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国被强制消费怎么投诉

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报名的时候合同签规范了,如果是购物团,也只是说双方约定要去购物店。其次,并没有哪一家会在合同上写明一定要购物且规定多少钱的。所有合同中的购物店只能是自由购物,自愿购物!万一真碰到导游逼购物的情况,一定不能容忍,找报名的旅行社投诉,寻求帮助!旅行社不予以解决,可直接投诉至政府主管部门。最后,还是号召大家选择品质好的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私人定制行程。要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交一分钱,一定会在你的行程中多一分快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

去泰国旅游是不是规定在一个旅游景点必须消费多少钱?

新旅游法出台后,不会有强制消费。泰国跟团游的话一般都会有购物店,有的还会有自费项目,购物店在签合同时会附有购物店说明,详细说明各个店的停留时间,在旅行过程中,只要在购物店停留足够时间,买不买东西都没关系。自费项目现在旅行社大多做600或1200元人民币封顶的自费项目套餐,这也不是强迫消费,如果不参加,在其他客人去玩的时候,或许你要在车上等候,所以,我建议还是去玩玩比较好。

导游强迫多少名游客交易?

6月10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李云受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聘用,在云南省景洪市为所带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并带游客到定点商家消费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节严重。

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的视频于2017年12月17日在网上发布后,至12月29日该视频被60余家媒体网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转载报道,网民阅读总量17000余次,相关贴文680余条,转发8250余次,评论16200余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及时调查,公安机关及时立案,积极有效回应了群众的期盼。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6日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云的部分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共计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中,被告人李云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悔罪,并当庭道歉。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云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一)、(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但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有较好认识,能主动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游客在泰遇黑导游遭强迫购物深夜“出逃

出国旅游,不料却遭遇“泰囧”。近日,10名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遭遇导游强制消费并辱骂一事引发众多关注。5月12日下午,泰国国家旅游局曼谷总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泰国警方已逮捕涉事男“导游”,该男子为中国籍,且并没有导游证,属于在泰非法从事旅游工作的外籍黑导游,一同逮捕的还有其供职旅行社的两位泰籍负责人。

赴泰旅游遭遇强制消费

10名游客深夜“出逃”

近日,10名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实在无法忍受导游强制消费并辱骂“出逃”,泰国警方已经逮捕涉事黑导游。昨天,旅客马女士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所在的旅游团一共十个人,导游初次见面时就说“第一次带人这么少的团”,并暗示大家,“如果要好玩,就要走他介绍的自费项目的行程。”

5月7日,行程的第五天晚上,由于实在无法忍受导游的谩骂和威胁,也担心自身人身安全,10名游客决定私自“脱团”逃回曼谷。马女士说,之所以在距离预定返程时间仅32小时的时候还要脱团,是因为“真的不能再忍了”。

据马女士介绍,此次泰国之旅是自己和丈夫的蜜月之行,也是他们第一次出国旅行。旅游合同中明确写明,旅行费用为2180元每人,成团最低人数30人。出境社为重庆一家旅行社,采用拼团方式拼至一旅行社成都分公司履行合同。合同规定,旅客在泰国当地将入住当地四星或五星级宾馆,且注明“自愿购物”。但在马女士看来,自己在泰国当地的食宿与旅行社的宣传描述完全不同,“好几个晚上住的连招待所还不如”。

马女士说,对于这样的落差,团里的游客曾询问过当地随团导游,但对方回应:“你们不要管,公司就是这么安排的。”之后的行程中,导游更是将每天将近一半的时间安排在了商店里。游客将其投诉到国内旅行社后,得到回复称“要体谅导游的辛苦”。

最严重的一次冲突发生在5月7日,行程的第五天。当天的行程中包含一个购物点“乳胶中心”,由于大家消费金额较少,当地导游吼道:“我不信你们不用逼(迫)的”、“一句话,逼到你们做出来为止”。

这番言论随即也引发了中国领队的不满,领队说了一句“谁让你这样讲话”,不料当地导游变本加厉。在游客拍摄的事发视频中,导游用手指向车门方向吼道:“要不然你就直接下车!”接着又说:“明天早上你不要上车!自己打的回曼谷!”得知领队要向组团旅行社反映后,男子称“你投一百个诉都没用”。

