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球的旅游消费现象有哪些!

旅游消费就其消费主体而言,属于个人消费范围。旅游者是否选择旅游消费活动、什么时候消费、消费什么旅游产品、消费层次与消费量怎样等诸多旅游要素,都取决于旅游者的旅游消费意识和倾向、旅游消费习惯、旅游消费能力、旅游消费水平等,最终的旅游消费效果也是因人而异的。

旅游消费的精神性

旅游消费作为一种个人消费,从内容上来看,包括精神和物质2方面,除了有形的以商品形式存在和无形的以文化形式存在的精神消费品以外,还包括以此为依托的消费性服务在内。所以,旅游消费包括人们在旅游中获得的满足其享受和发展需要的旅游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以这些为依附的旅游服务3个方面。其中,物质形态的旅游产品的消费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或其中极少的一部分,旅游者真正所消费的是以物质的旅游产品为依托的精神和服务产品。

旅游消费的高层次性

人们的消费需要包括基本生存消费、发展消费、享受消费三个方面。基本生存消费是维持个人和家庭最低限度的消费标准;发展消费和享受消费则是人们为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陶冶情操,发展智力和体力,从而达到劳动力内涵扩大再生产要求的消费。旅游消费是人们在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之后而产生的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旅游消费是综合性的消费

旅游消费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它贯穿于整个旅游活动之中,因而综合性的特点较为突出。首先,从旅游消费的对象看,旅游消费的是旅游产品,而旅游产品本身是一个综合体,它是由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其中,既包含物质的因素,也包含精神的成分;既有实物产品,又有以活劳动表现出来的服务;既有劳动产品,又有非劳动的自然创造物等。其次,从旅游消费的内容看,旅游消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旅游者必须购买交通产品以实现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问以及目的地内部的空问位移;必须购买住宿和餐饮产品以满足食宿方面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必须购买游览、娱乐产品,以实现旅游的目的。可见,旅游活动是集行、游、住、食、购、娱为一体的综合性消费活动。再次,从旅游消费的效果看,旅游者所获得的是一种综合的消费效果。旅游消费不仅满足了旅游者的精神发展及享受的需要,同时,由于旅游者离开了原来的生活环境,在旅游过程中也有诸如吃、住等的基本生存需要,旅游消费也满足了旅游者的这种较低层次的需要。

旅游消费是一种以劳务为主的消费

这里所说的劳务是指服务。服务是以活动形式存在的。在旅行游览过程中,旅游者首先必须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因而必然要消费一定量的实物形态的产品,但从总体上看,服务消费占主导地位。旅游服务消费,不仅在量上占绝对优势,而且贯穿于旅游者整个旅游活动过程的始终。旅游服务消费主要包括住宿服务、翻译服务、交通服务、.导游服务、代办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购物服务、餐饮服务等。因此,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将直接影响旅游产品的质量,影响旅游企业的形象。

旅游消费与旅游产品的生产、交换的同一性

在一般物质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交换、消费是三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先有生产,然后才有交换和消费。而以服务为核心的旅游产品则不同,,旅游产品是不可转移的,旅游者必须离开常住地前往旅游目的地进行消费。旅游者的实际购买、消费旅游产品的过程,就是旅游产品的生产过程。旅游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在时问和空间上都是统一的。它们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具有不可分割性。

旅游消费具有不可重复性

旅游消费的不可重复性一方面表现在同一时问旅游者只能购买一次旅游活动,从而只能消费一个单位的旅游产品,而不像物质产品那样,消费者可以同时购买多个或多种’产品。另一方面,旅游产品的使用价值对旅游产品的购买者来说在时问上具有暂时性。这就是说,某个旅游者只在他购买该次旅游活动的时问范围内,他才对该旅游产品具有使用权,而不像其他物质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后即对其拥有所有权,可以重复使用,还可以随意转借他人使用。一旦旅游活动结束,该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使用权即告结束,旅游者消费活动亦随之停止。对于旅游产品中服务的部分而言,时间性则更为强烈。旅游活动结束,旅游者离去,旅游消费终止,旅游服务也即告终止。可见,旅游产品的不可转移性和不可储蓄性的特点,决定了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消费是不可重复的。

