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居民旅游消费的因素有哪些
(1)旅游者的收入水平。收入水平决定着消费水平,也决定着需要的层次,从而决定了旅游消费结构的变化。
(2)旅游者的构成。不同年龄、性别、文化、职业的旅游者,不同的风俗习惯、兴趣爱好,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旅游消费结构。
(3)旅游产品价格。旅游产品价格的变化影响着旅游者的消费数量和消费结构,由于旅游产品的需求弹性大,所以当旅游产品的价格上涨而其他条件不变时,人们就会把旅游消费转向其他替代商品的消费。反之,人们又会把用于其他耐用消费品的消费转向旅游。
(4)旅游产品结构。生产决定消费,旅游产品的生产结构直接影响着旅游消费结构。
(5)旅游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使旅游者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充分满足,可以激发旅游者多停留多消费,提高旅游者的“重游率”,从而既可以使旅游消费总量增加,又可以使旅游消费结构不断合理化。
此外,消费方式的示范性及旅游者的从众心理也影响旅游者的支出投向;旅游者的来源构成,如城乡构成、地区构成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旅游消费结构的变化。
看,旅游者实现旅游活动的客观条件有哪
一个人要成为现实的旅游者,最基本的客观条件有两个。一是拥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二是拥有足够的闲暇时间。
(一)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
一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并非全部都可用于外出旅游。因此在有关旅游需求条件的研究中,人们经常使用的收入概念包括:
(1)可支配收入:指个人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纳所得税之后的剩余部分。
(2)可自由支配收入:亦称可随意支配收入,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消费以及扣除日常生活必须消费部分之后所余下的部分。可见,可自由支配收入是真正可以用于旅游的收入部分。
可自由支配收入的高低意味着旅游支付能力的大小。因此,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的高低不仅决定着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而且还会影响其旅游消费水平、旅游消费的构成以及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
(二)足够的闲暇时间
有些人虽然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却仍不能实现外出旅游。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便是无暇脱身。因而,拥有足够的闲暇时间也就成了个人实现旅游需求另一个必备的客观条件。
尽管人们通常会说,闲暇时间就是8小时以外的非工作时间,但这种说法并不正确。闲暇时间固然属于非工作时间,但是非工作时间并非完全都是闲暇时间。闲暇时间:亦称自由时间.或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即,在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其他必需付出的时间之外,由个人任意支配,可用于从事自己所乐于从事的任何其他活动的时间。
当然,并非任何闲暇时间都可用于外出旅游。只有那些相对比较集中而且连续较长的闲暇时间,方可用于开展旅游活动,例如,周末假日、公共假日、带薪假期,等等。
决定个人旅游需求的客观因素
决定个人旅游需求的客观因素:
1、足够的可支配收入和可随意支配收入。即个人或者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纳所得税之后剩余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剩余收入当中可以随意支配的部分。
2、足够的闲暇时间。即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其他方面所必须占用的时间外,可由个人自由支配、用于个人开展消遣娱乐以及自己所乐于从事的任何其他活动的时间。
3、其他方面的客观因素。拥有足够的可随意支配收入和足够的闲暇时间是实现个人旅游需求的两项重要基础条件。但并不等于,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这两项条件就能实现旅游活动。一个人能否成为现实的旅游者,除了这两项条件之外,可能还会受到其他方面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决定个人旅游需求的主观因素:
1、旅游的个人需求。包括旅游者探索的需要和解脱压力的需要。
2、旅游动机的基本类型。包括身体方面、文化方面、人际或者社会交往方面、地位和声望方面的动机。
旅游俱备几个条件
一、客观条件
(一) 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一个人的收入水平,或其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决定他能否实现外出旅游及其外出旅游消费水平的高低,是其外出旅游活动实现的重要物资基础。道理很简单,旅游活动是一项消费活动,旅游者必须为此支付一定的货币,才能完成旅游。但,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收入不可能全部都用于旅游,所以,最直接决定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并实现旅游活动的因素,是可自由支配收入。
所谓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指的是在一定时期(通常指1年)内的全部收入扣除纳税、社会花费(健康和人寿保险、老年退休金和失业补贴的预支等)、日常生活必须消费部分(衣食住行等)以及预防意外开支的储蓄后的剩余部分。
