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和旅游荣誉和品牌名录(以创促建)

景区: 世界级旅游景区、国家1-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景区。

度假区: 省级/国家级/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度假区。

康养旅游: 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

研学旅游: 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教育口)。

文旅消费: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街区与集聚区: 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区域称号: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旅行社及导游: 1-5A旅行社、金牌导游。

文旅产业园: 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乡村旅游: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农业口)、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农业口)、田园综合体(农业口,国家级、省级)。

旅游服务设施与餐饮: 1-5星级酒店、3-5星级旅游民宿、1-3A旅游厕所、3C-5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一星至白金五星旅游饭店、中华老字号(贸易口,国家、省级、市级)、金牌小吃(地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监口)、“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

特色旅游称号: 国家 蓝色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 人文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 绿色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2015年后未评过)、提升300 处 红色 旅游经典景区

环境与服务相关类(非旅游口) :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城市。

辅助类(非旅游口): 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 暗夜公园 (世界级、地方尚未规定)。

区域称号: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化公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

区域保护: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非遗保护: 县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项目/传承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文物保护: 县至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古籍保护: 古籍名录。

博物馆: 国家1-3级博物馆、批世界一流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

文艺创作奖: 群众艺术创作“群星奖”、剧目或舞台创作“文华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戏剧梅花奖、电视金鹰奖。

世界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

产业园基地: 文化和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二、重庆渝中区2020年表现如何?

回望过去的2020年,大家肯定会有很多难忘的记忆,而重庆游品也在这里向大家分享一下关于2020年的记忆——渝中篇。以下内容,基于渝中文旅官方发布内容。

2020年,对于文旅行业来说,无疑是艰难的一年,从年初开始,疫情对于文旅的影响就一直没有消散。不过,即便在这样的前提之下,重庆市渝中区的文旅事业,依然取得了非常重大的突破。

在2020年,渝中区先后获得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两项重量级荣誉称号,再次为渝中文旅添上了金字招牌。

更全面的发展

2020年,渝中区文旅采取了全新的发展格局,讲求的就是一个“全”字。

以“全域人文营建、全面生态营造、全城城旅一体、全业互动互融、全民文化认同”为标志的“五全”策略得到落实。

让整个渝中区的每一个片区、每一处景点、每一个人都能够融入到全域共建当中来,这就是渝中区想要实现的目标。

作为重庆的母城,渝中区承载了太多的历史与文化,同时也备受关注和期待。整体的大格局有了,需要的就是如何将这些预设进一步实现。

文旅促进商业

发展文旅的目的,除了弘扬文化之外,商业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文化和旅游的结合,正是实现两种追求统一性的体现。

在2020年,渝中区针对文旅消费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激励活动,包括2020重庆·渝中春夏消费季、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第五届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等,还同步发放了大量的消费券给市民使用。

在提供丰富的文旅产品的同时,刺激了广大市民的消费热情,满足大众文旅需求,也带动了渝中区经济消费的增长。

渝中区还一直坚持打造文旅产业的聚集地,在有限的区域范围内,形成更集中、更大规模、更高效的产业集群。在这其中,就包括了上清寺V营、李子坝抗战遗址公园、桂花园文创基地、重庆市话剧院等。

为了让更多的文旅企业和项目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渝中区还针对企业和项目推出了多项政策,保证企业和项目的稳步推进。

此外,还举办了首届“解放碑论坛”、“重庆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推介会”等专场活动,用于推介相关的文旅产业及项目。多项举措的同步进行,使得渝中区的文旅发展有了显著的提升。

文旅惠民政策

不仅对企业和项目有重点关注,每一个普通人,也并没有被忽略。首要的就是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健全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图书馆、文化馆为代表的组织机构,创新搭建了众多的分馆以及服务站点,实现更好地覆盖。同时,众多文化场馆也都实现了免费开放与线上线下的融合。

此外,各类体育赛事、文化活动都有序开展,让大家不仅能够欣赏到高品质的演出,还能够实际参与其中。

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这些文旅融合项目也带动了经济发展。阅读+文物+景区+酒店+旅动,这是一种新的模式,也是符合当前新形势下的积极创新探索。

