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出台12条政策措施助文旅体业渡难关稳发展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市场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出12条政策举措,从指导文旅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精准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大力提振文旅体消费市场以及保障文旅体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精准施策,帮助全省文旅体业在2020年渡过疫情难关,提振发展信心,扩大市场消费,实现平稳发展。

4亿资金+金融支持,帮文旅体业轻装上阵

《政策措施》提出,广东将督导各地严格按照疫情分级分区精准防控要求,分类指导景区等文旅体企事业单位有序复工复产,鼓励疫情低风险地区帮助文旅体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要求积极复工复产,提早谋划“五一”等节假日促进区域文旅体消费举措。

广东今年将通过扎实有效的金融组合政策和真金白银的补助,切实帮扶文旅体业渡过难关。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生产经营困难,加快恢复发展,刺激消费和振兴市场。一方面,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租金减免等减负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旅游体育服务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企业、游览景区管理企业等2020年度亏损延长结转年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和预征率由3%降至1%等政策;积极搭建文旅体投融资对接平台,落实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鼓励金融机构靠前针对性开展信贷支持服务……通过加大金融社保税费支持力度,帮助文旅体业轻装上阵。

另一方面,将加大对场馆、园区租金的减免力度,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文旅体民营承租企业免收2020年第一个月租金,第二、三个月减半收取;对疫情期间向园区内企业减免租金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等。

精准帮扶受损行业,加大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全省文旅体业受疫情影响和冲击实际,此次出台的政策举措中精准帮扶住宿业、旅行社、景区、度假区、文化娱乐场所、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演艺、文化产品批发零售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对相关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等。如,针对疫情期间全省电影业受重创的情况,提出继续安排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影院,适当加大对电影企业、重点项目、拍摄基地的奖补力度。对文艺院团、演出场馆因疫情影响取消的演出活动给予停演补贴。对在疫情期间暂停销售的体育彩票专营店、兼营店从体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加大对实体书店和农村图书发行网点补贴力度。同时,广东将支持重大主题宣传创作,奖补支持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反映抗疫事迹等主题作品创作生产的单位等。

广东今年还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拉动作用,加快推进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和汕头亚青会场馆、清远省运会场馆、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馆等重大文体基建项目建设等,加快推动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覆盖。广东还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做好文旅体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安排。

复苏提振文旅体消费,推出惠民大礼包

《政策措施》提出,针对文旅体消费市场,广东将从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消费新业态、加大惠民力度、开展文旅体系列重大活动等方面,提前谋划复苏和提振市场,拓展文旅体消费新空间。一方面,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适当向文旅体企业倾斜。另一方面,培育壮大4K/8K影视、数字出版、动漫网游、在线旅游、线上赛事等新业态新模。同时,推出惠民大礼包,拉动消费提质升级。加大力度实施国有景区门票收费减免,鼓励非国有景区实施门票收费减免;鼓励各地发行文旅体优惠卡、优惠券,推出文旅体消费季、消费月活动等。

同时,广东将开展“广东人游广东”“全域旅游在行动”两项旅游振兴重点活动,提升消费力。在疫情结束后,鼓励各地市开展“省内联游”,全力推进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带动促进粤北生态修复与旅游发展。整合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持续打造“文旅护照”品牌活动,大力推广韶关丹霞山和江门碉楼世界遗产游、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游等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助力脱贫攻坚,为城乡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二、广西:五项措施拓展文旅体消费 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

8月20日消息,广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乡村旅游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各市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广西人游广西、周边省份游广西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推动体育旅游业发展,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区)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总工会,各市人民政府)

4、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农房的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旅行社投入成本、旅行社组团合同及计划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和旅行社业务尽快恢复。(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5、鼓励市、县(市、区)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据悉,措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解释,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育旅游政策与法规的作用

明确体育执法的权限,保证体育执法有法可依、运行规范,保障体育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体育旅游是旅游者离开居住地,以休闲娱乐为目的,参与、参加、参观与体育有关的活动的总称,是我国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业态。