旅游消费是弹性较大的消费

旅游消费是在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而产生的一种较高层次的消费需要。一般来说,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产品,需求弹性较小,而满足人们发展和享受需要的产品需求弹性较大。旅游消费属于需求弹性较大的消费。除旅游产品的质量、价格、旅游者的收人水平外,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旅游者的个性特征如年龄、职业、性别、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因素,以及旅游地的旅游供给因素和客源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旅游消费的数量和质量。

旅游消费具有多样性

由于人们的旅游动机不同,选择旅游活动的形式也必定千差万别,不同形式的旅游活动必定有不同形式的消费水平、消费范围和消费结构。每种旅游活动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也大相径庭。因此,旅游消费具有多样性的显著特点。

旅游消费具有互补性和替代性

从旅游消费的综合性特点派生出旅游消费的互补和替代的特点。旅游消费的互补性是指一项旅游消费的实现必然伴随着其他项目旅游消费的产生。如旅游者到某地旅游,除了要支付景观游览费外,还要支付住宿费、餐饮费等。旅游消费的互补性特点要求有关部门及企业互相配合、加强合作,才能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旅游消费的替代性是指旅游消费对象的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具有相互替代的性质。

二、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旅游是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很多人在休息的时候都会选择旅游放松自己的身心,这对于我们的感官等方面都是非常好的体验,以下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1

旅游,可以让人放松,可以使人增加阅历。

关于旅游的不同定义

1、交往定义:1927年,德国的蒙根·罗德对旅游的定义:旅游从"狭义的理解是那些暂时离开自己的住地,为了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种各样的愿望,而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的人的交往。"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

2、为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定义:1942年,瑞士学者汉沃克尔和克拉普夫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及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因而永久居留,并且主要不从事赚钱的活动。"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活动中必将产生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即强调了旅游的综合性内涵。

由于这个定义于70年代为"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AIEST)"所采用,因此称为"艾斯特(AIEST)定义"。

3、目的定义:50年代,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旅游研究所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理解为是暂时在异地的人的空余时间的活动,主要是出于修养;其次是出于受教育、扩大知识和交际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参加这样或那样的组织活动,以及改变有关的关系和作用。"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的基本目的是:消遣和增长知识。

4、流动定义:1974年,英国的伯卡特和梅特列克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在各种旅游地的活动,是人们离开他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在该地的各种活动。"注意:这个定义强调了旅游的本质特征:异地性和暂时性。

5、时间定义:1979年,美国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马丁·普雷博士在中国讲学时,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为了消遣而进行旅行,在某一个国家逗留的时间至少超过24小时。"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各个国家在进行国际旅游者统计时的统计标准之一:逗留的时间。

6、相互关系定义:1980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伯特·麦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政府及东道地区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引发的各种现象和关系,即旅游的综合性。

7、生活方式定义: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1985年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指出了旅游的一些主要特点,即:异地性、业余性、享受性。

旅游的概念定义2

“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含义。

扩展资料:

旅游的好处:

在旅游过程中,能够陶冶情操,对于心情不好,甚至有抑郁情绪的人来讲,在面对名山大川、亭台楼阁、险景胜地的时候,抑郁、烦躁等不良情绪都会得到缓解,随风而逝。

被风光美景所陶醉,使人获得愉悦的情绪,促进内分泌外,还能通过综合运动,活动筋骨,疏通气血,调养精神,呼吸新鲜空气,沐浴阳光,享受着绿色带来的恬静舒适,其身心必将达到最佳状态。

旅游的概念定义3

一、国外旅游定义

其一,强调旅游目的地和内容的定义。在国外的一般性语言词典中,对旅游一词的解释是指人们因消遣性原因或目的而离家外出旅行的活动。这个定义比较强调旅游的目的性,如消遣、审美、求知等。