历史传承与保护

渝中区的核心优势是什么?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作为重庆母城的历史文化积淀。针对于此,渝中区在大力发展文旅的时候,对于历史传承与保护也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据公开的数据显示,渝中区173个文物,已修缮124个,正在修缮12个,计划修缮37个。这一组数据表明,渝中区在文物保护方面正在并且将会持续投入。

为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同时也谋求新的发展,渝中区对多个老旧区域进行了改建,包括十八梯、湖广会馆、中山四路、白象街、马鞍山、李子坝、山城巷、重庆古城墙遗址、大田湾及文化宫,都已经或者正在修建传统风貌区。

在尽可能保留原有历史风貌的同时,进行合理的商业开发。

以上4个方面,是渝中区在2020年针对文旅而进行了探索创新与实践,相信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应该都能够切实地感受到。无法面面俱到,其中也必定还有遗漏,如果大家有补充的,可以直接留言讨论。

已经到来的2021年,渝中区还将会有哪些发展,大家都可以成为见证者。

三、山东文旅2021

多措并举挖掘文旅消费潜力。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成功举办2021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 旅游 博览会、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对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提升“好客山东”美誉度,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创新举办第五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发放惠民消费券1.5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6.02亿元,间接带动消费119.1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级文化和 旅游 消费试点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 旅游 消费集聚区创建,3市被命名第二批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市,全省国家级示范试点市达7个,居全国第一;6个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居全国第一。开展2021“山东人游山东”“百场红色自驾游”“好客山东游品荟”“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主题营销推广等特色活动,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2021年全国文化和 旅游 消费培训班在山东举办。预计2021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7亿人次,国内 旅游 收入77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9%,分别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75%和71%。

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一是强化政策拉动。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开展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创建。评定推出第三批12家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单位。三是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和度假区规范化发展。推动微山湖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目前省级已完成初评并报文化和 旅游 部申请验收。指导青岛奥帆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和荣成好运角国家级 旅游 度假区创建工作,提升泰山等重点景区管理服务。修改印发《山东省 旅游 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省级 旅游 度假区管理办法》。新增4A级景区18家。四是大力发展红色 旅游 。举办2021中国红色 旅游 推广联盟年会活动。3条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 旅游 线路”。五是实施乡村 旅游 精品工程。公布了285个景区化村庄和60个山东省乡村 旅游 重点村。7个村庄、3个镇街入选全国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二位(并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民宿集聚区创建,公布创建单位34个。六是实施“文旅+”工程。出台各类规范标准,康养 旅游 、工业 旅游 、 体育 旅游 、研学 旅游 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七是创新推动数字文化及园区(基地)发展。成功举办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30个项目获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建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企业库。扎实做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年审和奖项申报工作。

抓实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大文旅项目和企业扶持力度,12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预计全年完成投资428.7亿元。在文化和 旅游 部评定的2021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 旅游 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我省入选3个(全国共18个),列全国第一。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现场集中签约4个重点文旅项目,签约总额达635.4亿元。举办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暨威海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大会,完成5个文旅项目签约,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推进纾困政策落实和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受到文化和 旅游 部通报表扬。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给予5个精品 旅游 产业集群500万元、3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310万元资金支持。4家经济 社会 效益突出的龙头企业获得省财政800万元增量税收奖励。认定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5个。引导旅行社转型发展,开展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对全省150多家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对50家星级饭店予以摘牌取消星级处理。目前全省星级饭店492家,数量居全国第三。连续四年实施 旅游 饭店服务质量 社会 化监督工程。

加强“好客山东”品牌宣传推介。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1品牌强国工程,开展“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强化省内宣传,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冬游齐鲁”“仁者乐山”宣传片,做好高铁、航空等在途媒体宣传推介工作。成立山东铁路文化 旅游 联盟,共同推动“铁路+文旅”产品升级。联合央视频开展“慢直播网上游山东”活动。牵头成立中国 旅游 新媒体推广联合体,山东省新媒体综合传播力指数持续位居全国首位。创新开展海外市场宣传营销,拓展海外线上宣传营销渠道,举办“好客山东过大年”与海外民众云端相约、“2021卢森堡•中国山东文化年”“中韩文化交流年——鲁韩交流周”“日本•中国山东文化月”等活动。继续实施“孔子文化和 旅游 大使”计划,招募“孔子文化和 旅游 专家”“孔子文化和 旅游 使者”,总数达23000余名。

