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 xxxx法学社
活动时间: 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 xxxx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2
为推动我校课堂教学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按学期初工作计划安排,我校于12月14、15日开展了第三轮次课堂教学创新评优活活动,旨在倡导教师能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率,为大家提供一个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平台。
本届课堂评优活动共有8名教师参赛,历时两天。在这次活动中,参赛的教师经过认真准备、精心设计,用活力与激情,知识与智慧在课堂上演绎出自已的风采,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有的教师在驾驭课堂能力、教学技巧上与我校课堂教学要求还有还有一定差距。经过七位评委认真听课、打分,评选,最后评出了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2人。下面对本次活动作如下小结:
一、取得成功之处
在参赛教师精心准备下,课堂表现很多精彩之处,这里选择较为突出的几点做以总结:
1、引课
众所周知,良好开始是成功一半,引课是教学过程是较为重要的环节,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情绪、学习效果,所以每节课的引课都应精心设计,无论是借助一段精美的文字、一幅动人的图画、一个生动的故事还是一个活泼的游戏,都是很好的引课手段,课堂引入要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思维,而且要与所要学习的内容有密切关系,本次活动几位授课教师在这一环节都精心设计,各有千秋。
2、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在教学中对于知识的传授、目标的落实教师应合实际,用多种教学手段来完成。在本次活动中授课的8名教师均能在教学中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做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而且结合本学科特点,采用了符合自己学科特点的教学手段。
3、课堂结构严谨
参赛教师的课堂结构合理严谨, 从引课到知识传授、从目标落实到三点处理、从学生收获到习题检测,结构合理,环节紧凑,学生基本上是在学—-练—练—学中度过,教学环节间过渡处理较好。
4、板书设计
板书是一节课教师与学生思想碰撞的描绘,是教与学的轨迹,以任何一节课所不能缺少的,所以精心设计板书是每个教师每节课必须完成的工作,本次中参赛教师都能很好地进行了板书设计,让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知道本节课的学习轨迹,板书设计较为突出的同志有:崔大鹏、付少军等。
二、不足之处
成绩固然欣喜,但是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不足,在此次评优中表现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下面谈一谈这些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谈“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解决疑点”。绝大部分教师能够找准重难点,可是有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出现重点不突出,难点突破也存在问题。比如上课从复习引课开始、到建立知识结构、形成概念,学生应用,重点部分不够清晰;形成概念后没有进行强化理解,就急着应用,致使难点不能分散。
2、部分教师问题设计还不到位。问题要有针对性,要针对本节重、难点进行设计,主要是培养学生学习技能与学习习惯的,所以课上问题的设计要具有层次性、多样性,要有代表性,重点突出,不能随意性过大,也不能随意增加或降低难度,尤其是小组合作所要解决的问题,更要科学合理,精心设计,本次活动中个别教师只是较为随意地设计习题,导致课堂教学中效果不佳。在检测环节只是随意找到练习册中习题,没有进行精心选择。
3、教学语言、板书设计不够规范,合理。老师的.教学语言应该是简洁、准确的,老师的板书应该是规范的,老师的这些教学行为无疑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学生在考试中书写规范与否对他们的成绩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学校要求老师们要有规范的学科语言、认真“板演”解题过程。如果老师板书乱成一团麻,字迹不清,怎么要求学生作业清楚、试卷卷面整洁?希望老师们不要小看板书,努力使我们的板书规范化。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身教重于言教”。
三、教学建议
结合教学实际和本次活动中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教学建议
1、教师上课时要充满激情,要讲精、气、神,给学生以活力感,语言清晰,简洁,生动、富有亲合力,语速合理,创造一个和谐课堂,给学生一个温馨轻松的学习环境;
2、教师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不能只关注几个或一部分学生,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要给予解决,可以延伸到课下完成,对学生所做出的回答无论对错,都要给予做出正确的引导与评价。、
3、问题的设置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小组合作问题是设置一定要有价值。
4、教师要加强基本功训练,语言、板书、教态,都要进行有条理,有计划,不要随意进行;合理使用教具,小黑板可以增大教学容量,节省时间;
5、教师要加强学生预习情况的检查,正确做出学情分析,检查有手段、有准备、有效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3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科学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收、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
2、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3月14日11:00至13:00,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相关调查数据,、访和投诉的结果;
2、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值得肯定:
1、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晚上的活动:
①、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1、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一: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充分展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心,维权保民生、促和谐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消费者搭建良性互动平台,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超越自我,加快实施新战略,促进哈尔滨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月1日至31日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以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宣传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自觉把维护消费者各项权益这个消费领域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的和归宿,着力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全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消费者协会开展各种有效的宣传咨询活动,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参与的方式,积极促进全社会联动的强大维权力量,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营造有力的消费维权社会声势和氛围,为哈尔滨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迟道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绪坤、宋玉章任副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安排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主要安排以下内容:
(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
3月初组织召开3.15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2010年十大投诉、维权典型案例。
(二)在消费维权网上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论坛。