其二,强调旅游时空的定义。世界旅游组织1991年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旅游活动的空间性(异地性)和时间性(时间界定)。

其三,强调旅游功能的定义。例如奥地利经济学家Herman Von Schullard认为“旅游是外国或外地人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我国有学者认为“旅游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旅游是人们为寻求文化差异所进行的一种暂时性文化空间跨越的行为和过程”。这些从某一学科的视角定义旅游,难免以偏概全。(如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旅游,就容易导致对“旅游”和“旅游业”两者的误解)

其四,强调旅游本质的定义。英国学者伯卡特和梅特利克1972年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各种旅游地的流动,是人们离开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该地的各种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定义者所认为的旅游“本质——人的流动”。其实这一定义并没有抓住旅游的本质,有些舍本逐末,旅游的本质是“游”(消遣和审美等愉悦体验)而不是“旅”(人的流动)。

其五,强调旅游综合关系的定义。如汉泽克尔与克拉普夫在1942年的定义(这一定义被“旅游科学专家联合会”采用,故称为“艾斯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会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在1980年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国政府及东道国各地区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

其六,所谓的权威性定义。如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去以及在那里停留的活动。其访问的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暂时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年”。除了具有统计意义外,很难清除这个定义强调什么,而且自相矛盾。既然强调“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等其他目的”,为何又强调“旅游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众所周知,商务活动与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有关联。

上述定义中,除一和四外,大多没有抓住旅游的目的和本质——以审美、消遣为主的愉悦体验或游览活动。

二、国内旅游定义

(一)解析式定义

范能船先生在为章必功先生所著的《中国旅游史》写的序言中为旅游做了这样的定义:(1)旅游是一种广义的审美(人类求取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形式,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之一;(2)旅游是一项广义的文化活动,它既是文化的创造过程,又是文化的消费过程;(3)旅游具有跨越空间的特点,往往超越地区、国家和州的界限,并正在向太空发展;(4)旅游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相始终。(章必功:《中国旅游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序一)

申宝嘉先生在其主编的《旅游学原理》中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产业革命以后分化自旅行的定居者在地域上的移动和暂时逗留所引起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他们不会导致长期居留,并且不利用旅游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

(二)概括式定义

冯乃康先生在《中国旅游文化论稿》中认为:旅游是以去异地寻求审美享受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短期生活方式。(冯乃康:《中国旅游文化论稿》,旅游教育出版社,1995)

王洪滨先生在其主编的《旅游学概论》里认为:旅游,是人们离开惯常居住地到异国他乡的非定居性旅行和暂时停留所产生的审美、社交、求知等综合性消闲活动的总和。(王洪滨:《旅游学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

(三)专注式定义

谢彦君在《基础旅游学》里专注于旅游的本质、属性与特征,对旅游的定义做了这样的思考:旅游是个人以前往异地寻求愉悦为主要目的而度过的一种具有社会、休闲和消费属性的短暂经历。

张凌云在《国家上流行的旅游定义和概念综述——兼对旅游本质的再认识》一文中对目前国际上流行的30种旅游定义和概念做了梳理和归纳,指出旅游定义的多样性,以及由此给旅游学科建设造成的“困境”。他借鉴胡塞尔的现象哲学方法,从两个层面重新定义了旅游:在第一个层面上,“旅游是人们一直短暂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是人们对于惯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或熟悉的人地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异化体验,是对惯常生存状态和境遇的一种否定”;在第二个层面上,“旅游是由于人的与生俱来的需要和行为得到满足和释放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从张凌云的这30种定义中,可以看出国际上关于旅游的定义分成学术定义和工作定义两大类:即概念性定义或学术性定义和技术性或操作性定义(主要是出于统计工作的需要);还可以分为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两大类:即宏观地将旅游看成是一种因人际交往而产生的社会现象(由此引发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和微观地将旅游看成是一种纯个人的一种休闲方式或一项经济产业。事实上,旅游本身就具有经济属性、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等多种属性。

