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旅游卷的使用?今天晚报上说的。没看懂

你没仔细看吧?

1、旅游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洛阳旅游消费券不能单独使用,要与一定比例的现金搭配使用。

消费券:分3种消费形式,有3种面值

洛阳旅游消费券消费分为洛阳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酒店)3种旅游消费形式,券面有10元、50元、100元币值。

2、旅游景区参与旅游消费券发放的共13家,发放120万张,券值1200万元。这13家分别是:洛阳白云山景区,老君山景区,龙峪湾景区,天池山景区,重渡沟景区,伏牛山滑雪度假乐园,卧龙谷景区,洛阳国花园,洛阳牡丹园,国际牡丹园,神州牡丹园,国家牡丹园,龙门海洋馆。

3、所有人都可以免费领。市内发放旅游消费券,通过年票销售点向居民发放,洛阳居民可凭身份证到本市19个旅游年票发售点领取。

洛阳消费券怎么领

1、“精彩洛龙”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消费券”-“点击领券”领取;

2、“享游洛阳官方”微信公众号,活动开始后,在菜单栏“消费券”-“点击领券”领取;

3、“享游河洛”在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拓展资料:

1.事实上,地方政府的实践已充分表明,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重要选择。以杭州为例,据统计,消费券对商贸行业拉动效应为2.06倍。而成都向37.91万人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

2.因此,问题不是消费券该不该发,而是该怎么发。如果决策层已经形成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的共识,那么,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则应加紧筹划更大规模的消费券发放计划。

有关专家指出,在经济形势下,时间不等人,我们迫切需要一个发放消费券的“国家计划”。如果全国范围内由于经济发展程度所限不能按一个标准发放消费券,那么,至少也该拿出一个国家层面的对地方有约束力的“消费券发放指导计划”,防止一些地方任意压缩消费券的金额和发放范围,让老百姓心里有个底。

3.关于消费券的发放范围,最理想的方式是人人有份,如果一时难以实现,至少也应该扩大范围。因为人人有份扩大规模,对刺激消费的力度更大,同时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且消费券只有附带尽可能少的对象限制,让不同阶层的民众都能在市场中自由选择,才能确保不扭曲正常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至于怎么补贴低收入群体,那是另一回事,不能跟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混为一谈。消费券是专用券的一种,为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之一。当经济不景气导致民间消费能力大幅衰退时,政府或者企业发放给人民消费券,作为人民未来消费时的支付凭证,期待借由增加民众的购买力与消费欲望的方式以振兴消费活动,甚而进一步带动生产与投资等活动的成长,加速经济的复苏。 在金融危机特殊时期,消费券正逐渐成为促销售、保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消费券是以促进消费为目的,但也可作为社会救济工具之用。也有两者相混,既以振兴消费为目标,实施方式又如同社会救济。混合型的政策形成背景可能比较复杂,而非仅有经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