四、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点城市公示是什么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5个城市入选。根据相关规划,到2022年全国将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试点城市名单:

(共5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营口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虹口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无锡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抚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

山东省: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阳市、荆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

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

贵州省:安顺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

五、23部门联合发文:优化国内市场供给 改善进口商品供给 完善免税业政策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将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改善进口商品供给,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发改就业〔2020〕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为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

(一)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积极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推进“一站式”服务试点。尽快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养老、家政、托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与试点示范。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全面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倡导优质优价,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创意设计园等平台,培养引进创意设计人才,提高产品文化内涵。鼓励外贸加工制造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产能,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优质商品供给。规范检验检测行业资质许可,提升消费品领域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为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品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认定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品牌。加强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和制度规范,塑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农业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通过举办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以及自主品牌消费品体验活动等,塑造中国品牌形象,提高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自主品牌消费。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开展中国品牌研究。(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改善进口商品供给。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扩大进口,进一步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支持中心城市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相关监管政策,除国家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而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的商品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进一步畅通商品退换货通道。优化网络营销生态,规范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管理,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落实好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措施,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以建设中国特色免税体系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破除行业发展障碍,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科学确定免税业功能定位,坚持服务境外人士和我出境居民并重,加强对免税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健全免税业政策体系。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市内免税店的建设经营提供土地、融资等支持,在机场口岸免税店为市内免税店设立离境提货点。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根据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免税限额和免税品种类。在免税店设立一定面积的国产商品销售区,引导相关企业开发专供免税渠道的优质特色国产商品,将免税店打造成为扶持国货精品、展示自主品牌、传播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五)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推动重点城市加快文化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等建设,发展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规范演出票务市场,加强对演出赠票和工作票管理,强化票务信息监管。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鼓励博物馆游、科技旅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入境海岛游、近海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游、历史古都文化游等特色旅游。加快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和实验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改善入境旅游与购物环境。鼓励各地区、各行业运用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方式,整合旅游产品信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改善旅游和购物体验。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加大入境游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在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人员往来需要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出台便利外籍人员入出境、停居留的政策措施。鼓励境内支付服务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与境外发卡机构合作,为境外游客提供移动支付业务。鼓励境外游客集中区域内的商店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优化购物离境退税服务。培育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高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施出入境便利、支付便利、离境退税、免税业等政策,形成一批吸引境外游客的旅游消费目的地。(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移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模式。编制前瞻性入境旅游营销战略规划,更好发挥各地区旅游推广联盟、行业协会和新媒体作用,持续推广塑造“美丽中国”形象。鼓励成立专业化的文化旅游形象营销机构,探索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线上线下融合、游客参与互动的全方位推广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境外旅行社渠道,创新商业合作模式,促进境外旅行社宣介中国旅游品牌、销售中国旅游产品。(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

(八)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持续推动都市圈建设,不断提升都市圈内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成熟商圈上档升级,形成若干区域消费中心。优化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规划布局,引导行业适度集中,避免无序竞争。支持商业转型升级,推动零售业转变和创新经营模式,着力压减物流等中间环节和经营成本,通过精准营销、协同管理提高规模效益,改善消费体验。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拓宽物业服务,加快社区便民商圈建设。推动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进一步扩大示范试点范围,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完善消费业态,打造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中小城市开展连锁网点建设,促进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品牌商品销售。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完善供应渠道,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实施“邮政在乡”、升级“快递下乡”。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互联网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助推农村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邮政局、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

(十一)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支持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居民家庭有线无线交互,大屏小屏互动。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构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