从30种定义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旅游概念的几个本质特征:

旅游是人的空间位置的移动(与一般货物贸易物的移动有很大不同),这种移动是暂时的,这是旅游消费区别于其他消费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

旅游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动机,但我们一般认为旅游的动机与游憩有关,当然也可能包括了商务、教育、健康或宗教等因素,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基础。

旅游活动需要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住宿、营销系统、游憩和景区服务设施,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产业基础。

旅游不仅仅是游客个人的一种休闲和游憩的消费方式。从空间上看,旅游不仅仅是客源地向目的地单向的人员流动,而是由客源地、通道和目的地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空间系统。

旅游整体的空间系统,不仅是一个经济系统,更是一个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这是旅游目的地系统存在的理论基础。

国内外对“旅游”本质认识的不同观点

尽管当前国内外对“旅游”的定义并未达成统一的认识,但研究者们的见解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认为:所谓旅游,不过是外来人口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形成的经济现象的总和。这一派以意大利学者马里奥提(A.Mariotti)为代表。另一类意见认为:所谓旅游,指的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这一类意见以德国的葛留柯思曼(G.Glucksman)为代表。前者倾向于从经济因素着眼;后者倾向于从社会因素着眼。无论中外,学术界对于旅游的本质认识,大都会围绕这两个点展开。

这两种对于旅游本质的不同认识,构建了两种不同的研究框架和学术路径。对于旅游经济活动的研究,是基于旅游者的动机爱好和需求,以及旅游商的供给、生产组织和管理等;而对于旅游社会现象的研究,则是基于将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即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在目的地的流动、逗留而引起的社会结构的变化。

前者以人的(心理)需要理论和经济学的供需均衡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而后者是以目的地系统的主客关系及其社会影响理论为基础。前者的理论基础是心理学、行为学、经济学;后者的理论基础则是社会学、人类学和传播学

三、旅游消费的作用是什么

(1)

旅游最直接最具特色的是其消费的特征。从供求角度来看,旅游业表现为在供需上是一种不对称的偏斜结构,即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对需求的拓展和组织,其根本特征是一个以市场为中介,对旅游需求和供给要素进行再组织的过程。因此对于旅游经济特征的把握不能从一般产业的供需等式中寻找,而要在供需不对称的偏斜结构中去寻找,从市场需求的作用过程来认知旅游业。巨大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巨大的旅游消费,这从历年旅游收入的统计数据就可得以证明。因此有必要对旅游消费的作用进行重新认识。

一、重新认识旅游消费的作用

目前各级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给予极大的关注,对发展旅游业并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寄予厚望,许多省市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来培植,而且在有的省市已取得显著成效,如云南、海南、西安、桂林等地,因此应站在产业的高度来评价旅游消费的作用。

1.旅游消费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旅游业不仅直接对第三产业中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和通讯业等的发展产生极大的作用,而且作为先导产业,还能间接影响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

2.旅游业是关联度较大,发展带动作用较强的产业。据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测算,在工业发达国家,旅游消费支出每增加一个单位,工业产值可扩大2.71倍,国民收入可以扩大1.36倍,就业可以扩大0.79倍,投资可以扩大0.25倍。在发展中国家其作用相对更高一些,分别可以扩大3.7倍、2.7倍、0.9倍、0.9倍。1998年我国旅游收入3438.60 亿元,照此测算,其中旅游业对工业产值和国民收入的间接贡献达9312.6亿元和4676.5亿元。

3.增加就业机会和促进社会安定。一般说来,旅游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旅游业比发展其他行业更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随着旅游业向深度和广度的发展,更多的从业人员将加盟旅游业。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旅游业安排就业的平均成本要比其他经济部门低36.3%,旅游业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人数, 就可增加有关联的间接就业人数5个以上。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发展旅游消费,大大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和促进社会安定。

