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奏响文旅深度融合“交响曲”

通讯员 王晓泾

着力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知名文化 旅游 景区,打造特色文化 旅游 品牌,加快推进文化 旅游 融合发展,使文化 旅游 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民乐县将发展文化 旅游 产业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全市创建国家全域 旅游 示范区、国家引导和扩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全国 旅游 标准化试点城市和全省 旅游 文化 体育 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契机,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全域 旅游 发展,持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构建文化 旅游 市场监管体系,走出了一条以科学规划为统揽、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培育为方向、以红色资源为载体的文化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全面促进了全县文化 旅游 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以科学规划为统揽,不断推动全域 旅游 提质增效

民乐县作为一座农业大县,而 旅游 的发展要以文化资源为依托,以文化价值来提升。为助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该县统筹谋划文化产业发展思路,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该县立足文旅兴县战略布局,坚持文化以 旅游 为载体、 旅游 以文化为灵魂的发展理念,抓好统筹规划,完成《民乐县全域 旅游 总体规划》《民乐县红色文化 旅游 景观规划设计方案》《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 旅游 区重点片区设计规划方案》等规划,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指导,要素规划为补充的 旅游 发展规划体系, 旅游 规划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制定《民乐县创建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全域 旅游 发展品牌,构建“全景、全业、全时、全民”发展格局的桥梁和纽带,将文化 旅游 产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优先发展。同时开辟了以泡温泉、赏花海、品美酒、游乡村、禅宗旅等为主要内容的3条“一日游”和“二日游”精品 旅游 线路,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南有扁都口生态休闲 旅游 区、雪域花谷生态 旅游 度假区、新墩 旅游 度假村等景区景点;北有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滨河九粮液文化 旅游 景区、方舟温泉水世界、七彩农业公园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景区;东有金阳光生态农业观光园、田园假日休闲园、童子寺石窟等乡村 旅游 点;西有青龙山 旅游 景区、马蹄小镇、金山公园等生态 旅游 景区”的全域 旅游 网络体系。目前,县境内有国家A级 旅游 景区6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国家省市级专业 旅游 村(镇)、四星级农家乐以及乡村 旅游 点共53个。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1508万人次,累计实现 旅游 综合收入65.83亿元, 旅游 直接就业人数达到1885人。

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文化 旅游 深度融合

借助文化 旅游 的灵魂和载体,该县通过招商引资、重点扶持,培育了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文化 旅游 项目,“文化+”“ 旅游 +”遍地开花,文旅融合效益日益凸显。

着眼于把厚重的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该县聚焦发展文化特色 旅游 ,充分发挥 旅游 项目带动效应,满足游客“一站式” 旅游 需求,全面提升 旅游 的可进入性、可驻足性、可消费性和可回头性,结合民乐本地文化条件,2018年,县上引入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文化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规划总占地面积600亩,同时立足于发挥文化产业园与圣天寺、万佛塔、儿童乐园的连接纽带作用,规划设计坚持以山水自然为基底,以县域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厚重的 历史 交融为载体,建设儿童乐园、特色文化 旅游 餐饮购物民俗街、酒店宾馆等项目,同步推进民乐公园项目建设,新建民乐城北新区文化民俗村,配套完善各类基础服务设施,建成集文化创意、文艺演出、游乐健身、艺术培训、特色小吃、民俗展示、教育教学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 旅游 教育 体育 融合发展基地和综合性文化 旅游 产业园区,不仅把丰富的 历史 文化元素融入城市设计中,更把发展 旅游 融入城市建设的全过程,用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 旅游 业发展,全力推进全域 旅游 和多产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文化 旅游 新业态,着力构建文化与 旅游 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项目建成后,通过吸纳3000多人就业,年接待游客可达10万人次,可实现年收入4000万元,财政税收9000万元。

以产业培育为方向,持续释放文旅产业动力活力

文化 旅游 产业要实现大发展,离不开一个个项目的支撑。为完善 旅游 服务功能,满足游客“一站式” 旅游 需求,该县以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新动力为重点,打造集生产研发、产品销售、 旅游 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充分发挥 旅游 项目带动效应,形成了以文化丰富 旅游 内涵、以 旅游 促进文化消费的产业格局。

