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六大旅游骗局,警惕!

上海一日游只需100块?

旅游 合约捆绑消费长达20年?

旅游 团还能劝“投资”?

……

十一 旅游 黄金周来了

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

设下陷阱与骗局

如何开心出游不“踩雷”?

小伙伴们

来看几个典型案例

一起“手撕”骗子!

2020年,警方成功侦破了上海首例以“上海一日游”为名的集团化诈骗案这个 旅游 团宣称100块钱15个景点包接送纯玩,“一日游”行程包括金茂大厦、东方明珠电视塔、豪华游轮等多个项目。然而,在结束第一站上海金茂大厦的参观后,游客就被拉到偏远的仓库中购物。

“低价销售”的玉石动辄上万元,实则成本价只要几块钱。消费结束后,游客们发现原本说好的豪华游轮也变成了摆渡船。而这个旅行团,仅观光了一个景点之后,就解散了。

正义君提醒 假期出游绝不能贪小便宜,一定要理性消费,让骗子无从下手。

收费骗局20年 旅游 合约“套牢”游客

“每年 旅游 一次就被捆绑消费上万元,真是被套牢了。”2020年1月,多名消费者花费71800元购买了20年内只付机票即可出行的 旅游 产品。

但大家在参加“国外10日游”的过程中发现,不仅成团困难,还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原本的自愿自费项目,实际上都是收费项目,必须选择其一,否则无法成团。

有游客称,所谓的“自费项目”,加起来每人至少需要再支付14500元,有的成员还被收取了980元的管理费。

还有游客表示,在塞戈维亚古城,只在古堡外面拍了拍照片,还另加一份司机和导游的费用。

面对这一份20年的“捆绑”消费 旅游 合约,消费者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正义君提醒 遇到此类纠纷时,要积极去 旅游 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投资骗局免费 旅游 中的“商机”

“他就是个大骗子!连名字都是假的!”2019年10月,高大娘和老伴参加了韩某组织的免费 旅游 。

韩某等人以公司正在开发的 旅游 项目为名,带大家实地参观后,邀请投资。于是高大娘以自己和老伴的名义投资了11万多元。几个月后,韩某关了公司卷款跑路。

其实,所谓的 旅游 开发项目完全是假的,大家去参观的 旅游 项目根本就不是韩某公司的。为了骗取大家信任,韩某竟私刻了公章伪造文件内容。

据悉,17名游客“免费 旅游 ”后被骗了60余万元集资款,受害者均为退休老人。

正义君提醒 免费 旅游 不可信,高额回报有风险!若要投资理财,一定要通过合法程序!如果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

返利骗局出国游限时免费还能分红

经朋友推荐,刘大爷参加了某旅行社“分时度假”会员 旅游 套餐,并缴纳了2万元会员费。

旅行社承诺成为会员后5年内每年可免费到日韩、东南亚等地 旅游 一次,每年还可获得5000元的分红。

第二年,刘大爷再联系旅行社发现已联系不上,后经警方查证该旅行社负责人已携款潜逃,本案共涉及352人,会员预存款达630多万元。

正义君提醒 分红返利莫轻信,非法集资陷阱要警惕!出游遇到承诺定期给予高额分红的“好事”,切忌盲目投入。

奖金骗局是游山玩水还是洗钱转账?

2020年8月,21岁的徐某在网吧结识了网友阿龙。阿龙热情地邀请徐某到广西桂林 旅游 ,还说只要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帮忙转个账,不仅包吃住,还能带着徐某赚钱,“带上其他人一起去,就能得到额外的奖金”。

到桂林后,阿龙让徐某等人按要求提供身份信息关联新的手机号码用于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绑定了银行账户。徐某心里清楚,这帮人很可能在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转账洗钱等非法活动,但依旧按照阿龙指示帮忙转账。

2020年8月,经几名被害人报案,警方通过侦查,掌握了大量在短时间内有巨大资金流动的账户,个别资金流水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并锁定了徐某等人实名注册的支付宝、银行卡账户。随后案件被移送至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义君提醒 交友需谨慎,莫因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

