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企纾困,北京推27条措施促消费!具体出台了什么样的措施?

今天是7月11日,根据最新报道显示,随着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首都的经济最近并不景气,为了助企纾困,当地推行了27条相关的促进消费的措施,那么具体出台了哪些项目措施呢?

第一、推行了相关的促进消费的措施,达到增加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这次当地推行的很多措施都和促进消费有关。比如说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数字经济消费,服务消费以及家具消费等等。具体则是在这个汽车新能源消费的风口增加相关的补贴措施。其次,扩大了数字消费,增加了一大批的电子类型的消费券,人们可以利用这些消费券来进行虚拟付款的时候折扣使用,比如说类似于当地的消费节数字节这样的活动,大家可以加紧抢券。其次,当地还打算开展一些促进旅游的措施,比如说当地将在今年的7月到9月开展发放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的当地的住宿消费券,引导大家可以促进当地的旅游经济的发展。而关于家装,当地同样采取了家装加数字经济的形式,对于购买家装服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贴。

第二、不仅仅促进消费的速度,当地还推行了很多促进消费质量的措施

比如说,当地的加快消费体质升级的措施以及保障措施,就是为了提高消费的质量和安全量身定做的措施。具体的包括对当地的商圈进行全面的改造,推动当地的CBD等商圈的基础服务建设,同时支持商圈的数字化经济升级。其次采取了很多对于数字经济的改善措施,增加基础的数字经济服务硬件建设,提高人们的消费安全意识等等。

我相信这些肯定能够极大的促进当地的消费,一定会更快的从疫情中恢复过来!

二、苏州市旅游条例(2018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江苏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的规划编制、产业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经营规范、权益保护、安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南水乡古镇、古村落特色,推进旅游全域化、国际化和智慧化,建设具有独特魅力的文化休闲旅游胜地和国际旅游目的地。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制定旅游业发展、特殊人群旅游优惠等政策措施,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资源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促进、旅游安全监督、旅游秩序维护、旅游纠纷处理和文明旅游宣传等工作。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的旅游工作。第五条 市、县级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指导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对旅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价格、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卫生计生、园林和绿化、民族宗教、文化(文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财政、农业、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商务、教育、水利(水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第六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会员法治宣传和教育,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推行行业标准化,推进产业融合,维护会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为会员提供市场拓展、旅游促销、市场信息发布、旅游品牌建设、旅游产品推介、行业培训和交流等服务。

鼓励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文明引导、游览讲解、秩序维持、应急救护等公益服务。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八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和绿化、民族宗教、文化(文物)、农业、水利(水务)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分类和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协调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第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度假区、重点景区、特色旅游街区、特色旅游镇村等区域的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在征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旅游重大活动组织、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和旅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培育、旅游创新产品开发与推广、旅游人才培养,以及旅游风情小镇、乡村旅游发展等。第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制定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开展旅游国际交流合作和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推进旅游业国际化发展。第十二条 鼓励境内外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旅游资源开发运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旅游服务。第十三条 各类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其规模和风格应当与旅游环境相协调。

依法需要审批或者核准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有关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时应当征求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已有的不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与旅游环境不相协调的设施和建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三、广西:五项措施拓展文旅体消费 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

8月20日消息,广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乡村旅游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各市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广西人游广西、周边省份游广西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推动体育旅游业发展,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区)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总工会,各市人民政府)

4、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农房的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旅行社投入成本、旅行社组团合同及计划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和旅行社业务尽快恢复。(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5、鼓励市、县(市、区)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据悉,措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解释,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鼓励各地发行旅游消费券!广东8条帮扶措施为旅行社行业纾困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与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总工会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在质量保证金改革、协调解决融资困难、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强化旅行社人才培训及稳岗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等8个方面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促进 旅游 市场复苏发展。

推动创新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

广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的规定,推动创新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

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为纾解旅行社经营困难,广东将按照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办理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等,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企业给予支持,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暂时退还的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返还

支持用好国家普惠性税收纾困政策,增强企业信心,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暂时退还的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返还。

鼓励各地发行 旅游 消费券

《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强财政对文化和 旅游 业的保障,重点支持旅行社企业发展、 旅游 项目投资、 旅游 数字化转型、 旅游 市场推广和 旅游 设施建设等项目。鼓励各地发行 旅游 消费券,提振民众消费热情,激发 旅游 市场活力。

鼓励单位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文旅服务事项

《措施》中鼓励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 团体组织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将研学实践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学校结合年度教学安排,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开展研学实践、 社会 实践等校外拓展活动。

鼓励部分代表地开拓省外客源

鼓励各地以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南粤雄关与古道、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孙中山故居等革命 历史 旧址、岭南文化代表地,以及改革开放先行地等为依托,加大广东 旅游 宣传推广力度,开拓省外客源。

强化旅行社人才培训及稳岗就业

支持“金牌导游工作室”组织开展业务研究和实践、高规格讲座、研讨会、观摩考察等活动,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将“金牌导游工作室”纳入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范围,支持其参与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评审。

进一步优化 旅游 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 旅游 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工作,实施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以包容审慎监管促进 旅游 新兴业态安全、有序、 健康 发展,加大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等扰乱 旅游 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 探索 、大胆创新,切实加大对旅行社的扶持力度,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 旅游 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通讯员:粤文旅宣

如果有线索提供或服务咨询

可联系南都新文旅研究课题组。

发送邮箱:

nandulvyou@126.com

五、江苏省推进文旅事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包括哪些?

一是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包括抓好文旅专项扶持政策落实和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

二是引导和推动文旅项目建设。包括发挥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和推动政银企合作。

三是促进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包括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丰富特色文旅产品供给、培育发展文旅消费新模式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四是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加强文旅融合载体建设和打造数字文旅产业。

五是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包括加强“水韵江苏”品牌市场推广、策划推介文旅精品线路、放大会展平台推广效应、大力拓展国内旅游市场和逐步恢复入境旅游市场。

六是优化文旅市场环境。包括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和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扩展资料:

《措施》提出,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持续做大做强。

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措施》提出,要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措施》还明确,要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参考资料: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再推“文旅18条” 促进文旅产业平稳健康

参考资料:人民网-江苏出台12条举措为提升文旅消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