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旅游而造成的的环境污染的案例

1、

九寨沟—不管政府抓得多紧,景区还是有很多不可降解的垃圾扔垃圾的人永远比捡垃圾的人要多。下一个就是九乡,九乡—洞里的钟乳石被人们打碎,拿回家作为私人收藏。这种行为虽然严令禁止,但是一直都没有真正的制止过。

2、

武陵源

在1992年就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世界自然遗产”,从那之后其中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无知的山民把他们的家拆了,改建成了旅游的民宿和住宅。这个景区是一个热闹的城市,越来越多的人在这个时候呆在山上,渐渐地对景区产生了很大的污染,产生的垃圾和废水,一直在其排放。世界教科文组织第二次对景区进行审查的时候。发现景区的污染程度高,严重批评了景区管理,并给予最坏的警告, 并发出通知说,下次再审查的时候,一定要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如若不然,政府将会考虑是否除掉其“世界自然遗产”名号的惩罚。当时,省委、省政府对景区下达了死亡令,即恢复生态秩序必须在三审前完成。在景区的命令下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国有的酒店和宾馆,都必须拆除,不要在景区留下一块砖头,所有的拆迁物品都必须运离景区。所以我们现在才能再次看到了茂盛的树木和优雅的环境!

3、

海南海口市

随着游客数量增多,生活垃圾相应增加,环境污染时有出现

泛舟于碧波之上,沿潟湖看遍红树林美景,上岸尽情品尝美味海鲜,一直是海口市民节假日向往的生活……美兰区演丰镇东寨港红树林景区离海口市区大约30公里,景区内树木种类丰富,湿地景观秀丽优美。前来观赏湿地美景的游客络绎不绝,带动周边村落农家乐快速发展。据统计,沿潟湖海堤附近不到2公里的范围内,共经营有20多家农家乐,景区附近日均用餐游客500人左右,节假日甚至能达到近5000人。

游客数量的激增带火了乡村游,可“刚念上旅游生意经”的村民们发现,原本清凌凌的湿地,水渐渐不再那么清了……“水鸟很少再到岸边水区捕食,而是去了更偏远的水面。”一位常年居住在潟湖附近的村民说,“农家乐将污水排放到湿地里,岸边都闻得到臭味。”

与红树林湿地仅隔一条海堤的连理枝渔家乐店主黄河说,刚开业时,他与周边其他农家乐一样,都将厨余污水直排入海。“村民刚转产做旅游,还不懂得怎么处理污水。”黄河说道,周边农家乐的店主多是附近村民,普遍缺少环境保护意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什寒村也面临同样的烦恼:什寒村处于海南中部山区,海拔高气温低,村里修建的民宿客栈成为人们旅游度假的好去处。“爬山拍照,发现山路两边扔着好几个空矿泉水瓶子。”一位来自广东的自驾游客说,“影响心情,大煞风景。”村民自家招待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同样数量翻番。“开了农家乐,垃圾数量快速增长,每天比以往多倒3桶垃圾。”什寒村云天民宿店主蒋阿梅说。

警惕!江苏扬州人花9块9一日游结果消费近千元!这件事给予我们哪些警示?

近期江苏的一名老人经过朋友介绍,花费9块9 报名了一个一日游的旅行团队,结果再到达相应的目的地后,老人消费了近千元。这则消息一经播出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毕竟这名老人是想要节省钱才才报名旅游团的,但是结果却是在旅游的过程中消费了近千元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这件事也给了人们一些警示,特别是对于现在的一些旅游团来说,利用低价的这种噱头来吸引众多的游客,但是到了景点之后,却想方设法的要求这些游客进行购物,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而我们遇到这种现象,一定要选择报警,收集一定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相关的媒体报道称,目前当地的警方已经对这个旅游团进行了处罚,相关的案件也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其实如今对于这种变相让游客进行消费的旅游团十分的多,特别是在当今这个人人想要占便宜的时候,会利用一些低价的噱头来吸引消费者的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希望通过这名老人的这一势力能够让一些监管部门提高自己的警惕之心,大力的检查和监管这些旅游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名老人的这个行为在当今的社会上被报道却不止一次了,特别是对于一些流弹来说强硬的要求,游客进行消费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但是这种侵犯了消费者的行为,也应该得到一定的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相关部门来说,也应该大力对这些现象进行处罚和监管。

希望对于这一现象能够引起广大网友的警惕之心,特别是对于一些低价的活动,一定要保持自己的警惕,不要轻易的相信,一些低价的东西,毕竟便宜没好货,不是想要赚你的钱,就是在想要赚的钱的路上,所以一定要提高自己名片是非的能力,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游消费陷阱有哪些?

