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券实际是谁在承担

消费券实际上还是消费者在承担。

一、消费券是一种特殊的券,是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之一。当经济不景气导致私人消费能力急剧下降的时候,政府或企业向民众发放消费券作为人们未来消费的支付凭证,希望通过提高人们的购买力和消费欲望来振兴消费活动,甚至进一步拉动消费活动。生产、投资等活动的增长,以加快经济复苏。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消费债正逐渐成为促进销售、保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消费券的目的虽然是促进消费,但也可以作为一种社会救济工具。也有两者的混合,既要振兴消费,又要像社会救济一样去落实。混合政策的背景可能比经济方面的考虑更复杂。

拓展资料:

一、消费券的类型

在我国,消费券主要包括“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旅游消费券、转移消费券和教育培训消费券”。相关企业发行的优惠券一般为现金券,面值为100元,面值为20元。

a) 政府消费券

特点:用财政资金发放的公益性和红利消费券。

b) 社会消费券

特点: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游客)自愿购买的非公益性、非分红消费券。

c) 转让券

特点: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保就业保收入,企业利用政府拨付的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企业扶持奖励资金,购买消费券,供企业发展后购买商品、服务和职工福利。再生产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d) 旅游消费券

特点:消费券由政府适当补贴,专门发给当地游客。

e) 教育培训券

特点:用于支持困难企业员工、进城务工人员、失业高校毕业生等的在职培训。

二、消费券在哪些商家可以使用

消费券可以用在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和文体旅游4个方面,消费券的抵扣面值分为10元、20元、50元和80元。

一、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堂食未开放之前,餐饮外卖适用餐饮消费券。但通过小程序接龙的餐饮外卖不适用餐饮消费券。饮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馆适用餐饮消费券。 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二、由商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门店,统一适用商场消费券;各门店独立收银的,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如购物广场内的餐饮店和服装店,分别适用餐饮消费券和商场消费券。服装鞋帽专卖店包含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适用商场消费券。手机专卖店包含从事售卖手机业务的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营业厅,适用商场消费券。数码产品专卖店适用商场消费券。

三、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统一收银的超市,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大型超市内独立收银的门店则要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同时,杂货店、副食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水果店、生鲜店、糕点店、食品零售店、母婴店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四、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文体旅游类场所(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区域内独立收银的其他业态,如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店,则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住宿饭店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住宿饭店能提供社会餐饮的,如独立收银,适用餐饮消费券,如由住宿饭店统一收银,则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文具店适用文体旅游消费券。

三、市民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使用范围和优惠标准

消费类型使用范围优惠标准

商贸类

指定的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商场、家电卖场、手机连锁店、书店(特定商品除外)

按面值享受增加5%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05元使用

指定直销点销售杭州企业生产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产品

按面值享受增加18%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18元使用

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类

指定的剧院、影院、演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

按面值享受增加不低于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不低于120元使用市民持消费券

旅游类指定的杭州市旅游产品及景点按面值享受增加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20元使用

旅游消费券有50元和30元两种面值,面值50元仅限宾馆、饭店、农家乐消费使用,面值30元仅限景区景点使用,两种面值消费券各在镇江市发放35万张、周边城市发放40万张。另有镇江西津渡景点将赠送40万张门票等其他特惠活动,其中镇江市区每户发放4张旅游消费券。游客可在镇江市、区范围内指定的餐饮、住宿、景区景点及农家乐场所内消费。