近年来,国家和体育总局关于发展体育旅游的意见和政策众多,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46号文、《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7号文、《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43号文、《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172号文、以及《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等众多的专项规划政策,这些意见和政策均提出要促进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为体育旅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四、文化体育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正面回答

文化体育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有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分析详情

文化体育业的应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乐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税营业额及计税率如何计算

从事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有时可能同时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按不同的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再按不同税目的相应税率计算纳税额;如果不能分别核算营业额,从高适用税率,即按最高税率计算应纳税款。文化体育业的适用税率为3%的比例税率;文化体育业应纳营业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文化体育业计税营业额×3%。

五、亚运广州十大惠民政策中的旅游优惠包括哪些?

据新华社广州9月27日电 广州市政府27日发布消息称,在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将推出十大惠民项目,其中包括放假3天、公交免费30个工作日、旅游优惠等。全体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亚运工程建筑工人均可享受。另外,60天无线宽带(WLAN)接入服务向所有人免费开放。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永晟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将在亚运会及亚残运会期间增加放假3天,分别是:亚运会开幕式当天(11月12日,星期五)、亚运会闭幕式前一天(11月26日,星期五)、亚残运会开幕式后一天(12月13日,星期一)。在这3天内,广州市及中央、省驻穗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放假,但保障国事活动、亚运会和亚残运会运行、城市运转等必要的工作岗位除外。

广州市的“亚运惠民项目”共有10项,其中包括——

■放假3天、30个工作日免费公交;

■发感谢信并赠送亚运惠民纪念邮品和亚运志愿服务纪念品;

■旅游优惠、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亚运主要场馆免费参观;

■赠票、向特殊群体发放补助、学生优惠措施;

■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免费上网项目等。

亚运惠民项目惠及人群既包括广州市户籍家庭,也包括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士家庭,还包括参与迎亚运工程建设的建筑工人。

上述10大亚运惠民项目中,有3大项目涉及抽签:200.4万市民将通过抽签获赠各类门票或免费参观机会;在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结束后,亚运的主要场馆接驳5条旅游专线,通过申请抽签方式,组织广州市常住人口家庭共15万个名额免费参观;通过申请抽签方式,向广州市常住人口家庭赠送亚运会及亚残运会门票、文艺演出票、电影票、文化展览展示门票155.4万张。

六、哪位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是提高中华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但总体规模依然不大、活力不强,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

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倡导健康生活。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品质,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推动形成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创造发展条件。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破除行业壁垒、扫清政策障碍,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

注重统筹协调。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供给充足。

——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标准体系科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亿,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民。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有关政府部门要积极为各类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推进职业体育改革。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体育社会参与,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进职业联赛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二)培育多元主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优化场馆等资源配置,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场馆建筑等行业发展。打造体育贸易展示平台,办好体育用品、体育文化、体育旅游等博览会。

引导体育企业做强做精。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水平。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健身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鼓励大型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挖掘品牌价值。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

(三)改善产业布局和结构。

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体育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壮大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海峡西岸等体育产业集群。支持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体育产业。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体育产业。

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支持各地打造一大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积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升传统体育用品的质量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对发展相对滞后的足球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以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为突破口,促进健身休闲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制定冰雪运动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地,促进冰雪运动繁荣发展,形成新的体育消费热点。

(四)促进融合发展。

积极拓展业态。丰富体育产业内容,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

促进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鼓励交互融通。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专项规划,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

(五)丰富市场供给。

完善体育设施。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发展健身休闲项目。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射击射箭、马术、航空、极限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鼓励地方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大力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

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推动专业赛事发展,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在各地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精品赛事。

(六)营造健身氛围。

鼓励日常健身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都应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等,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政策措施

(一)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充分考虑体育产业特点,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各地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孵化,研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优化市场环境。

研究建立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创新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按市场原则确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视台可直接购买或转让。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研究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体育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清理和废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和制度。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评价与监测机制,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体育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

(三)加强督查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4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