刚高考完的小慧报了某旅行社的跟团游,在旅行的途中经历了导游安排购物,体验某少数名族“洞房”习俗,体验这项习俗时,导游没有通知他这个是要收费的。

随后在到达某景点的时候明明景点票只要30,结果导游团队说给大家先垫付100,还不是通票,结果到了景点内其他项目还是需要自己掏钱,而导游则可以拿到50的回扣。

然后到了景区内导游又以不玩xxx就是白来一趟,配合教练唱双簧,比如某项水下世界旅行,看海底奇观,掏钱之前说可以在水下玩40分钟,结果小慧下水20分钟不到就被教练以氧气快用尽为由催上岸,小慧还没看到教练所说的特色景点。不愉快的小慧忍着怒气,继续旅游。

傍晚导游又给大家介绍来这里不买些特产,宝石,贝壳回去怎么对得起这次的旅游呢,然后给大家说这里的珠宝珊瑚贝壳比内陆要便宜很多,买到就是赚到,小慧在导游的带动下买了一串水晶手链,回家之后给朋友看,被珠宝设计的朋友告知这是假的,气愤的小慧找旅游公司理论。

那么这个案例当中导游给小慧下了多少消费陷阱?都触犯了什么法律?如何维权?

消费陷阱1:导游强制安排小慧进行购物

旅游中,购物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车上睡觉的时候被导游叫醒购买东西,或者是强制买东西,旅游购物不可以随便安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有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也就是说,对于非游客自愿的购物消费,安排购物是违法行为。

消费陷阱2: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因此,吃回扣是犯法的。

消费陷阱3:“特产、纪念品”为名兜售假货

外出旅游,购买当地特产和纪念品可以说是人之常情,因此不少游客上当受骗,满载而归的结果是假货。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导游有以上的任意行为,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

提醒各位要去旅游的小伙伴一下,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列明在发票上,买了货物后也要确认一下是不是好的,更加要注意提货时不要被掉包了。

如何识破4重旅游陷阱?

保证金陷阱

现象:曾经有很多旅行社都采取让游客缴纳一笔出境游预付金或保证金的方式,并宣扬此种方式能享受到出游优惠,典型案例有海涛旅游、清扬五洲、布拉旅行等。

支招: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委先后出台了禁止直接收取预付费产品和出境游保证金的两个通知,保证金现在已经是明令禁止不得收取了。应该对游客进一步地灌输这种消费意识,对于预付费的旅游产品要尤其小心,因为需要交付预付金的旅游企业有可能会出现偿付危机,或是公司资本金不足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

所以购买旅游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避开这种预付金的陷阱。目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不得交于旅行社或者私人账户,而是必须要有第三方资金托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预付费产品一般比较便宜,但是出游品质很难得到保障,凡是有预付费或保证金的产品都不要购买。

低价团陷阱

现象:一些旅行社经常会打着低价团甚至是零负团费的旗号来吸引游客的注意,这时候就要提高警惕了。

支招:低价产品要警惕,近年来很多游客对于价格敏感度较高,单纯追求低价产品就会带来很多后续服务问题。由于旅游产品是非标准化产品,涉及行前咨询了解、行中游览接待、行后服务等一条龙打包的整体价格,因此在购买旅游产品时不要单纯追求低价产品。

购物陷阱

现象:旅行团经常会带着游客去各类指定的购物场所,这些场所的产品质量往往很难保证。

支招:旅游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在旅游的过程中,建议消费者提防购物陷阱,谨防旅游行程安排的购物景点等,防止上当受骗。旅游景区附近、非当地人日常消费场所尽量不购买奢侈品。如果在购物店买到假货,游客在旅游合同约定或者旅行社指定的旅游商场购买的商品有在商品中掺假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旅游商场追究责任。