面向社会普及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和年主题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促进安全健康消费,营造我市消费维权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流通服务企业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3月10日,市工商局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流通服务企业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通报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20XX年一季度流通领域节能灯具、水嘴商品质量监测情况,与流通服务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召开年主题行业座谈会。3月7日组织保险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召开年主题座谈会,倡议保险行业成立诚实守信企业联盟,并发布依法履行社会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为承诺单位颁发承诺牌匾,并公示承诺单位名单及承诺事项。
(五)开展“送消费维权知识+新消费理念+年主题”进商场、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一是“消费与民生”进商场。自3月1日起,各区分局、县(市)局消保部门和消协要组织人员普遍深入辖区内商场、超市、餐饮行业督促企业签定的《消费和解机制协议》实施情况并对食品行业进行检查。二是“消费与民生”进农村。以消保处和市消协为主,开展面向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送法律知识、送科技知识、送医疗服务、送名优商品、送文艺节目”“五下乡”活动。3月20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到双城开展“五下乡”活动,加强对服务领域的关注和投入,推动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释放城乡消费潜能。三是“消费与民生”进社区、进学校。各分局、县(市)局都要选择3—5个社区、学校设立“消费与民生”3·15活动宣传站,张贴年主题宣传画,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现场进行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需要。
(六)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星期二),一是市工商局、市消协向全社会发布2010年度消费投诉热点分析;二是市工商局、市消协在中央大街设主会场,开展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邀请省、市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商、消协、质监、物价、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宣传、咨询服务。
中央大街主会场设置8个区域:1、咨询投诉服务区。由市工商局、市消协、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局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及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向消费者发放年主题及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宣传材料。2、法律咨询区。请市消协律师团律师设置法律咨询台,为广大消费者义务咨询,提供法律援助。3、食品现场检测区。利用食品检测车、快速检测箱等快速检测设备,现场为消费者提供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服务,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食无忧”提供有效服务。4、消费维权宣传区。市局消保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处、商标处、广告处结合自职能,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5、经营咨询服务区。由企业处、企管处、外资处负责,向市民提供关于企业设立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6、消费维权成果展示区。由道里分局、动力分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消保处、消费者协会、市场处、公平交易处、商标处、广告处制做宣传板,现场展示工作成果。7、设立商场、服务行业12315投诉站现场受理咨询服务活动。发挥企业12315投诉站作用,现场为消费者解决消费难题,提供咨询服务,宣传企业在商品质量管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果。8、“举行“名优”企业(商品)展示区。获得“消费者满意商品”称号的企业,以行业分别设:绿色食品展示区、家电展示区、节能环保建材展示区,到现场参加宣传活动,宣传企业和知名品牌,使经营者进一步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符合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当日,各分局、县(市)局也要在辖区内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七)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圆满完成央视12315晚会现场热线指派任务。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平台作用,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直播期间,加强市局12315指挥中心和各单位12315申诉举报中心值班工作,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议工作,积极受理、查处上级部门转办和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切实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诉求快、调处查处快、信息反馈快,确保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发布纪念“3·15”公益广告。从3月1日开始,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向广大市民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大力传播“服务民生促消费、拉动消费促发展”的科学消费理念,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工商、消协在广大消费者中的认知度。
2、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3月份,在哈尔滨消费维权网站开辟“3·15”专题栏目,发布有关“3·15”纪念活动的消息。“3·15”当天下午,市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协组织开展网上咨询、投诉、申诉受理活动。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与各新闻单位合作,联办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邀请律师、专家、维权监督员、记者等嘉宾,共同探讨热点维权话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考。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提升消协组织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公信力。使“3.15”品牌更加深入人心,3·15活动更具有时代特点。
五、活动要求
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工作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进一步超越自我,奋发有为的状态推进新战略的实施,是紧密围绕市政府项目提速,政风建设年年主题,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努力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维权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因此,开展这一活动,要坚持以内容新、工作实、效果好为要求,力求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求新务实、形式和内容统一上下功夫。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一年一度的“3·15”纪念活动是密切政群关系的有利契机。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3·15”活动的认识,把这次活动作为展示局风、局貌的最佳时机,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克服厌倦、懈怠的情绪,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活动万无一失。