(十二)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健全绿色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以绿色产品供给、绿色公交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建筑以及相关技术创新等为重点推进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十四)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在线教育课程认证、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等制度,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鼓励以高水平社会服务机构为核心,建立面向基层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的远程在线服务体系。(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十五)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术工人技能水平,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政策。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挖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收潜力。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更多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定居,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扩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稳定资本市场财产性收入预期,完善分红激励制度,坚决查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分红派息权益的行为。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十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开展全链条打击,有效净化消费环境。强化对个人携带物品进境行为的监管,提高现场查验的效率和精准性。加大对非法代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堵住相关商品非法入境“旁门”。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进口产品及渠道透明度。鼓励地方监管平台、电商平台、第三方追溯平台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平台信息互通。(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功能,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缺陷产品召回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向全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针对质量问题集中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服务领域,加强服务质量监测。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支持各地区探索建立当地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维权服务点电子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公开投诉产品和服务信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证 监 会

2020年2月28日

六、旅游城市评定标准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标准

最高得分 分

分 检

1 城市旅游经济发展水平(60)

1.1 旅游业总收入占本市GDP比例 30

1.1.1 旅游业总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大于15%(含15%) 30

1.1.2 旅游业总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在10%-15%之间 20

1.1.3 旅游业总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在5%-10%之间 15

1.1.4 旅游业总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在3%-5%之间 10

1.2 旅游业外汇收入 30

1.2.1 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 30

1.2.2 在5-10亿美元之间(含5亿美元) 20

1.2.3 在1-5亿美元之间(含1亿美元) 15

1.2.4 在1000万-1亿美元之间(含1000万美元) 10

1.2.5 在500-1000万美元之间(含500万美元) 8

1.2.6 在500万美元以下 5

2 城市旅游产业定位与规模(35)

2.1 城市对旅游业发展有明确且重要地位(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10

2.1.1 由市人代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这样产业定位的 10

2.1.2 由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提出这样产业定位的 8

2.1.3 市政府有关文件中提及但定位不够明确突出的 6

2.2 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2.1 纳入五年发展计划和远景目标规划 5

2.2.2 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

2.2.3 市政府制定了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5

2.3 城市旅游产业规模(即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 等)与同级城市相比居领先水平 10

2.3.1 在全国居前三名 10

2.3.2 在本省居前三名 8

2.3.3 县级市在本地区居前两名 6

3 城市旅游业投入和专项政策支持(35)

3.1 旅游业被列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有相应配套政策

3.1.1 财政政策(在投资、贷款等方面) 5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3.1.2 旅游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在税收、创汇奖励等方面) 5

3.1.3 旅游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交通、园林、城建、文化、铁路、物价等部门)

5

3.2 市政府对旅游业发展有专项资金或专项政策支持 10

3.2.1 旅游业在市计划部门和财政的年度的计划中单列户头或有专项投资资金安排

10

3.2.2 市政府设立制度化专项资金支持或有专项政策 8

3.2.3 市政府有专项资金投入 6

3.3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有保障 10

3.3.1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在市财政有制度化来源且每年保持增长

10

3.3.2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在市财政有制度化来源 8

3.3.3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有来源 6

4 城市旅游业发展的主导机制(35)

4.1 市委、市政府每年就旅游业发展有专题部署 5

4.2 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协调议事机构或制度 5

4.2.1 建立机构或制度并且每年经常专题协调议事 5

4.2.2 建立机构或制度并且协调议事(每年两次以下) 3

4.3 市政府每年召开旅游工作会议 5

4.4 市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章 5

4.4.1 市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章 5

4.4.2 市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3

4.5 城市具有健全的旅游业法规体系 15

4.5.1 市人大颁发综合性旅游法规 15

4.5.2 市人大转发上级人大综合性旅游法规 10

4.5.3 市人大发布规范旅游管理的决定或决议 5

5 城市旅游业的管理体系(70)

5.1 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5.1.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健全,职责分明,统一管理全市旅游业发展。 5

5.1.1.1 市编委批准的机构及"三定方案",有固定办公地点 5

5.1.1.2 单独设立机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3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5.1.2 有行政执法授权的旅游执法队伍,依法进行管理,使旅游市场发展健康有序

5

5.1.2.1 成立旅游执法大队,旅游市场发展健康有序 5

5.1.2.2 有常设的旅游执法的机构和人员,效果明显 3

5.1.2.3 有兼职旅游市场执法的队伍,有检查,有成果 1

5.2 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5.2.1 设置旅游质监所并为旅游消费者处理各种投诉,使各种质量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10