交通陷阱

现象:有时候旅游产品里的交通会遇到火车晚点、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是有的产品里承诺的交通保障没有实际兑现。

支招:旅游交通方式的选择上,相对标准化的旅游产品有一定的参考标准,因此游客也更加好辨别产品内容。在大交通方面,如机票是否已经出票,出行时间,选用的航空公司,是否直飞等,船票是何种舱位、船舱位置等。在小交通方面,是哪种交通方式,租车、大巴、还是自驾,车辆是否是指定车型,是否含有保险,是否包含私兼导等。确认车辆为平台所有,还是代售,如果代售请确认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车辆维护状况、司机资格等。

旅游交通工具要么属于旅游团包车的,要么属于旅游目的地公共运营的,从外观上看安全系数均较高。正规旅游交通,均有明确的站点、路线、不在半路揽客。自助游旅游者,尽可能在目的地乘坐公共交通。

天上不会掉馅饼!揭秘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套路

近年来,由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迫游客购物、欺骗游客消费、暴力冲突等事件频频曝出,严重损害广大游客权益,影响 旅游 行业 健康 发展。

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披着“便宜”“超值”“天上掉馅饼”等美好外衣,实际却暗藏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

日前,根据文化和 旅游 部统一部署安排,山西、广东、宁夏、安徽、甘肃、河南等地,陆续开展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的专项整治行动。

天上不会掉馅饼

这些都是不合理低价游

1.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 旅游

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组织周某一行5人“零团费”港澳6日游。行程中,导游存在诱导购物行为,所购商品明显质价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计消费9万余元。

经湖北省宜昌市文化和 旅游 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共组织197人赴港澳 旅游 ,其中,55岁以下团费0元/人,55岁以上团费380元/人,未向地接社支付团款费用,地接社需通过游客购物获取成本和收益。

经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周某一行5人的退货货款9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健身舞比赛”“广场舞大赛”“红歌大赛”等名义赠送组织的低价游,此类产品一定是通过购物或自费 旅游 项目获益。

2.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低价游

游客杨某投诉,广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杨某一行3人“零团费”参加桂林3日游。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26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旅游 文体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6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 旅游 是陷阱,警惕不法商家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的低价游。

3.街头揽客低价游

游客龚某投诉,在厦门客运站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厦门一日游,团费原价198元,优惠价98元,合同约定共参观10余个景点。行程中,导游擅自增加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并安排购物,龚某共消费600余元。

经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赔偿龚某7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街头揽客莫轻信,低价 旅游 不靠谱,参团 旅游 要到正规旅行社门店报名。

4.通过在线 旅游 平台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李某投诉,通过某在线 旅游 平台报名参加荆门赴厦门纯玩5日游,团费88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游客带到购物店,诱骗、强迫购置玉器5万余元。

经湖北省荆门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调解,涉事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通过在线 旅游 平台报团出游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格产品,要选择网评较高的线路产品。

5.团费明显低的低价游

游客张某投诉,在苏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云南昆明5日游,团费198元。行程前,张某得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 旅游 活动系违法行为,故诉求旅行社全额退款。

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旅游 局调解,旅行社与张某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向张某退回全部团款。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理性报团出游,自觉抵制团费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 旅游 团。

行业乱象多年

问题频繁抬头

如今转战线上平台

早在2016年,国家 旅游 局就发布了《国家 旅游 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旅游 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旅游 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不合理低价游”等扰乱 旅游 市场秩序、侵害 旅游 者权益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经过多年的整治,线下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大大收敛。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合理低价游转战社交平台,不少旅行社和个人纷纷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发布 旅游 组团信息,其中可能暗藏陷阱,游客很容易中招,尤其是中老年群体。

同时,社交平台的不合理低价游中,不乏未取得经营资质的黑旅行社。一些机构或个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招揽组织游客参加 旅游 活动。由于组织者未缴纳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也不会与游客签订正规的 旅游 合同,游客的权益面临很大威胁。

为何屡禁不止

旅游 消费乱象频出,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1. 旅游 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包价 旅游 产品涵盖食、住、行、游、购、娱等诸多要素,旅行社釆购的 旅游 产品价格往往比游客单项购买 旅游 产品的成本低。这是团队游比散客出游的明显价格优势,也是吸引游客参团的主要原因。