4.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别。旅游活动衍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以及资金的流动,使地区间的经济发展趋于一种动态的平衡,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

二、经济增长为旅游消费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旅游消费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增长的推动。这是由于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力水平决定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而经济增长作为一国生产能力的增长,或者实际产量的增加,就其本身来说,实际上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问题,一般地说,经济增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旅游消费的发展创造条件。

1.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居民收入的高低与旅游消费具有密切的关系。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当人均GNP超过300美元时,就会产生强烈的旅游欲望,当人均GNP超过1000美元时, 就会产生洲内跨国旅游的欲望,当人均GNP超过3000美元时,就会产生洲际旅游的欲望。二战后, 一些西方国家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均GNP迅速增加, 居民手中可支配收入逐渐增多。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迅速增长,同时也不断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这就为旅游消费创造了前提条件,我国近几年国内旅游、东南亚、港澳等区域性国际旅游方兴未艾,正是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的良好表征。

2.增加居民的闲暇时间。随着经济的增长,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公务时间缩短,家务劳动减轻,娱乐、休闲等闲暇时间延长,每周五工作制不仅在许多发达国家,而且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现实,带薪休假制度亦在许多国家推行,为家庭旅游消费提供了可能,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家庭青睐。

3.促进交通运输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随着交通与通讯手段的日益完善,地球空间相对缩小,世界各地间的距离相对缩短。海、陆、空交通运输条件的极大改善大大缩短了旅行时间,使旅行成本下降,旅游消费质量提高。近几十年来,通讯技术发展迅速,现在,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几乎世界上所有地区都可以进行直接的、可视的、便捷的联系,这进一步为旅游消费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改变居民的消费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结构中的耐用消费品基本上呈饱和状态,物质享受基本上得到满足,相应的精神文明消费在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必然逐渐上升。旅游消费作为精神生活和生活享受的组成部分,作为增加知识的源泉,也就随着人们的消费结构的改变而得以迅速发展。

正因为经济增长为旅游消费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旅游消费在近几十年内得到迅速的发展。据统计,1960年国际旅游市场仅有6900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仅有68.67亿美元,经过36年的发展,到1996 年国际旅游人数达到5.92亿人次,世界旅游收入达到4231亿美元。

三、提高旅游消费质量,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政策探讨

1.塑造和完善旅游消费体系和保障体系,营造宽松的旅游消费环境。旅游消费体系应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不应相互割裂。旅游消费的各个环节之间应该合理配置,形成一个具有完善功能和有机联系的系统。这个体系从旅游投资体系的建设、旅游信息传输体系的完善、旅游咨询体系的健全、旅游保障体系的建立应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有机联系的整体,这样旅游消费体系和保障体系才能发展和完善,进而才能促进旅游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2.对旅游消费主体而言,决定旅游消费的两个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钱,二是有闲”。目前对国内市场来说,耐用消费品已趋于饱和状态,人们的旅游动机和需求日益旺盛,这就要合理地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旅游消费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应出台相应措施鼓励人们进行旅游消费,如大连市出台的旅游信贷,就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关于有闲,就要制定相应的休假制度,如作为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旅游等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增长员工的见识等。

3.对旅游消费客体而言,即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均是旅游消费的客休所在,这些环节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每个环节的服务总量均受制于旅游客流量,因此对一地旅游消费客体而言,其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间应有一个合理的“量”的比例关系。就每个环节内部系统而言,也存在一个内部档次结构和“量”的比例关系。一地的旅游业能否健康发展,上述“量”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发展是否协调至关重要。政府的宏观调控管理就应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方面通过研究当地的优势和不足,掌握大量的市场信息,通过信息的发布和咨询,引导投资的取向,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和限制措施,对各环节的发展进行相应调控。

四、从时间维度和行为方式上看,旅游消费分别是?日常消费又是?

从时间纬度和行为方式上来看,旅游消费应该打发时间,充实生活,满足精神需求的。日常消费包括旅游的费用,交通,衣食住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