改签骗局买票总和转账挂钩

近日,大学生小张收到短信称,订购的机票因飞机故障需改签,请与D航空“400”开头的热线客服办理业务。

小张与对方联系后,对方称必须先转账,才能将银行卡与航空公司绑定进行改签,但转账金额不高于银行卡内的金额,因此不会转走卡里的钱。

小张就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转账后,系统显示转账成功,并收到转账短信。小张询问情况后,对方让其联系一位“领导”。该“领导”称退款需要换另一张银行卡,要重复前面的转账操作。小张操作完以后发现系统又再次提示转账成功,并收到卡内转出100000元人民币的短信提示。小张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被骗的还有大二学生小谭。2021年8月初,小谭通过第三方平台买了一张机票。出发当天早上,她收到一条需要改签的短信。

小谭与对方取得联系后,选择改签,并得知目前只剩两张剩票,要迅速到ATM机办理。最终,小谭被骗走了7600元钱。

正义君提醒 被通知票务退改签时,应及时与官网或者正规票务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确认,切勿轻信,更不要随意转账。

旅游 防骗锦囊请查收1.选择正规的旅行社 要选择合法、诚信好的旅行社报名,不参加不合理“低价游”,要向签约旅行社索要书面 旅游 合同和正规发票。 2.不去山寨景点 不能随便听信黑导游和司机的话,出行前做好路线规划等攻略,以免被混淆真假景区的名字,从而参观山寨景区,让黑导游和司机从中拿到回扣。 3.谨防中奖陷阱 景区消费后被告知中奖时,不要轻信天上会掉下“馅饼”,尤其是玉石类产品,要向商家索要正规票据,避免高额的加工费陷阱。 4.识别假货真卖 有不少 旅游 景区的茶叶、银饰等“特产”都是以次充好,没有专业鉴别能力往往是高价购入次品。因此,不要轻易相信导购员的忽悠,更不要抱着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 5.别进“黑餐馆” 遇到店家含糊其辞地说价格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店家“宰客”。尽量提前做好规划,就餐时了解好消费详情,比如鱼是按斤还是按条卖、有无最低消费等。若遇到“天价饭店”,可拨打当地消协电话求助。 6.留存出行票据 旅行中发现自己受骗上当,要冷静处理,积极维权。各类合同、票据、信息、照片要保存好,以便维权使用。

骗子总能花样百出

出游还需提高警惕

正义君提醒大家

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好防护

祝大家出游愉快、平安归来!

转自:检察日报正义网

韩雪因隐形捆绑消费投诉携程,遭遇捆绑消费你会买单吗?

会,知情的情况下,对自己有利的捆绑消费我会买单。

韩雪这种不注意被捆绑消费了,我也遭遇过,事后提醒自己下次注意这些小套路就行了。我一懒,二没有精力去投诉,关键是不得门路,也就是当时气愤一下,事后作罢。

我在十一黄金周就为捆绑消息买单了。

进货时,销售员跟我说买十件送一件,单买一件是什么都不送。我想了一下,我一个月可以销售十件,我就跟销售人员确认了生产日期和保持期后,购买了十件,他也兑现了送一件的承诺。这样两个人都很满意,他完成他的销售额,我赚了一箱的钱,虽然多了进货成本,但在现金流不紧张,也可以脱销的的情况下,还是有必要占下小便宜的。

这种捆绑消费也是商家促销的手段之一。

在商场里,那些快过期的食物,很多都会以买三送一、买二送一等形式捆绑销售,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很实惠的。我会去购买我所需的生活用品,很多会在过期前就被消灭掉,这样可以省一点小钱。

我们小区的阿姨们每晚都会结伴去某大型商场,夜晚九点之后,那些熟食、面包、蔬菜都会出现买一送一,很快都会被他们抢购一空,去晚了的,还会抱怨没有抢到。

对自己有利的捆绑消费,我认为可以买单,只要我自己能承担后果。

旅游投诉处理案例

旅游投诉是影响旅游质量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也较为突出,旅游投诉不断增多。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旅游投诉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旅游投诉案例之购物篇