由于各旅行社的产品釆购渠道、采购价格不尽相同,同一条 旅游 线路的经营成本存在较大的差异,游客难以判断 旅游 线路的真实成本。特别是市场上有较多旅行社均推出价格差异小的低价游产品时,游客更加难以分辩真实价格。

由于供需双方的价格信息不对称,旅行社明显占有信息优势, 旅游 者往往不了解真实价格,更容易接受低价格的 旅游 服务,使得不合理低价游有一定的市场。

2.传统的“ 旅游 +购物”利益模式固化

不合理低价游的运营模式主要依赖强迫参团游客购物消费的形式。虽然近年来,旅行社业务受到 旅游 电商平台发展及散客化 旅游 的冲击,但“ 旅游 +购物”的灰色链条关系依然稳固。

一方面,由于较多旅行社长期以来适应了为购物店介绍顾客并获取回扣的灰色经营模式,在 旅游 发展新形势下既缺乏创新动力,也缺乏创新能力,难以实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很多 旅游 购物店的经营并不依赖于当地居民的购物消费,而主要依赖的是游客购物消费,这使得它与旅行社形成了共生关系,离开了团队游客基本上难以生存。

因此,在共同利益面前,二者关系是牢固的。一旦这种模式被打破,旅行社、购物店均会面临着生存问题。

3.游客贪小便宜吃大亏

有需求才有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游客。

一些旅行社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尤其是中老年游客,将价格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例如,早前云南10日团880元的报价,来回的机票钱甚至都不够,显然是陷阱,但仍有不少游客愿意往里跳,最终因为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整治需要多管齐下

1.政策落地,专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整治 旅游 消费市场乱象,每年的政策措施也在不断改进优化,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部署,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肃清行业风气。

近日,各地组织的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以免费 旅游 、康养体验、保健品推广、食品及日用品赠送等名义招徕 旅游 者,通过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旅游 者进行购物,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俱乐部会员、户外拓展、车友会、研学、旅拍等特定群体组织活动的名义,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还将严查以低于属地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销售的包价 旅游 产品,重点是一日游产品;严查地接社“买团”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团费”的 旅游 团队的行为。

2.从购物店源头进行监管

不合理低价游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 旅游 购物店。

要加大对本地 旅游 购物店监管力度,对现有 旅游 购物店进行登记备案,实行一店一编码管理方式,强制购物店网络监视系统建设,纳入地方 旅游 网络实时监控平台。

要完善 旅游 购物店台账制度,对于购物回扣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建立 旅游 购物店保证金制度,对 旅游 购物店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探索 联合街道、社区对 旅游 购物店实行网格化管理, 明确网络责任管理人,加大对 旅游 购物店的日常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珠宝、玉石等 旅游 购物店要及时清理。

3.平台加入,打击 旅游 行业违规招徕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大众消费行为习惯的转变,线上销售 旅游 产品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要警惕不合理低价游从中浑水摸鱼,将监管触角延伸到线上,利用大数据技术严查不合理低价游,与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建立联动机制。

据悉,此次各地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网络巡查,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对各地通过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排查情况,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执法巡查。

日前,快手发布关于打击 旅游 行业违规招徕行为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了维护良好的平台生态环境,快手持续打击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主体用户发布的网络招徕信息、发布 旅游 产品信息等行为,通过技术手段加人工审核的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违规将给出视频屏蔽、违规资料清理等处罚。

据了解,2022年3月至今,快手共屏蔽违规视频3545条。

4.加强宣传,改变消费者单纯比价理念

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乱象之所以屡禁不止,跟一些游客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轻易选择廉价低质的 旅游 产品不无关联。一些旅行社恰恰是利用了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然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老年游客、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的 旅游 宣传教育,既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不合理低价游的危害,同时也要广泛宣传参加旅行团的正规渠道。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并加强宣传,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示范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改变单纯比价理念,理性消费,不轻信社交平台的 旅游 产品信息,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人之所以爱旅行,不是为了抵达目的地,而是为了享受旅途中的种种际遇。因此,打动游客的是细节,赶走游客的也是细节。相信经过此类案件的警示效应,能够遏制不合理低价游现象,游客可以宾至如归, 旅游 市场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