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旅游消费券超市可以用吗
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不能在超市使用。
“武汉消费券”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仅适用四类中的一类消费券。
1. 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
2. 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3.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
4. 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适用范围根据武汉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二、关于餐饮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堂食未开放之前,餐饮外卖适用餐饮消费券。但通过小程序接龙的餐饮外卖不适用餐饮消费券。
2. 饮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馆适用餐饮消费券。
三、关于商场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由商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门店,统一适用商场消费券;各门店独立收银的,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如购物广场内的餐饮店和服装店,分别适用餐饮消费券和商场消费券。
2. 服装鞋帽专卖店包含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适用商场消费券。
3. 手机专卖店包含从事售卖手机业务的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营业厅,适用商场消费券。
4. 数码产品专卖店适用商场消费券。
四、关于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超市(便利店)是指销售日用生活必需品为主的消费业态。统一收银的超市,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大型超市内独立收银的门店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
2. 杂货店、副食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3. 水果店、生鲜店、糕点店、食品零售店、母婴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五、关于文体旅游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1. 文体旅游类场所(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区域内独立收银的其他业态,如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店,则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
2. 住宿饭店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住宿饭店能提供社会餐饮的,如独立收银,适用餐饮消费券,如由住宿饭店统一收银,则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
3. 文具店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
文旅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使用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州)县,消费者可通过“多彩宝”APP在文旅消费券专区购买餐饮、门票、温泉、民宿酒店和滑雪五个分类中的任意产品使用。三星级以上酒店餐饮及景区内餐饮消费券可以在凯宾斯基大酒店、喜来登贵航酒店、苗外婆等省内多家酒店、景区内餐饮使用;景区门票消费券荔波小七孔景区、龙里油画大草原、福泉古城文化旅游景区、西江千户苗寨等省内多家景区使用;温泉券可以在石阡御汤生温泉、朵芳阁温泉、普安森林温泉、六枝龙井温泉等省内多家温泉及温泉酒店使用;民宿酒店券可以在黄果树匠庐·村晓度假村落、贵阳安纳塔拉度假酒店、铜仁放下云居酒店、乌江寨度假区暮山酒店等省内多家民宿及酒店使用;滑雪券可以在六盘水梅花山滑雪场、贵阳高坡云顶滑雪场、六盘水玉舍滑雪场等省内高颜值高品质滑雪场使用。在满足消费者多样性需求的同时,最大程度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自2021年12月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针对贵州省温泉(含温泉酒店和温泉民宿)、民宿、酒店、滑雪、美食、门票等旅游产品,先后发放了三轮“文旅消费券”,拉动文旅消费,为消费者带来了满满的“福利”。为更有效活跃冬季文化旅游消费市场,促进旅游业消费潜力释放,省文化和旅游厅又将为消费者带来新一轮的“福利”第四轮文旅消费券补助力度空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