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帮扶开展哪三专项活动

消费帮扶开展的三专项活动是扶贫专馆、专区、专柜。

扶贫专馆:在现有的商业业态中设立一种易于识别的专馆来销售扶贫产品。

扶贫专区:线上线下商贸流通企业,在自己现有的商业业态中设立专门区域销售扶贫产品。

扶贫专柜:利用现有的智能柜、无人售货机等新型的零售方式,把扶贫产品最近距离的贴近到消费者身边。

通过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解决城镇“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可以满足城镇居民对贫困地区优质、绿色、安全农畜产品的需求,从而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消费帮扶拓展:

消费帮扶,即消费扶贫,意思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

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消费帮扶的方法:

1、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2、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3、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4、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以上内容参考: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阿拉善盟推进消费扶贫“三专”建设工作》

二、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造提升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结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依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资源禀赋,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村(镇)和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服务能力。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机制,动员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管理指导。支持贫困人口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鼓励贫困地区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区域品牌联盟等组织,形成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3、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深入挖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区域。动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扶贫公益行动,为贫困地区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鼓励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为贫困地区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指导。(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4、加强宣传推介。支持贫困地区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组织各类媒体安排版面时段,运用新媒体平台,分时分类免费向社会推介贫困地区精品景点线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