅游 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七是创新推动数字文化及园区(基地)发展。成功举办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30个项目获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建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企业库。扎实做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年审和奖项申报工作。

抓实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大文旅项目和企业扶持力度,12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预计全年完成投资428.7亿元。在文化和 旅游 部评定的2021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 旅游 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我省入选3个(全国共18个),列全国第一。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现场集中签约4个重点文旅项目,签约总额达635.4亿元。举办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暨威海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大会,完成5个文旅项目签约,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推进纾困政策落实和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受到文化和 旅游 部通报表扬。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给予5个精品 旅游 产业集群500万元、3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310万元资金支持。4家经济 社会 效益突出的龙头企业获得省财政800万元增量税收奖励。认定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5个。引导旅行社转型发展,开展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对全省150多家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对50家星级饭店予以摘牌取消星级处理。目前全省星级饭店492家,数量居全国第三。连续四年实施 旅游 饭店服务质量 社会 化监督工程。

加强“好客山东”品牌宣传推介。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1品牌强国工程,开展“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强化省内宣传,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冬游齐鲁”“仁者乐山”宣传片,做好高铁、航空等在途媒体宣传推介工作。成立山东铁路文化 旅游 联盟,共同推动“铁路+文旅”产品升级。联合央视频开展“慢直播网上游山东”活动。牵头成立中国 旅游 新媒体推广联合体,山东省新媒体综合传播力指数持续位居全国首位。创新开展海外市场宣传营销,拓展海外线上宣传营销渠道,举办“好客山东过大年”与海外民众云端相约、“2021卢森堡•中国山东文化年”“中韩文化交流年——鲁韩交流周”“日本•中国山东文化月”等活动。继续实施“孔子文化和 旅游 大使”计划,招募“孔子文化和 旅游 专家”“孔子文化和 旅游 使者”,总数达23000余名。

文旅部等十部门:5年后4A级以上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

2020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文旅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提出到2022年,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村镇和城市,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恢复至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到2025年,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规模大幅提升,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此前的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旅游消费潜力巨大,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业健康发展,会议确定了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

结合新时期“互联网+旅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扶持旅游创新创业、保障旅游数据安全等八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方面,《意见》明确,制定出台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和相关要求;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

在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明确,加快提升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普及于应用;进一步规范各地区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等。

在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明确,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旅游信息服务边界;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等。

在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实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精品建设工程;总结推广全域旅游发展经验模式,推动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城市,打造一批世界旅游线路;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等。

在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健全中央——地方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等。

在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方面,《意见》明确,推广旅游电子合同使用;打击欺客宰客行为等。

在扶持旅游创新创业方面,《意见》明确,引导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开展数字文旅商结合促进行动;推动“互联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等。

在保障旅游数据安全方面,《意见》明确,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等。

《意见》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技术赋能,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坚持安全有序,筑牢互联网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安全防线,依托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旅游监管和服务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优化使用体验。

发改委指出,《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更好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下一步,文旅部、发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实施,确保《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各地区将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点城市公示是什么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5个城市入选。根据相关规划,到2022年全国将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试点城市名单:

(共5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营口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虹口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无锡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抚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

山东省: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阳市、荆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

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

贵州省:安顺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