案例1

诱导游客高消费,退货换货不配合

事件:游客10月11日参加了深圳某旅行社的新西兰双飞12天游,在10月21日导游带领游客前往一间商店购买了鱼油、蜂胶产品,买鱼油和蜂胶共花了1万多元(2880新西兰币),游客在新西兰的其他地方无意间发现导游介绍购买的同款鱼油只卖100元人民币/瓶,而游客之前购买的平均算价为1200元人民币/瓶。游客觉得自己被骗了并要求退货,导游却告诉游客回国后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货。游客就带了一半鱼油、蜂胶产品回国,留了一半货物在新西兰地陪处。游客多次与旅行社协商,旅行社负责人却告知游客,新西兰不允许蜂胶产品入境,带回国的蜂胶不能退货,只能退留在新西兰的鱼油和蜂胶。游客随后投诉导游没有事先告知游客新西兰不允许蜂胶产品入境,误导游客,并要求将购买的鱼油蜂胶退货。如无法退货,游客要求旅行社出费由权威机构证明该产品能正常食用。

处理:该投诉的核心问题在于:投诉人认为购买的产品价格偏高,并且旅行社或导游没有尽告知的义务。对此,质监所的协调建议是:按买卖自愿原则与商品明码标价原则,如果投诉在自愿的情况下购买了产品,商家没有隐瞒其价格的话,投诉人的要求不予支持;投诉人购买的产品要求退货,需自行举证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假冒伪劣产品,举证成功后,旅行社要尽义务协助投诉人向商家退货,旅行社以产品不能出境为由拒绝投诉人要求行为不合理。

点评:消费有心理落差是常见的,要切实维护好自身利益,最基本的防骗招数还是要懂的。国外购物,了解清楚大概的价位,掌握哪些可出入境等信息,极有必要。导游诱导游客高消费的问题当然要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规范,但上了当的游客并不能吃哑巴亏。

案例2

导购假货骗钱财,光凭良心不靠谱

事件:2011年10月2日游客参加了某海外旅行社的香港澳门5天游,并与其签订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该旅行社将参团的29名游客转团给深圳某旅行社,在澳门游玩回来经过珠海时,导游将游客带到珠海一家珠宝店,店面打出“国庆折扣优惠”,游客购买了戒指和项链共7000元,经鉴定发现所购买的戒指和项链都是假货,游客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已跟投诉人沟通,游客表示不予再追究。

点评:卖假货,除了珠宝店要承担责任之外,带领游客入店的导游是否要负相应责任?旅行社是否要予以相应赔偿?其实导游的“导购”也可以让游客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但还得看导游的良心了。

旅游投诉案例之旅行社篇

案例1

同团不同费,收多退少

事件:游客对广州某旅行社安排的2012年1月25日福建5天4夜游(大人:3599元/人,小孩:1999元/人)行程非常不满,其投诉的内容包括:

1、旅途中得知团费比他人贵100元,旅行社也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2、游客所带小孩不足1.2米,所交团费包含了动车费,旅行社表示若小孩不占座,回程后可退还小孩车票费,但回程后旅行社只退还26元,而按票价动车费起码200元。3、旅行社服务质量非常差,行程单写明全部住宿标准为四星级酒店,但实际旅行社给游客安排的是招待所,其中两晚住宿的招待所房间没有窗户。4、行程结束后向游客索要10元的导游小费。

处理:经广州市旅游质监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旅行社退回全陪导游费50元/人,小孩火车票202元。

点评:同团不同费,已经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住宿条件不吻合,违反签约合同,游客有权利进行投诉并得到相应解释,但这方面处理中并未体现。先付团款后出团的模式,无形中让消费者处于议价的劣势一方。如何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 方法 就是出团前,认清合同上的条款,因为它是事后谈判的依据。

案例2

低价团费为饵,钓的就是你

事件:游客反映参加了2012年1月29日广东某旅行社的海南4天3夜游(通过华尔达酒店旅游宣传单的电话报名,上门签的合同),人在海南兴隆参团游玩时,地陪坚持要求每人必须参加400元以上的自费项目才能入住酒店,游客让步让其丈夫参加,自己不参加,但地陪仍然不同意,游客遂要求12301客服人员协助解决。客服人员已代游客向地陪和旅行社了解情况,地陪表示游客团费较低,不能维持成本,只能按公司要求做,旅行社表示会解决好。半小时后,游客回电表示旅行社同意其丈夫一人参加自费项目(530元)就可以让他们入住酒店,游客认为基本能接受,表示不投诉。但1月31日早上,游客再次致电继续投诉,她发现同团的其他游客(并不是同一个旅行社的,按游客意思该团应为拼团)并没交自费项目就可以入住酒店,且当晚其丈夫不忍心妻子在外等候,交了两人费用一共800多元,游客要求旅行社退回所交的自费项目费用,并道歉。