5.2.1.1 圆满解决率100% 10

5.2.1.2 圆满解决率90%以上 8

5.2.1.3 圆满解决率80%以上 6

5.2.2 旅游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0

5.2.2.1 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文件,经常联合检查,查处违反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行为,效果显著

10

5.2.2.2 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文件,联合抽查,并查处违反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行为,效果明显

8

5.2.2.3 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文件,各自抽查,能联合查处违反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行为,有一定效果

6

5.2.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全市旅游投资项目的审批 5

5.2.4 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旅游统计管理办法》、《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5.2.4.1 本市已建立起比较完整科学的旅游统计制度 5

5.2.4.2 旅游和统计部门联合发布旅游统计数据 5

5.2.4.3 旅游和统计部门联合对海外及国内旅游者抽样调查 5

5.2.5 城市对旅游标准化工作有持续推进的方案和措施,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人员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10

5.2.6 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主要是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宣传贯彻行业标准、指导和推动企业标准 10

5.2.6.1 以上三项工作都能够全面开展 10

5.2.6.2 以上三项工作能够开展两项 8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5.2.6.3 以上三项工作仅能够开展一项 6

6 城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60)

6.1 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6.1.1 有机构、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 10

6.1.2 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10

6.1.2.1 有获得中宣部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10

6.1.2.2 有获得省委宣传部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8

6.1.2.3 有获得市委宣传部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6

6.2 在旅游行业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活动,成效显著

10

6.2.1 有国家旅游局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 10

6.2.2 有省部级单位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 8

6.2.3 有受到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 6

6.3 旅游行业普遍开展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成效显著 10

6.3.1 三家(含)以上企业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10

6.3.2 一家(含)以上企业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8

6.3.3 三家(含)以上企业获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6

6.4 各类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点)、

旅游车船公司、旅游餐饮及购物场所等)积极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设立文明示范窗口,成效显著

10

6.4.1 有国家级示范窗口的 10

6.4.2 有省部级示范窗口的 8

6.4.3 有市级示范窗口的 6

6.5 各类旅游经营相关单位(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出租车公司、商店等)积极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环境 整洁,服务规范;设立文明示范窗口,成效显著

10

6.5.1 有国家级示范窗口的 10

6.5.2 有省部级示范窗口的 8

6.5.3 有市级示范窗口的 6

7 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45)

7.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8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7.1.1 绿化覆盖率大于30%(含30%) 8

7.1.2 绿化覆盖率在20%-30%之间(含20%) 5

7.1.3 绿化覆盖率在10%-20%之间(含10%) 3

7.2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

7.2.1 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含80%) 8

7.2.2 无害化处理率在60%-80%之间(含60%) 5

7.2.3 无害化处理率在50%-60%之间(含50%) 3

7.3 城市建成区噪声平均值小于58分贝(含58分贝) 8

7.4 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 8

7.5 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大于95%(含95%) 8

7.6 动员全市人民搞好旅游环境的整治,迎接海内外旅游者,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

5

8 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100)

8.1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8.1.1 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商业及交通中心区等游客

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具有咨询、预定、

受理游客投诉等功能,各种信息资料能够及时更新

10

8.1.1.1 设有咨询服务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10

8.1.1.2 设有咨询服务中心,布局不够合理或功能有欠缺 8

8.1.1.3 以上地区仅能提供旅游宣传资料(方式不限),使游客能从中查到旅游信息

6

8.1.2 电台、电视台、主要报纸有固定的旅游栏目 3

8.1.3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电话 3

8.1.4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投诉电话 5

8.1.5 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交通集散地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5

8.1.5.1 普遍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 5

8.1.5.2 部分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 4

8.1.5.3 仅火车站(或汽车站)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 3

8.2 以下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8.2.1 机场、火车站、码头 2

8.2.2 市区通往机场、火车站、码头的干道 1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8.2.3 市区通往主要旅游区(点)的道路 1

