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二、请教: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且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的具体赔偿标准
说得太好了,现在旅行社就是太多的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行为,应该严格管理,打击这种虚假宣传,用低价吸引客人,旅行内容却偷工减料的旅行社。
话说中国的法律不健全,那些投诉电话,监管电话都是官僚,平民很难做到真正维权啊。
你的情况按照道理完全以违反合同内容要求退款和赔偿,问题在于监管部门真的会帮老百姓吗,他们也一样是虚假宣传,啃纳税人骨头,喝纳税人血,不给纳税人做事的官僚。
旅游局的执法大队这个部门也转为文化稽查大队,不归旅游局管,归文化局管了,这不就是提皮球吗。
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怎么处理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如果符合《广告法》第28条的规定,则商家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如果给消费者者带来了损失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