处理:当旅游质监方进行协调时,游客已与旅行社方协调处理,旅行社退回相关费用。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不予受理情形规定:旅游投诉机构已经作出处理的,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现无其他投诉理由,因此不受理。

点评:这是很典型的低价团费所造成强迫购物、消费的问题,实际上这类现象在旅游市场中十分普遍。很多时候,游客早已意识到了低价团所带来的各种购物、加点等风险,但仍然会选择此类旅行团出游,而这恰恰助长了这种畸形的营运模式,通过购物加点收费来弥补营运成本甚至榨取利润,大大影响出团质量与旅游服务,侵犯游客权益。要从根源上找到解决零负团费问题,不能仅靠事后调解,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等方式,改善整个旅行社市场环境方才现实。

案例3

住宿不达标,以次充好

事件:游客提前10多天报名参加2012年1月22日广州某旅行社的马尔代夫6天4夜游,并一次性全额缴纳团费23000元/人,合同上写明行程中入住水屋和沙滩屋各两天,但到达目的地后入住的是低于合同标准的房间,多次与旅行社协商未果。游客认为是因旅行社疏忽而导致无法正常入住,且被迫接受降低住宿标准。

处理:经调解,该旅行社赔偿游客900美元,免收导游服务费,投诉人不予追究。

点评:标准前后不一致,这在旅行团出游过程中实为普遍。因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线路行程、住宿方面有可能会发生改变,但这并非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要为更改承诺而付出相应的代价。事后予以惩罚当然有一定的打击作用,但真正的改善应要从事前监督开始做起。

旅游投诉案例之酒店篇

案例1

酒店脏乱差,伤人不道歉

事件:2011年10月2日中午12点,游客入住江门市某酒店的标准间,晚上发现床铺、被单、枕头下面布满了十几条吸血的蜱虫,游客向酒店负责人反映后,工作人员给游客更换了房间,但游客发现更换的房间床铺一样布满了蜱虫,且游客的朋友被蜱虫咬伤。酒店很不情愿地退还了房费,且收回了游客的单据。此间,酒店并无歉意,态度还十分恶劣。游客要求酒店赔偿费用并给予合理解释。(游客已经将床铺的虫子与入住单据拍摄下来。)

处理:游客将床铺的虫子与入住单据拍摄下来,并上传至优酷网将该事件曝光。

点评:既曝光丑恶,又出口怨气,而今不少消费者善用网络手段维护权益。这种方式固然能对企业起到一定的打击作用,但问题并未能得到解决。证据确凿,酒店应予以一定的赔偿。只是目前酒店中发生的类似纠纷在取证方面并不易,消费者往往吃哑巴亏,索性整理一本酒店纠纷取证手册更实际,以上案例便可收录其中。

案例2

旺季不退房,吞你订金没商量

事件:游客于2012年1月初预订了2012年1月25日-27日乳源某温泉酒店的6间房(2个标准间,4个大床房),交付了2000元订金,没有签订协议。游客1月25日在乳源丽宫国际温泉酒店住了一天,打算退房。可是酒店工作人员以 春节 期间不能退房为由不允许游客退房,如果退房的话需要支付3天的住宿费用(每天7000元住宿费,三天房费共21000元),否则就扣担保人的钱。游客多次与酒店工作人员协商,但是迟迟未得到解决。游客对该酒店的强制消费进行投诉,并要求酒店对此给予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

处理:经调解,酒店收取了客人1000元违约金,客人于当天退房,双方表示满意。

点评:在未签订协议的前提下,在退还订金方面,可视实际情况而定,酒店以旺季不予退房为由,无异于霸王条款。

旅游投诉案例之导游篇

案例1

导游行为缺规范,迟到拖延是常事

事件:游客致电反映:2012年1月14日在网上报名参加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惠东顺寮湾旅游,旅行社要求游客早上8:00集合出发,但导游无端迟到15分钟,使整团人等导游到达才能出发,拖延了行程。中午休息时,导游告知游客有1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并约好13:30集合,等游客全部集合完毕后导游却迟迟不现身,让游客站在寒风中等了40分钟。