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等“四区”建设,以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契机,引导滨河集团按照“环境生态化、产业联动化、产品有机化”的思路,投资25亿元,计划用10年时间,分三期规划建设占地面积16600亩的滨河集团酒文化产业园,通过打造4A级 旅游 景区这根功能性红线,将一、二、三产业汇聚于一园,切实以“工匠精神”趟出一条集观光工业、观光农业、观光养殖为一体, 科技 、文化、 旅游 相互融合、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传统产业的升级增效和以体验促消费的战略目标。滨河生态产业园全部项目完成并投产后,预计年工业总产值将达到45亿元,销售收入达到36亿元,利税达到9亿元,可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1500多人。

以红色资源为载体,聚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依托民乐本地红色文化 旅游 资源,加快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积极争引红色文化保护项目,大力发展以农耕文化为魂、田园风光为韵、村落民宅为形、生态农业为基的乡村 旅游 ,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气指数、经济优势。

坚持“政府经营环境、企业经营市场、老百姓经营文化”的思路,按照“ 旅游 为先导、产业为核心、文化为灵魂、流通基础为支撑、体验为价值、乡村振兴为目标”的六大理念,聚力打造集现代农业、文化 旅游 和乡村社区为一体的丝路花海田园综合体,精心规划建设集中展示田园综合体特色文化、吸引游客驻足观光消费 娱乐 的小镇客厅,重点实施六坝集镇1773户棚户区改造、小城镇建设、乡村民俗一条街、四坝文化遗址博物馆、韩正卿事迹陈列馆、河西解放纪念馆、农业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发展集民俗风情展示、 历史 文化再现、红色传承教育等为一体的特色文化 旅游 产业。据统计,全县共有革命遗址遗迹12处,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传习所(点)10个,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项目94项、非遗传承人215人。

进入文旅融合新时代,民乐县将继续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通过资源共融实现资源共生,不断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优质文旅产品,激发多层次消费能力释放,让文化发展有活力、 旅游 发展有魅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诗和远方”的向往,使文化 旅游 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扶持旅游业恢复发展,各地又有新政策出台

受疫情影响,以 旅游 为代表的接触型消费恢复压力依然存在。为进一步促进 旅游 消费的持续恢复,近段时间,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释放 旅游 消费潜力、扶持 旅游 消费市场主体的政策。这些代表性 旅游 扶持政策涉及哪些内容?专家怎样看待它们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纾困 旅游 业,北京有新行动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其中明确指出,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零售、 旅游 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月8日,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在北京参加 社会 保险的餐饮、零售、 旅游 、民航、公路铁路运输行业的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 社会 保险费”)政策。

据悉,北京市此次发布的缓缴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 旅游 、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 社会 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 社会 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 社会 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在北京,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帮扶作用,降低在京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5部门近期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进行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支持,其中,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餐饮、零售、 旅游 、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京政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

政策帮扶 旅游 业,还可以做“加法”

为进一步支持受疫情持续影响的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恢复发展,以北京市、四川省、湖南省、福建省为代表的多个省市已将暂退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比例由80%提高至100%。此外,为减轻旅行社企业保证金负担,促进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湖南省、甘肃省、陕西省、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陕西省等已开展使用保险交纳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

为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等金融问题,海南省出台政策,利用“海南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暨“信易贷”平台增信撮合效能,进一步整合餐饮业、零售业、 旅游 业、运输业等服务业企业的信用信息,叠加政府各类支持政策,全力支持服务业企业获得更多信用贷款。江西省则是从不断补充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入手,做大做强“文旅贷”,降低门槛,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通过“文旅贷”融资,对文旅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河北省从设立文旅专项信贷产品着手,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对文化 科技 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等金融业务,开发和推广“云税贷”“善营贷”“e抵快贷”“美丽家园建设贷”“县域 旅游 景区收益权贷款”等系列信贷产品,提高文旅企业融资的便利性。

