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消费券领取方法

湖北消费券将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的支付平台有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活动期间,湖北省内消费者(含外地在鄂人员)按所在市州区域抢券,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7日内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7个自然日(含发券当日)过后自动作废。

一、消费者维权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二、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第一百零四条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太原政府消费券使用范围

太原市政府消费券领取时间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6月15日期间,活动分2轮进行。第一轮5月21日至5月31日,有效期11天;第二轮6月1日至6月15日,有效期15天。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使用范围:1.网下使用范围

A类券:在太原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是限额以上零售住餐企业。具体名单由太原市商务局结合实际会同市统计局审定和动态更新调整。

B类券:具体名单由太原市商务局会同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审定和动态更新调整。

2.网上使用范围:主要是限额以上零售住餐入统企业(含已提报入统申请资料及达到入统条件,但需2022年统一入统的企业)的电商销售平台。具体名单由太原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结合实际审定和动态更新调整。

消费券种类:本次活动共设置5类22种数字消费券:零售通用券有5种:满2000减500,满1000减300,满500减150,满300减100,满100减30。家电通用券有4种:满4000减800,满1000减300,满500减150,满300减100。餐饮住宿券4种,满1000减300,满500减150,满300减100,满100减30。文旅惠民券5种,满300减100,满200减70,满150减50,满100减30,满50减20。电商通用券4种,满4000减400,满2000减200,满1000减100,满300减30。

拓展资料:

活动规则1、用户领取政府电子消费券后,票券有效期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可享受优惠,票券过期作废。

2、参加活动商户包括百货零售、家居建材、家用电器、餐饮住宿、商超便利、水果蔬菜、食品甜品、美容美发等线下实体商家,支持活动商家店内贴有活动受理标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罚。?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对于少量倒买、倒卖消费券的,可能涉嫌倒卖有价票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处罚。

三、市政府消费券怎么领取

贵州将开始发放第一批消费券。大家可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消费者抢券后可在张贴有“本店可受理政府消费券”标识的商户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支付使用。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6月13日,将通过一码贵州APP、云闪付app等平台,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使用,2022年5月30日--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