(二)周密筹划,相互配合。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各项筹备工作都要早策划、早准备、早安排、早启动,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这次活动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要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分工,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督促检查,出现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工作中要注意信息反馈,强化全局联动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其中,3.15当天,中央大街主会场由市局机关、道里分局、动力区分局和五个直属分局共同开展活动,其他各分局、县(市)局要按照市局和本局3.15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分工,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开展活动。中央大街主会场的8个活动区域的展板制作、桌椅设施等方面准备工作由市局消保处统一策划,办公室统一安排。
市局将把“3·15”活动月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为督办内容,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通报,确保这一活动有始有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二:
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实现“实力临桂”、“魅力临桂”、“活力临桂”、“人文临桂”、“和谐临桂”目标工程之一,消费环境好坏、消费者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临桂区作为桂林政治、文化中心的形象及市民评价,同时也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试金石。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和关注3.15权益日活动的开展,中央电视台每年3月15日都组织有关部门举办直播晚会,进行全国性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揭露,集中曝光一批不法企业,关注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临桂区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创建“实力、魅力、活力、人文、和谐”幸福临桂,根据自治区消纳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和桂林市消协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拉动经济和广西“两个建成”宏伟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促进临桂区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2017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1】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
2017年•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着力突出消费维权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充分展示2017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展现亮点,认真开展新《消法》一周年宣传活动
今年3月15日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认真梳理一年来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工作,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成效,在宣传中突出重点,展现亮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要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座谈研讨、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二是要积极做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三是要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创新做法和基层消费维权人物先进事迹,提升维权事业的社会参与度。
三、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3。15”宣传工作
各地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同时在3.15前后积极做好提前宣传和舆情监测共uo,持续掀起宣传热潮,妥善处置社会关切。一是要在“3.15”前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等形式,通报新《消法》实施一年来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和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举措,深度解读并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座谈研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放日等有声有色的纪念活动。二是配合总局做好“3.15 晚会”的.宣传工作。做好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宣传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力度查办消费侵权案件的新举措。三是要以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为契机,做好机构改革后消协理事会的换届工作,积极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四是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积极配合,提高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水平
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7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2】
为隆重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一步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能力,加大维权力度,在全区营造“人人知晓维权,人人参与维权”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宣传,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14点至下午17点
活动地点:珠海路国贸广场
三、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参加单位
活动主办单位: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活动承办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区电信公司
活动参与及邀请单位:市区烟草专卖局(邀请)、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农牧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电信公司等部门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四、活动主题
2017年“3•15”活动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含义是: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二是按照“依法治国”理念,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区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蔡xx1xx),负责组织企业,活动现场布置,联系各类媒体开展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食品安全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围绕相关法律法规,以提供优质产品、优质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内容为主题组织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向消费者介绍维权方法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展示打击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介绍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和维权技能、受理投诉。
(三)开展“打假维权月”专项检查活动。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检查、电器、汽车配件、电脑耗材、手机、服装、烟酒、种子、加大对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对辖区内加油站的加油机、成品油、特种设备检查等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狠抓源头监管、改善消费环境、扩内需促增长、提升消费者信心。
七、工作要求
(一)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本着政府部门邀请企业自愿的原则参加。
(二)为保证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参加单位应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指定的地点设置宣传点。