8.2.4 旅游饭店 1

8.2.5 旅游区(点)内 1

8.2.6 国际会议中心、展览中心 1

8.2.7 旅游娱乐场所 1

8.2.8 旅游购物场所 1

8.2.9 旅游餐饮场所 1

8.3 语言环境

8.3.1 城市主要道路有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方向) 3

8.3.2 主要旅游区(点)有中英文对照的说明牌或导游录音 3

8.3.3 旅游服务场所服务人员能够用普通话接待客人 2

8.3.4 旅游服务场所有能够用英语会话的服务人员 3

8.4 公用设施服务系统

8.4.1 主要街区设有公用电话亭完好无损 3

8.4.2 主要旅游经营单位的水、电、燃料供应有保障 5

8.4.3 星级饭店的外币兑换点设置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

2

8.4.4 机场外币兑换点应设在醒目位置,有当日外汇牌

价公告,营业时间在18小时以上

3

8.4.5 有可以容纳200人以上、具有同声传译系统的国际

会议中心

5

8.4.6 有8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览场馆 5

8.5 城市夜景

8.5.1 有用霓虹灯或彩灯装饰的街道,向市民和旅游者提

供购物、娱乐、餐饮服务

10

8.5.2 有用霓虹灯或彩灯装饰晚间游览点 10

8.5.3 有晚间水上游览项目 5

8.5.4 旅游区(点)有晚间固定接待旅游团队的旅游项目 5

9 城市的旅游教育和培训(40)

9.1 旅游教育

9.1.1 开办旅游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 5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9.1.1.1 单独设立旅游职业高中或中专的 5

9.1.1.2 在职业高中或中专设立旅游班的 3

9.1.2 高等学校中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 5

9.2 旅游培训

9.2.1 市旅游局建立以下项目的统计,档案资料完整 5

9.2.2 有面向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基地或固定的培训点

5

9.2.3 饭店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5

9.2.3.1 80%以上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5

9.2.3.2 70-79%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3

9.2.4 旅行社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5

9.2.4.1 80%以上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5

9.2.4.2 70-79%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3

9.2.5 车船公司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5

9.2.5.1 80%以上取得各级旅游局的岗位培训证书 5

9.2.5.2 70-79%取得各级旅游局的岗位培训证书 3

9.2.6 旅游企业从业人员80%以上经过各种专业的培训 5

10 城市的旅游交通(60)

10.1 城市的可进入性

10.1.1 本市有民用机场或有距市区1小时车程以内的其他民用机场

5

10.1.2 机场开通国际航线(或包机)并有相应的配套服务 5

10.1.3 本市有火车客运站或有距市区半小时车程以内的其他客运火车站

3

10.1.4 火车站有旅游列车停靠 2

10.1.5 沿海(江、河、湖)城市有客运码头 5

10.1.6 以山为主要景区的城市,山上有方便游客的旅游缆车或索道

5

10.1.7 有距市区半小时车程高速公路进、出口 5

10.2 市内交通

10.2.1 通往城市主要旅游区(点)的交通

10.2.1.1 有规范服务的观光巴士 3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10.2.1.2 有能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专线车 3

10.2.1.3 有通往城市主要旅游区(点)公共汽车 3

10.2.2 出租汽车服务

10.2.2.1 出租汽车数量上和时间上能满足海内外旅游者需求 3

10.2.2.2 出租汽车统一座套,清洁卫生,规范服务,按里程表计价,不拒载,不欺诈。

5

10.2.3 旅游车船

10.2.3.1 城市有一家以上旅游汽车公司,且认真执行《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

3

10.2.3.2 以山水风光为主要景观的城市有游船公司,且规范化服务,游船清洁卫生 ,安全措施有保障

5

10.2.3.3 沿海(江、河、湖)城市的游船公司有符合《内河游船星级标准》二星级以上游船及高档游船

5

11 城市的旅游区(点)开发与管理(40)