处理:经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某旅行社给予下次报团优惠,投诉人表示接受。

点评:迟到、拖延行程等,因导游个人行为对行程造成影响的,应该有相应的条例予以惩罚。尽管处理结果偏向维护游客利益,但在规范导游行为方面未有作为,我们期待相应的管理条例及办法的出台约束并规范导游带团中的行为。

旅游投诉案例之景区篇

案例1

动物意外伤害游客,赔款了事

事件:游客2011年8月21日自行带小孩到广州某动物园游玩,并参加了与小白虎合照的景点项目,拍照时小孩不慎被与其合照的小白虎抓伤。游客当即要求景点人员马上带小朋友到附近的医院打狂犬病针,并要求景区作出赔偿。景点人员表示同意赔偿这次意外的全部费用(包括医药费,车费等),但要求游客签订不再追究责任 协议书 ,游客认为这是无理的要求。

处理:经调解,景区赔偿投诉人医疗费4600元。

点评:国内外动物园发生的动物伤害游客的案例并不少见。事实上,在人和动物共处的世界,除了保护人的安全,动物的身心健康也同样重要。让他们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中保有稳定的情绪,或许才能对双方的安全起到更好的防护。

案例2

景区收费不规范,免收门票藏猫腻

事件:游客于2011年10月25日到佛山市某景区游玩,据该游客了解,景点平时是免收门票的,但这天却被告知门票10元/人,但游客看到有些游客进出免门票,随后游客咨询为何不统一收取门票。该景点负责人解释道,免门票的进出者是清洁工等工作人员之类的。但游客觉得是该景点胡乱收费,要求景点负责人给予合理解释。

处理:经调查,该景区24:00-8:00间免门票,其余时间收取门票10元/人,向游客作出解释后,游客对此表示接受。

点评:景区门票是否收费,收多少,这些本应该让消费者知道的信息却不明确,令人产生误解。无论数额大小,景区收费制度都应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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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在线旅游能否说走就走?

说起在线旅游,不少消费者又爱又怨,因为“捆绑销售”几乎成了在线旅游网站一个普遍的行业现象。在中消协发布的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在线旅游平台也因捆绑搭售机票成为消费投诉的一大重灾区。

打开旅行APP,机票、酒店、门票信息应有尽有;手机订购景区门票,会生成行程提醒,也不必再经历排队买票等繁琐手续;想选择自由行而没有头绪时,在手机上点一点,五花八门的攻略就会呈现在眼前……

一部手机游天下,在线旅游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旅行带来很多便利。但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烦心事。在线旅游平台捆绑搭售机票就是一大槽点,并被列入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

消费者既然享受了机票代理的增值服务、个性化服务,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并非不合理。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搭售”或者“包价”产品在国外旅游业以及国内外其他商业领域并不少见。如旅客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航空公司在结算票款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此外,通过电话预订或柜台预订机票的,部分海外航空公司也会向旅客收取人工服务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允许旅游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佣金和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关键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在景区游玩时遇到捆绑销售,我们应该如何“避坑”?

出门旅游,不少人都会购买纪念品来馈赠给自己的家人朋友。但是一些景区却存在捆绑销售,作为游客的我们又该怎样避坑呢?

一、态度坚决。

不少游客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会不了了之,觉得买了景区的纪念品也并不亏。正是这样的想法才让景区一步步的逼近,看到景区有捆绑销售的苗头时,我们就应该及时去了解情况并且跟景区对质。

通常不建议一个人和景区沟通毕竟势单力薄,如果你们是跟旅游团或者家人朋友一起去的,那么可以携伴和景区沟通,毕竟景区错在先,也相信群众的力量能够让景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二、向有关部分反映。

不少景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完全不会考虑游客,因此他们往往在游客猝不及防的时候选择捆绑消费。当游客意识到自己被捆绑之后,再想要去解决问题,那就会存在很多的困难性。

因此这个时候可以向有关部分反映,近两年在旅游业上也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少部门对于此类案件还是非常在意的。所以遇到景区捆绑销售,千万不要妥协更不要因为景区的恶劣态度而有所顾虑。

只有当我们敢勇于面对他们时,我们才能够解决问题,如果一直耿耿于怀,也不愿意去揭穿这样的事情。那么自己的损害会越来越大,面对景区的捆绑销售,首先要找景区沟通,然后沟通无果再向有关部分反映。

跟团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导游强制要求购物的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