(三)各单位的宣传资料、讲解内定要通俗易懂,图片资料的载体内容要健康、美观大方。
(四)参加街头宣传的各部门应做好宣传的相关准备工作,每个参加宣传活动的部门要派1名专人参加,有制服的单位参加人员必须着装。
(五)参加活动的单位要服务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维护好各自路段的环境卫生。
(六)活动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群众乐于接受,避免游玩形式,要勤俭节约,注重实际效果,切忌铺张浪费。
(七)本年度宣传标语口号
1.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贯彻实施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4.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数字时代的消费维权
5.对消费欺诈说“不”
6.远程购物,我有“反悔权”
7.低碳消费,共享蓝天
8我的信息谁保护
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1.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四、关于印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队)、协会:
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3、3·15宣传标语
4、西夏工商分局20XX年3·15大型主题活动分解表
二〇XX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按照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的要求,西夏工商分局、西夏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打假成果,宣传名优商品,努力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可持续消费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15”组织各项活动从2月1日起至3月30日,为期两个月,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三、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芳
副组长:白涛李科林祖宁
成员:李宏民褚建平陈永安王海成王龙
赵良忠吕幼涛徐群智王清辉陈立文
沈如军蒙殿昌刘松山
办公室设在消协,办公室主任褚建平(兼)。
四、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1、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从2月1日开始,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工作,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教材、科学消费常识、宣传教育图片、幻灯片等宣传教育资料,针对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一会两站”,采取举办消费维权报告会、以案说法讲座、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工商干部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的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消费者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消费教育引导的强大声势。宣传教育期间,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重点,在春节前精心组织2-3次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掀起消费教育引导热潮,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监督和助手作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以“家电下乡---3·15消费维权进农村”为重点,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家电消费、汽车消费等商品消费知识,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要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
3月15日上午,西夏工商分局、西夏区消协在西夏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办西夏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一是腰鼓队表演;二是企业代表发表消费维权倡议书;三是西夏区领导讲话;四是工商西夏分局领导通报2009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打假维权成果;五是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的倡议宣言;六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处等活动;七是举办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组织四十家名优企业进行商品展示,充分展示诚信企业的良好风采;八是举行“3.15”文艺演出、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进行消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大会结束后,参加区局组织开展的“绿色环保”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落实12315热线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4、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座谈会,话消费,谈维权,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售后服务状况问卷调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国家法定的售后服务“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三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5、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3·15”活动期间,各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3·15”活动,宣传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曝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温馨提示,大力营造宣传效果。
6、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文化旅游市场,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抓好以下四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等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袋装面粉、大米、桶装食用油、超市预包装蔬菜、水果短斤少两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经销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标牌不一致、不符合经营清真食品条件的“假清真”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工作,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一账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通过“送法”赶集市、进农村,现场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要通过“送商品消费知识下乡”、现场受理消费申诉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特别是要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消费安全,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四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黑窝点”和“黑网吧”,切实做到依法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确保节日市场有序、稳定、安全运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既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早准备、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涉及领域要宽,活动范围要广,宣传声势要大,社会影响要深,具体工作要扎实,宣传效果要显著。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扩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并分别于2月12日、3月20前将“3·15”活动安排情况和“3·15”活动 总结 以及统计报表报西夏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