11.1 旅游区(点)开发

11.1.1 开展旅游资源普查与开发,并有5处以上旅游区 (点)年接待游客总量不低于50万人次

10

11.1.2 有已投入运营、年接待量在1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度假功能区

10

11.2 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 4

11.2.1 有评为AAAA级的旅游区(点) 4

11.2.2 有评为AAA级的旅游区(点) 3

11.2.3 有评为AA级的旅游区(点) 2

11.2.4 有评为A级的旅游区(点) 1

11.3 旅游区(点)的质量管理

11.3.1 管理制度落实, 游览秩序井然,无游客拥挤现象 2

11.3.2 清洁卫生保持良好,无乱堆乱放现象 2

11.3.3 安全设施齐备且维护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2

11.4 旅游区(点)规划与保护

11.4.1 旅游区(点)都有经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无违反规划建设项目

5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11.4.2 城市规划确定本市风格独特、具有游览价值的街区,并制定法规加以保护,如禁止再建高层建筑、清理违章乱立的广告牌、调整街道园林绿化等

5

12 城市的旅游促销与产品开发(60)

12.1 旅游促销指标

12.1.1 近三年接待海外旅游者人天数年均递增5%以上 10

12.1.2 近三年接待国内旅游者人天数年均递增3%以上 10

12.2 旅游旅游促销工作

12.2.1 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促销目标、计划,并付诸实施 5

12.2.2 积极参加国家旅游局主办的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并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旅游局组织的海外促销

5

12.2.3 城市开通旅游信息网站,为海内外旅游者提供信息 5

12.2.4 每年有一次以上市政府举办的大型旅游节庆活动 5

12.3 旅游产品开发

12.3.1 城市有历史文化、文物古迹资源,市政府每年对旅游区(点)的文物保护有投资,措施得力,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注意突出产品特色,成效显著

2

12.3.2 城市有古代园林, 市政府每年对旅游区(点)的园林保护有投资,措施有效,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注意突出产品特色,成效显著

2

12.3.3 城市有人文景观(主题公园),其主要景观具有国内独特性,无重复性建设,经营情况良好,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产品特色,成效显著

2

12.3.4 城市有休闲度假设施,其主要休闲度假功能区内设施完备、服务规范、项目丰富,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注意突出产品特色,成效显著

2

12.3.5 城市经常举办国际会议、展览或体育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其设施、组织水平与国际水平接轨,并在市场促销中注意突出本城市的特色,成效显著

2

12.4 旅游产品开发

12.4.1 有2条以上有较好效益的生态旅游线路 2

12.4.2 有2条以上有较好效益的农业或工业旅游线路 2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12.4.3 有2条以上有较好效益的体育或保健旅游线路 2

12.4.4 有2条以上有较好效益的修学或民俗旅游线路 2

12.4.5 有2种以上有较好效益的其他专项(或特种)旅游产品

2

13 城市的旅游住宿设施(50)

13.1 旅游饭店

13.1.1 客房的数量、档次基本满足海内外旅游者需求 5

13.1.2 星级评定率达到80%以上 10

13.1.3 星级饭店的复核率每年达到100% 5

13.1.4 全市旅游饭店客房全年出租率 10

13.1.4.1 达到60%以上 10

13.1.4.2 50%至60%之间 5

13.1.5 三星级以上饭店能为客人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 5

13.2 社会旅馆

13.2.1 市旅游局对接待国内旅游团队的住宿场所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5

13.2.2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5

13.2.3 为入住旅游者提供规范服务,保彰客人的合法权益 5

14 城市的旅行社(40)

14.1 旅行社经营形象

14.1.1 旅行社门市门面整洁、标志醒目;经营资格证明摆放在明显位置;有旅游价目表及资料

10

14.1.1.1 以上三项均符合要求 10

14.1.1.2 以上两项均符合要求 8

14.1.1.3 以上一项符合要求 6

14.1.2 有国家旅游局近两年内公布的国际旅游100强或国

内旅游100强旅行社

5

14.2 旅行社服务质量

14.2.1 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全部持证上岗,导游词规范、健康、文明

5

14.2.2 执行《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导游员参加等级考试的比例超过80%

5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14.2.3 旅行社普遍推行《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行业标准,与旅游团(者)普遍签订规范化的合同

5

14.2.4 出境游组团社严格执行《旅行社出境游服务质量》标准,经营规范

5

14.2.5 旅行社及时、认真地处理旅游者投诉,近两年内没有严重质量事故的投诉

5

15 城市的旅游餐饮(40)