在实施 旅游 行业纾困政策的同时,各地也在因地制宜地做政策扶持“加法”。

云南省文化和 旅游 厅、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在当地依法设立且独立运营管理的 旅游 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 旅游 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至5名补助100万元,第6至10名补助50万元,第11至20名补助30万元,目前纾困补助名单已经出炉。为促进文旅餐饮消费,浙江省嘉兴市出台政策,对5A、4A、3A、2A级 旅游 景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补助,对品质旅行社给予6万元的补助,对 旅游 饭店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

此外,河南省文化和 旅游 厅计划投入7000万元补贴文化和 旅游 企业,重点做好线上宣传推广等工作。江西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文旅消费券,引导旅客消费,同时表示将适时开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通过“线上 线下”“白天 黑夜”“惠民 利企”,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模式促进文旅消费。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此前透露,将安排上千万专项资金用于推动酒店、民宿等行业消费复苏和企业纾困。

复苏不仅靠政策支持,也需从业者积极转型自救

旅游 业纾困政策多样,在尚游汇文旅董事长钟晖看来,基于目前 旅游 业的发展现状,向旅行社等给予奖励补贴的“输血”政策,对扶持 旅游 企业走出当前困境的帮助显著且直接。他还指出,政府出台的一些引导性政策,对 旅游 企业恢复发展的影响较大。例如,福建省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和 旅游 等行业的各类企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面向企业职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河南省文化和 旅游 厅与河南开放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线上文旅行业职工技能培训等,都在朝着鼓励 旅游 从业人员转型为复合型人才方向努力。

钟晖认为,在依靠政府政策扶持的同时, 旅游 企业及 旅游 从业人员更要积极转型,实现自救。“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 旅游 企业及 旅游 从业人员不能将自身禁锢在 旅游 行业的范畴内,要学会跨界,成为复合型企业与人才,在文旅商科金融五位一体新格局下,打造数字型、体验型的文旅目的地,做有数字型、有温度的 旅游 服务者。”

此外,钟晖指出,随着 旅游 市场需求的变化, 旅游 的业态形式和模式或许可以有所突破和创新,如在近年自驾游、定制游兴起的背景下,司机兼导游的业务模式是否可在政策等层面有所突破和发展。

编辑 李铮

校对 刘军

封图 IC photo

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点城市公示是什么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5个城市入选。根据相关规划,到2022年全国将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试点城市名单:

(共5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营口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虹口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无锡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抚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

山东省: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阳市、荆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

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

贵州省:安顺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

广西:五项措施拓展文旅体消费 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

8月20日消息,广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乡村旅游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各市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广西人游广西、周边省份游广西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推动体育旅游业发展,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区)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总工会,各市人民政府)

4、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农房的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旅行社投入成本、旅行社组团合同及计划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和旅行社业务尽快恢复。(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5、鼓励市、县(市、区)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据悉,措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解释,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推进文旅事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包括哪些?

一是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包括抓好文旅专项扶持政策落实和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

二是引导和推动文旅项目建设。包括发挥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和推动政银企合作。

三是促进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包括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丰富特色文旅产品供给、培育发展文旅消费新模式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四是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加强文旅融合载体建设和打造数字文旅产业。

五是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包括加强“水韵江苏”品牌市场推广、策划推介文旅精品线路、放大会展平台推广效应、大力拓展国内旅游市场和逐步恢复入境旅游市场。

六是优化文旅市场环境。包括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和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扩展资料:

《措施》提出,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持续做大做强。

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措施》提出,要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措施》还明确,要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参考资料: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再推“文旅18条” 促进文旅产业平稳健康

参考资料:人民网-江苏出台12条举措为提升文旅消费保驾护航

23部门联合发文:优化国内市场供给 改善进口商品供给 完善免税业政策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将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改善进口商品供给,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发改就业〔2020〕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为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

