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消费者行为学!案例分析!王先生会选择哪个度假地?

我没有学过行为学,个人认为选C旅游为的是放松心情,注重在玩的开心,食得放心。购物,随处可在,旅游购物,紧紧是纪念或特产,不必过分在意。价格算是贵.但亦适中....

如果选B,则是王先生是非常有钱的人,很懂得享受,且比较随心。

选A,是个偏向购物的购物狂。按照王先生的感兴趣四种属性顺序排列,是最适合不过的。因为,首先注重的是购物,其次是历史名胜,再是饮食。最后是价格,说明王先生不是很注重钱(或许是很有钱)

选D,低消低玩低购物...

二、旅游法规:案例分析

这道09年的题,我用现行法规去做的。1不成立,该旅行社所说的客观因素,只有在其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政治骚乱等,所以该客观因素非不可抗力,该旅行社得承担相应责任。2《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该旅行社偷换旅游食,住,行的条件,并隐瞒真实情况,属欺诈行为。根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所以,该旅行社不仅要偿还每个游客388元,再赔偿388元,一共776元,若游客要求,还应合理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