一个家庭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可以通过恩格尔系数进行相对衡量。恩格尔系数越低,则表明可自由支配收入水平越高。同时,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多少决定了旅游者的消费水乎、消费结构以及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方式的选择。可自由支配收入的越多,旅游者可能选择的旅游活动的距离越远,选择舒适快捷的交通方式的余地越大;用在食、宿、游、购、娱方面的花销越多,行的费用支出比例相对降低;可自由支配收入的越多,旅游消费额也越高。反之,则呈相反方向变化
(二)足够的闲暇时间
1.闲暇时间
一个人即使拥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具备了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但不能说明他就可成为旅游者。因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都表现为异地性,旅游者必须离开常住地前往异地参观访问,这就要求旅游者只有拥有足够的闲暇时间,参能完成旅游活动。足够的闲暇时间,是一个人实现旅游、成为旅游者的又一必备的客观条件。
那么,何谓闲暇时间?对休闲时间的认识和理解首先需要从人生的时间构成谈起。一般地说,人生时间可分成工作时间、生活时间和闲暇时间这三个部分。工作时间即指人们为了维持个人和家庭生存的必要劳动时间,包括法定的就业工作时间和必要的附加工作时间,对于学生指学习时间;生活时间是指为了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如吃饭、睡觉)以及处理日常琐事(如家庭事务、必要的社交活动)等而花费的时间。
由此可见,闲暇时间指的是人们除去工作和生活时间以外,可用于自由支配从事娱乐、消遣、社交或其他自己所感兴趣的活动的时间,亦称自由时间或可自由支配时间。
2.闲暇时间分布旅游
闲暇时间是人们非工作时间中的一部分,在现代社会中,它有四种分布情况:
每日闲暇、每周闲暇以及公共假日和带薪假期。
每日闲暇是每天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余的闲暇时间,其特点零散地分布在一天中的几个时段中,虽可用于休息或娱乐,但却很难用于旅游活动。
每周闲暇通常指周末休息日或每周轮休日。目前,我国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已实行了5天工作制,周末休息两天。(我国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此闲暇时间虽比较集中,但由于时间短,一般只适合开展一些近距离旅游活动。
公共假日即通常说的法定节假日。由于各国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其公共假日的分布也有所不同。西方国家最典型的公共假日是圣诞节、复活节。目前,我国的公共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十一国庆节”和中秋公共假日通常连续多日,这为人们外出的探亲访友或旅游度假的提供了好时机,公共假日形成了旅游的高峰期。
带薪假期,这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对就业员工实行带薪休假优惠制度。这种假期时间长,如瑞典为6周,西欧乎均为4周,美国一般为2~4周,欧洲每年平均期限大约是22~25个工作日,它是人们开展旅游活动的绝好时机,西方国家大多数旅游者都是借助带薪假期进行国际旅游的。我国国家旅游局向政府建议实施带薪假期,带薪假期也将成为人们旅游度假的出行时机。
(三)其他客观备件
拥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和足够的闲暇时间是一个人实现旅游活动的两个重要的基本条件。但这并不等于说,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这两项条件便肯定能成为旅游者。实际上,一个人能否成为现实的旅游者,还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可分为两类。
1.个人因素
从个人因素来说,年龄、性别、种族、教育程度等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旅游活动的实现。但其中有两个因素最为重要。一是个人身体状况。一个人要出去旅游就必须具有一定的体力,否则可能难以成行。旅游者中以身强力壮的中青年人占多数,根据国家旅游局对来华国际旅游者的统计,50岁以下的旅游者占旅游总人数的80%左右。而许多老年人虽然有退休收入,有充分的余暇时间,但其外出旅游的比例仍较低,究其原因在于他们自身年龄增高,体力不支。由此看来,旅游业界须针对老年人市场推出一些适合他们身体状况的旅游产品;二是家庭状况。很多调查表明,有4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因小孩拖累,外出旅游的可能性很小。
2.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的包括很多,但主要指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治安环境、科技水平等方面内容。一个国家政府的外交政策往往决定旅游的可能性;社会环境安定、政治观点相近的国家和地区能吸引旅游者,而政治、经济、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处在不稳定状态的地区,旅游者就会望而却步。如中东、海湾地区本是颇具旅游吸引力的地区,然而近些年来由于战乱不断,旅游者不敢前往;科技水平尤其是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可极大地推动旅游的发展。类似的因素还有更多,不必一一列举了,因为在这里,我们主要是从旅游者本身必备的条件来谈客观影响因素的。
二、主观条件
(一)旅游动机及其产生机制
一个人具有了旅游者的形成的客观条件,并不等于就能成为旅游者,如果他没有主观上的旅游意愿,照样也不可能成为旅游者,也就说旅游者的形成除了客观条件外,还需要主观条件,而这一主观条件就是旅游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