15.1 市旅游局对旅游团队餐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10

15.2 餐饮特色与质量

15.2.1 有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餐饮风味的餐饮点相对集中的街区

5

15.2.2 在旅游者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和场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快餐店

5

15.2.3 有提供正餐的西餐馆 5

15.2.4 有适应主要客源国游客口味的餐馆 5

15.2.5 有可以接待海外游客的穆斯林餐馆 5

15.2.6 以上餐馆就餐环境整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保鲜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5

16 城市的旅游购物(40)

16.1 旅游商品创汇占全市旅游创汇(或旅游商品收入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以本市统计局公报为准)

20

16.1.1 在25%(含)以上 20

16.1.2 在20(含)—25%之间 15

16.1.3 在15(含)—20%之间 10

16.1.4 低于15% 5

16.2 旅游购物场所及商品

16.2.1 有方便旅游者购物的相对集中的步行商业街区 5

16.2.2 市旅游局对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5

16.2.3 购物商场设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专柜 5

16.2.4 主要旅游区(点)销售有反映本景区(点)特征的旅游纪念品

5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17 城市的旅游文化娱乐(40)

17.1 城市有一处以上固定场所常年在晚间为海外旅游者演出

8

17.2 城市有一处以上能为旅游团队提供文艺表演的歌舞餐厅

8

17.3 城市有一处以上旅游景区(点)能在白天开展定时文表演

8

17.4 以民族风情为主要景观的少数民族较多的城市,在少数民族生活区内有固定接待旅游团队的民族文娱表演和参观项目

5

17.5 星级饭店普遍有比较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3

17.6 各种旅游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健康,严禁“黄、赌、毒” 8

18 城市的旅游厕所(40)

18.1 数量与分布

18.1.1 主要街区及旅游区(点)的厕所可以满足需求 5

18.1.2 市区通往郊区(县)旅游区(点)路上,如需设立厕所的已设立旅游厕所

5

18.1.3 旅行社门市所在地及旅游购物、餐饮场所已设立旅游厕所

5

18.2 质量与管理

18.2.1 以上厕所都是水冲式厕所或环保型厕所 5

18.2.2 以上厕所厕位间设隔板和门,有手纸,男厕设小便器 5

18.2.3 有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的旅游厕所 5

18.2.4 以上厕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规范、清楚 5

18.2.5 以上厕所管理制度严格,无秽物,无异味 5

19 城市的旅游市场秩序(70)

19.1 “一日游”市场秩序

19.1.1 城市制定“一日游”管理规章,对“一日游”市场进行检查 5

19.1.2 “一日游”经营规范,无争夺地盘、强拉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

5

19.2 游览环境和旅游商品市场秩序

最高得分 分档计分 检查得分

19.2.1 主要旅游区(点)对摊贩实行集中管理,主要旅游区(点)、集中购物街区及其他旅游购物场所环境整洁

5

19.2.2 无围追兜售、尾随强卖现象,无乞讨现象 5

19.2.3 无假冒伪劣商品 5

19.2.4 无价格欺诈、胁迫消费等行为 5

19.3 旅游车辆证照齐全,无“黑车” 8

19.4 城市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无“黑社”

8

19.5 认真贯彻《旅行社管理条例》,全市旅行社经营规范,无超范围经营,无承包挂靠,无虚假广告

8

19.6 严格执行导游计分制和网络化管理,全市导游皆有归属,无“黑导”,无非法“陪游”、“伴游”

8

19.7 近两年无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投诉 8

20 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40)

20.1 旅游安全

20.1.1 城市有巡警制度,突发情况下可以救助游客 3

20.1.2 在旅游场所规范执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3

20.1.3 旅游区(点)和游客集中场所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3

20.1.4 旅游经营单位普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防范制度,每年都进行检查落实

3

20.1.5 近两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8

20.2 旅游紧急救援

20.2.1 城市有紧急救援机构并公布紧急救援电话号码,突发情况下可以救援海内外旅游者

3

20.2.2 主要旅游区(点)有医疗救护点 3

20.2.3 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及报告制度 3

20.3 旅游保险

20.3.1 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率达100% 8

20.3.2 有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办的其他旅游保险项目 3

合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