(一)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积极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推进“一站式”服务试点。尽快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养老、家政、托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与试点示范。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全面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倡导优质优价,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创意设计园等平台,培养引进创意设计人才,提高产品文化内涵。鼓励外贸加工制造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产能,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优质商品供给。规范检验检测行业资质许可,提升消费品领域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为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品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认定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品牌。加强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和制度规范,塑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农业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通过举办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以及自主品牌消费品体验活动等,塑造中国品牌形象,提高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自主品牌消费。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开展中国品牌研究。(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改善进口商品供给。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扩大进口,进一步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支持中心城市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相关监管政策,除国家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而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的商品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进一步畅通商品退换货通道。优化网络营销生态,规范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管理,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落实好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措施,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以建设中国特色免税体系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破除行业发展障碍,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科学确定免税业功能定位,坚持服务境外人士和我出境居民并重,加强对免税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健全免税业政策体系。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市内免税店的建设经营提供土地、融资等支持,在机场口岸免税店为市内免税店设立离境提货点。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根据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免税限额和免税品种类。在免税店设立一定面积的国产商品销售区,引导相关企业开发专供免税渠道的优质特色国产商品,将免税店打造成为扶持国货精品、展示自主品牌、传播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五)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推动重点城市加快文化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等建设,发展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规范演出票务市场,加强对演出赠票和工作票管理,强化票务信息监管。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鼓励博物馆游、科技旅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入境海岛游、近海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游、历史古都文化游等特色旅游。加快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和实验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改善入境旅游与购物环境。鼓励各地区、各行业运用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方式,整合旅游产品信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改善旅游和购物体验。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加大入境游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在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人员往来需要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出台便利外籍人员入出境、停居留的政策措施。鼓励境内支付服务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与境外发卡机构合作,为境外游客提供移动支付业务。鼓励境外游客集中区域内的商店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优化购物离境退税服务。培育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高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施出入境便利、支付便利、离境退税、免税业等政策,形成一批吸引境外游客的旅游消费目的地。(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移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模式。编制前瞻性入境旅游营销战略规划,更好发挥各地区旅游推广联盟、行业协会和新媒体作用,持续推广塑造“美丽中国”形象。鼓励成立专业化的文化旅游形象营销机构,探索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线上线下融合、游客参与互动的全方位推广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境外旅行社渠道,创新商业合作模式,促进境外旅行社宣介中国旅游品牌、销售中国旅游产品。(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

(八)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持续推动都市圈建设,不断提升都市圈内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成熟商圈上档升级,形成若干区域消费中心。优化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规划布局,引导行业适度集中,避免无序竞争。支持商业转型升级,推动零售业转变和创新经营模式,着力压减物流等中间环节和经营成本,通过精准营销、协同管理提高规模效益,改善消费体验。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拓宽物业服务,加快社区便民商圈建设。推动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进一步扩大示范试点范围,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完善消费业态,打造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中小城市开展连锁网点建设,促进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品牌商品销售。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完善供应渠道,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实施“邮政在乡”、升级“快递下乡”。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互联网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助推农村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邮政局、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

(十一)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支持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居民家庭有线无线交互,大屏小屏互动。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构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

(十二)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健全绿色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以绿色产品供给、绿色公交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建筑以及相关技术创新等为重点推进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十四)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在线教育课程认证、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等制度,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鼓励以高水平社会服务机构为核心,建立面向基层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的远程在线服务体系。(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十五)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术工人技能水平,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政策。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挖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收潜力。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更多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定居,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扩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稳定资本市场财产性收入预期,完善分红激励制度,坚决查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分红派息权益的行为。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十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开展全链条打击,有效净化消费环境。强化对个人携带物品进境行为的监管,提高现场查验的效率和精准性。加大对非法代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堵住相关商品非法入境“旁门”。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进口产品及渠道透明度。鼓励地方监管平台、电商平台、第三方追溯平台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平台信息互通。(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功能,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缺陷产品召回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向全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针对质量问题集中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服务领域,加强服务质量监测。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支持各地区探索建立当地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维权服务点电子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公开投诉产品和服务信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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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