马女士的丈夫梁先生称,其实行程安排就是9号凌晨3点回国的飞机,但是我们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决定提前“逃”。当天大家假装外出散步,一路靠着手机翻译软件和拉客的司机沟通,花了两个小时才联系到了一辆面包车。

泰警方逮捕涉事黑导游

查明“游客买枕头导游提成”

12日下午,泰国国家旅游局曼谷总部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通报。通报称,5月11日晚涉事黑导游已在芭提雅被警方逮捕。

泰国国家旅游局表示,5月7日此事件发生后,“泰国黑导游怒吼游客,逼迫购买乳胶枕”的视频被广泛转发,吸引大量网友关注,视频播放量达到300万次,逐渐对泰国旅游业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我局得知此情况后已紧急联系泰国旅游警察局严肃处理,给中国游客一个交代”。

5月11日晚,泰国旅游警察局副局长素拉切警少将带队,联合芭提雅旅游警察、移民局警察展开收网工作,在芭提雅将涉事中国籍21岁男性黑导游李海抓捕归案。李海在警局中对视频里恐吓游客消费导致游客深夜折返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事发期间曾带10名中国游客到芭提雅一家乳胶中心购买乳胶枕头从中收取回扣,由于购买人数较少没有赚到钱,于是才口出狂言恐吓游客,导致游客集体脱团返回曼谷。

旅游警察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名中国籍男子供职于泰国TYT旅行社,没有导游证,属于在泰非法从事旅游工作的外籍黑导游。此次事件已经对泰国旅游业良好形象造成一定损失,警方对李海以“未经允许非法从事导游行业工作”罪名逮捕,一同逮捕的还有TYT旅行社两位泰籍负责人,下一步泰国警方将依据泰国法律对其严惩。

游客回国后投诉

旅行社已经退回团费

马女士介绍,团内10人分别来自不同旅行社。“见面后才知道自己来自不同的报名点,也不知这背后有没有猫腻”。对此,成都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旅行社拼团符合旅游法相关规定,但是必须要经过游客知情且同意。

此外,据马女士回忆,5月7日晚间,10名中国游客“自私脱团”后,来自中国的领队希望他们不要脱团。有游客提出,第二天直接在曼谷机场汇合,“但是不能再见到那个曼谷导游”。于是,8日下午5点左右,10名游客与领队在机场附近的免税中心汇合。11人按照先前的计划,乘坐9日凌晨3点10分的飞机回国。

飞机起飞前,中国领队要求10名游客签署协议调解单,称是为了“维护大家和公司双方的利益”。这一要求被游客拒绝,当时已有游客将自己在泰国遭受导游辱骂的视频传上网,并迅速引发关注。

9日上午,旅游团另一名成员荣女士刚刚回到成都,就拨打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投诉,并上传了资料。随后,成都市旅游局以及事发旅行社所属辖区的青羊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迅速介入调查。

但据马女士丈夫梁先生介绍,5月10日下午,自己报名的旅行社同意补偿自己夫妻二人共计800元人民币,但拒绝了其要求退还报团费用的要求。

另一家旅行社只同意每人补偿200元。当天晚上,本次旅行最后的发团旅行社联系大家称,同意补偿10名游客每人1000元,但谈判再次以失败告终。

直到11日下午,发团的国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前往成都,退还旅行团10名团员全部报名费,并承诺后期还会跟进一些补偿措施,双方才最终达成共识。马女士说,“希望类似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

提醒

在泰国遇宰客可打报警电话求助

10日,泰国国家旅游局成都办事处发布提醒称,近年随着赴泰旅行人数不断攀升,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国内部分旅行社以“低价揽客”,在行程安排、接待水平和安全系数等方面大打折扣,直接威胁到了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为此,中泰两国旅游局将联手推广品质旅游。针对“零负团费”制定出相应措施,正确引导消费者,并对旅游从业者进行行业管理,以高品质的泰国游产品真切回馈中国游客。

泰国国家旅游局称,为了给旅客能有更多元化的选择,目前许多旅游行程都会加入自费行程的内容。“所以,在详细了解行程表时,更要了解哪些是要额外自费的项目,价格是多少等,这些都必须要求旅行社载明,甚至以书面告知。尤其是自费项目,更须明确列出项目名称及价格”。

来自法律法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